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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需要特許資質嗎

發布時間: 2021-05-06 20:58:02

① 開一個加盟店還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嗎

開加盟店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② 辦理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必須得滿足「兩店一年」的基本條件,即必須滿足以下三點的任意一點條件,總公司名下,有兩家分公司,且經營滿一年以上;母公司名下,有兩家子公司,且均經營滿一年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兩個個體工商戶。如果大家對於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申請基本條件還有疑問可以咨詢一幟連鎖企業服務平台。

③ 開一個加盟店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即使是加盟店,也需要需要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另外,你可以找你的供貨商提供一份授權書,授權你銷售他們產品的授權書。

你找好店面之後,
最好先向房東索取房產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為「商住」或者「商業」性質,
最好親自去工商部門咨詢一下這個廠房是否能辦理營業執照,
(如果房東不放心給復印件你,最好和房東一塊兒去工商部門咨詢)

然後就是辦營業執照了
個人建議你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比較好。
因為辦個體戶營業執照手續簡單,費用低廉,只需要23塊,

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店鋪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證件相片一張。
如果不知道去哪兒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務中心辦營業執照,你可以問一下旁邊的店鋪的老闆。
如果材料齊全而且符合工商部門的要求,那麼一般一周時間就能拿到營業執照。

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需要的材料是: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費用是十幾塊的工本費,基本上是即時辦理就能即時拿到稅務登記證。

個體戶一般繳納的是定額稅,國稅和地稅都是定額稅。
個體戶的定額稅征訂的標准有很多,不僅僅是經營項目,也不僅僅是店面的面積,他是一個綜合計算的結果。具體稅額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你店鋪所在路段,以及經營規模、經營項目、店鋪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況不同,所以很難說清楚究竟是多少錢。
如果稅務部門認定你的每月經營額低於5000元,那麼就不用交國稅,只需要繳納地稅,如果被認定每月經營額高於5000元,那麼就要交國稅和地稅兩種稅了。
個人建議,要和向你定額的稅務局的專管員搞好關系,招待好他們,是很有用的。

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話,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去當地縣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辦理。
需要的這個證的話,帶上以下材料: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去質監局辦理
費用大概是100塊上下。

④ 特許經營和加盟怎麼區別,開展加盟一定要有特許經營資質嗎

特許經營(Franchise)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有償使用其名稱、商標、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經營模式。而被特許人獲准使用由特許權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標、商號、企業形象、工作程序等。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中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章第三條中對特許經營做出如下界定:
本條例所指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簡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簡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內容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⑤ 餐飲加盟需要哪些資質

開一家餐館,需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證、消防驗收證件、環保證明、排水排煙證明及相關餐廳所需的員工暫住證、安全證、衛生三包、排水污證等相關的餐廳經營必需的證件。
另外加盟某個餐飲企業,還需要:
(1)加盟品牌的注冊證書
(2)注冊商標的使用授權書處
(3)特許加盟經營合同
(4)委託的相關證書
(5)特許經營備案合法的證書
(6)關於企業產品,技術相關的其它證書或專利等。
特色餐飲加盟店投資者必須事先進行大量的工作,了解目前餐飲市場的最新發展,最好能提前預測新的需求。每一個成功的加盟店都具有自己特色,定位是基於餐飲行業需求,才能走遠。

⑥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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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⑦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嗎

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為規范加盟經營行為,國家商務部於2007年出台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特許經營企業要按照規定進行備案。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因此,加盟一定有商務部特許經營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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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⑧ 餐飲加盟需要什麼資質

一般來說,經營餐飲店所需要的證件/流程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環保審批、消防審批、稅務登記證等。

開餐飲店最重要的兩個證件就是「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順序為「先照後證」!

辦理營業執照有兩種形式,即「前制式」和「後制式」。

前制式營業執照:在餐廳開業前通過衛生、消防、環評部門檢修合格後,到工商局申請,代審批合格後,工商局發放正式營業執照。

後制式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還沒辦理下來,而餐廳已裝修完畢,設備職員已預備齊全,為了順利開業,可辦理臨時性營業執照,有效期為6個月。在這6個月內,經營者要把消防、衛生、環評手續補齊,把正式營業執照辦好。如果營業執照批不下來,就不能營業。程序和前制式申請程序相同。

我們按照前制式營業執照辦理流程來看,個體工商戶要開一家餐館主要有如下步驟:

(1)名稱預登記(2)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至少兩個健康證)(3)環境評估(4)消防電檢(5)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6)稅務登記證辦理(7)開業。

根據類別,不同分類對餐飲前置辦理文書有著不同規定。

150方以下的面積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150方以上的面積餐館則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評估,還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請消防評定。兩者通過者才有申請餐飲證的條件。

加盟店還另需:

(1)加盟品牌的注冊證書
(2)注冊商標的使用授權書處
(3)特許加盟經營合同
(4)委託****的相關證書
(5)特許經營備案合法的證書
(6)關於企業產品,技術相關的其它證書或專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