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店都可以收取哪些哪些項目費用
加盟店都可以收取的項目費用如下:
1、履約提高/增加金:總部收取提高/增加金的用意,是在於確保加盟店會依照合約規定履行義務,並且扶持總部的權利。一般來講型派碧,履約提高/增加金在合約期滿時,且加盟商無違約,或積欠貨款卜舉的情況下,是可以返還的;
2、品牌管理費:品牌管理費的收取,是因為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憑借著成熟的品牌口碑,可以吸引更多的顧客上門;
3、其他費用:除了以上常見的費用,某些加盟總部還會向加盟商收取廣告費、培訓費、促銷活動費、設備費用等費用。這些費用的收取,是完全可以雙方在合同簽約前進行商洽。
要求退還加盟費的情形如下:
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羨晌》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⑵ 加盟權利金是什麼
問題一:加盟費和權益金有什麼區別 權益金:主要是用於對加盟商的後續支持上,使加盟商在開業後得以更好的運營,讓市場能夠得到一個良性的循環,從而真正達到「雙盈」的目的。
交納加盟費後將授予加盟商使用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提供免費培訓,專業宣傳媒體資料CD、視覺系統、授權標牌、店員服裝、宣傳用品等物資。 權益金基本是一次性收取的,支付後,應該得到以下支持:
1.獲取營運專家遠程熱線服務
2.獲取營運專家信箱服務
3.客戶服務定期回訪
4.日常經營中促銷方案策劃
5.不同季節菜品研發,免費傳授
6.項目的可持續性的升級
7.不定期市場巡查
8.物流服務檔案管理 9.客戶服務檔案管理 10.營運支持檔案管理 11.市場 *** 打假工作
12.各種資料郵寄,傳真
13.遠程選址評估服務
14.店鋪營建咨詢服務
15.開業籌備,促銷服務
16.物資代購服務
17.特色物資代采購服務
18.人力中介服務
19.全國性媒體投放
20.節假日統一促銷,方案策劃
21.最新專利技術支持
22.項目資質參評參選
23.VI營建方案設計即時更新
24.協調加盟商與分特許商的合作經營工作
25.協助分特許商現場招商
26.提供人員代培服務
27.不定期的加盟商學習交流座談28.提供分特許商的專業廣告策劃方案
問題二:加盟權利金如何收取 要避開也可以,只是如果讓他們發現了,你的保證金肯定就沒有了,而且還有違約賠償!
問題三:授權和加盟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嗎 授權其實就是可以使用的意思,琺盟可能一定形式有限制
授權是組織運作的關鍵,它是以人為對象,將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的權力授給部屬人員。即主管將處理用人、用錢、做事、交涉、協調等決策權移轉給部屬,只授予權力,不可託付完成該項工作的必要責任,這是授權的絕對原則性。 組織中的不同層級有不同的職權,許可權則會在不同的層級間流動,因而產生授權的問題。授權是管理人的重要任務之一。有效的授權是一項重要的管理技巧。若授權得當,所有參與者均可以受惠。野備卜
加盟 指參加某一團體嶙櫓。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頌穗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問題四:加盟是什麼意思呢 100分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滾遲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問題五:加盟店是什麼意思?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例如,出售具有傳統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裝飾突出現代感。同時,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務,諸如消費咨詢和建議等。
問題六:什麼叫加盟店,什麼叫連鎖店?知道的請回答 加盟店:指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同時它是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例如,出售具有傳統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裝飾突出現代感。同時,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務,諸如消費咨詢和建議等。
連鎖店:連鎖店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問題七:請問一下,加盟是怎麼樣加盟的,具體的費用是什麼 雖然我不知道你要加盟什麼項目!希望這些資料可以幫上你~~~
項目考察
僅從投資額大小、加盟店數量多少等表面情況很難判斷一個加盟項目。實際上,創業者還是應該從項目的盈利模式和特許加盟體系這兩個方面來考察。 首先,對有意向的加盟項目,最好先暗中考察一番。到該項目的加盟店去消費,以顧客身份和店老闆或店員聊天,並估算每天的營業額,分析客戶群、消費時段等等;考察持續一段時間後,看考察結果是否和加盟總部介紹的內容相符,以此判斷對方的誠實態度。不要和不誠信的盟主合作。 而如果該項目根本還沒有開過加盟店,或第一家店一年時間都不到,你就不要理睬它。 最後,要了解清楚加盟項目的特許加盟體系的完善程度。如考察盟主對特許加盟商業模式的認識和運作水平,看他是否有一整套已成文字且可操作的特許加盟管理手冊和加盟店營運手冊;看他是否在加盟商選擇、加盟店店址選擇等方面持負責任的謹慎態度;看他是否重視加盟店的利益和後續管理等。 這種考察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參加盟主舉辦的培訓,然後准備大量問題去「刁難」他們,看他們是否對加盟項目有完全充分的准備。
編輯本段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商標注冊證。 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 *** 。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 *** 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
問題八:開一家加盟店,最後若不再繼續加盟,而是創造屬於自己的品牌,後續工作該怎麼做?加盟權利金是否可以終止 直接終止,當你這要看合同是怎麼規定的,提前終止有沒有違約金或者其他附帶責任,如果沒有直接解除。你要先把合同在仔細看看
問題九:加盟店與連鎖店的區別 所謂的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連鎖的意思就是說,自己投資,自己管理,只是使用對方的門店名稱和銷售對方的自有產品,一般不限制你的價格和產品多樣化,不過也要支付品牌使用費和其他費用.連鎖店指一些有多間店鋪的商店(麥當奴),此商號是接受加盟;但如香港百佳及惠康超市,他們同是連鎖店而不接受加盟;是獨營生意。分店是針對總店來說的。比如說我創建立個商店,名字叫***,到後來店裡經營的不斷擴張,已經滿足不了顧客的需要,就需要另外在其他的街道上開立另外一個點,名字叫做***第一分店,繼續開就叫做***第二分店,以此類推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例如:麥當勞何謂加盟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例如:快客。珍珠奶茶。在我看來,分店是對於主店來說的,就像是分支機構。而連鎖店不分主次,就是佔領區域,有一個領導中心來統一管理。而加盟店是別人看好你的店,給你付一定的費用,按照你的經營理念來復制你的店。
問題十:加盟店需要些什麼條件,要辦理什麼程序? 1、:選對加盟廠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 *** 。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 *** 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
⑶ 加盟需要加盟費嗎
需要
在開加盟店時,加盟總部都會需要加盟者交納加盟費。加盟費用包括:
1.加盟金
也稱為首期特許費,是加盟者在加盟時向總部一次性交納的費用,它包括加盟者有權使用總部開發出來的商標、特殊技術等費用,體現了加盟者加人特許系統所得到的各種好處的價值。這筆費用各個總部都不相同。
2.保證金
作為今後交納各項費用及債務的擔保,同時也帶有總部向加盟店所提供商品的預付金性質,數量各公司不等。
⑷ 加盟店加盟費
您好,很高興解答你的問題!
加盟費形式分幾種:無加盟費,10W以內加盟費,10-20W加盟費,20-30W加盟費,30W以上是中大型店面費用
每個品牌加盟費都不同(城市級別大小也有關系),這里邊包含:店面租金,薪資,品牌,設備,多平台宣傳等,下邊是詳細介紹的相關注意事項
1、品牌授權費;
開漢堡店需要找尋一個品牌漢堡連鎖店進行加盟,每個漢堡包品牌公司都要對加盟店收取一定技術培訓費及品牌授權費。
2、加盟店的裝修費;
漢堡加盟店在裝修的時候,需要根據公司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紙進行完成,這樣才能好的突出品牌形象,現在都是小店明檔廚房這種。
3、加盟店租金費;
漢堡加盟店選址非常關鍵,最好就是在人流比較繁華的街道中,方便送外賣和吸引食客光顧,商超店是優先選擇,長春歐亞超市都有。
4、加盟店設備及原材料費;
漢堡加盟店設備主要是烤箱、製作設備等等,原材料采購前期可以和品牌溝通。
5、人工及宣傳費;
漢堡加盟店還需要考慮准備開業的時候,要進行大量的宣傳工作,吸引大眾前來光顧,公司總部都是有扶持的。
希望福咔恰鐵板牛肉漢堡品牌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祝您生活愉快~
⑸ 加盟費和保證金有什麼區別呀
區別一、含義不同。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加盟人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保證金是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並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
區別二、退還方式不同。加盟費是不可以退還的,是加盟某品牌所需要繳納的費用。而保證金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或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退還給加盟者的。
區別三、擔保不同。加盟費是只作為加盟某品牌而設立的規定。而保證金是需要達到某品牌所要求或規定的程度內才給予退還或抵消的一種擔保風險。
區別四、費用不相同。一般保證金的數目要大於合同預付款數目,以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而加盟費都是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統一的費用,加盟費可能比保證金便宜,但也不能排除加盟費要高於保證金。
(5)加盟店交的技術金擴展閱讀:
加盟費是獲得總部的品牌、技術、服務等無形資產使用權的代價,而保證金是對總部提供的無形資產(如資料等)、物品歸還的信譽保證,除上述兩項費用在加盟合同簽訂時必須繳納,合同期內還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權益金)用於後續督導人員的部分開支。
現在還有管理費等很多費用的支出,管理費是因為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所以會吸引較多的顧客上門,賺進較多的營業收入,而應支付給總部的費用。它可能是按月收取,也可能是一年收一次。
參考資料:加盟費_網路
履約保證金_網路
⑹ 品牌加盟保證金是什麼
品牌加盟保證金又稱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證金,這部分費用到合同期滿後,在加盟方沒有違約行為,沒有不清楚款項的情況時,特許方應無息退還給加盟方。
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無形資產按照約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費。
(6)加盟店交的技術金擴展閱讀:
保證金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作為履約保證金;
2、加盟商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履行義務後,在合同終止時,特許應當向加盟商返還保證金;
3、加盟商違反了《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義務,特許人有權對加盟商予以罰款,並從保證金中扣交,加盟商應當補齊保證金的數額;
4、保證金是加盟者履行特許合同之相關權利與義務的保證金,包括但不限於遵行合同中有關統一價格、統一形象、統一配送、統一管理與服務;
5、如果有重大違約現象,特許方有權扣除加盟方的經營保證金。如無違約處罰,經營保證金在合同正常終止時將無息退返加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