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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知情權

發布時間: 2021-05-11 10:25:15

『壹』 商家是否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於知情權的規定

《電商法》第六十一條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台內經營者發生爭議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1)加盟商知情權擴展閱讀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貳』 消費者權利中,知情權和獲得有關知識權有什麼區別還有結社權是什麼在什麼情況下用得到

消費者的知情權是指: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獲得有關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結社權:所謂消費者結社權,是指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叄』 商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要承擔什麼後果

(一)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中的民事責任是指經營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或者其與消費者約定的義務,侵犯消費者的民事權利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一般發生在商品或服務的交易過程中。在交易的整個過程中,先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即經營者不讓消費者知曉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受利益趨動詐騙消費者購買、使用有瑕庇的商品,接受不合格的服務。經營者侵犯了消費者兩種或多種民事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如若消費者單訴侵犯知情權,並已構成侵權的,可按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判決商家賠禮道歉等;如若消費者以經營者侵犯知情權,即以欺詐的手段致使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不合格服務並主張經濟利益,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的規定進行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對經營者侵犯消費者知情權、欺騙消費者的懲罰性規定,適用時要慎重,正確把握經營者欺詐行為的有無。具體適用上,可根據1996年3月15日國家工商局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第三條中的13種規定去衡量,符合的即可認定有欺詐行為。
(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政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中的行政責任是行政責任在消費領域的具體體現,嚴格地說,它既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定職責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包括經營者違反國家有關保護消費者的行政管理法規定義務,違法經營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但後者無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在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往往也違反了國家的行政管理法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對於經營者違法經營的行政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衛生法》、《廣告法》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應承擔行政責任有九種情形。一旦經營者實施了上述違法行為損害消費者權益,有關行政機關有權依法給與行政處罰。經營者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肆』 問你一個問題啊,在法律上對於商業合作上,甲乙雙方有知情權,還有什麼權利

盈利分配權

『伍』 知情權的內容包括哪些,消費者知情權的形式

總之,凡是消費者在選購、使用商品或服務過程中與正確的判斷、選擇、使用等有直接聯系的信息,消費者都應有權了解。
具體說來,消費者知情權的內容大致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關於商品或者服務的基本情況,包括商品名稱、商標、產地、生產者名稱、生產日期等。
對於某些商品來說,其生產於何地是很重要的。例如,如果你購買中葯材當然希望要那些地道的商品,這就不能不注意產地,其他商品也是如此。此外對於生產者的名稱也要注意,特別是名牌產品其廠家往往也是固定的。另外,如果商品上未註明廠家名稱,一旦發生質量問題就難以向廠家索賠。
(2)有關技術狀況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規格、等級、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說明書、檢驗合格證書等。
購買商品是為了使用,了解商品的用途和性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有些商品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給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帶來危害,例如某些電器產品、煤氣燃燒器等。了解該商品的用途、性能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如該銷售者當面演示、索取說明書、線路圖,甚至有些商品可以自己操作試用。對於某些特殊商品,如葯品,僅從說明書上還不能完全了解它的用途、性能,還要遵照醫生的囑咐或者根據醫生的指示來了解該商品。
(3)有關銷售狀況,包括售後服務、價格等。
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是商品或服務交易的關鍵之所在,直接關繫到生產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消費者應當對價格有確切的了解,尤其是對提供的服務的價格。目前,我國服務行業的管理尚不嚴格,價格收費也比較混亂,損害消費者的情況十分嚴重,這就要求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前就價格問題與經營者協商確定,以避免挨宰受損。商品的售後服務也與消費者的利益緊密相關,了解售後服務主要是看生產廠家與經營者有無質量擔保期、提供維修服務的方式以及是否收費、收費多少等等。目前,隨著廣大消費者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對家用電器、家用機械新產品的需求也越來越多,良好的售後服務已經越來越成為消費者消費時的重要考慮因素。
二、消費者知情權的形式
法律規范中出現的知情權,只有被人們以一定形式實際地享有和行使,才能變成權利主體的實實在在的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在日常生活中,我國公民主要以三種基本形式享有和行使著自己的知情權。
基本形式之一是公民在法不禁止的范圍內以有償或無償的方式自由地選擇、獲知各種信息,比如在日常生活中通過人際交流、通信來往及視聽閱讀傳媒節目自主地獲知信息、意見和知識。這是知情權實現的初級的(但絕不是次要的)最普遍的形式,屬於自由權的實踐范疇。目前國內的法律尚未對這種知情自由作專項的明示,但是在人身自由權、通信自由權,精神活動自由權等法權關系的調整范圍內,都可以從不同角度推導出保護公民自由獲知信息的法意。這種得到法律許可的知情自由在行使中存在著自己的法律界限和道德約束。例如,權利人不能以知情自由為借口非法獲取受到法律明確保護的國家機密或商業秘密,也不應該以違法或有悖公德的手段獲取他人的隱私,否則就會因權利的濫用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公眾輿論的譴責。當然,國家機關或有關方面也不能以保密為借口,隨意擴大保密許可權,扣壓、壟斷本應由公眾共享的信息資源,非法剝奪、阻障公民獲知信息的自由。一般而言,當知情權以自由權的形式被公民合法享有和行使時,國家以及其它的義務人處於被動狀態,通過抑制自己的作為來保障知情權的享有和行使,公民既不能被強迫接觸法律禁止接觸的信息,也不能被禁止知曉法律許可知曉的信息,否則便構成了對知情自由的侵害。
基本形式之二是公民通過各種渠道享受國家機關和其它公共團體依法提供的信息服務,如氣象部門每日發布的氣象預報,電台、電視台每天播出的時事新聞等。在這里,法律並未直接賦予公民要求國家或有關社會組織提供信息服務的權利,但卻具體規定了國家和有關的社會組織告示公眾或向公眾傳達信息的職責與義務。公民獲知信息的權益要求,通過國家和其它社會組織盡職盡責地履行信息服務的義務得以滿足。與這種權益現象相聯系的法律關系所直接保護的,往往是公眾的知情利益而非公民個人的知情權利。因此,公民個人不能以義務人未盡職責為由提起訴訟。例如,即使氣象台漏報了一條大風降溫的預告或電視台遲播了一條重要的時事新聞,公民個人也無法通過訴訟的途徑尋求救助,而只能依靠瀆職者的上級部門在組織內部照章糾正和解決。不過,在一定條件下,為法律所明確保護的公眾或個人的知情利益也可以逐漸轉化成公民的知情權利。所謂一定的條件主要是指:
1.此種公眾的或者個人的知情利益受到日益頻繁、嚴重的侵害,以致成為多數人難以充分切實地享受到的虛置的法定利益。只有將這種法定利益轉化成可由受益人直接提出利益主張的權利,才能使其真正普惠於民,得到更有效的法律保障與社會監督。
2.此種公眾或個人利益之享有對於社會進步與發展的重要意義日益凸現,客觀上需要法律設置權利加以保護,並且能夠找到相應的立法方法、執法手段和司法尺度。在公民權利發展史上,這種從法益向法權的演化,是有先例可尋的,像環境權、隱私權、人格權等公民權利的確立,都屬於這種情況。
基本形式之三是公民依法直接要求義務人為其獲知信息提供服務,或依法訴請行政、司法部門排除侵權損害,救濟利益缺失,合理地仲裁、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端與糾紛。前者如公民依《檔案法》的規定到檔案館查閱檔案,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規格、主要成份、檢驗合格證明等有關情況,後者如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履行有關文件和信息的公開、公布義務,給公民造成了經濟損失,公民就可以依法請求侵權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公民在提出上述權利主張時,只要有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具備主張權利的要件並遵循相應的法律程序,一般就能平等地獲得有關的知情權利能力。此外,某些受到特殊保護關系保護的公民,還享有知悉,獲取某些特定信息的特殊權利能力。例如人大代表在代表大會開會期間可以行使質詢權,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答復。這種由請求權支持的知情權利,是公民獲知信息的最具權威性的法律手段。它的法律保障及實施效益,直接體現著一個國家的公民知情權法治水平。現在,我國法律中專項明示公民知情請求權的法
律規范尚為數不多,它們主要分散在行政法,經濟法、訴訟法等法律部門的個別法律文件之中。隨著我國信息立法的發展,有關公民知情請求權的規定還將不斷增加和完善。
相關閱讀:消費者知情權的含義、定義、內容
一、消費者知情權的含義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利保護法》規定,消費者的知情權主要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標明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 (2)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詢問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務的有關[更多]患者知情權應受法律保護醫方告知義務包含的方面消費者知情權在消費者權利保護體系中的地位 通觀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可以發現,消費者知情權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如保障安全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有關知識權、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消費者監督權[更多]

『陸』 商家侵犯了我的知情權,我該怎麼做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六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仿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七條 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的監督。

十九條 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柒』 商家侵犯消費者知情權怎樣處理

一、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如何處罰?
(一)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是指經營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或者其與消費者約定的義務,侵犯消費者的民事權利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一般發生在商品或服務的交易過程中。
(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政責任,是行政責任在消費領域的具體體現,嚴格地說,它既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定職責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包括經營者違反國家有關保護消費者的行政管理法規定義務,違法經營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但後者無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
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在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往往也違反了國家的行政管理法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對於經營者違法經營的行政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衛生法》、《廣告法》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刑事責任,主要是經營者違反消費領域的刑事法律規定,構成犯罪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情形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簡稱為知情權。也就是說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對 商品和服務的有關真實情況進行全面和充分地了解。 對消費者來說,知情權是消費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它是消費者決定購買某種商品、接受某項 服務的前提。
我國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案例還有很多,主要表現形式大概有以下幾種:

(一)未向消費者告知

(二)對消費者虛假告知

(三)對消費者的不完全告知

對於作出非法隱瞞行為的商家一方面會受到法律對其進行的各種處罰,另一方面還會自己的經營造成無法逆轉的惡劣影響。所以商家想要長久經營還是要做到守法誠信經營。

『捌』 關於知情權

http://www.wanfangdata.com.cn/qikan/Periodical.Articles/ccswdxxb/ccsw2005/0503/050323.htm
制度是公民知情權的保障

知情權是基本人權的組成部分,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之一。公民知情權的提出,體現了當今時代的政治特徵和公民民主意識的主張。尊重與滿足公民的知情權,是黨的十六大關於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黨的執政水平和國家民主政治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的標志。因此,加快建立與完善公民知情權的制度和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完善行政公開制度。行政公開是公民知情的基本保障制度。實行行政公開,就是從制度上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尤其是公民的知情權的有效實施。要求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除「因國家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需要必須予以保密的」以外,應將本級制定的文件、資料、信息、情報與政府行使職權、進行決策及執行活動的有關情況,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我市在行政審批、會計統一核算、重大事項通報、人事任前公示、政務、村務、校務公開等制度的重大改革,不僅在組織形式、工作方法上有一定的創新,它的實際意義還體現在突破了傳統的政治文化觀念和行政管理模式,拓寬了政府與公民溝通的渠道和公民知情的范圍,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公民知情的慾望和要求。但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公民對民主政治的要求看,當前和今後吸納民眾參政議政的空間還很大,政務公開的內容還可以逐步增加,范圍和方式還可以進一步擴大。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如重要事項、重大工程、重大決策,可以採取旁聽、討論、評議等形式更廣泛地聽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讓人民群眾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說出自己的心裡話,主動參政議政,為政府制定決策獻計獻策,從而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共同維護決策的嚴肅性,為實現政府的決策而努力。當然,由於行政公開牽涉到領導和部門的權力、利益,關繫到領導觀念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信息資料的保密,同時也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水平和參政意識有關。因此,只有與時俱進,加大改革力度,創新方式方法,搞好宣傳教育,根據變化了的形勢、任務和要求,不斷賦予新的內涵,注入新的活力,使之逐步規范化、制度化。

2、建立行政程序機制。行政程序是公民知情過程的一種預設的行政行為約束機制。建立行政程序制度,既有利於防止政府濫用權力,隨意行政,使行政權在規范的軌道上正常運行,又能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政府自由裁量權的制約,從程序制度的設計來保障公民知情權的有效實現。我們常常思考:象舊城改造、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資源配置、安全生產等這些關系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國計民生大事,為什麼還有群眾不理解?是政府的決策錯誤?不是!是群眾的覺悟偏低?也不是!原因在哪?在於我們有時工作不到位、決策不透明。有位領導說得好:「機會留給有創意的人,機會留給有準備的人。」這句話用意廣泛,含義深刻,充滿哲理。准備是創意的基礎和檢驗,創意是准備的體現和結果,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我們黨和政府既要為公民知情創造機會,又要善於在工作和決策過程中把握機會、發展機會,把黨委政府的決策創意變成人民群眾的知情創意,讓黨委政府的決策准備變成人民群眾的思想准備和行動准備。讓公民知道政府決策的目的、意義,增強他們對政府決策的信心。因此,要加快建立說明理由程序、告知權利程序和聽證程序等制度,從程序上賦予公民更多的知情權,最大限度地在程序上滿足公民的知情要求。形成政府與民眾同心同德、合心合力的局面,推動我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穩步發展。

3、構建電子化政府。廉潔、高效、法治是現代政府的價值目標取向。電子化政府的建立是公民知情權的實現載體。電子化政府是有效地利用現代信息和通訊技術,通過不同的信息服務設施,在其更方便的時間、地點及方式下,對政府機關、企業、社會組織和民眾提供自動化的信息及其他服務,從而建立一個有回應、有效率、負責任的、具有更高服務品質的政府。晉江的經濟、教育、文化、科技和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在全省、全國乃至海外都有一定的影響力,各級領導和海外僑胞十分關注晉江這塊熱土。特殊的地理環境和區位優勢,要求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審時度勢,加快發展步伐。在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的同時,加快政治文明建設的進程。為此,要緊緊圍繞「兩個率先」的目標,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在更大范圍、更多層次、更寬領域為廣大公民提供知政、參政、議政服務。知情服務最主要的表現形式是政府上網。通過網路這個載體,讓公民更加直接、及時、不受時空限制地獲取政府的相關信息,充分滿足自己對政府有關政策、工作、決策的知情要求。通過政府的網上服務,(如電子郵件、電子投票、電子民調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要求和意願,形成強大的外部力量,有效地監督、規范及制約政府的行為,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從政府的角度看,網路不僅使政府在更廣泛的領域,以更直接的方式收集公民的意見和建議,獲得信息反饋。同時,網路信息傳遞的快速性,也使公眾的信息反饋速度加快,迅速構建起政府與公民直接溝通的橋梁,給公民參與決策、進入決策的動作流程提供暢通的渠道,實現政府與公民之間沒有中間環節的直接、平等溝通,突破等級森嚴的傳統。通過順暢的電子訪問,公民與市長直接對話將成為可能。我市建立電子化政府,開辟電子政務已有一定的基礎。審批服務中心、會計核算中心等一系列具有現代意義的載體的成功實施,為電子化政府的構建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要凸顯我市處在全國縣(市)第一梯隊的優勢,快速提升政府運轉的速度,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態勢,就要加快人才的引進、培養和高水準基礎設施的建設;促進公務員隊伍素質的提高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加強法律的學習運用,增強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識,不斷提升政府現代意識和創新發展意識。總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進程的不斷推進,保障公民知情權的法律、法規和相應的制度將逐步建立完善,公民知情權的保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軌道將是必然。

『玖』 加盟商和分公司有何不同分公司也要交納加盟費

你所說的這些需要根據總公司的要求來定!有些公司不用交納加盟費用有些就需要交納看總公司的具體運作模式 我給你一個我們公司的具體加盟協議你看一下應該可以有進一步的了解!
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加 盟 協 議 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願的原則,就乙方在 開設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益與義務:
1、 甲方提供辦理「世紀百藝」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 甲方有義務向分支公司提供經營范圍內的文化產業項目,並給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具體按項目規定執行);
3、 甲方負責分支公司文化產業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 甲方負責監督分支公司各項目的稅務事宜,並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 甲方有權監督分支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為,以及財務狀況;
6、 甲方對分支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
8、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 乙方的權益與義務:
1、 如乙方以「世紀百藝」分支公司名義加盟,須向集團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如以個人名義加盟,須有兩名擔保人(提供擔保證明),並提供分支公司負責人及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並簽字保證證件的真實性;
2、 在簽此協議時,乙方應向公司交納加盟費10萬元人民幣(省級),及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 分支公司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集團公司入帳及備案);
4、 分支公司必須每月按時給集團公司上報分支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 分支公司簽訂合同,必須上報集團公司批准備案方可簽定;
6、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准方可借貸;
7、 分支公司屬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並及時與公司溝通,匯報各項工作情況;
8、 分支公司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集團公司規定的經營范圍;
9、 分支公司如有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 分支公司必須維護「世紀百藝」品牌和集團公司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負責的分支公司對公司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 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分支公司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 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 分支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注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 甲方以「世紀百藝」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為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 乙方負責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 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 分支公司管理與分成方式:
1、 各地分支公司隸屬於集團公司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總公司統一監督管理。
2、 各地分公司嚴格按照總公司統一管理章程管理。
3、 分支公司財務由集團公司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並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 集團公司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於統一規模化運作。
5、 因文化傳媒項目運營的特殊性,集團公司按不同項目統一分配給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潤,並納入分支公司財務帳目。
6、 集團公司與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實行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為:集團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經營者(負責人)占股份的80 %,每年12月1日-15日進行分紅。
五、 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
3、 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有權撤消分支公司或簽給其他人;
4、 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支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集團公司核對、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後,分支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5、 乙方對分支公司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分支公司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並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法人:(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