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司加盟 » 沒有商業特許經營的加盟公司
擴展閱讀
多少錢能加盟扣扣奶茶 2024-11-25 18:41:53
內蒙古燒賣加盟代理 2024-11-25 18:32:46

沒有商業特許經營的加盟公司

發布時間: 2024-09-24 22:53:31

A. 加盟騙局都有哪幾種如何識破

以刷臉支付加盟為例,只要有交錢、發展線下代理的,都是屬於騙局。

1、交錢就可以成為代理

無需排隊,更智能更便捷。瞄準支付市場痛點,刷臉支付新時代來了!在刷臉支付各個代理商微信群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宣傳語。政策紅利、時代風口往往成為刷臉支付騙局中,騙取人們信任的第一步。

2、不收取任何費用,但要交系統使用費

「並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要交4.98萬元的系統使用費」,此類騙局只是開始,尤其涉及到後期維護之類的說辭,都是騙局。因為會謊稱刷臉支付後台系統是關鍵,這套系統無論是開發還是維護都有成本。聲稱商戶產生的流水分潤永屬於個人,隨著商戶量的增長,流水分潤也不斷增長。

3、當上代理商後可發展線下代理

不僅如此,成為代理商後還能發展線下代理。至於招募下級代理能夠獲得的利潤,代理商可以自行決定,謊稱把招商的權益給到代理商,向下發展代理,發展多少層級,可以收取多少代理加盟費都可以由商戶決定。

注意事項:

1、對此亂象甚至是騙局,此前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均發布了聲明。微信支付曾發布公告稱,微信刷臉支付從來沒有代理和加盟,更沒有代理和加盟政策,請各位合作夥伴提高警惕。對冒用微信支付官方、微信支付服務商名義發展代理,收取代理費、加盟費等行為將堅決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對於任何像收取高額加盟費、設備無條件免費贈送都是騙局。由於官方刷臉支付補貼政策及設備價格比較透明,即使服務商補貼力度再大,也無法做到每一台設備免費,所以遇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一定要小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小心!刷臉支付加盟騙局來了

B. 企業沒有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可以進行招加盟商

企業未經商業特許經營備案,進行招商加盟是嚴格禁止且違法的行為,依據中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此條例旨在維護特許經營市場的秩序,保護加盟商權益,確保公平透明。以下是關鍵點的概述:

首先,法律明確要求,特許人在簽訂合同後15日內需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不論是國內還是跨區域經營。若企業忽視這一規定,將面臨商務部門的嚴厲處罰,包括罰款和信譽受損。

對於創業者而言,選擇未經備案的項目風險極高,可能導致運營問題、品牌支持不足和技術支持欠缺等問題,影響加盟店的生存和發展。若特許人違規,加盟商有權尋求法律途徑解除合同並索回加盟費。

為了保護自身利益,潛在加盟商在加盟前務必通過官方渠道查詢特許人的備案情況,確保加盟的是合法品牌,具備必要的經營資質。總之,未經備案的企業進行加盟商招募是非法且不被鼓勵的,企業需遵守法規,而加盟商需謹慎考察,以規避風險。

C. 奶茶店沒有商業特許經營許可加盟合法嗎

合法賺錢就是硬道理,不賺錢手續再多是沒有用的.............

D. 沒有特許經營權加盟合同無效

法律分析:加盟商不能以特許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而主張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E. 無特許加盟許可證招商加盟合法嗎

無特許加盟許可證招商加盟不合法。特許人未依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並會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8條,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F. 沒有商業特許經營的公司進行招商加盟活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