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費怎麼退 被坑了
簡單來說,如果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可以委託律師起訴主張退費;
1、在合理期限內提出不再加盟的要求,
2、未接受對方主要的服務,
3、對方存在過錯或者
具體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附本人親自辦理案例
Ⅱ 我加盟德意集成灶近一年,承諾補貼我店裝修款和廣告費不兌現怎麼辦
承諾的東西也沒寫到合同裡面去吧,,
如果真沒有,訴諸法律都沒用
一個有用的方法是,你自己做好了,量起來了,就可以要求廠家給你兌現了,
再有就是好好和你的區域經理商議好,如何去兌現,
Ⅲ 古茗奶茶是每年都要交加盟費嗎
古茗奶茶的特色比較明顯,奶茶口感清香甘甜,口味眾多,讓古茗奶茶在消費者中有著很高的認可度,也吸引了很多投資商的目光。那麼,古茗加盟費多少錢?古茗奶茶店加盟費怎麼算?需要每年都交嗎?【古茗奶茶加盟登記表】
加盟古茗奶茶要投的錢其實是很少的,加起來也不會超過十萬塊錢,而且也不用重復投入,即使是平時的原料補充等資金,也是可以從盈利資金裡面抽取,因為古茗奶茶加盟店的成本回收還是很快的,只要正常經營起來,利潤是拿得快又多的。
Ⅳ 加盟費不給退怎麼辦
如果不給退的,可以直接起訴處理。
加盟被騙,該怎麼維權?
1、明確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越快越好。
如果確定不想做了,就要盡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時要明確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請解除,也不是申請退費,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簽約後,明明已經知道公司或者項目存在一定問題,但心存僥幸,總覺得公司不會欺騙,對公司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沒有及時向公司提出解約,錯過了維權的關鍵期。因為合同一直沒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錯過了冷靜期,如果是區域代理了,那這段時間內佔用了公司的區域代理名額,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退費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項目有問題,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約,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約,而是向公司申請解約,然後一直被公司以領導開會、領導出差等借口拖延時間,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寫下了書面的退費申請,留下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2、必須保留提出解約的證據,可以是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記錄。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過口頭或者直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並沒有保留這個溝通的證據,到後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時間後,才反應過來要維權,此時就缺乏證據證明曾經提出過解約,這個給維權增加了不少難度。最保險的方式,就是通過郵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遞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並在快遞單上註明這個是某某解約通知書,保留好快遞底單,同時把解約通知書通過微信發送給公司的各個工作人員。
3、合同解除之後,就要積極跟公司洽談退加盟費事宜(重點、重點、重點,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後,要積極聯系公司洽談退款事宜,談的時候,不要說是因為資金不足、合夥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從公司及項目本身的問題出發,委婉表達對項目的前景、對公司的實力等了解不夠,認為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及誤導等,再結合冷靜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協商過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時間,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當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時,公司的拖延戰術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借口說領導出差了,要下個星期或者下個月才回來,要等領導回來才能給回復;另一個就是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轉讓成功後再退回加盟費。其實細想,以上兩個說辭漏洞百出。
首先,領導出差了,難道公司就不運轉了嗎?領導處理問題,就不能通過電話、微信等便捷溝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處理?不可能吧。所以說,加盟商過去公司談退款,如果對方用這個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斷該公司無任何和解的誠意,無非是拖延時間,拖到冷靜期結束罷了。
其二,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額,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為什麼要幫加盟商轉讓呢?貓膩就在這里。
(1)口頭承諾幫忙轉讓名額,實際根本沒有行動。很好理解,有加盟商過來洽談,公司肯定是優先推薦空白市場,一是為了打開市場,能爭取新客戶肯定是優先爭取新客戶;二是原加盟商已經簽了合同,費用也繳納了,退費與否,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會跟加盟商補簽一份委託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額,並由公司負責向第三人轉讓,轉讓後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剩餘加盟費才退還給加盟商。這種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這份協議簽訂之後,加盟商得到了什麼?什麼都沒得到。加盟資格沒有了,加盟費也沒拿到,公司轉讓成功後,還要扣一部分手續費,公司沒轉讓成功的,公司什麼責任都沒有,拖到冷靜期滿,或者拖到合同期滿後,公司輕飄飄一句「沒人要,轉不出去」,加盟商能怎麼辦呢?
把握時間,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時間,因為時間拖的越久,對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會讓加盟商先寫一份退加盟費的申請書,等領導審批;也可能說不能退加盟費,但是可以幫助轉讓,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會一直等下去,而錯過起訴的最佳時間。
4、公司明確拒絕退款的,那麼加盟商就要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加盟費。
起訴需要的證據:
(1)起訴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加盟關系,並且支付了相關款項。
(2)如果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傳冊、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3)如果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需要提供商務部官網的備案查詢截圖。
(4)如果公司沒有商標的,需要提供商標局官網的查詢截圖。
(5)如果有其他損失(如:房租、裝修費、宣傳費、雇員工資等),則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支付憑證及發票等。
起訴維權的時間:
根據規定,民事訴訟一審審限一般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其中送達時間及鑒定等時間不計算在內。而且不同法院,由於案件數量差異較大,辦案時間也不盡相同。就廣州地區而言,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拿到一審判決書,四五個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達的,那麼時間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辯期/上訴期15天)。
由於法律程序繁雜,且對方作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顧問,各項材料設計對其比較有利,出庭時大概率會委託律師出庭,加盟商作為弱勢一方,最好委託律師代理,爭取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合法權利。
Ⅳ 一掃光加盟費能退嗎
一掃光的加盟費正常情況下是不能退的,但是如果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可以退。
加盟費屬於加盟商向特許商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只要加盟商已經實際依合同使用特許商提供的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資產並提供相關文件,那麼加盟費的價值就已經實現,故解除合同時,不能要求退還加盟費。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注意事項:
1、特許人如果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應該以書面的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2、通常情況下,加盟後因故不能在開加盟店,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商是可以不退還的。但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
Ⅵ 木門加盟代理,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第一招:神奇的創業歷程
騙子們會編造一個神奇的創業歷程,並伴隨一個誇張的、不著邊際的、卻十分誘人的投資回報分析。比如:「投入三五萬,年利上百萬」、「開一個木門店,養活回家不是夢」、「投資回報率250%」等等誘人的投資分析,來吸引你的目光。反正是紙上談兵,只要你加盟騙子們敢承諾任何事情。這些騙子精通法律,智囊團中還有強悍的律師幫助騙子們在合同條款、說辭、行為等方面規避法律責任。即使有受害者想討回公道,也很容易被他們輕松拖跨或擊潰,政府職能部門根據生硬的法律條文也奈何不了騙子,騙子們很容易逃脫法律的制裁。
第二招:死纏亂打
一旦你對某特許加盟項目感興趣,給騙子公司打電話咨詢或其他方式留言後,騙子們會不斷地、不厭其煩地、死纏亂打地給你打電話推薦、宣傳、介紹他們所謂的能讓你迅速發財制富的項目。你擺脫不斷的騷擾只有兩個辦法,一是按騙子設計好的方案去總部考察,二是明確告訴騙子,你對這個項目沒興趣了,請他以後不要再打電話過來了。否則,騙子們是絕對不會放棄行騙機會的。
第三招:總部考察
通過死纏亂打,給你洗腦後,騙子們會借口很多具體事宜電話里說不清,並極力邀請你去所謂的木門總部考察。只要你去總部考察了,那騙子的騙術基本上就成功50%了。 一旦你到木門總部考察,騙子們會繼續通過什麼9大贏利分析、什麼投資分析、什麼安全退出等一系列類似於傳銷手法向你灌輸他們的行騙子計劃,並會引導你去所謂的形象加盟店考察。請注意,騙子的形象店大概有兩類。 第一類,騙子們在總部辦公樓里的裝修豪華、陳設著很多新奇、豪華、高檔商品的形象店。這類形象店平時關門,只有在考察者到來時才打開店們,開足室內所有的燈光。騙子們介紹店裡新奇、高檔卻價格低廉的商品,讓參觀者大飽眼福,更強烈的刺激了你加盟的慾望。然而在你真正加盟後是訂不到那些新奇、高檔商品的,即使訂到了高檔貨,也是價格奇高的,決不是騙子們當初所介紹的價格的。 第二類,騙子們在街面門市所設置的形象店。這類的店往往由騙子們安排的自己的人在經營,無論實際的經營情況如何,「店主人」都會按照事先設計好的言辭繼續鼓動你加盟的。 真正的木門加盟者都被隱藏起來,即使你直接向騙子們索要真正的加盟者的聯系方式,騙子們也會找很多借口拒絕提供的。因為騙子們知道,一旦你與真正的加盟者取得了聯系,就會了解到真相,那騙局就會被攻破。
第四招:超低的進貨價格
騙子們在你考察階段會給你超低的進貨價格範圍,如3折進貨,騙子會把木門的零售價格標的很高,即使你3折的進貨價格也遠遠高與同類商品的市場批發價格。且騙子們會借口招商、配貨分由不同的部門負責,而把每件商品的准確價格隱藏起來。當你加盟後,實際的進貨價格高的會讓你吃驚,這時你再找騙子理論,已經晚了。 在「騙子」公司看來,加盟者在全部交清加盟費前,沒有任何的知情權,完全任其擺布。按照公平原則,加盟者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有權知道加盟後的貨物批發價格,只有這樣才能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利潤情況有一個合理的預測。
第五招:網上訂貨
騙子們會極力推崇網上訂貨,在你交納全部加盟費之前,騙子是不會給你網上訂貨的帳號和密碼的。即使你已經交納了訂金,騙子也會借口公司有規定,不交納全部加盟費用之前不能提供訂貨帳號和密碼,而拒絕提供的。因為騙子們知道,一旦你了解到真相,是不會在繼續交納加盟費用的,所以騙子們必須全力隱瞞。當你登陸到訂貨網站時,你的懊惱就會跟隨而至的。你會發現,在形象店裡好點的商品,網站上根本沒有,即使有也是讓人難以接受的奇高的訂貨價格。錢已經交了,在想要回根本是不可能的了,你勉強在網站上訂購了些貨物,發到後會讓你再次吃驚,很多木門都是製造粗劣的低級木門。 騙子為了不讓你在定貨前看到全部真實的商品情況,往往把庫房設置在外地,如:騙子公司總部在北京,確在廣州發貨。
第六招:免費的店面裝修設計
騙子們也會向正規的木門公司一樣承諾免費的店面形象設計,免費的裝修設計只是騙子們提升自己公司實力的一個手段。騙子們只給你提供的低劣裝修設計方案,實際的裝修費用還得你自己承擔,只能使你雪上加霜,多損失些裝修費用。此外還有虛高報價等陷阱。
第七招:所交費用可返還
騙子承諾,所交費用可返還,如:加盟費、合同履約金、裝修費用。同時會規定,累計進貨額達到多少,給退還多少費用,直至返完為止。表面上看很公平,實際上騙子只想騙取你的加盟費用,根本沒考慮與你長期合作,即使忍受了奇高的進貨價格,通過累計進貨拿回了一部分所交費用,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騙子們會從你的累計進貨中獲得更豐厚的欺詐利潤。
第八招:年終銷售獎勵
某些正規木門企業會承諾年中銷售獎勵,騙子公司也會規定,所交費用返還完畢後,凡累計進貨達到一定額度的可獲得百分之幾的獎勵。這只是騙子們所釋放的煙霧彈,你連店鋪的經營費用都賺不回來,又如何來完成騙子們所規定的奇高的銷售業績呢?
第九招:免費鋪貨
很多木門企業會免費鋪貨給加盟者,而騙子為吸引創業加盟,會設計很多陷阱,其中就有免費鋪貨。既所謂你迦納1.8萬元的加盟費用,騙子公司給你免費鋪2.4萬元的貨物。表面上看,騙子公司給加盟著多鋪了0.6萬元的貨物。而實際上騙子是按所謂的指導銷售價格給加盟者鋪貨,其實際成本也只有幾千元,最多也不會超過0.6萬元。
第十招:安全退出
騙子們往往提出所謂安全退出方案,承諾加盟商將來不想做了可以將貨物退還給騙子公司。其實,這是掩耳盜鈴的承諾。騙子只是想騙取你的加盟費用,將來退貨也只是退還你用現金再次訂的貨,而不包括騙子給你鋪的貨,加盟費用是不會退還的。且退貨時,也只能是3折進貨,1.3折退貨,你還得承擔騙子們所規定的退貨手續費等各種費用,真正到手的現金所剩無幾了。
第十一招:加盟區域保護
騙子為了多騙取些加盟費用,往往在所承諾的加盟保護區域內重復放幾個加盟商。騙子會把所有真正加盟商的情況全部隱藏起來的,受害者發現後與其理論,騙子也會以各種借口,甚至是蠻橫的態度,把受害這玩的團團轉。
第十二招:借雞下蛋虛假的加工工廠
騙子會採用借雞下蛋的手法,自己沒有一個加工工廠,確敢宣傳自己的加工工廠實力如何如何。這只是騙子們的宣傳手段而已,騙子們的產品往往把低劣的商品換個包裝,或通過貼牌等方式來進行「加工」的。實際上騙子公司的注冊資金很少(如:100萬人民幣,還是虛假投資,實際投資可能會更少),根本不可能開那麼大的加工工廠。 騙子從市面上買一點產品擺個展廳就開始騙人,自已不開一間自營店,也沒有一間工廠,也就是騙子自已不相信開店能賺錢,騙到一定程度換個項目改個展廳再騙,並且騙子公司的項目還在不斷的增加。
第十三招:無賴推託
一旦你發現上當,與騙子理論,騙子會採用無賴的手段甚至是蠻橫的手段與你周旋,「你的錢已到我口袋裡,你是死是活不管我的事」。騙子會有意模糊法律關系,把欺詐變成「合同糾紛」,逃避法律制裁,使得受害者反映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幾個回合下來,把受害者托的精疲力竭,受害者想維權都很難。
騙子們的騙術可謂千奇百怪,招數繁多,但總是圍繞經濟詐騙這個主線索。只要投資者稍加註意就能察覺騙子們的伎倆,建議在投資過程中要慎重,以免鑽入騙子們設計的圈套中。 被騙的多數是下崗工人或剛畢業的學生。那些騙子擊毀了受害者拼搏的鬥志,給受害者的人生帶來巨大的傷痛,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不穩定的因素。
對於普通民眾而言,在選擇木門加盟時可以通過展會、正規的官網和木門第三方查詢加盟信息。這樣至少可以在第一步就避免上當受騙。
Ⅶ 交完加盟費還沒給我授權書的情況下,我能開始裝修嗎
趕緊找個裝飾公司吧,讓裝飾公司先出裝修設計稿,報給SOFIA總部審批,如果總部能出裝修稿也行。趁著年前趕快裝修,要不就趕不上年前的聖誕、元旦、春節幾個節日的促銷了。!!!!!!!
Ⅷ 加盟費怎麼退回技巧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催生出許多統一經營的品牌,這些品牌耐以生存的模式大多數依靠招商加盟,最近,筆者接觸到許多餐飲類的加盟合同糾紛案件?其中大部分糾紛產生的根源就在於這個加盟費用的退還問題,由於加盟者與被加盟者之間信息的不對稱性,導致加盟者往往對加盟品牌的經營資源、服務能力沒有充分的認識,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會提出退還加盟費的主張,那麼加盟費是否能夠退還呢?
退還加盟費勢必會涉及到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退還加盟費類的案件中,很顯然一般是無法協議解除的,那麼是否可以法定解除呢?這是可以的,主要解除情形可以分為兩點:
1、在具有法定的解除情形下,可以主張法定解除,具體主要是可指以基於《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來提出的解除之訴,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被加盟公司具有符合解除的情形,在收集相應證據後,可以通過訴訟及時主張解除。
2、在一般情形下,民事活動遵循當事人自身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當事人在自願簽署合同後,應當以合同內容為准。在不存《合同法》第九十四條之規定的情況下,是無法要求退還結盟費用的。
除此之外,加盟能合同如果符合條件,應當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是指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在這類合同中,被加盟的公司主要是依賴其形成的品牌效應、經營技術等無形資產而獲得加盟人的結盟費,而由於這種資產的無形化,難以在短時間內認知,所以加盟人需要一定的考察時間,正因為如此,法律規定了加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也就是說在這類合同中加盟人是有權解除合同的。一般解除權的存在與否主要看:1、提出解除之訴時間的早晚,2、接受服務的多少,3、加盟公司有無其他違約行為等。
綜上,如果符合法定的解除權或者加盟類合同特有的解除事由,是可以盡快起訴主張退還加盟費的,值得一提的是,在此類案件中,加盟公司往往會採取拖延的戰術,提出協商、轉讓等方式,在這里筆者提醒一定要盡早維護權利,否則權利會因為拖延而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