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准備開一家貨代公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要是一般的物流公司,就是和一般的公司一樣,3萬注冊資金就可以。最關鍵的是你有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有沒有比較穩定的客戶。
要是注冊NVOCC的話,資金要求就很大了,不過可以找人代辦公司,代理注冊500萬的企業,用的費用也不多,可以找找代理注冊貨代公司的機構。
它的生產技術條件是社會化大生產。
(1)產權關系明晰,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於國家,企業擁有包括國家在內的出資者形成投資的全部法人財產權,成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實體。
(2)企業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對出資者承擔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3)出資者按投入企業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權益,即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企業破產時,出資者只以投入企業的資本額對企業債務負有限。
(1)如何開船舶貨代公司加盟擴展閱讀:
企業制度的核心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從生產關系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市場經濟范圍;
二是從生產力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社會化大生產;
三是從法律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企業法人制度;
四是從產權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有限責任制度。
因此,貨代企業制度是指以市場經濟為前提,以規范和完善的企業法人制度為主體,以有限責任制度為核心,適應社會化大生產要求的一整套科學的企業組織制度和管理制度。
② 如何注冊成立一家貨運代理公司,需要哪些手續,注冊流程是怎麼樣的杭...
首先告訴你,這是交通部的行政管理范圍。
你所說的貨代,應該屬於無船承運人(NVOCC)備案登記。
經營國際海上運輸業務及海運輔助業務(含國際船舶運輸與班輪運輸、無船承運、國際船舶代理、國際船舶管理等業務)的許可、登記
一、行政許可的內容
(一)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許可
(二)經營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登記
(三)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登記
(四)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登記
(五)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登記
二、行政許可的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務院令第335號)第六條規定: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應當向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務院令第335號)第十六條規定: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經營進出中國港口的國際班輪運輸業務,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未取得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的,不得從事國際班輪運輸經營活動,不得對外公布班期、接受定艙;以共同派船、艙位互換、聯合經營等方式經營國際班輪運輸的,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務院令第335號)第七條規定:經營無船承運業務,應當向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辦理提單登記;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務院令第335號)第十條規定: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應當向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務院令第335號)第十二條規定: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應當向擬經營業務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三、行政許可的實施許可權
(一)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經營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二)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四、行政許可的條件
(一)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經營國際海上運輸業務相適應的船舶,其中必須有中國籍船舶;
2、投入運營的船舶符合國家規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術標准;
3、有提單、客票或者多式聯運單證;
4、有具備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從業資格的高級業務管理人員。
(二)經營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如申請人為中國的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
2、有與經營國際班輪運輸相適應的船舶;
3、有明確的航線、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的計劃安排。
(三)在中國境內經營無船承運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在中國境內企業法人或境外企業;
2、交納保證金80萬元人民幣;每設立一個分支機構,增加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保證金應當向中國境內的銀行開立專門賬戶交存。
(四)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高級業務管理人員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國際海上運輸經營活動的經歷;
2、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必要的營業設施。
(五)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高級業務管理人員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國際海上運輸經營活動的經歷;
2、有與所管理船舶種類和航區相適應的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的人員;
3、有與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
五、行政許可的數量
根據國際海運市場競爭狀況和國家關於國際海上運輸業發展政策,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許可可能有適當的數量限制,其餘無數量限制。
六、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
(一)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報告、投資協議;
2、申請人的企業商業登記文件(擬設立企業的,主要投資人的商業登記文件或者身份證明);
3、船舶所有權證書、國籍證書和法定檢驗證書的副本或者復印件;
4、提單、客票或者多式聯運單證樣本;
5、符合交通部規定的高級業務管理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
(二)經營國際班輪運輸業務,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的名稱、注冊地、營業執照副本、主要出資人;
2、經營者的主要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身份證明;
3、運營船舶資料;
4、擬開航的航線、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
5、運價本;
6、提單、客票或者多式聯運單證。
(三)申請辦理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提單登記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報告;
2、企業商業登記文件;
3、提單格式樣本;
4、保證金已交存的銀行憑證復印件。
(四)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報告、投資協議;
2、 申請人的商業登記文件(擬設立企業的,主要投資人的商業登記文件或者身份證明);
3、固定營業場所的證明文件;
4、行政許可條件中所規定的高級業務管理人員的從業資歷證明文件;
5、關於同港口和海關等口岸部門進行電子數據交換的協議。不具備電子數據交換條件的,應當提供有關港口或者海關的相應證明文件。
(五)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或者在中國境內設立企業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報告、投資協議;
2、 申請人的商業登記文件(擬設立企業的,主要投資人的商業登記文件或者身份證明);
3、固定營業場所的證明文件;
4、行政許可條件中所規定的高級業務管理人員的從業資歷證明文件;
5、行政許可條件中所規定的人員的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復印件。
七、申請書示範文本
《資質申報單位主要技術人員及業績申報材》,《資質申報單位主要技術人員及業績申報材料2》,《資質申報單位主要技術人員及業績申報材料2》,
八、申請書受理機構
(一)經營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登記申請由交通部水運司受理。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部大樓 郵編:100736
電話:010-6529265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前款以外的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受理。
九、申請書受理期限
無期限限制
十、申請書遞交方式
辦公現場遞交或信函方式遞交
十一、行政許可的程序
(一)共同程序
1、申請書形式審查及形式審查結果告知;
2、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審查;
3、行政許可審查決定及審查結果告知;
4、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在政府網站公示並頒發經營許可證件或登記證書;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非共同程序: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受理、審核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許可、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登記、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登記的申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材料及審核意見報送交通部。
十二、行政許可申請審批時限
(一)審核機關審核時限:10個工作日。
(二)許可機關審批時限:
1、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許可的審批時限: 30個工作日;
2、經營國際班輪運輸業務登記的審批時限: 30個工作日;
3、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登記的審批時限: 15個工作日;
4、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登記的審批時限: 15個工作日;
5、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登記的審批時限: 15個工作日。
十三、行政許可的收費依據及標准
本項目不收費
十四、申請人及公眾對審批結果的意見反映方式
信函、電子郵件、電話、其他。
十五、行政許可的監督部門及投訴渠道
審批機關及其上級機關的監察機構與法制機構
交通部監察機構與法制機構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 交通部大樓郵編:100736
監察機構電話:010-6529292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法制機構電話:010-6529265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③ 做貨代要具備什麼條件
我就是港口與航運管理的,未來也是可以做貨代的,現在學的書很多,但主要是學那本很厚很大的《國際貨運代理理論與實務》,熟悉的流程就是集裝箱碼頭操作與管理系統。有什麼問題可以再問我,保證幫你解決。
④ 船代公司業務怎麼做
船代公司主要為船舶和船東提供一系列服務,以下是開展船代公司業務的方法:
一、市場調研與客戶定位
1. 了解市場需求:研究所在地區的航運市場動態,包括貨物類型、航線分布、船舶流量等。分析不同類型客戶(如船東、貨主、貨代等)的需求特點。
2. 確定目標客戶:根據市場調研結果,確定船代公司的目標客戶群體。可以針對特定類型的船舶(如集裝箱船、散貨船、油輪等)或特定航線的船東進行重點營銷。
二、建立專業團隊
1. 招聘專業人才:組建一支具備豐富航運知識和經驗的團隊,包括船舶代理人員、報關員、外勤人員等。這些人員應熟悉船舶運營流程、港口規定、海關法規等方面的知識。
2. 培訓與提升: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可以組織內部培訓、參加行業研討會、邀請專家授課等方式,不斷提升員工的專業素養。
三、提供優質服務
1. 船舶代理服務:
- 辦理船舶進出港手續:包括向港口當局申報船舶動態、安排引航、拖輪等服務,確保船舶順利進出港。
- 協調港口作業:與港口、碼頭、裝卸公司等各方協調,安排船舶靠泊、裝卸貨物、安排船員換班等事宜。
- 提供船舶供應服務:為船舶提供燃油、淡水、食品、物料等供應服務,確保船舶正常運營。
- 處理船舶突發事件:如船舶故障、事故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保障船舶和人員安全。
2. 貨運代理服務:
- 協助貨主安排貨物運輸:根據貨主的需求,選擇合適的船舶和航線,安排貨物的裝卸、運輸等事宜。
- 辦理貨物報關、報檢手續:與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協調,確保貨物順利通關。
- 提供貨物跟蹤服務:及時向貨主反饋貨物運輸狀態,讓貨主隨時了解貨物的位置和動態。
3. 其他增值服務:
- 提供航運咨詢服務:為客戶提供航運市場分析、航線規劃、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咨詢建議。
- 協助客戶進行船舶租賃、買賣等業務:利用船代公司的專業知識和人脈資源,為客戶提供船舶租賃、買賣等方面的中介服務。
四、拓展業務渠道
1. 建立合作關系:與船東、貨主、貨代、港口、碼頭等各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通過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可以簽訂合作協議、互相推薦客戶等方式,擴大業務范圍。
2. 利用網路平台:建立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路平台,展示公司的服務內容和優勢,吸引客戶關注。同時,可以利用網路平台進行業務推廣、客戶溝通等活動。
3. 參加行業展會和活動:參加航運行業的展會、研討會、論壇等活動,展示公司的實力和形象,結識潛在客戶,拓展業務渠道。
五、加強風險管理
1. 了解法律法規:熟悉航運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公司的業務活動合法合規。關注政策變化,及時調整業務策略,避免法律風險。
2. 控制信用風險:對客戶進行信用評估,合理控制信用額度,避免因客戶違約而造成損失。可以通過簽訂合同、收取保證金等方式,降低信用風險。
3. 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應對可能出現的船舶故障、事故、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及時採取措施,保障船舶和人員安全,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