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解除加盟合同協議書範文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解除加盟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決定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終止雙方於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特許加盟合約協議書》。
一、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標、店面等與甲方相關的視覺形象識別系統、行為識別系統,並不得再以甲方特許加盟連鎖店的名義進行經營。
二、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乙方以甲方為名義辦理的證照進行注銷、變更,並將變更後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加蓋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審核。
三、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交給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費共計: 拾萬元(人民幣大寫拾萬)。
四、本協議終止雙方於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特許加盟合約協議書》,對雙方而言互不違約,雙方均無需承擔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簽定之日並在乙方交給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費 拾萬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後,雙方互不負債權債務。
六、乙方對以甲方為名義辦理的證照進行注銷、變更,並將變更後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加蓋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審核後,同時全部交付給甲方加盟費拾萬元後,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萬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加盟協議是一種新型的創業方式,但創業有風險,一旦覺得創業道路沒選擇好,及時解除加盟合同合作協議書也是明智的選擇,能夠將損失減到最小。
② 一掃光加盟費能退嗎
一掃光的加盟費正常情況下是不能退的,但是如果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可以退。
加盟費屬於加盟商向特許商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只要加盟商已經實際依合同使用特許商提供的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資產並提供相關文件,那麼加盟費的價值就已經實現,故解除合同時,不能要求退還加盟費。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注意事項:
1、特許人如果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應該以書面的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2、通常情況下,加盟後因故不能在開加盟店,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商是可以不退還的。但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
③ 加盟費可以退嗎
這個是退不了的?,加盟費本身就是別人搞加盟的套路,他們吃的就是你的加盟費,要不然靠什麼掙錢呢
④ 區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錢嗎
區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錢嗎?本案原告自營門店已開張經營,後因虧損而自行關閉,並非被告所導致,判決加盟費不能退案例如下:
2018年7月21日,原告鍾某某與被告某公司簽訂《區域代理合同》,就原告加盟被告的**品牌在某某區享有特許經營權進行了約定。
原告在經營過程中發現,被告作為特許人並未依法向相應主管部門登記備案,被告沒有盡到招商義務。原告區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錢,故訴至法院,請求:解除簽訂的《區域代理合同》;退還加盟費250000元、保證金20000元;賠償原告損失等等
經審理後,法院認為:
關於被告在簽訂合同時未按照規定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問題。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上述關於「特許人備案」的規定屬於行政管理性規定,而非效力性強制規定,違反該規定的法律後果是相關當事人承擔行政責任,並非合同效力受到否定,且該條並未規定被特許人享有解除權。
就本案而言,被告與原告簽訂合同時雖未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但被告於2019年8月9日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備案雖有瑕疵但不足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故被告未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亦不構成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
綜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權的行使應當基於合同一方根本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前提。本案中,被告不存在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為,原告並不享有法定解除權,本院對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費用、賠償其各項損失的訴請能否支持。
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區域代理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依法應認定為有效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
合同簽訂後,被告履行了合同義務,將合同約定的**項目標識等經營資源已給原告使用,並對原告員工進行了培訓,原告的自營門店亦已開張經營,後因經營虧損而自行關閉了該自營店,合同終止並非被告所導致,根據合同約定,非甲方導致本合同終止,特許經營費概不退還,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還特許經營費的訴請,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保證金,
合同約定,合同有效期內,如原告單方面解除合同,在無違約情況下,拆除品牌標識並提供拆除照片,退還保證金。本案中,原告雖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但其按時支付了特許經營費、保證金、管理費、物料費、裝修費、設備費等費用,在關閉其店鋪時,拆除了門店所有與**品牌相關的裝修裝飾,故被告應當返還原告保證金20000元,且保證金不計利息;
最終法院判決:
被告返還原告保證金2000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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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域代理費是否可以退還?法院:原告舉證不足以證明加盟過程中受到欺詐,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2、區域代理可以退款嗎?法院:原告停止經營,用實際行動停止履行合同,酌情退還加盟費7萬元
3、區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錢嗎?本案合同未限制被告不能進行網路銷售及產品廠家的銷售行為,判決退還加盟費10萬元
4、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簽訂合同八個月後才起訴,超過加盟冷靜期,法院判決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5、區域代理沒有開店,也沒有招到其他加盟商,可以退加盟費嗎?案例:符合「冷靜期」條件全額退加盟費萬
6、區域代理自己沒有開店,可以退加盟費嗎?本案雖未開自營店,但已收到加盟公司返利,不能退加盟費
7、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加盟公司違約導致未實際開店經營,酌情退65%區域代理費
8、區域代理和加盟的區別?本案《區域代理協議》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屬於特許經營合同
9、區域代理收到加盟公司提成返點,但自己沒有開店,加盟費可以退嗎?案例:公司違約可以退
10、加盟公司同一區域授權兩個區域代理,被判決:返還加盟費25萬,並賠償20%違約金5萬
⑤ 加盟尚赫怎麼退加盟費
1、加盟商需要先向尚赫公司提交退款申請,說明退款原因和退款金額。
2、尚赫公司會對退款申請進行審核,申請符合退款條件,則會通過審核。
3、審核通過後,加盟商需要與尚赫公司簽訂退款協議,明確退款金額、退款方式等相關事宜。
4、尚赫公司會按照退款協議的約定,向加盟商支付退款金額。
⑥ 加盟費可以退嗎
對於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可以返還的,可以要回來;對於合同中沒有約定時則加盟費的退還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及時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加盟經營方應當具有過錯或者加盟者未進行實際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