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公司可以加盟嗎
證券公司當然是不可以加盟的。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機構。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一是大都為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的贈與必須滿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二是大都為非上市公司,股份通受限制,沒有市場價格,但又有上市的規劃,能夠滿足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
② 聽說加盟大參林大概要四十萬左右,覺得能做嗎
40-50w只能去3線,大參林的一線城市加盟全部搞下來最少70w,市中心起碼100w,我是剛加盟的.
③ 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招商加盟
1 、豐富的實踐經驗
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項目擁有五年的電子商務發展經驗,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電子商務經營人才,建立了一支精乾的管理隊伍,創建了整套精品的運營模式,在實踐中積累下來了豐富經驗。
2 、政府對項目的支持
國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商品批發零售、現代物流領域。支持民營批發、零售企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鼓勵物流基礎設施的資源整合和充分利用,促進物流企業網路化經營,搭建便捷高效的融資平台,創造公平、規范的市場競爭環境,推進物流服務的社會化和資源利用的市場化。
3 、長期的客戶服務與持續培訓支持
「 一站式客戶服務 」 ,不僅在項目啟動時協助授權加盟商的完成各項經營工作,在項目正常運營之後,仍在管理、培訓、營銷等方面幫助授權加盟商解決各類問題。專門開發的管理系統,實現對其各類資源的合理調配和專業化信息管理,同時幫助授權加盟商進行市場開發指導與客戶培訓。
4 、可復制的經營管理模式
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連鎖經營是讓投資人對標準的經營模式進行有效復制。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既對投資人的專業資質提出嚴格要求,又對投資人的 「 復制 」 能力提供有效培訓,從而保證了不同的投資人都能在相應的起點上成功復制。
5 、嚴格的督導保障體系
我們的督導管理人員將赴全國各地授權加盟商所在地進行巡視,對加盟商的各項工作進行評價督導。評價結果將成為各地授權加盟商是否能長期使用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品牌的重要依據,保證了整個加盟體系的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一、授權服務機構加盟的條件
(一)基礎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經營性企業;
2.在與南方農產品交易所上市產品相類似農林等領域中有影響力的相關企業、投資類企業以及經濟組織;
3.認同南方農產品交易所企業文化、充分理解並支持南方農產品交易所經營理念。承認南方農產品交易所的章程和業務規則,忠實地履行授權服務機構義務,按期繳納各項費用;
4. 熟悉南方農產品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和相關業務;
5. 承諾遵守南方農產品交易所的管理辦法和相關業務規則;
6.有完善的經營組織機構、良好的經營業績和市場信譽;
7.加盟地區為符合《授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的要求,在當地有充足的商務客源, 有較強的行業召集能力及市場宣傳推廣能力;
8.擁有或租賃有適合長期經營固定的營業場所( 200 平方米以上)符合南方農產品交易所統一規定的硬體標准以及經營設備;
9.擁有充足的資金(不少於40 萬元人民幣,其中加盟金最低標准為 20 萬元人民幣);
10.業務上必須接受南方農產品交易所運營中心進行管理,確保統一的管理服務標准;
11.南方農產品交易所認可的其他條件。
(二)服務機構加盟費用
(1)加盟金:不低於20 萬元人民幣(2011 年前60名實行免費 );
(2)交易席位費 :每年度3萬元人民幣;(2011 年前60名實行免費1年 )
(3)運營中心全程建設、管理系統維護費: 此項需要特別申請,服務內容:·開業籌備期人員招聘、培訓、明細:特派經理+管理支持費:3.5萬元(一般為2-3個月,具體視公司建設進度而定,服務可以根據自身條件決定)。
二、某特定區域總服務中心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主要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 100 萬元;
2.營業面積不低於 1000 平方米。
3.符合規定的辦公硬體、運營團隊建制與完善的管理制度;
(1)辦公硬體:前台、行政辦公室、總經理室、財務室、業務經理室、會議室、會客室 (接待室)、培訓室(投影、音箱、白板等設備)貴賓室、交易營業廳。
(2)運營團隊建制標准: 標 准 ( 1 ) 標准( 2) 標准(3) 標准(4) 人員配置 營銷隊伍 交易商數量 年度總交易量 區域總量所在百分比(%) 所在區域最少服務機構數量 總經理1名,行政部1名,營銷管理人員5名,分析師2名,投資經紀人30名。 高級培訓講師1 名,培訓講師2名,3名助理培訓講師
(講師由培訓學院認定) 2500 個 2000 萬批 40%以上 6個 (3)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決定條件:
①營業在三個月以內達到日均交易收入壹萬元整;
②保持連續六個月月度傭金收入達到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③在轄區開設 6 家以上的營業廳或推薦設授權服務機構;
④年度轄區總交易手續費收入超過 500 萬元人民幣。 授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授權服務機構的自律管理,保障授權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規范授權服務機構在長沙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業務活動,根據《長沙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章程》和相關法律規章制度,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授權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第三條授權服務機構是指根據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經審核批准,在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范圍內從事所授權業務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第四條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為地區獨家授權服務機構。
地區獨家授權服務機構,即根據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為交易商和投資者提供所有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簽約上市品種的全市市場推廣和交易服務的授權服務機構;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在本地級市(備註:根據市場份額,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在本地級市轄區可以設立的授權服務機構不超過行政區劃數)轄區只設立一家授權服務機構機構;該授權服務機構有權在全市轄區自行設立若干下級代理機構;
第五條申請成為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二)在行業中有影響力的相關企業;
(三)客戶資源廣泛,有較強的行業召集能力及市場宣傳推廣能力;
(四)有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個人信譽;
(五)有10-15人團隊.
(六)熱愛金融行業。
第六條申請成為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的程序:
(一)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提交下列資料:
1.關於加入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的申請書(加蓋公章、法人代表簽字);
2.公司簡介(加蓋公章)、法人代表或主要經營人員簡介;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
4.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在接到申請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其審核結果。
(三)申請單位在接到審核通過通知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到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簽訂有關授權服務機構的法律文件;同時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交納授權服務機構授權服務機構費。
(四)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收到申請單位授權服務機構費後,向申請單位頒發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銅牌,申請單位獲得為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進行市場開發和交易商服務的資格。
第七條授權服務機構可從事的業務范圍
(一)代理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進行市場開發;
(二)協助交易商辦理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入市交易手續;
(三)代理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為交易商提供交易培訓;
(四)代理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推介交易商品;
(五)為交易商提供信息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遞送結算單、交收通知單及其他書面/電子版單證、通知);
(六)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嚴禁授權服務機構發生以下行為
(一)從事代理交易業務;
(二)從事非法集資等活動;
(三)泄露交易商的交易信息,利用交易商信息牟利;
(四)從事與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市場開發和交易商服務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九條授權服務機構應對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進行風險控制
授權服務機構作為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市場開發的授權服務機構,應協助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對其所開發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進行風險控制,具體如下:
(一)有義務每天核對其開發交易商的交易持倉及保證金情況;
(二)與當日(N日)出現保證金不足的交易商進行聯系,督促交易商追加保證金;
(三)若該交易商未能在次交易日(N+1日)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前按交易規則規定入金或採取自行轉讓措施將保證金差額補足的,授權服務機構應將具體情況上報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
(四)若出現突發或異常事件時,授權服務機構應協助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做好開發交易商的解釋工作。
第十條授權服務機構經營場所要求
(一)選址要求
經營場所須設立在相關產業集中地區、相關產品交易市場或金融機構集中地區。
(二)辦公場所外觀要求
辦公場所須設置在通風採光條件良好、位置醒目的地方,入口處外牆懸掛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製作的統一格式的「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銅牌。
(三)辦公場所要求室內使用面積至少在200平方米以上,並可隨著客戶數量的增加逐步擴大。
第十一條授權服務機構人員配備至少達到以下要求
(一)1-2名熟悉交易所業務的經理;
(二)2-3名熟悉相關行業現貨貿易業務的專職人員;
(三)1-2名熟悉交易所業務的市場交易風險控制人員;
(四)1-2名客服人員;
(五)1-2名財務及結算人員;
(六)不少於10人的專業市場開發團隊。
第十二條授權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任職條件要求
(一)具備經濟、金融、農業等專業專科以上學歷;
(二)具有證券、期貨、保險、銀行等金融行業從業經歷;
(三)熟悉相關行業產品貿易模式;
(四)熟知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有關業務,具有向客戶進行宣傳推介的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相應的投資理財知識;
(五)有親和力、誠實守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十三條授權服務機構應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繳納如下費用:
(一)一次性繳納的授權服務機構加盟費: 20萬元;
(二)年度授權服務機構席位費 3 萬元/年;
(三)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有權根據情況對相關費用進行調整。
備註:前60名免加盟費,免壹年席位費。
第十四條為促進授權服務機構的有序發展和適度競爭,保護授權服務機構的合理利益,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對發展的授權服務機構進行合理的區域布局保護,布局的基本原則為:
(一)根據授權服務機構級別,地區獨家授權服務機構的,在區域內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只發展1家授權服務機構;
(二)經濟特別發達地區,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發展的授權服務機構最多不超過區數;
(三)區域保護期1年,如授權服務機構業績差,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最低任務指標,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可以另外設置另外一家授權服務機構。
第十五條授權服務機構業績考核要求
為促進授權服務機構快速健康地發展,鼓勵適度競爭,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將在不同時期依據不同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考核標准,對授權服務機構的市場開發業績定期進行考核,對業績優秀的授權服務機構,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給於獎勵,對業績達不到要求的授權服務機構,可要求其限期轉讓授權服務機構資格。對於限定期限內沒有完成轉讓的,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將撤銷其授權服務機構資格。
第十六條經批准,授權服務機構資格可以轉讓。禁止以發包、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轉讓授權服務機構資格或交易席位。授權服務機構資格的轉讓程序
(一)轉讓方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提交書面轉讓申請;受讓方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提交第六條要求的相關申請資料。
(二)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在收到申請資料後對受讓方作資格進行審核,並於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三)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批准後,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授權服務機構資格轉讓協議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到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辦理如下事項:
1.轉讓方結清在湖南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內的全部債權與債務;
2.轉讓方退還各種票據;
3.轉讓方移交授權服務機構銅牌給受讓方;
4.受讓方到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簽訂有關授權服務機構的法律文件;
5.按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規定應當辦理的其他事項。
(四)轉讓價款由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轉讓價格由轉讓方和受讓方自行協商確定。轉讓方按本辦法第十三條繳納的加盟費及服務費不予退還。
(五)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向轉讓方收取一定的授權服務機構資格轉讓手續費,具體辦法由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另行規定。
(六)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在網站上更新授權服務機構的有關信息。
第十七條授權服務機構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授權服務機構資格不得轉讓:
(一)由於經濟糾紛、違法或犯罪接受有權機關立案調查處理期間;
(二)涉嫌違規,被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立案調查期間;
(三)取得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資格未滿一年的;
(四)已被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取消授權服務機構(授權機構資格)資格的;
(五)與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發生債務糾紛尚未了結的。
第十八條兼並授權服務機構的法人或與授權服務機構合並後新設立的法人若要承繼授權服務機構資格的,必須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提出申請,經湖南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審查批准後,方可承繼授權服務機構資格。兼並授權服務機構的法人或與授權服務機構合並後新設立的法人,有優先取得授權服務機構資格的權利。
第十九條授權服務機構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 經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審查批准,可以取消或收回其授權服務機構資格:
(一) 資金、人員和設備嚴重不足,管理混亂,經整頓無效的;
(二) 私下轉讓交易席位,將交易席位委託給他人管理或承包給他人經營的;
(三) 從事非法代理交易業務;
(四) 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五) 向交易商收取交易服務費以外的款項;
(六) 從事與授權服務范圍無關的活動,損害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形象;
(七) 授權服務機構向交易商作獲利保證或承諾共擔風險的;
(八) 不按照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規定對交易商進行風險管理的;
(九) 被交易所要求限期轉讓授權服務機構資格,但在規定期限內未找到受讓單位的;
(十) 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做交易的;
(十一)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嚴重違反湖南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章程及有關規定的。
第二十條授權服務機構接到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取消其授權服務機構資格的通知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辦妥下列手續:
1、結清在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內的全部債權與債務;
2、退還各種票據、退還與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簽訂的相關法律文件和授權服務機構授權銅牌;
3、按規定應當辦理的其他事項。
被取消授權服務機構資格的,在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網站上將刪除該授權服務機構的有關信息,中止其與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授權關系,授權服務機構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繳納的授權服務機構席位費不予清退。
第二十一條授權服務機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書面報告:
(一) 法定代表人變更;
(二) 注冊資本總額或股權結構變更;
(三) 名稱、住所、經營范圍及聯系方式變更;
(四) 分支機構的設立、合並、關閉;
(五) 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
(六) 發生50萬元以上訴訟案件或經濟糾紛;
(七) 停止現貨業務;
(八) 取得其他交易所授權服務機構資格;
(九) 因涉嫌違法、違規受到有關機關立案調查、處罰或者受到其他交易所處罰;
(十)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要求報告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授權服務機構的對外宣傳工作要做到信息真實、完整和准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
第二十三條授權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要求參加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召開的各種會議。因故確實無法參加的,應當事先報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同意。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與授權服務機構簽署有關協議執行。
第二十五條長沙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擁有對本辦法的解釋權。 加盟費優惠:前60名加入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服務機構,免加盟費,免1年席位費。
交易服務費 :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給予授權服務機構豐厚的服務回報(交易手續費,交收手續費,現貨產品利潤差價等利潤項目的返佣)
管理服務獎勵:區域總服務中心,年終可以獲得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按照其轄區全部交易手續費收入 2%—5% 的管理服務獎勵
無條件退出保證:給予按照授權服務機構的市值進行抵押與轉讓支持。
其他特別獎勵: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按照業績給予特許加盟代理商評定級別按照級別分別給予享受對應的待遇與獎勵。 1 品牌支持
(一)統一的、完整的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企業品牌形象識別系統;
(二)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 統一的產品推廣、展會促銷;
(三)全國和地區性統一的品牌建設;
(四)全國范圍內主要出版物上的平面媒體及軟性文章宣傳投放
(五)針對不同地區或單個代理商的專項廣告策劃
(六)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 旗下所有代理的互薦促銷廣告
(七)統一的培訓講師與人力資源支持
(八)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網站的整體宣傳推廣
2 技術支持
(一)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的採取「百家爭鳴」的方針,在網站上的百家爭鳴欄目,公布業內人士對盤面的分析與指導。
(二)運營中心為加盟單位培訓專業的投資分析師;
(三)合作期間,南方交易所採取不同的方式組織加盟公司進行培訓、技術指導和交流。在授權服務機構發展初期,可選送優秀員工到運營中心參加培訓,培養其成為初始業務主幹。培訓包括:系統的投資知識培訓、產品培訓、系統的操作流程培訓、銷售技巧培訓等。
(四)在針對新開業前期授權服務機構可以向運營中心申請管理支持(需填寫申請表及負擔相應的費用),審核通過後,運營中心將指派一名資深高級投資分析師進行駐公司進行技術扶持。
(五)合作期間,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負責組織授權服務機構管理者和投資分析師在國內及國外的探討交流。
3 業務支持
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及時給予授權服務機構一些關於產品的背景資料和宣傳資料,促進其業務開展,另外,代理商如果在積累一定客戶的基礎上,經授權服務機構申請,運營中心審核同意後,可以派培訓師或分析師協助其開展投資說明會。
4 營運支持
(一)人力資源體系(包括招聘、崗位設置、管理及組織結構等)建設指導;
行政、人力資源管理相關文件提供;
(二)在代理商迅速發展過程中,急需人才的時候,可以向總部申請人力支持。
(三)公司會按實際情況委派優秀的技術,銷售和管理人才支援代理商。
(四)總部對加盟單位進行管理運作的培訓支持,使加盟方能夠獨立的良好運作。
(五)總部為加盟單位提供卓越經營銷售管理教材一套,並對加盟方的前期銷售團隊進行免費培訓。
(六)公司在加盟期間提供區域保護。
5 品牌建設支持
總部免費對加盟公司的形象進行統一的設計:統一的理念識別系統(MI)、行為識別系統(BI)、視覺識別系統(VI),並提供全套的視覺識別系統的VI手冊;
統一的宣傳策略指導、網站宣傳和宣傳物料;
提供相應數量的技術與管理指導;
配合加盟商進行開業大型演示會;
為加盟商提供切實可行的宣傳活動。
6 營銷管理指導
1.專業的營運咨詢指導服務
2.專業的行業咨詢指導服務
3.專業的績效考核晉級體系支持
4.提供市場調查、市場策劃、品牌宣傳;
5.提供開發客戶的成功案例。
7 提供資訊支持
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為每一位授權服務機構定期提供內部資訊;
建立信息量大、內容新穎的行業一流網站,每一位授權服務機構及客戶可以在網上直接看到自己的有關資料,並可以在網路上直接與專家進行網上交流;
提供最全投資分析工具及搜索引擎、免費網上課堂。
8 加盟商成功交流峰會
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為授權服務機構定期舉辦服務機構全體大會;
不定期舉辦加盟商成功經驗交流峰會。戰略規劃加盟整體戰略規劃
(一)中國區加盟服務機構體系規劃
在中國境內以地級市為基本單位設立加盟服務機構(中央直轄城市每個區、省會城市與發達地區每個區、省地級市)
(二)自律管理服務體系
實行區域總服務中心管理制度,在中央直轄城市、省會城市、地級城市分別設一家主導服務中心,負責管理服務區域內其他服務機構,年終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按照轄區總交易手續費的 2%—5% 給予主導服務商領導管理服務獎。
(三)加盟費
加盟費以 20 萬元為基準實行保底浮動,加盟前60名予以免費(詳細見《管理辦法》)。 加盟整體戰略規劃
(一)中國區加盟服務機構體系規劃
在中國境內以地級市為基本單位設立加盟服務機構(中央直轄城市每個區、省會城市與發達地區每個區、省地級市)
(二)自律管理服務體系
實行區域總服務中心管理制度,在中央直轄城市、省會城市、地級城市分別設一家主導服務中心,負責管理服務區域內其他服務機構,年終南方大宗農產品交易所按照轄區總交易手續費的 2%—5% 給予主導服務商領導管理服務獎。
(三)加盟費
加盟費以 20 萬元為基準實行保底浮動,加盟前60名予以免費(詳細見《管理辦法》)。
④ 加盟北京同仁堂葯店需要什麼條件
一、有19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
二、在經營場所350平方米范圍內不得有葯店。
三、每個葯店配有執業葯師並且葯師不能重復使用。
取得葯品監督許可權後,受許者支付總額除去店面租金以外的12.7萬元建立連鎖葯店,這12.7萬元包括品牌使用費5萬元、加盟費3萬元、保證金3萬元和軟體使用費1.7萬元。
(4)加盟證券營業部條件擴展閱讀:
1、電話或者郵件與公司取得聯系,告知相關的合作意向,所在城市,項目情況等。
2、與總公司經理深入全面地了解項目。
3、與同仁堂項目經理溝通好時間來公司考察以便產品老師准備相關資料。
4、公司開發人員前往項目現場考察,收集信息,進行評估,並面對面與加盟商進行溝通,作為初審。
而受許者將得到來自同仁堂總部的培訓,內容包括法律和企業文化培訓、葯品特色培訓、對葯品管理法知識的培訓和考核,以及上崗培訓等等。
⑤ 金融項目加盟需要營業執照嗎
比如加盟梯子教育金融項目有如下條件:
(1)要做到認可梯子教育品牌和企業文化,以及經營理念,時刻維護梯子教育的企業榮 譽和形象。
(2)要有強烈的創業慾望,具備謀求長期發展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3)具備一定的組織能力、決策能力、管理能力、溝通能力和協調能力,且具有一定的 項目運營思路和規劃。
(4)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經營場地並辦理營業執照,可以開展區域銷售和服務工 作。
(5)需要繳納一定加盟費,經梯子總部審核通過後,簽訂合作協議,即可成為梯子教育 城市合夥人。
望採納,謝謝!
⑥ 如何才能在全國范圍內開連鎖店,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範本
本文章已被查看:4033
--------------------------------------------------------------------------------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C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C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 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准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准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准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准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
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00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00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 比率
2000元以下部分交 1.50%;
2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內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為20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20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准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註:摺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 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復制復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系;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系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復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准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系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並,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志、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系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志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 月 日 (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 (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為:C公司 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 (支部名稱) 。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為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為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 ;
最高金額: 元;
債權范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 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為;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為 元,於 年 月 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 年 月 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為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為 元;
(2)使用時間為 月;
(3)使用費每月為 元;
(4)支付方法為 。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 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為
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為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 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為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 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 。
(2)支付日期: 。
(3)支付方法: 。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
存款種類: ;
戶頭帳號: ;
戶頭名義人: ;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
機動車保險: ;
其它保險: ;
以上作為C公司連鎖加明合同以及依據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年 月 日
總部:
(甲): 蓋章
加盟者:
(乙): 蓋章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 住址:
姓名: 蓋章
保證限度金額: 金 元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住址:
姓名: 蓋章
保證限度金額: 金 元
(追加連帶保證人欄)
來源:企業與法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
⑦ 做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代理都需要什麼條件
【一、條件】
客戶資源廣泛,有較強的行業召集能力及市場宣傳推廣能力;
熟悉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和相關業務;
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市場信譽;
承諾遵守渤海商品交易所的管理辦法和相關業務規則;
【二、經營場所要求】
選址要求:經營場所須設立在相關產業集中地區、相關產品交易市場、金融機構集中地區、或者商業街區;
辦公場所外觀要求:辦公場所須設置在通風採光條件良好、位置醒目的地方,入口處外牆懸掛渤海商品交易所全國授權機構中盾投資製作的統一格式的"渤海商品交易所中盾投資加盟營業網點"銅牌,並在室內醒目位置懸掛《中盾投資授權服務機構授權范圍》、《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流程圖》;
辦公場所要求室內使用面積至少在200平方米以上,公共接待大廳使用面積60平方米以上,隨著客戶數量的增加可逐步擴大;
【三、配備要求】
1-2名熟悉交易所業務的經理;
1-2名熟悉相關行業現貨貿易業務的專職人員;
1-2名熟悉交易所業務的市場交易風險控制人員;
2-3名客服人員;
不少於10人的專業市場開發團隊;
啟動資金不低於10萬元;
【四、從業人員任職條件要求】
具備經濟、金融、石油、市場營銷等專業專科以上學歷;
熟悉相關行業產品現貨貿易模式;
具有證券、期貨、保險、銀行等金融行業從業經歷;
熟知交易所的有關業務,具有向客戶進行宣傳推介的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相應的投資理財知識;
有親和力、誠實守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有關從業人員須接受交易所進行的定期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