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的名字和許可上的注冊名字不一樣可以嗎
在一定的情況下,加盟店的名字和許可上的注冊名字可以不一樣。但是,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一般來說,加盟店的名字應該和許可證上的注冊名字一致,拍搭神以便於管理和監管。如果加盟店的名字需要更改,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批准和備案。此外,如果加盟店的名字和許可證上的注枝李冊名字不一致,可能會對加盟店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產生影響,需要謹慎處襲虧理。最好在加盟前和加盟合同中就明確雙方對於加盟店名字的約定,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❷ 我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可以嗎我不加盟
不加盟,使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不可以。
1、不加盟,使用別人加盟店的名字屬於侵權;
2、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3、在我國,有關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法律規定集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等法律條文之中。
上述商標侵權行為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直接的商標侵權行為,即直接侵犯了商標作為一種來源標志的功能。
4、《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
5、《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的「未經許可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後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行為」等。另一種是間接的商標侵權行為,即直接商標侵權行為的延伸和繼續。
6、《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和「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等行為。
❸ 我注冊的公司是加盟店的名字好還是自己的好
加盟店的名字好。
是加盟店的話,最好用他們的名字,如果說不讓用他們的名字也可以,和渣族但是要求他商標授權才可以上商標的品牌加盟。
對於剛出校門,梁昌沒喚弊有經驗沒有人脈的你來說,加盟是更好的選擇。
❹ 我注冊的公司是加盟店的名字好還是自己的好
注冊的公司使用加盟店的名字還是自己的名字均可,沒有區別。
加盟店的話注冊按你自己想叫的名字就頌如可以,注冊這個沒有太大關系的。 店鋪掛牌名稱最好是按你加盟店名字那樣影響力會大些灶巧,起到招攬生意作用。
注冊個體工商戶起的名字只是與工隱櫻鍵商、稅務、加盟產品相關的前、後置審批的行政部門對你的監管有作用,是你公司或個體經營的登記名稱,你用的加盟店名稱是你對外招攬生意宣傳用的,知名度越高效果和收益就會越好。
❺ 加盟的店面,去工商局注冊的其他名字,掛加盟店的牌子有問題嗎
沒有問題的,你所說的牌子是門頭吧,只要是你注冊的不是公司性質,而是個體戶,就一點關系都沒有,我做是totoro,個體戶的合作商都是用的我們門頭的,沒有問題。
❻ 和加盟店的名字就差一個字我要怎麼做才能不算侵權
如果你們經營范圍相同的話 在明知別人的公司名的情況下取了相似性高的名稱是屬於侵犯他人公司名稱權的
❼ 我沒有加盟別人的加盟店,請問我可以用別人的加盟店的店名嗎例如:**汽車美容店。它是全國連鎖店。
你可以先注冊自己的商標啊,先注冊先使用,如果你們的商標相同你還可以告他侵權讓他更名的。
❽ 擺攤打加盟的名字可不可以
不可以。
因為加盟商擁有商標權的,是不能再使用的,否則會構成侵權。
加盟意思指參加某一團體_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加盟特許經營的經營形式種類有很多,依出資比例與經營方式大概可以分為自願加盟、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
❾ 加盟店後期不想交管理費還能用加盟品牌的名字嗎
加盟店不交管理費,就不能再用加盟品牌的名字,如果被發現,那就要吃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