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微商收加盟費代理費是合法的嗎是屬於傳銷嗎
1. 微商收取加盟費和代理費是否合法,並不等同於傳銷。傳銷是一種違法行為,其特點是通過不斷發展下線來獲取利益,而非通過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
2. 合法的微商代理模式通常涉及加盟費或代理費,這是正常的商業合作方式。關鍵在於,這種模式是否真正有產品或服務交易,以及是否存在欺詐或強制發展下線的行為。
3. 傳銷活動通常會利用洗腦手段控制參與者思想,要求其投資並拉攏他人加入。這與合法的微商代理有本質區別。合法的微商代理注重的是產品銷售和品牌推廣,而非單純的發展下線。
4. 識別傳銷的另一個關鍵點是公司文化。合法企業會有自己的企業文化,但不會過分強調發展下線或進行過分誇大的收入承諾。而傳銷組織則會不斷洗腦,宣傳快速致富的理念。
5. 遇到疑似傳銷的情況,應向相關部門舉報。同時,告知親朋好友,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公眾對傳銷的警惕和舉報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手段。
6. 法律對傳銷活動有明確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違法行為,可受到刑事處罰。因此,參與傳銷不僅會損失財物,還可能面臨法律後果。
7. 公眾有責任識別和打擊傳銷活動。了解傳銷的特點和法律後果,有助於保護自己和他人不受其害。
總之,微商收取加盟費和代理費並不一定等同於傳銷。關鍵在於是否存在合法的產品銷售和服務提供,以及是否存在欺詐和強制發展下線的行為。遇到可疑情況時,應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並提高對傳銷活動的警惕。
Ⅱ 收取加盟費算是非法融資嗎
一、收取加盟費算是非法融資嗎?
收取加盟費不算非法融資。
加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一定的費用。
非法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二、無證讓人加盟,收取加盟費合法嗎?
我是來看評論的
三、收取加盟費算是非法融資嗎?
創業融資的方法多種多樣,只要願意想辦法,創業者有多種途徑可以解決融資問
題。
本文所指創業融資是創業籌備階段和企業草創階段的融資,這個時期對於創業者來
說,最難解決的便是資金問題。其實只要願意想辦法,創業者有眾多途徑可以解決融資
問題。
創業融資從大的方面來說,主要有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兩種形式。所謂間接融資,
主要是指銀行貸款。銀行的錢不好拿,這誰都知道,對創業者更是如此。但在某種情況
下也有例外,就是在你拿得出抵押物或者能夠獲得貸款擔保的情況下,銀行還是很樂意
將錢借給你的。較適合創業者的銀行貸款形式主要有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兩種。信用貸
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一般情況下,缺乏經營歷史從而也缺乏信用積累的
創業者,比較難以獲得銀行的信用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人以其所擁有的財產作抵押,作為獲得銀行貸款的擔保。在抵押
期間,借款人可以繼續使用其用於抵押的財產。當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時,貸
款人有權依照有關法規將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用所得錢款優先得到償還。適
合於創業者的有不動產抵押貸款、動產抵押貸款、無形資產抵押貸款等等。
不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作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獲銀行承認的有價證券,以及
金銀珠寶首飾等動產作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無形資產抵押貸款:是一種創新的抵押貸款形式,適用於擁有專利技術、專利產品
的創業者,創業者可以專利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向銀行作抵押或質押,獲取銀行貸
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方向銀行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第三方保證人作為還款保證,借
款方不能履約還款時,銀行有權按約定要求保證人履行或承擔清償貸款連帶責任的借款
方式。其中較適合創業者的擔保貸款形式有
自然人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如果
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
務。從2002年起,除工商銀行外,其他一些國有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也可視情況提供
自然人擔保貸款。
專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目前各地有許多由政府或民間組織的專業擔保公司,可以
為包括初創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北京中關村擔保公司、首創擔保公司等
屬於政府性質擔保公司,目前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此類性質的
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些擔保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
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創業者可以積極申請,成為這些機構的
會員,以後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這些機構提供擔保。與銀行相比,擔保公司對抵押品
的要求則顯得更為靈活。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
施,有時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託管擔保貸款:一種創新的擔保貸款形式。對於一些草創階段企業,雖然土地、廠
房皆為租賃而來,現在也可以通過將租來的廠房、土地,經社會資產評估,約請託管公
司託管的辦法獲取銀行貸款。如上海百業興資產管理公司就可以接受企業委託,對企業
的季節性庫存原料、成品庫進行評估、託管,然後以這些物資的價值為基礎,為企業獲
取銀行貸款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通過這種方法,企業既可以將暫時用不著的「死」資
產盤活,又可以獲得一定量銀行資金的支持,緩解資金壓力,是一件一舉兩得的好事。
除此之外,可供創業者選擇的銀行貸款方式還有買方貸款,如果你的企業產品銷路
很好,而企業自身資金不足,那麼,你可以要求銀行按照銷售合同,對你產品的購買方
提供貸款支持。你可以向你產品的購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
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這就是買方貸款。
項目開發貸款:如果你的企業擁有具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
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你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銀行還可以視
情況,為你提供一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此類貸款較適合高科技創業企業。
出口創匯貸款:對於出口導向性企業,如果你一開始就擁有訂單,那麼,你可以要
求銀行根據你的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為你的企業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
匯賬戶的企業,銀行還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
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
票據貼現貸款: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
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
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
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
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
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
妥,對於企業來說,這等於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
除向銀行貸款間接融資外,創業者還有許多獲取直接融資的渠道,如股權融資、債權融
資、企業內部集資、融資租賃、風險投資等等。
股權融資: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融資方通過出讓企業股權獲取融資的一種
方式,大家所熟悉的通過發售企業股票獲取融資只是股權融資中的一種。對於缺乏經驗
的創業者來說,選擇股權融資這種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股權出讓比例。股權出讓比例過
大,則可能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權;股權出讓比例不夠,則又可能讓資金提供方不滿,導
致融資失敗,這個問題需要統籌考慮,平衡處理。
債權融資:指企業通過舉債籌措資金,資金供給者作為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
融資方式。民間借貸應該算是債權融資中的一種,且是為人們所最常見的一種。自從孫
大午事件後,很多企業就對民間借貸產生了一種畏懼心理,怕擔上「非法集資」的帽
子。對於非法集資,有特別重要的界定值得注意,就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
籌集資金。根據這一點,如果不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就不能叫非
法集資,而應算是正常的民間借貸。另一點是非法集資通常數額巨大。把握住這兩點,
在進行民間借貸籌集創業資金時,就不容易觸犯禁忌。
企業內部集資:指企業為了自身的經營資金需要,在本單位內部職工中以債券、內
部股等形式籌集資金的借貸行為,是企業較為直接、較為常用、也較為迅速簡便的一種
融資方式,但一定要嚴格遵守金融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融資租賃:一種創新的融資形式,也稱金融租賃或資本性租賃,是以融通資金為目
的的租賃。其一般操作程序是,由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具有融資
和融物雙重職能的租賃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貨方三方當事人,並由兩
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同所構成。出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在
租賃期內,由承租方按合同規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承租方按合同規定選
擇留購、續租或退回出租方。承租人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可以通過融物而達到融資的目
的。對於缺乏資金的新創企業來說,融資租賃的好處顯而易見,其中主要的是融資租賃
靈活的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遞增或遞減支付,使承租用戶能夠根據自己的資金安
排來定製付款額;全部費用在租期內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減少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
大大簡化了財務管理及支付手續,另外,承租方還可享受由租賃所帶來的稅務上的好
處。
風險投資:1999年以來,風險投資在國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國內幾乎每一個成功的互
聯網企業的背後,都可以看見風險投資的身影。對於創業者來說,尤其是對於高科技領
域的創業者,尋求風險投資的幫助,是一個值得認真考慮的途徑。風險投資中的天使投
資,更是專門為那些具有專有技術或獨特概念而缺少自有資金的創業者所准備。天使投
資者更多由私人來充當投資者角色,投資數額相對較少,對被投資企業審查不太嚴格,
手續更加簡便、快捷,更重要的是它一般投向那些創業初期的企業或僅僅停留在創業者
頭腦里的構思。
創業者還要善於利用政府扶持政策,從政府方面獲得融資支持,如專門針對下崗失
業人員的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專門針對科技型企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專門為中小企業「走出去」准備的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還有眾多的地方性優
惠政策。巧妙地利用這些政策和政府扶持,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根據中發〔2002〕12號文件精神,為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自謀
職業、自主創業和組織起來就業,對於誠實守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下崗失業人
員,針對他們在創業過程中缺乏啟動資金和信用擔保,難以獲得銀行貸款的實際困難,
由政府設立再擔保基金。通過再就業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可向銀行申請專項再就業小額
貸款,該政策從2003年初起陸續在全國推行。其適用對象: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
國有企業失業職工;3、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安置的人員;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失業1
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貸款額度一般在2萬元左右(有關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更詳
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4年第1期文章《創業扶持貸款幫你創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
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
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根據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支持方式主要
有:1、貸款貼息:對已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的創新項目,原則上採取貼息方式支
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以擴大生產規模。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100%給予補貼,貼息
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可不超過200萬元;2、無償資助:主要用於中小
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的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
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3、資本金投入:對少數起點
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有較大市場,有
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可採取成本投入方式(有關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更詳細
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3年第5期文章《創新基金,創業企業「獎學金」》)。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安排的專門用於支持中小
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專項資金。2000年10月,財政部與外經貿部為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國
際市場競爭,提高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力,聯合制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
拓資金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規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性質、使用方
向、方式及資金管理等基本原則。2001年6月,兩部委又根據此辦法的原則,聯合制定了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對這項資金的具體使用條
件、申報及審批程序、資金支持內容和比例等具體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2001年,
「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年度安排規模是4.5億元人民幣,2002年度已增加到6
億元。3年中,這項中央財政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各項活動的政府性基金,已
經資助了全國近萬家中小企業到國外參展或拓展國際市場(有關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
金更詳細介紹,請參見《科學投資》2003年第11期文章《中小企業如何吃免費「皇
糧」》)。
地方性優惠政策:如早在1997年杭州市創辦高科技企業孵化基地時,就規定對通過
資格審查進駐基地的企業將提供免3年租費的辦公場所,並給予一定的創業扶持資金。近
年杭州市又提出建設「天堂矽谷」,把發展高科技作為重點工程來抓,與之相配套的措
施是杭州市及各區縣(市)均建立了「孵化基地」,為有發展前途的高科技人才提供免費
的創業園地,並撥出數目相當可觀的扶持資金。在全國各地許多地方都有類似的創業優
惠和鼓勵政策,如上海的張江高科技園區、北京的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等等,創業者要學
會充分利用相關政策。
巧借外力籌措創業資金:2000年8月,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與聯華便利合作,推出面向
創業者的「投資7萬元,做個小老闆」的特許免擔保貸款業務,由聯華便利為創業者提供
集體擔保,浦發銀行向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者提供7萬元的創業貸款,建立聯華便利加盟
店,許多缺乏資金的創業者因此得以圓創業夢。像聯華便利一樣,現在很多公司為迅速
擴大市場份額,常會採取或結盟代理等方式,推出一系列優惠待遇給加盟者或
代理商,如免收加盟費、贈送設備、在一段時間內免費贈送原材料,對代理商先貨後
款、延後結款賒購賒銷等等,雖然不是直接的資金扶持,但對缺乏資金的創業者來說,
等於獲得了一筆難得的資金。
對於創業者來說,善用自我積累,進行滾動發展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雖然發展速
度可能會相對慢一些,但是沒有包袱,做事可以更加從容,保持一種良好心態。創業者
還可以選擇典當等方式籌措創業資金;通過參加各種創業比賽,媒體炒作,吸引投資方
注意力,從而獲得融資;通過第三方牽線搭橋獲得項目融資或創業融資,如2003年,通
過《科學投資》牽線搭橋獲得項目融資的讀者就有十幾位。
創業融資的方法多種多樣。創業者需要靈活性,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拘泥於一個定
式。
Ⅲ 什麼情況下企業可以收取加盟費
注冊了商標之後加盟費是可以收取的。
收加盟費招商加盟活動,法律上稱為「特許經營活動」。通常說需要加盟資質或特許經營資質,也就是需要在商務部進行特許經營備案。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招商加盟還需要具備「兩店一年」的條件,就是具有兩個直營店,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Ⅳ 運輸公司收取加盟費合法嗎
運輸公司收取加盟費是合法的。
國家允神慶襪游激許收加盟費,但收加盟費需要辦理加盟資質,沒有加盟資質收加盟差手費是違法的。
Ⅳ 嗨逛全球加盟費合法嗎
一喚清般情況符合相關資質是合法的。加盟費屬於加盟商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只要加盟商已經實際依合同獲得或使用特許商提供的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資產並提供相關文件,那麼加盟費的和沖前價值就已經實現,加盟合同關於加盟費的條款實際已經履行完畢,故解除加盟合同時,不能要求退還加盟費。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判缺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Ⅵ 什麼情況下企業可以收取加盟費
注冊了商標之後加盟費是可以收取的。
收加盟費招商加盟活動,法律上稱為「特許經營活動」。通常說需要加盟資質或特許經營資質,也就是需要在商務部進行特許經營備案。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招商加盟還需要具備「兩店一年」的條件,就是具有兩個直營店,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Ⅶ 加盟費是否屬於違法行為
加盟費:理解背後的合作機制
加盟費,實質上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合作費用,它讓企業利用你的專業資格來提升其自身實力。當你的注冊證書成為某個單位的資產,他們為此支付一定的年費,而你無需在該單位全職工作,這是一種靈活的合作模式。
背後的邏輯
許多單位需要特定數量的注冊工程師來維護或申請資質,他們並不需要僱傭實際人員,只需你的證書能帶來的認證效果。這看起來像是繞過常規招聘,但現實中,這種做法在某些領域是存在的。
合法與灰色地帶
然而,這種做法在法律上可能存在灰色地帶,因為直接利用他人資格可能觸犯相關法規。盡管如此,現實中,這類交易並非鮮見,但必須明確,合法合規是任何商業合作的基礎。
總結與啟示
了解加盟費的含義,不僅有助於我們洞悉商業合作的策略,也提醒我們在參與此類交易時要確保操作的合規性。本文分享的只是表面現象,深入理解其背後的規則和潛在風險,才是關鍵。希望這個解析對你的理解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