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店鋪轉讓,法人不變更可以嗎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責任是否仍由原法人承擔若有,可否在合同中規避此類責
你對法人有誤區。法人只是公司的人格化,法律上的擬制人,並非實實在在的自然人。比如月亮公司,法人就是月亮公司,經營中出現重大責任由月亮公司的資產承擔,股東只是以出資額內為限承擔責任。你要變更的是法人代表,這是自然人。他代表法人行使權利和義務。
若不變更,可在合同內約定,出現問題由實際負責人承擔。
B. 加盟店需要獨立法人資格嗎
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
C. 分店加盟可以另外再設獨立的法人嗎在經營上是否必須受總公司的控制
一)直營連鎖。連鎖店的門店均由總部全資或控股開設,在總部的直接領導下統一經營; (二)自願連鎖。連鎖店的門店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的資產所有權關系不變,在總部的指導下共同經營; (三)特許連鎖(或稱加盟連鎖)。連鎖店的門店同總部簽訂合同,取得使用總部商標、商號、經營技術及銷售總部開發商品的特許權,經營權集中於總部。 直營連鎖、自願連鎖和特許連鎖這三種形式,可以在一個連鎖企業中相互交叉存在。 那就看是那種性質了
D. 我剛來了個店,執照上的法人不是我以後對我會有影響嗎
店裡法人不是你。如果是你的店,可以進行法人的變更,到工商局去辦理相關手續,重新換執營業執照。如果不是你的店。就不用辦這些手續。對你沒有任何影響。
E. 加盟店可以變更法人嗎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約定不準變更,你若變更則涉嫌違約。如果沒有約定,你若有權變更,也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