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葯品連鎖總部審核某單體店,同意其加盟後需要辦理什麼證照
要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和gsp證變更!變更流程請按當地市區局辦事指南要求進行,需要現場檢查!
Ⅱ 葯品連鎖門店獨立購進葯品如何處理
【提問】《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規定:"葯品零售連鎖門店不得獨立購進葯品" 《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必須從具有葯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葯品;但是,購進沒有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葯材除外。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明確規定,行政處罰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如果連鎖葯店獨立購進葯品如何處理?應用法律依據是什麼?【回答】答復:《葯品管理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葯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葯品。本案中,甲連鎖葯店違反了《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依據《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給予甲連鎖葯店警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處罰;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Ⅲ 加盟連鎖葯店因生意不好,葯品能退嗎
要看你們合同怎麼簽的,一般生意不好是可以退貨的。
Ⅳ 銷售葯品關於連鎖店需要什麼手續
一般情況下,投資開辦一家葯店手續比較麻煩,除了需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等之外,還需要《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等。而且葯品零售店有很多的硬體和軟體要求,主要是硬體房屋設備等,軟體主要有職業葯師證,以前是一個人的,現在要二個葯師證了。隨後可以到所在地的葯監部門去辦理葯品營業執照,再到工商稅務等部門去辦理有關手續,主要難度是在葯監局那裡。 以下是一些詳細資料: 1.營業場地不少於20平方米,(鄉下的葯店不要求要有倉庫)。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如果是在城裡開的葯店就要具備這些條件: 1. 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新開的葯店也要施行GSP認證,GSP就是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運作。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2)具有與所經營的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4)具有保證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葯店時,您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葯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加盟連鎖店也要通過上面的程序;只是用拉連鎖店的招牌而已。 由於地域不同具體數額我建議你到當地政務中心葯監窗口(或葯監局)咨詢,索取資料,弄懂程序,關鍵是索取《葯店驗收標准》,看自己是否能達到。
Ⅳ 葯品連鎖加盟店可否在外進葯
各地情況不同。
只要總部管理不嚴,在外面進貨又怎麼樣呢?
我們這里的連鎖加盟葯房在外進貨非常普遍。GSP又沒有針對連鎖加盟在外進貨的限制。
葯監局本來就是一個該管的經常不管,不該管的愛管的部門。
Ⅵ 葯品企業連鎖店銷售的某種葯品在有的情況下突然停售,消費者買葯時葯店人員就欺騙消費者缺貨沒有了。
葯品零售企業在銷售葯品過程中出現很多常見的問題,對消費者造成了壞的影響,也制約了葯品零售業的健康發展:
一、非法渠道購進葯品《葯品管理法》第34條規定: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從具有葯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葯品。非法渠道購葯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一是「刷卡」,有葯店從醫院或其他葯店刷醫保卡購回葯品後再進行銷售。 二是「共進」,為得到返點或優惠價格,幾家葯店聯合從批發商處購進葯品,然後再分配銷售,發票只開給一家葯店。 三是「調換」,有葯店從患者手中調換其未用完的葯品。
二、葯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葯雖然大部分葯店能夠嚴格執行法規規定,但少數葯店為節約成本,葯師長期不在崗,不少是「掛名」葯師。《葯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葯品零售企業執業葯師或其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不在崗銷售處方葯或甲類非處方葯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江蘇省葯品監督管理條例》對此加重了處罰,第41條規定,葯品經營企業沒有專職從事葯品質量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或葯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葯或甲類非處方葯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10000元罰款。
三、超范圍銷售器械《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二、三類醫療器械必須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但葯店無證、超范圍甚至違規銷售注射器、輸液器的情況時有發生。
四、葯械虛假廣告葯械虛假廣告主要集中在城區葯店,涉及產品五花八門,以康復器材為例,涵蓋了人體各部位。這類產品基本無產品注冊證,大多以葯店、專賣店為銷售平台,輔以密集廣告和宣傳單進行宣傳。主要產品有:葯磁鞋、太空磁納米能量褲頭、抗骨神針(醫用固定帶)、地核電磁被、磁療胸罩、口罩、內衣等。
五、銷售暫停銷售的品種對於虛假宣傳的葯品,情節嚴重的,各省級葯監部門會採取暫停其在本省銷售的措施。各葯品經營企業應經常上專業網站瀏覽相關信息,掌握最新動態。但極少數葯店在收到暫停銷售的通知後,仍然宣傳銷售已暫停銷售的葯品。
六、擅自處理問題葯品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發現葯品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但實際執行情況卻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有的葯店怕麻煩,擅自退貨;有的葯店擅自與廠家聯系索賠事宜,索賠未果才會向葯監部門舉報。
七、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葯縱觀全國葯品零售市場,針對「憑處方銷售處方葯」的規定,許多地區執行得較好,而許多中小城市執行乏力。究其原因,一是葯店執行意識不強,患者來葯店購葯,根本不問其是否有處方,更談不上有葯師指導用葯;二是查處不夠嚴格。隨著醫葯市場的發展和規范,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葯現象必須得到糾正,才能保證人民群眾用葯安全。
八、銷售憑證使用不規范銷售憑證的使用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是在購進葯品時應索取、查驗、留存供貨企業的銷售憑證;二是在向患者銷售葯品時應開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內容包括銷售單位、葯品名稱、生產單位、批號、價格、數量等,銷售憑證留存應不少於3年。開具銷售憑證既是對患者負責,也是對葯店的保護措施,可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葯調包。
九、審核驗收不夠嚴格審核驗收是葯店經營的法定動作,《葯品管理法》第17、18條對此有具體規定,但不少葯店在經營過程中沒嚴格按規定執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購進葯品時未按規定索取供貨方的資質材料;二是葯品驗收流於形式,有的葯店只核對數量,不按規定核對批號、廠家等信息,有的業務員利用此空子,將真葯調包。葯店購進的所有產品都應按照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2008739號文件要求驗收登記,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銷售的所有產品都必須建立進貨台賬和銷售台賬,開具銷售憑證。
十、非葯品冒充葯品非葯品冒充葯品的違法行為具體表現為4種情形:一是名稱與葯品名稱相同或相似;二是包裝與葯品包裝相似;三是在標簽、說明書或者廣告上宣稱具有功能主治或葯用療效;四是隨意添加葯物成分。目前,不少葯店仍有不少非葯冒充葯品的產品,品種繁雜
Ⅶ 我的葯店是連鎖分店,《葯品經營許可證》明年就要過期了,可我的GSP現在還沒過,是沒去申請,明年能換證嗎
肯定換不了,找總公司想辦法哦!
你要是開個體的,就得請1-2個葯師(鄉村1個,城鎮2個),做新開葯店申請,以前的直接申請作廢。開個體的比開連鎖的要麻煩很多的,台賬全套都得自己做,葯監每年檢查2次以上,開起來以後3個月必須申請GSP認證,通不過整改3個月,再通不過還是得關門。光那些台賬就夠你煩的了。掛在連鎖裡面雖然交幾千塊,擔省很多事!!!!
想繼續開下去就趕緊先申請GSP認證,通過了再換證!交幾千給總公司,它總得干點事啊!GSP認證應該總公司他們派人來搞定的!(檢查費2K多得自己出。)
Ⅷ 請問加盟葯店如果從其他醫葯公司進貨被檢查到會處罰嗎
兄弟,加盟葯店也屬於連鎖,連鎖的七個統一裡面有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總部罰不罰都是小事,從其他醫葯公司進貨已經違反了GSP管理了,而且是重要缺陷,輕則罰款、重則吊GSP和葯品證。
Ⅸ 葯品加盟店能退出變單體嗎
加盟葯房? 其實不是很好,其實你可以自己開一個自己的品牌,不用太好,但是要保證質量, 要善待自己的顧客,員工,其實你很容易就會成功的。。。葯店要的是誠信》》》要是要加盟,就選當地有口碑的,加盟費雖然貴點但是很有前途。。。 開葯房最重要的是要為老百姓考慮, 老百姓也會給你回報的
Ⅹ 葯品連鎖門店退貨回總部,可以用快遞寄回嗎
這個當然可以的,因為您不用快遞公司,您是可以用物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