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 x0dx0a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x0dx0a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x0dx0a ★賺取傭金(提成) x0dx0a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x0dx0a ★供貨權力較大 x0dx0a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x0dx0a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x0dx0a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x0dx0a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x0dx0a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x0dx0a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x0dx0a 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桐拿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x0dx0ax0dx0a緊密型x0dx0a (如麥當勞):在國外的大型連鎖加盟公司都是這種加盟方式。主要特點是:嚴格復制總部所規定的經營模式,包括布局、生產標准、銷售、進貨、組織機構、服務、培訓等。加盟商只需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和首期加盟費,就可以享受到一切總部成功的資源,總部完美復制以保證加盟商的利潤。至於法律責任,則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如何規定。x0dx0ax0dx0a鬆散型x0dx0a (如上海龍峰豆花香):國內大多數食品、汽車、醫葯、服務行業使用,適合於中國的國情,總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經過反復驗證證明成功的運作方案,進行招商加盟。認真地提供一套創業方案,做電話反饋,跟蹤服務,給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許使用權.。在法律上這種加盟其經營主體還是加盟商本人.x0dx0a 加盟店和直營店的區別x0dx0a 加盟店和直營店是連鎖經營的兩種方式。連鎖經營能夠有效的整合市場資源。x0dx0a 這些資源包括:管理\市場\品牌\成本\服務等各方面。x0dx0a 直營店一般為特許人全額投資。加盟店一般為雙方合資。x0dx0a 直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比較緊密。加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鬆散。x0dx0a 直營店員工一般列入總部序列。加盟培輪姿店員工一般不列入總部序列。x0dx0a 直營店一般相當於旗艦店,加盟店一般相當於主力店。x0dx0a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x0dx0a 分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派出機構,不獨立負責。x0dx0a 子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衍生機構。包括服務於主業務的配套投資(經營項目不同)以及主業務的衍生(經營區域不同)。x0dx0a 子公司一般獨立負責。x0dx0a 原則上不能把基礎於總公司的投資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x0dx0a 只有以總公司為投資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視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x0dx0a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額獨資。x0dx0a經銷商概述x0dx0a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關配絕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經銷商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x0dx0a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x0dx0a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x0dx0a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x0dx0a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x0dx0a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的關系x0dx0a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不從原廠拿貨而是從其他渠道)。 x0dx0a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x0dx0a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x0dx0a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x0dx0a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x0dx0a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 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x0dx0a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❷ 加盟商的分類
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 (如上海龍峰豆花香):國內大多數食品、汽車、醫葯、服務行業使用,適合於中國的國情,總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經過反復驗證證明成功的運作方案,進行招商加盟。認真地提供一套創業方案,做電話反饋,跟蹤服務,給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許使用權.。在法律上這種加盟其經營主體還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營店的區別
加盟店和直營店是連鎖經營的兩種方式。連鎖經營能夠有效的整合市場資源。
這些資源包括:管理市場品牌成本服務等各方面。
直營店一般為特許人全額投資。加盟店一般為雙方合資。
直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比較緊密。加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鬆散。
直營店員工一般列入總部序列。加盟店員工一般不列入總部序列。
直營店一般相當於旗艦店,加盟店一般相當於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分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派出機構,不獨立負責。
子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衍生機構。包括服務於主業務的配套投資(經營項目不同)以及主業務的衍生(經營區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獨立負責。
原則上不能把基礎於總公司的投資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總公司為投資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視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額獨資。
❸ 代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
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
緊密型
(如麥當勞):在國外的大型連鎖加盟公司都是這種加盟方式。主要特點是:嚴格復制總部所規定的經營模式,包括布局、生產標准、銷售、進貨、組織機構、服務、培訓等。加盟商只需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和首期加盟費,就可以享受到一切總部成功的資源,總部完美復制以保證加盟商的利潤。至於法律責任,則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如何規定。
鬆散型
(如上海龍峰豆花香):國內大多數食品、汽車、醫葯、服務行業使用,適合於中國的國情,總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經過反復驗證證明成功的運作方案,進行招商加盟。認真地提供一套創業方案,做電話反饋,跟蹤服務,給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許使用權.。在法律上這種加盟其經營主體還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營店的區別
加盟店和直營店是連鎖經營的兩種方式。連鎖經營能夠有效的整合市場資源。
這些資源包括:管理\市場\品牌\成本\服務等各方面。
直營店一般為特許人全額投資。加盟店一般為雙方合資。
直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比較緊密。加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鬆散。
直營店員工一般列入總部序列。加盟店員工一般不列入總部序列。
直營店一般相當於旗艦店,加盟店一般相當於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分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派出機構,不獨立負責。
子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衍生機構。包括服務於主業務的配套投資(經營項目不同)以及主業務的衍生(經營區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獨立負責。
原則上不能把基礎於總公司的投資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總公司為投資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視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額獨資。
經銷商概述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經銷商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的關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不從原廠拿貨而是從其他渠道)。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 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❹ 代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
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
緊密型
(如麥當勞):在國外的大型連鎖加盟公司都是這種加盟方式。主要特點是:嚴格復制總部所規定的經營模式,包括布局、生產標准、銷售、進貨、組織機構、服務、培訓等。加盟商只需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和首期加盟費,就可以享受到一切總部成功的資源,總部完美復制以保證加盟商的利潤。至於法律責任,則看雙方簽訂的合同如何規定。
鬆散型
(如上海龍峰豆花香):國內大多數食品、汽車、醫葯、服務行業使用,適合於中國的國情,總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經過反復驗證證明成功的運作方案,進行招商加盟。認真地提供一套創業方案,做電話反饋,跟蹤服務,給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許使用權.。在法律上這種加盟其經營主體還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營店的區別
加盟店和直營店是連鎖經營的兩種方式。連鎖經營能夠有效的整合市場資源。
這些資源包括:管理\市場\品牌\成本\服務等各方面。
直營店一般為特許人全額投資。加盟店一般為雙方合資。
直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比較緊密。加盟店與總部的關系相對鬆散。
直營店員工一般列入總部序列。加盟店員工一般不列入總部序列。
直營店一般相當於旗艦店,加盟店一般相當於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分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派出機構,不獨立負責。
子公司一般是總公司的衍生機構。包括服務於主業務的配套投資(經營項目不同)以及主業務的衍生(經營區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獨立負責。
原則上不能把基礎於總公司的投資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總公司為投資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視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額獨資。
經銷商概述
經銷商,顧名思義,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關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經銷商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經銷商這個在中國市場上既傳統又中堅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驗,在重重壓力下經銷商或被動或主動地在業務發展戰略上作出了適應性調整:
一是部分經銷商開始向生產商貼牌甚至自行投資建廠生產自有品牌產品,使渠道資源效益發揮最大化;
二是部分經銷商開始進入零售領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穩定並鞏固自身在市場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獲取優勢產品資源,以產品分擔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追求企業經營的品類規模。遺憾的是,更多的經銷商正在成為生產商的附庸,完全被生產商「套牢」,更在終端零售商與生產商的雙重「擠壓」下困難重重,更為可怕的是經銷商中的弱勢群體正在不斷地被淘汰出局。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的關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不從原廠拿貨而是從其他渠道)。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 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❺ 如何快速有效地做好招商
怎麼才能有效的招到代理商呢?雖然有很多人拿著錢想創業,沒有好項目,這些人都是你的目標客戶,但也同樣有很多品牌商、微商、直銷等機構在搶占這些客戶,咱們有什麼競爭力呢?
一個做化妝品的企業,老闆是一個女強人,自己之前是美妝博主,代理別人的品牌,做的還不錯,每年能賺100來萬,後來她想:與其賣別人的產品,不如做自己的品牌,這樣利潤還更高。於是開始接觸許多化妝品代加工廠,注冊公司、設計LOGO、包裝、租辦公室、招聘、生產第一批樣品等等,這一系列做完,積蓄就已經花掉一半了。
為了業務能夠快速做起來,她又開一家護膚體驗中心,計劃把這個護膚體驗中心做火,然後開始搞招商加盟。因為自己本身有一些粉絲,也比較懂銷售,所以第一個護膚中心運營的還不錯,開業不到半年就實現盈虧平衡,往後每個月都有幾萬塊錢的純利潤。
她覺得時機到了,開始招商,通過自己的粉絲以及網上的廣告,很快招到了第一批代理商,結果第一批代理商在不到3個月的時候就集體要求退錢,因為這些代理商的產品根本賣不出去,代理商開的店也完全不知道怎麼運營,售後服務一團糟,不斷的有人在網上抱怨甚至罵她,很快她就招不到新的代理商了,原本一個很優秀的女強人,最後背了一堆罵名,公司也無奈關閉。
你說她不優秀嗎?我覺得她很優秀了,靠個人能力一年賺100萬很厲害了,為什麼創業招到代理反而失敗了,因為她沒有把她的能力復制給更多代理商。她給代理商提供的僅僅是產品,而她的成功產品只佔50%,另外50%是她的經營能力,大部分代理商是不具備和她同樣的經營能力。
所以我們如果想要有效的招到代理商,除了產品這50分要拿到以外,還要把運營能力的50分也給到代理商。
這兩年很火的一個零售品牌叫名創優品,他們最快的時候一個月開150家店,他們公司每天能收到300封郵件都是想加盟的,加盟他們的品牌甚至要排隊等幾個月。
為什麼名創優品的招商做的這么好?因為他的模式對代理商而言,足夠傻瓜。如果你想加盟她的店,你只用拿錢就好了,其他的都不用管,你的錢大概會用於三部分,第一是特許經營費,第二是鋪貨的成本,第三是店面的租金和裝修費用,全是錢能解決的。你把錢給他們以後,你什麼都不用管了,他們負責裝修、上貨、招聘、運營,然後把每天營業額的30%多分給你,每天上午把前一天的分成打你卡上,你天天都能看到有錢進賬,這個創業項目就像一個理財產品一樣,現在做的很成功,全球有幾千家店,大部分店都是盈利的。
他們的代理商不用擔心自己的運營能力,而其他類似的品牌商好多都是幫你把店裝修好,幫你把貨鋪上,然後培訓一下就不管了,不具備運營能力的代理商就很容易賠錢。
有的品牌商把收到代理商的錢當做終點,實際上把代理商的錢收到以後,服務才正式開始,當你的運營能力具備可復制性的時候,就是你爆發的開始。
那怎麼才能把運營能力變的有可復制性或者讓代理商傻瓜化的運營呢?
分享兩個關鍵詞:標准化、迭代思維
標准化這三個字,估計很多人聽的耳朵都長繭子了,但是實際能執行的人很少,這個是打造招商競爭力非常重要的工作。比如剛提到的名創優品,他們從顧客進店看到的第一眼,到顧客結完賬離開,每一個環節的體驗都是有標準的。最開始他們貨架高是1米7,後來調到1米55,後來又精確到1米5,為什麼是這個數字呢?按理說1米7的高度能放更多產品,空間的利用率高了,但他們的運營經驗總結,貨架的高度是影響外部視野和內部空間的重要參數,中國女性的平均身高是1米55,1米7的貨架超過了大部分女性消費者的身高,會讓他們很不方便,貨架過高會讓上層空間受限,造成顧客心理上的壓抑感,視野受限導致進店率不高,也影響購物體驗。
很多超市門口都會有購物車和購物籃,這也是有標準的,有數據統計,購物籃可以提高50%的客單價,購物車可以在此基礎上再提高30%,但大部分超市或者實體店的購物籃和購物車都是讓客戶自取,名創優品在運營手冊中加了派送購物藍的標准,所有的動作手勢話術全都是標准化的。
從客戶進門到離開這些所有的標准也還在不斷的迭代和更新,這些標准化決定了客戶的體驗,也是這家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那怎麼做到標准化呢?
其實就是把客戶消費的過程精細化的拆分,從進店第一眼看到、聽到、感受到的東西入手。因為每個行業的標准不一樣,這里就不再細展開了,我自己其實也在不斷的學習和改善我們標准化的的手冊和運營體系。
聽到這里你可能會有個疑問,你不是講如何有效招到代理商嗎?感覺講的這些內容都是如何做好運營,跟推廣關系不大呀。
實際上這些標准化的東西就是你營銷的素材,就是在告訴代理商你能夠科學的把店鋪運營好,幫他們賺錢,標准化的東西就是讓代理商們相信,你們的運營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大大降低了他們的風險,從而提高你的招商轉化率。
當你的每一個代理商都能夠輕松賺到錢的時候,自然會有更多代理商慕名而來,把錢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