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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加盟費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4-12-14 07: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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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關於特許經營的法律法規

在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趨勢下,商業特許經營持續高速發展,在國民經濟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對於特許人來說,商業特許經營具有不受資金限制,可以低成本地迅速擴張規模,塑造品牌等優勢,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商業特許經營擴大規模,促進發展。但商業特許經營具備眾多優勢的同時,也面臨多方面的法律風險,下面主要從信息披露方面分析商業特許經營的法律風險。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風險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特許人未進行信息披露的法律風險
信息披露是特許人的法定義務。由於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信息地位不對等,特許人真實、全面披露有關商業特許經營的信息,對保障被特許人的知情權,防止欺詐,維護雙方交易安全公平尤為重要。我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之日前30日以書面形式對被特許人進行信息披露。
特許人違反信息披露義務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

1、行政法律責任: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2、民事法律責任:被特許人可以解除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3、刑事法律責任:以商業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特許人信息披露不適當的法律風險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否則,特許人將面臨行政罰款、特許經營合同解除的法律風險。

三、特許人未保存信息披露證據的法律風險
特許人對是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具有舉證責任,因此,若特許人只是口頭披露,或者進行了書面披露但沒有保存相關證據,特許人無法舉證證明已經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將不得不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四、特許人信息披露中泄露商業秘密的法律風險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特許人應當披露的諸多信息中,很大部分屬於特許人的商業秘密,這些商業秘密一旦泄露,很可能給特許人帶來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若特許人為保護商業秘密,不進行信息披露,將承擔違反信息披露義務的法律風險。若特許人在信息披露中商業秘密保護不力,將嚴重影響特許體系的健康發展,給特許人帶來極大的經濟損失。因此,特許人在信息披露過程中應注意防範商業秘密泄露的法律風險。
信息披露是特許人的法定義務,特許人應真實、准確、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並做好信息披露與保護商業秘密之間的平衡,防範法律風險的同時,完善商業特許經營體系,促進企業更好更快發展。

『叄』 加盟項目騙局維權方法什麼

加盟發現被騙怎麼辦?怎麼維權?

廣東章鼎律師事務所古東玲律師

1、明確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越快越好。

如果確定不想做了,就要盡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時要明確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請解除,也不是申請退費,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簽約後,明明已經知道公司或者項目存在一定問題,但心存僥幸,總覺得公司不會欺騙,對公司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沒有及時向公司提出解約,錯過了維權的關鍵期。因為合同一直沒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錯過了冷靜期,如果是區域代理了,那這段時間內佔用了公司的區域代理名額,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退費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項目有問題,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約,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約,而是向公司申請解約,然後一直被公司以領導開會、領導出差等借口拖延時間,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寫下了書面的退費申請,留下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2、必須保留提出解約的證據,可以是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記錄。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過口頭或者直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並沒有保留這個溝通的證據,到後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時間後,才反應過來要維權,此時就缺乏證據證明曾經提出過解約,這個給維權增加了不少難度。最保險的方式,就是通過郵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遞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並在快遞單上註明這個是某某解約通知書,保留好快遞底單,同時把解約通知書通過微信發送給公司的各個工作人員。

3、合同解除之後,就要積極跟公司洽談退加盟費事宜(重點、重點、重點,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後,要積極聯系公司洽談退款事宜,談的時候,不要說是因為資金不足、合夥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從公司及項目本身的問題出發,委婉表達對項目的前景、對公司的實力等了解不夠,認為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及誤導等,再結合冷靜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協商過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時間,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當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時,公司的拖延戰術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借口說領導出差了,要下個星期或者下個月才回來,要等領導回來才能給回復;另一個就是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轉讓成功後再退回加盟費。其實細想,以上兩個說辭漏洞百出。

首先,領導出差了,難道公司就不運轉了嗎?領導處理問題,就不能通過電話、微信等便捷溝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處理?不可能吧。所以說,加盟商過去公司談退款,如果對方用這個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斷該公司無任何和解的誠意,無非是拖延時間,拖到冷靜期結束罷了。

其二,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額,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為什麼要幫加盟商轉讓呢?貓膩就在這里。

(1)口頭承諾幫忙轉讓名額,實際根本沒有行動。很好理解,有加盟商過來洽談,公司肯定是優先推薦空白市場,一是為了打開市場,能爭取新客戶肯定是優先爭取新客戶;二是原加盟商已經簽了合同,費用也繳納了,退費與否,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會跟加盟商補簽一份委託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額,並由公司負責向第三人轉讓,轉讓後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剩餘加盟費才退還給加盟商。這種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這份協議簽訂之後,加盟商得到了什麼?什麼都沒得到。加盟資格沒有了,加盟費也沒拿到,公司轉讓成功後,還要扣一部分手續費,公司沒轉讓成功的,公司什麼責任都沒有,拖到冷靜期滿,或者拖到合同期滿後,公司輕飄飄一句「沒人要,轉不出去」,加盟商能怎麼辦呢?

把握時間,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時間,因為時間拖的越久,對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會讓加盟商先寫一份退加盟費的申請書,等領導審批;也可能說不能退加盟費,但是可以幫助轉讓,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會一直等下去,而錯過起訴的最佳時間。

4、公司明確拒絕退款的,那麼加盟商就要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加盟費。

起訴需要的證據:

(1)起訴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加盟關系,並且支付了相關款項。

(2)如果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傳冊、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3)如果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需要提供商務部官網的備案查詢截圖。

(4)如果公司沒有商標的,需要提供商標局官網的查詢截圖。

(5)如果有其他損失(如:房租、裝修費、宣傳費、雇員工資等),則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支付憑證及發票等。

起訴維權的時間:

根據規定,民事訴訟一審審限一般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其中送達時間及鑒定等時間不計算在內。而且不同法院,由於案件數量差異較大,辦案時間也不盡相同。就廣州地區而言,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拿到一審判決書,四五個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達的,那麼時間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辯期/上訴期15天)。

由於法律程序繁雜,且對方作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顧問,各項材料設計對其比較有利,出庭時大概率會委託律師出庭,加盟商作為弱勢一方,最好委託律師代理,爭取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合法權利。

『肆』 加盟店騙人手段和特徵有哪些

服裝特許加盟是現在創業者首選的行業之一,但是並非是沒有風險的,現在服裝加盟市場上存在的騙局很多,如果不注意就會導致被騙的血本無歸。那麼服裝特許加盟店的騙人手段有哪些,初次開店的話應該要注意什麼呢?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前輩們總結的經驗,看看服裝加盟店的一些騙人手段我們該如何應對?

7、你如果看了他們的網站想了解一些他們加盟的理事項,打電話到公司,他們不會等你問什麼,就說你如果有興趣就來公司考察吧。你們想一想,到了他們的地盤,就是他們做主了,怎麼騙都是正常的。所以如果有這樣的公司說你最好來公司看一看,這樣也要小心了。可能你到了他們的公司不會加盟但是寶貴的時間和路費也花費不少呀。

8、如果你小心一些,問他們有沒有什麼成功的加盟店,在什麼地方,有沒有電話,他們不會告訴你,統一的回答方式就是來公司現場考察,要不然告訴你的就是離你比較遠的,他們的目的就是不想讓你去看,不想讓你從其他的方式了解他們的情況。但是你如果真的想了解,有一個方法就是你可以到淘寶網上,相信一定可以找到這樣的加盟店在網上銷售。你就可以找到他們的加盟店,再打電話問一問。我這次走了許多加盟店就是通過這個方式找到的。

9、你如果真的到了那個公司,說明這個招商人員在電話中的態度和誠意是比較好的,你才會去。但是你也要小心。要從幾個方面了解這個公司的實力。第一貨物的品質,第二貨物的價格,第三公司的經營執照。如果你想加盟某一項目,千萬不要只看一家,否則非常容易上當受騙!

10、如果你要加盟某一個項目千萬不要交一分錢以上的金額給這個公司,不然你一定死定了。當然要交的話,一定要交給你確信是沒有問題的公司。

11、按照國家的法律,要做加盟的公司,一定要有自己的直營店,如果沒有。你根本就不用考察什麼了。就是假的。就是違法的,你就可以直接找他們所在的當地工商局,舉報,說不定還有獎勵呢!

12、謝謝大家看了我半天的文章,祝心情好!不要受騙!如果你已經被騙就要馬上報告!

13、但是在網上還有許多好的加盟商,千萬不要以偏蓋全,此文章只是想提醒某些沖動型的年青人。

14、現在生意不是當初那麼那賺了,競爭太激烈了,沒有天上掉下來的好餅,就算有,也不一定是你。

『伍』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費能要回來嗎

加盟費能不能要回來,取決於很多因素,一個是有沒有權利要,另一個是公司有沒有錢。

第一,要看簽約時氏飢間。如果是剛簽約不久,公司還未開始提供服務、沒有培訓、沒有選址、沒有裝修設計等的,那麼還是處於「冷靜期」內,加盟商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冷靜期」條款,是考慮到被特許人對加盟的行業可能沒有充分的了解,法律從保護被特許人的利益出發,要求特許人必須給予被特許人考慮是否繼續從事特許經營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許人決定不從事特許經營的,在此期限內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合同。被特許人單方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權利,是一項法定權利,特許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即便合同沒有約定「冷靜期」,被特許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享有法定的單方解除權。
但冷靜期到底是多久,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酌情考慮,各地法院認定標准不一。如果確定不再加盟,就要盡早解除合同,保護好自己權益。畢竟「法律不保護睡覺的權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簽約時間比較久,或者已經開店經營的,就很難適用「冷靜期」的規定行使單方解除權。此時需要從公司存在過錯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維權證據。
1、公司招商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行為。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時存在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加盟商發現後有權單方解除加盟合同,至於隱瞞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達到何種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單方解除權,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對於合同簽訂有重大影響的、足以影響加盟商決定簽約與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對於加盟商而言,選擇加盟並願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費用,往往是因為公司對項目作出了大量承諾,並約定會提供選址、培訓、裝修設計、配送設備物料、產品更新等全套開店服務,加盟商可以實現輕松開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誘加盟商支付加盟費後,往往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過錯的,加盟商有權以公司違約為由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退回款項、賠償損失。
3、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權的風險。
公司授權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公司的核心經營資源,如果其商標或者項目
標扒核散識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屬於經營資源存在重大瑕疵,應當認定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並要求退回加盟費、賠償損失,損失包括裝修費、設備費、物料費、租賃押金租金等及侵權賠償金額。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證據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費收據或者發票、商標侵權被判承擔責任的生效判決書、各項損失的證明材料等。
建議廣大加盟商在加盟前應當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標注冊證,做好相應的投資風險防控,避免投資損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來就是公司有沒有錢的問題了。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沒有財產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贏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徑也要講究策略,有幾個小竅門。
1、向法院起訴時,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東一並列為被告,要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公司是兩個及兩個以上股東的,如果(1)有證據證明公司股東使用其個人賬戶收取加盟費、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資不抵債,已經有案件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本的;(3)公司被股東惡意注銷春氏的等情況,也可以把公司的股東列為被告,讓公司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在起訴時,建議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對公司及公司股東名下的財產(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房子、車輛等均可)進行凍結、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東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
4、如果經過法院查控未發現公司名下 有財產的,在終止本次執行後,可以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讓公司股東在未實繳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或者另案起訴股東,要求股東承擔責任。

『陸』 公司收取的加盟費開發票開什麼內容

公司收取的加盟費開發票主要是開具銷貨或服務發票。
開票需要繳稅,公司收取的加盟費開發票要有費用,一般按開票金額的百分之幾開具。加盟費,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如果不開發票,就存在偷稅漏稅嫌疑。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由於商標引起糾紛的,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相關法律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八條 印製發票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設備、技術水平能夠滿足印製發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嚴格的質量監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稅務機關應當以招標方式確定印製發票的企業,並發給發票准印證。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柒』 房產中介公司加盟協議書

XX地產加盟協議書

甲方:XX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總公司)
乙方: (加盟店負責人)身份證號:
為適應日趨競爭激烈的上海二手房產市場,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達到團結協作,共贏發展的目的,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並通過總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同意乙方以加盟店方式加盟甲方。具體加盟事宜制定如下:
一. 合作方式
1、甲方是經國家工商及有關部門核準的獨立企業法人總公司,乙方加盟後依託甲方成立非企業法人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分公司。
2、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分公司注冊登記。乙方為分公司負責人,營業執照由乙方保管使用,印章由總公司保管,乙方使用時需做登記備甲方存查。
3、乙方自行選擇經營場所,承擔一切經營費用支出,並享有和支配分公司經營所得。為充分發揮集體的力量,使每一條信息價值最大化,在開展房產業務中,總公司在與加盟店協商同意後可對加盟店內人員進行暫時調動或者調整,總公司有義務協助各加盟店在財力、人力、物力等方面進行優化組合,並配合制定好分配方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甲方依據本協議為乙方加盟經營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支持。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保證金和管理費等。

二.加盟相關費用支付
(1)加盟費
本協議簽訂同時,總公司對加盟店收取一次性加盟費 ________ 元整.
(2)誠信履約保證金
本協議簽訂同時,總公司對加盟店收取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_______ 元整。在合同期滿時如無違規、違約和無有損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證金無息返還。
(3)經營管理費
經營管理費按 收取。乙方應在( 月 季 半年 年)每 日前向總公司預交管理費人民幣 元。甲方收費後開具收據。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管和檢查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合法經營,如乙方違反上述之規定而引起法律、經濟責任和損失,應由乙方自負承擔,並有權勸阻和終止本協議。
2、甲方為了開創公司的品牌,經營活動中,即講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注重社會效益,公司所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營規范程序,乙方必須無條件遵守。
3、甲方負責乙方辦理工商、稅務、房地等各項登記手續,包括(協助)辦理每年的年檢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甲方負責統計乙方每月經營情況和財務報表,同時乙方每月繳納實際的稅費、超出部分另開發票按5.5%交納稅費(附同等額度的發票)。乙方必須做好台帳,每月25日前如實匯總給甲方,甲方將統一負責向國家按時交納乙方稅費。
5、甲方向乙方提供銀行帳號、支票、發票使用權。
6、甲方統一印製並向乙方免費提供看房單、委託登記協議、買賣協議書、租賃、買賣相關合同等法律文書範本以及有關法規、政策資料文稿,各項法規、政策等展示牌由甲方統—製作(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負責定期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費用由甲方負責),並負責對職工的其它申請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8、甲方設立網站,為集中房源信息,形成規模,提高業務效率及企業形象,加快信息流通,分公司可免費享用網站平台發布信息。
9、甲方無償每日按時向乙方提供房源信息、法律法規等相互政策等。在乙方的需要下應義務為乙方提供房產過戶、貸款、等相關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擁有甲方給予的合法經營權。可在當地辦理工商執照登記,成立加盟店或分公司。甲方授權乙方特許加盟權,由總公司辦理統一資質證書(乙方自行辦理分公司的資質),並負責乙方參加有關部門主辦的業務培訓班,使培訓人員取得合格證書及上崗證。
2、乙方應在工商機關登記的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一切相關費用。乙方必須合法經營,誠信服務,依法納稅,服從總公司的統一管理。如出現違法行為,後果自負。
3、乙方設立分公司負責一切法定手續,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合法勞動用工及經營場所有關手續等。甲方給予盡可能的協助和配合。乙方有權對分公司進行人事調配(但必須到甲方備案)、安排分公司工資、獎金發放。
4、乙方負責承擔自己的房屋租賃費、人員工資、辦公設備、裝修費等—切開辦費。
5、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統一招牌、胸卡、服裝、銅牌等。並按照甲方規定統一設計、配備店面招牌、店內海報等。乙方必須在店面顯眼位置設置甲方監督和投訴電話,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分公司原則上不得辦理房地產代理業務。特殊情況下,乙方在受理代理業務簽訂相關協議前,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核批准並將相關文件交甲方備案。
7、乙方因故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及時協助乙方理注銷手續,並交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有關手續,在注銷完畢後同時須遞交債權債務承諾書。
8、乙方在開展業務中要積極維護好公司的形象,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活動。如發現乙方違規操作,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並不退回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正當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惡意終止合作協議,對以上條款如有違約,任何一方可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逾期交納任何費用,應按日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無特殊原因而導致逾期超過15天的,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加盟協議。已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超范圍經營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經營的,經確認後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加盟協議。乙方應無條件交回分公司執照等手續,注銷分公司。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如乙方經營不善導致分公司無法再繼續經營,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把未履行完的房屋代理業務無條件轉移給甲方,不得從中扣取費用和索要利潤;雙方共同辦理分公司注銷或變更登記事宜。
5、如無乙方責任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雙倍賠償乙方所已交納的保證金、已經所造成的其他損失。
六、其他約定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總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附件包括:
甲方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件、暫住證件復印件(上海戶口除外)及後辦好的分公司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