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連鎖店的法律關系是什麼
總店和各個分店之間仍是獨立的法人,只是一種合同或投資控股關系. 連鎖經營實際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還是以企業為基礎的,所以自必須遵守企業法的規定,如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等,根據企業的不同性質,適用不同的法律.而連鎖企業的組織形式又各有不同,主要有三種: 一是直營連鎖,直營連鎖的門店均由總部全資或控股開設,在總部的直接領導下統一經營。 二是自願連鎖,自願連鎖的門店為獨立法人。它與總部的資產所有權關系不變,在總部的指導下共同經營。 三是特許連鎖,又稱加盟連鎖。它是由門店與總部簽定特許經營合同,取得總部商號、經營技術及銷售總部所開發的商品的特許權,並向總部繳納加盟費,門店的經營管理權集中於總部。 這種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也需要特別的規范,有內貿部《連鎖經營管理規范意見》,與國家工商局《關於連鎖經營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內貿易部、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加強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企業連鎖經營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連鎖經營企業增值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國家經貿委、國內貿易部、文化部、郵電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工商局、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連鎖店經營專營商品有關問題的通知》.你的權利義務除了要遵守法律的規定,還要具體看簽定的連鎖協議.
Ⅱ 交了加盟費沒有發票合法嗎
法律分析:1、不合法。
2、理論上交了加盟費,加盟公司就必須出具正式的發票。實踐中,很多加盟公司只是出具收據,甚至有些公司收據都不出具。
3、如果你要求加盟公司出具正式發票,加盟公司仍拒不出具的,你可以向稅務局舉報。如果稅務局過問,加盟公司也會補開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七)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八)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Ⅲ 沒有加盟資質招加盟商違法嗎
「加盟」在法律上屬於特許經營,簽訂合同需要遵守關於特許經營的法律規定,在加盟商沒有實際使用對方公司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冷靜期的規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這種情況解除合同不構成違約,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起訴或者仲裁。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
Ⅳ 連鎖店法律上允許交加盟費和保證金嗎
正規的加盟都是特許經營,受國家商務部監管。根據商務部頒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如果想做跨省特許經營(即進行跨省加盟),盟主必須通過國家商務部備案。所以,如果是通過商務部備案的企業,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是要收取一部分加盟費用及合同保證金,而且簽署加盟合同年限不少於3年。除此之外,還要收取一個特許權使用費。
ps:看一個企業是否通過備案,直接去商務部網站查詢即可。
Ⅳ 加盟費法律上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我國法律對於加盟者是有特殊保護的。所以加盟費完全是可以主張退還的。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Ⅵ 沒有加盟資質招加盟商違法嗎
法律分析:是的,做招商加盟一定要做相應的特許經營備案,如此招商才不具備法律風險! 另外,若不備案,首先難以取得加盟商的信任,其次若被競爭對手或加盟商投訴,則將面臨商務部門高達10萬的罰款,另外當加盟商與其發生糾紛時,還可能面臨退還加盟費的風險。
法律依據: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因此企業要進行加盟連鎖的商業活動一定要先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申請
Ⅶ 請問加盟網店對收費國家法律有沒有相關規定
您好,對於加盟費國家沒有強制規定,系市場行為,合同雙方也可以協商約定,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不簽合同啊。法律允許以傳真方式簽訂合同,但是如果雙方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糾紛時,會涉及到證據的有效性。就是說,如果一方否認以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的真實性,對方應當對此負有舉證責任,需要證明以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確實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因此,為了保險起見,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之一:1、以傳真簽訂合同後,雙方應當通過信函郵寄合同給對方並分別簽署非傳真的書面合同。2、收集、保留其他能夠證明雙方以傳真方式簽訂了合同的證據,如有關信函、電話錄音、電子郵件、有關的憑證(如電話的記錄單)等。
Ⅷ 沒有加盟許可證的加盟合法嗎
法律分析:沒有加盟許可證的加盟,不合法。但加盟費不一定能退,還是要看合同履行情況。所謂加盟許可證就是指,加盟公司沒有在商務部進行「特許經營備案」,不具備「兩店一年的」加盟條件。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