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屬公司、子公司,旗下公司三者的區別是什麼
1、下屬公司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加盟公司。旗下公司可以是並行品牌不同業務兩個機構,地位平等,無上下級關系,但同屬一個集團。
2、子公司與分公司都是總公司的下屬公司,但二者實質存在很大的差別。
(1)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而分公司則不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名稱財產都依附總公司。
(2)如果子公司是某大集團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可以公開上市發行股票,而分公司則不可以。
(3)子公司從法律地位上說,它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相同,而分公司不同。
(1)加盟公司和分公司怎麼區分擴展閱讀:
1、分公司
總公司的下屬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種形式。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許多大型公司的業務分布於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置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
2、子公司
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種形式,它雖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子公司屬於獨立的企業法人,它有自己的名稱和財產,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一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設立自己的子公司。
3、旗下公司
一個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叫做這個公司的旗下公司。
網路-分公司
2. 分公司 代理商 運營中心 加盟的區別
分公司:是企業的分支機構,運營成本以及總體工作還是要受總公司管理的;
代理商:是總公司之外的另一家公司,代理公司的某些業務,同時獲得這部分業務的授權;
運營中心:是整個企業的一個部門,負責整體公司的業務運營;
加盟:具體是針對公司的業務加盟環節
3. 從會計學來說,加盟和連鎖還有子公司分公司這四個的區別~加盟可以算是分公司嗎連鎖可以算是子公司嗎
只是交加盟費,日常運營加盟商自已獨立負責,不算分公司
連鎖中有獨立法人資格是子公司,否則是分公司
4.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店鋪,以一定的形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並在分工的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使復雜的商業活動簡單化,以獲取規模效益。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
5. 加盟商和分公司有何不同分公司也要交納加盟費嗎
你所說的這些需要根據總公司的要求來定!有些公司不用交納加盟費用有些就需要交納看總公司的具體運作模式 我給你一個我們公司的具體加盟協議你看一下應該可以有進一步的了解!
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加 盟 協 議 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願的原則,就乙方在 開設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益與義務:
1、 甲方提供辦理「世紀百藝」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 甲方有義務向分支公司提供經營范圍內的文化產業項目,並給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具體按項目規定執行);
3、 甲方負責分支公司文化產業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 甲方負責監督分支公司各項目的稅務事宜,並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 甲方有權監督分支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為,以及財務狀況;
6、 甲方對分支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
8、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 乙方的權益與義務:
1、 如乙方以「世紀百藝」分支公司名義加盟,須向集團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如以個人名義加盟,須有兩名擔保人(提供擔保證明),並提供分支公司負責人及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並簽字保證證件的真實性;
2、 在簽此協議時,乙方應向公司交納加盟費10萬元人民幣(省級),及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 分支公司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集團公司入帳及備案);
4、 分支公司必須每月按時給集團公司上報分支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 分支公司簽訂合同,必須上報集團公司批准備案方可簽定;
6、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准方可借貸;
7、 分支公司屬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並及時與公司溝通,匯報各項工作情況;
8、 分支公司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集團公司規定的經營范圍;
9、 分支公司如有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 分支公司必須維護「世紀百藝」品牌和集團公司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負責的分支公司對公司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 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分支公司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 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 分支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注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 甲方以「世紀百藝」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為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 乙方負責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 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 分支公司管理與分成方式:
1、 各地分支公司隸屬於集團公司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總公司統一監督管理。
2、 各地分公司嚴格按照總公司統一管理章程管理。
3、 分支公司財務由集團公司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並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 集團公司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於統一規模化運作。
5、 因文化傳媒項目運營的特殊性,集團公司按不同項目統一分配給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潤,並納入分支公司財務帳目。
6、 集團公司與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實行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為:集團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經營者(負責人)占股份的80 %,每年12月1日-15日進行分紅。
五、 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
3、 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有權撤消分支公司或簽給其他人;
4、 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支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集團公司核對、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後,分支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5、 乙方對分支公司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分支公司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並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法人:(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 連鎖、分公司、分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分公司、分店從概念上、組織形式以及覆蓋范圍上各有不同,具體區別如下。
一、三者概念不同
連鎖是指投資創業者使用某一品牌,在品牌旗下店面的加盟模式。是一種商業模式。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分店是主店之外下設的同類店,在經濟上有附屬關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隸屬關系,在品牌和產品上有授權關系。
二、三者組織形式不同
分店與分公司實際上都屬於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但是兩者的區別主要是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分公司是公司制企業的分支機構,而分店不一定是公司制,也許是合夥,獨資等其他形式。
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另外,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其中託管連鎖模式是經過驗證的當今連鎖企業最先進的商業模式,具有高穩定性,低風險,快擴張的特點。
三、三者的覆蓋范圍不同
連鎖有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所以連鎖的覆蓋范圍很廣,並且更具有品牌效益,富有專業性。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所以,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分公司的覆蓋范圍次於連鎖。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是相當於母公司、子公司來劃分的概念。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店的覆蓋范圍最小,並且進入門檻低。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7. 加盟店與分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加盟店通常不是分公司形式,通常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經營主體,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8. 加盟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加盟總部可向加盟商收取加盟金、保證金、權利金等。
分公司跟總公司是一家的。總部一樣。
9. 分公司和連鎖公司的區別,誰有獨立法人資格就是自己去繳納稅款呀他們和總公司的聯系分別是怎麼樣
(1)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一般不具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所得稅可以合並到總公司統一繳交,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可以在經營地獨立繳交;
(2)連鎖經營,通常是指公司的經營模式,總公司對下屬分公司也可以採取連鎖經營模式,這種情況下與上述(1)相同;連鎖經營中,有一些是加盟企業,加盟企業除交加盟費用和按要求營運外,在稅收上是獨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