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費應該做進哪個會計科目
1、加盟費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講解》規定,對於讓渡資產使用權有關收入的確認原則:
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且不提供後續服務的,應當視同銷售該項資產——次性確認收入;
提供後續服務的,應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分期收取使用費的,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款時間和金額或規定的收費方法計算確定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故加盟費一次性支付且若無後續服務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若一次性支付但存在後續服務,在後續期間平均分攤入各期的「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分期付款則按照協議分期收取的金額,考慮實際風險已經轉移否的基礎上,分期確認入「主營業務收入」科
㈡ 企業付的加盟費財務如何做賬
加盟費
屬於
特許權
,通過「無形資產—特許權」
會計科目
進行核算
。在受益期間,做無形資產
累計攤銷
。一般計入
管理費用
,也可以當做
銷售費用
來攤銷。
金額較大先計入長期待攤費,再每月攤入銷售費用,分錄為
:
支付時
借:
長期待攤費用
---加盟費
貨:銀行存款
攤銷時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金額較小直接計入銷售費用,分錄為: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銀行存款
㈢ 支付品牌加盟費的會計分錄
在餐飲行業,加盟品牌是很常見的一種形式。而加盟品牌需要向品牌方支付加盟費,這會涉及到哪些財稅方面的內容呢?
支付的加盟費的賬務處理
支付的加盟費應計入「無形資產」科目,如果是一次性繳納幾年的,可以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不需要做「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其金額直接計入「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
支付加盟費的稅務處理
1.支付加盟費取得品牌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銷售服務桐猛、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加盟費收入,屬於「銷售無形資產」中的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等無形資產。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2.品牌方配送物料,按照銷售貨物處理。
如今很多加盟店禪檔所使用的帶品牌標識的餐具、食材(原材料或半成品)等都是由品局襲橋牌方安排統一配送,這些物料根據規定按照銷售貨物處理,稅率根據物料性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