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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乎想像加盟店在哪裡

發布時間: 2024-12-25 12:56:43

❶ 如何開鞋店,如何開好鞋店

如果是加盟鞋店,需要我們事先考察品牌直營店數量和經營情況,可以反映出此項目的可行性。

好的項目一定是經過市場檢驗的項目,直營店就是檢驗項目可行性的最好方式。直營店的成功運作,可以檢驗項目的商業模式的正確性、產品適合現階段的消費潮流、店鋪運營可操作性強。直營店的發展情況也客觀顯示了品牌的核心競爭力。

好的項目直營店一定是標桿一樣的存在:服務到位、產品過硬、裝修有吸引力,選址優異、盈利能力超強,直營店如果不能做到以上幾點,總部又要從哪裡總結出成功經驗教給加盟商呢?

開鞋店主要是要留意換季和底貨的問題。要在季節還沒到的時候就提前大量進貨。在要換季前就把過季的鞋子處理掉。

如何開好鞋店

庫存貨的問題是最難解決的。還有那就門市和裝修問題。一定要好口岸。鞋店多的口岸。裝修不要怕花錢。櫃子應在做傢具的廠定作。燈光一定要亮。

如果是專為年輕人開的鞋店,在顏色上應能夠大膽一點。象橘黃色,蔚藍色,深蘭色,紫色,只要不是把整間屋子都弄成一種顏色,不讓顏色太暗,就能夠。你能夠把牆面刷上同一色系中的淺色,然後把其他的裝飾弄成同一色系中的深色或這一色系的反色。而就天花板,如果你的房子夠高,你能夠做吊頂,圖案能夠是與你的店面相關的,也能夠是你喜歡的圖案,顏色最好不要太深,當然,你也能夠做幾個挑戰,應會有不一樣的效果。如果你的鞋店不夠高,你可要甚用吊頂,其實,在屋頂正中放一個個性一點的燈,再在鞋的上方放些射燈,效果就會很好。

招牌與櫥窗

常在街頭看到某些鞋店,店堂靚麗,裝修豪華音樂喧嘩,廣告傳單鋪天蓋地,但看過歸看過,僅僅是一瞥而過而已,留不下什麼深刻的印象。事實上,好的招牌,個性的店名,整潔的櫥窗,往往更能代表一個商店的特色。店名要取的足夠好記,普通話和方言都要要求一樣的順口,文字要少而精。武漢有家著名的鞋業連鎖叫「步步雲」的,招牌設計的簡單獨特,請來名人題字,知名度很高,生意特別紅火。

盡管名人不是人人請的動的,但是在招牌和店名上多花點心思效果定然不菲。櫥窗更猶如人的臉,有條件的就一定要設計櫥窗。設計時要求整潔明亮,不要在乎點把電費。裡面擺放的鞋子呢,必定要是個性十足招惹眼球的,最好配上就個水晶,點綴上一些植物花卉,彰顯生機黯然與高貴典雅。我以前的有家店子呢,路人常在櫥窗前駐足,總能聽到「嘖嘖」的贊美聲,更甚者還有為了某雙鞋樣爭論的,一個說是某某顏色的,另一個說是別的顏色,雲雲。聞者,心情十分愉悅。

燈光與鏡子

燈光家家都有,鏡子也是店店具備。但是設計不同,效果差異明顯。比如長方形的店堂,可以設計成3-4條的豎排形狀,牆體兩邊的位於鞋架上方的2排呢,最好裝上射燈或者聚光燈,中間的則裝上瓦數相當的節能燈。射燈最好對准帶鑽的鞋款,對准款式潮流的鞋款,讓顧客一眼就能看到,不用介紹就能知道鞋子的價值與檔次。

至於鏡子呢,指的是試鞋鏡。很多賣家尤其是賣男鞋的,出於節約空間的目的,或者認為沒有必要太注重鏡子的功效,設計試鞋鏡時簡簡單單的做個小小的三腳形的斜鏡子,小氣的只能照到腳的那種,以為只要能照清鞋子上腳的效果即可。其實不然。我的做法是:鏡子做成長120-140cm、寬20-25cm的形狀,在離地20-30cm的牆面上安裝,邊框可包上一些圖案。細長的鏡子可以把人照的顯清瘦與挺拔,寬短的鏡子就肯定把人照的臃腫肥胖。這樣設計,明明很粗的腿很大程度上顯細,穿鞋的效果明顯變好,本來很一般的鞋子都會變不一般些。而且能照出全身衣服與鞋子的搭配來,購買的成功率大增。

鞋款的擺放

怎樣擺放鞋款,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方法各異,目的相同。基本原則是款式跟型類似的、價格接近的一起擺放,款式價格一目瞭然。可以採取一些非常規的擺法,側面好看的就歪著放,跟精緻的把跟朝向顧客,底版堅固的可以把面朝下,等等,一款鞋的哪個部位最有特色就讓它充分展現,相同款式不同的顏色的,配上不同的擺法。顏色最好錯開擺放,不要把相同的顏色擺放在一起,間隔開來就顯得顏色豐富。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朋友因為款式太少,常把樣品整雙都擺在外面,這樣做的呢,就要注意防盜,畢竟放一雙的被順手牽羊的幾率高些。樣品擺放一隻的呢,也要經常更換另外一隻出來,免得色差過大。還有,不少新店主呢,由於業務不夠精通,對於鞋子的進價不能做到心中有數,有顧客還價時,到底能不能賣,翻貨單,滿頭大汗,等你翻到顧客早到下家店買好了。這樣呢,就可以在每隻樣品鞋底隱秘的位置寫上進價,最好用鉛筆寫,寫上長長的代號,比如35進的,就寫成2007BED035F,顧客看不懂,自己明白就行,能賣不能賣,一看即知,效率提高很多。所以說,對於小技巧的掌握是必要的。

售前與售後

提及售後大家都能明白,但售前可能就不很熟悉,或者根本沒有關注過。舉個例子:來了顧客,看上了某款,營業員屁顛屁顛的一路小跑去倉庫拿尺碼,又興沖沖的給顧客試穿。一拿到顧客手上,呵呵,出問題了,鞋面上有污點,「試試吧,人家小姑娘也跑的挺累的」,上腳,壞事了,腳底被釘子戳了個洞,這下鬧大了,再好素質的顧客也要有意見了,賠償損失不說,一傳十,十傳百,稍微處理不妥當,聲譽那是~~~~~~其實這種情況並非杜撰,日常銷售中常有發生。

怎樣避免呢,就要做好一定的售前工作,鞋面、鞋幫、和鞋內里每個部位都要大致看一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要把問題讓顧客發現後才處理,為時晚矣!可以說售前工作是銷售的保證。至於售後,什麼質量保證打造信譽的,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費口舌。我要講的是如何讓售後不花成本,如何用售後創造利潤。我自己的店呢,在發票單上就印上幾句簡單的小字:開膠脫線免費維修配跟不包。用點膠水針線什麼的呢,本錢很少,但是我還是盡量最到羊毛出在羊身上。

顧客來維修,要盡量推薦她更換配跟、做個鞋貼什麼的,要把一些鞋墊、鞋油什麼的使勁推銷,一塊錢進的牛筋配跟我最少收5塊,一塊五的銅跟呢就收10塊,只要你的東西比機器修鞋店的便宜,顧客一般都信任你。這樣一來,售後的成本分攤到顧客頭上,還可以一定程度上賺取利潤,本人每天的香煙飲料錢都是從售後中來的。也許會有店主不屑於賺這點小錢,認為有損形象,但是我覺得方便顧客,方便自己,大家都開心願意的,何樂而不為呢?

工具與配件

每個鞋店,都要准備一些必備的修鞋工具和鞋配件。工具呢,如錘子、吹風、電鑽、起子、夾鉗、挫子、刀片、鞋撐等,用於裝跟、換跟等維修,配件呢,如鞋油、清涼油、清潔劑、亮光油、鞋油漆、鞋邊油、502、軟膠水、樹脂膠、增高墊、全墊、半墊、後跟貼、鞋蠟、鞋搽、鞋刷、配跟等等,用於清潔美容等。鞋子進倉庫時,就要檢查檢驗,大小碼核對,里外粗略的看過,鞋面有頑固污點的,就用紙巾蘸點清涼油搽拭,內里有釘子的用鉗子拔出(值得注意的是,鞋裡有釘子是不可避免的,也不屬於質量問題的范疇,這是業內眾所周知的),所以配備工具是必要的。

銷售過程中,就要用到配件了。腳面低的,穿高跟鞋就效果不好,給個半墊,立刻飽滿,顧客要37碼的,你只有38的,那就立刻墊上幾層鞋墊,美其名曰保護腳掌,這樣一來銷售成功率高些。在日常的清潔中,用上鞋蠟代替抹布,檫出來的鞋面油光可鑒,光彩照人,鞋頭凹進的,要用吹風稍微吹上片刻即可還原。至於售後呢,更不用說了,修理工具是不可或缺的,不用更多言語。

詳細講講各種膠水的使用,502或者其他名稱的速干快速型的膠水用於皮面,使用之前要清潔要粘合的部位,最好用矬子挫一下,用量要少,動作要快,用手按壓片刻即可;軟膠用於粘合鞋墊或者其他面料,沒有專業的膠刮的可用起子代替,2個粘合面都要均勻塗抹,放置自然乾燥至8成,用力按壓,放置12小時以上效果更佳,切記不能立刻穿著;如果以上2種無效的話呢,就用樹脂膠,塗抹方法與軟膠同,自然乾燥8成,用吹風吹到70-80度的高溫,迅速粘合,用力按壓,也要放置12小時以上。總之呢,工欲善起事,比先利其器,工具用於維修、應急處理,配件可以幫助銷售,也可單獨出售賺點小錢。所以呢,朋友們呢都要學會必要的簡單的維修技術,同時店堂里也要配備日常的鞋材配件。

其他小細節

除了以上幾個可以歸類的外,還有幾個小細節要注意的。首先是店員的穿著,不談服裝,光說鞋子,比如你開的是時尚女時裝鞋的,店員和老闆都穿個板鞋,那麼說服力何在,你叫顧客憑什麼買你的時裝鞋?再是要學會試穿鞋給顧客看,尤其是賣女鞋的,顧客猶豫不決,這個時候女老闆或員工就要機靈,立刻把鞋子上腳給顧客看,當然你的腳要比她的好看你才能試,你還可以說「你穿的效果比我的更好,就是這雙,不要猶豫了」,往往生意就成了。

還有,音樂的隨時變換,馬路上沒人,放點熱鬧的,顧客進門了,人少的放點輕柔的,人多了就放點嗨的,營造生意紅火的氣氛,一般能帶動顧客的購買慾望。還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店是可以還價的,價格隨意的話呢,有時顧客很多,都在試啊看的,有一個顧客跟你還價的,你覺得可以賣,但不能當眾回答,要學會暗示,有技巧的暗示,那麼生意也做成了,也不會影響其他客人,大家都還價你就吃不消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加盟店和自己開店有什麼差別呢

加盟還是直營,對於眾多餐飲企業來說,總會面臨這樣的矛盾。進入2019年,圍繞餐飲品牌的加盟又鬧出了不少新聞,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動態。

到底要不要搞加盟?對於這種「終極拷問」,請看本文的分析。

2018年餐飲加盟門店增長率

在開放加盟的主體之外,有關連鎖加盟形式的變化也在發生,比如越來越多的餐飲品牌願意把近似加盟商的角色稱為「合夥人」。2015年成立於北京的烘焙品牌牛角村近期也有類似的計劃。

牛角村CEO耿磊告訴億歐,基於擴大規模和樹立品牌的考慮,牛角村的「城市合夥人」計劃正在進行中,在這個模式里,開設一家門店的前期投入和後期分紅屬於「合夥人」,門店的運營管理則由牛角村來做,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加盟商難管理」問題,同時將本公司做成「輕資產」。

可以預見的是,如果連鎖加盟是餐飲品牌實現規模化必經之路,那麼高勢能品牌的相繼進入,或許會為加盟模式帶來更多新玩法和更多想像力。(來源:億歐網)

❸ 我想加盟雙星連鎖店該注意什麼

開加盟店盲目運作無疑是不可取的,成功的加盟一家連鎖店必須事先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項以及加盟簽約過程中的十大要點。
加盟連鎖經營的注意事項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❹ 小區附近做什麼生意好開什麼店好

現在做生意的話,那一定要有好的眼光,一定要能找到好的產品或者好的項目,要看看當地的市場情況如何,看看在當地做什麼項目會比較有吸引力,做什麼產品大家比較接受,最好是考慮那種小本投資的項目,小投入的項目比較靠譜,風險也比較低的,就算做不好也沒多大事。

可以考慮做牆繪師,這門生意還不錯,而且現在牆繪行業普通人也可以從事了,因為已經有工具可以去印畫了,都不用美術功底了,像下面這種牆畫都是用工具印出來了的,做牆畫師已經成了大眾創業的一個新方向了。

❺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什麼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開店最主要就是開在什麼地方,太熱鬧地方店租又太高,太偏僻的又怕沒生意!便利店最主要還是貨源,簽合同時等等。

1、加盟便利店,選擇好店址尤為重要。投資便利店,選擇合適的店址非常重要,這是便利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便利店的優勢在於「便利」,因此便利店大多設在社區和娛樂設施比較集中的地區,使得顧客購物更加方便。

4、要注意對端頭貨架的利用,因為這是門店的黃金點,顧客在這些地方的駐足時間最長,應擺設一些高毛利的暢銷商品。

(5)潮乎想像加盟店在哪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加盟的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相關技巧

1、在加盟前期,要注意合理的籌措資金,合理的投入資金。

2、控制好經營成本,規劃好進貨策略。

3、學會管理員工。

4、學會管理客戶,建立良好的客戶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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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誰有開過加盟店的麻煩跟我說說,步驟越詳細越好。要注意什麼大神們幫幫忙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4、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1、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8、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9、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10、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編輯本段相關知識 加盟店是一種新起的行業,而要做好加盟行業哪應該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們來說說連鎖加盟幾個重要之處。 加盟店主要員工的聘用:有些特許經營體系對受許人及其主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有特別要求,如果主要經營人員變動,應事先通知特許人,新的人員聘用要經過特許人的批准。 1、開業培訓:特許人一般都提供開業培訓。但在其規定的地方進行。培訓費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則需單獨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許人自己承擔的。 2、開業籌備:從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到新店開業,有時需要幾個月,有時則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通常特許經營人不僅僅是提供培訓,還應該派專人支持受許人籌備開業。支持人員的相關費用通常規定有特許人承擔。 3、開業儀式:比較隆重的開業儀式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方式,特許人都比較重視,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過分鋪張,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4、經營過程培訓:經營中的培訓是特許人對受許人的一項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訓的名目過於繁多,這反而會影響經營。這種培訓的費用通常規定受許人自行承擔。 5、專訪加盟店:一般將定期訪問加盟店的人員稱為督導員,職責是監督和指導受許人的工作。 編輯本段加盟店騙局特徵 1、 公司的注冊時間並不長(可以在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查詢,比如北京一些區域的工商部門,只要花費1元錢就可查詢),通常不僅在內地注冊,還在香港等地注冊了(在香港等地注冊公司的費用非常低廉),並提出連鎖加盟(專業名詞叫特許經營)特徵的業務。 2、 公司號稱是由韓國、香港甚至歐美等地的公司發展而來,或者是這些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是這些公司產品的國內代理或加盟商(如果需要證實,可以查詢國家商標庫,這些品牌要進入中國,就肯定會提前注冊商標)。 3、 這些公司經營的所謂品牌沒有商標權。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請不要把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當成商標申請成功的認證,這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已經被收到了,後者是他真正擁有該商標。加盟騙子往往利用上當者對商標知識不了解,拿商標申請受理通知騙人。要知道,一家才成立一兩年的公司,怎麼可能申請得下來商標呢? 4、 為了證明公司的真實性,該公司往往會出示一些國際品牌或公司給他們的品牌經營授權書(注意,該品牌根本沒通過商標注冊,壓根不存在),為了唬弄人,這些授權書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綻,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國人的簽章習慣,而外國相關文件認的是主管簽名。當然,幾年下來,這些連鎖加盟騙子也在不斷地升級,他們的明顯的漏洞也在不斷地被填補。 5、 他們經營的產品一般都是普通人不太容易判斷價格和質量的,比如服裝、禮品、保健品等,以利於詐騙。 6、 這樣的公司壽命長則2年,短則1年,當然,用壽命判斷一個公司是不是騙子,時已晚。 還有一些其他的特徵,比如連鎖加盟騙子的核心人物大都是中國中南部某省某市(為避免引起地域糾紛,在此略過)周邊,行騙地點集中於北京西客站,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寫字樓里有大量此類騙子。當然,這些特徵可能也在消失中,因為總會有冒仿者進入,另外,騙子的規模不斷變大,也會向其他區域發展。

麻煩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