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集團公司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設立財務企業集團公司需要如下條件:1、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並且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近3年無不良誠信紀錄;
2、申請前1年,母公司褲含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8億元人民;
3、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4、設立財務企業集團公司需要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二)申請前1年,母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
(三)申請前1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資產總額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率不低於30%;
(四)申請前連續2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營業收入總額每年不低於40億元人民幣,稅前利潤總額每年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五)現金宏純宴流量穩定並具有較大規模;
(蔽銀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並且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
(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近3年無不良誠信紀錄;
(八)母公司擁有核心主業;
(九)母公司無不當關聯交易。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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