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許加盟與加盟的區別是什麼
沒什麼區別,加盟只是通俗的說法,而特許加盟是比較專業的說法,如此而已!
B. 代理費和加盟費的區別
加盟主要是指被授權使用某一個品牌或者商標,根據其品牌總部的要求,比如開設一個終端形象統一的店面,由總部提供產品,按照總部的相關規定定價和銷售,這個時候你就是該品牌的加盟商
而代理指在一定區域代理某一個品牌,比如在一個市,一般來說代理具有排他性質,你在某一個區域取得代理權,該品牌一般不允許在該區域發展別的銷售合作夥伴,當你取得某品牌代理後,你可以通過直營、連鎖加盟、代銷等方式拓展你的經營渠道。
因此總體來說,加盟往往局限於一個到幾個店面或經營體,而代理是在一定區域取得了獨家經營權,代理取得的許可權比加盟要多,進貨價格往往能更優惠,當然,投入也可能會大一些了
C. 什麼是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
管理費:是加盟商按照合同的約定向甲方定期交付的單個或多個「醉魚頭」加盟店的經營管理費。管理費主要用於對加盟店後期的指導性、監督性、促進性、救助性管理的開支之用。 保證金:是醉魚頭公司為確保加盟商能如實的履行合同而向加盟方收取的一定金額的費用。該費用在《特許經營加盟合同》終止時並在加盟方無違約行為的前提下,退還加盟方。
D. 加盟費具體是個什麼概念都包括什麼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x0dx0a品牌使用費x0dx0ax0dx0a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無形資產按照約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費。x0dx0ax0dx0a履約保證金x0dx0a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證金,這部分費用到合同期滿後,在加盟方沒有違約行為,沒有不清楚款項的情況時,特許方應無息退還給加盟方。x0dx0ax0dx0a品牌管理費x0dx0a市場營銷品牌推廣的費用:x0dx0a特許總部與加盟者之間是有部分費用是需要雙方共同承擔的,最常見的則是用於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x0dx0a1、全國性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x0dx0a在全國或者某個區域全面發布的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由總部規劃,整體促銷,產生的費用由各店分攤。如果廣告宣傳促銷針對的是特許方的產品,則加盟方不須分攤費用。x0dx0a2、區域性廣告宣傳x0dx0a如果是區域性的廣告宣傳,在區域內發展特許經營時,可將此部分費用作為約定的內容寫入合約並按時收取,做到區域宣傳費用由所在區域分攤。很多特許總部是給加盟方區域授權的權利的,即加盟方可以在一定區域內發展其他加盟者,而在這個區域內的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就只是在區域內各加盟者之間分攤。x0dx0a3、盟方獨立促銷x0dx0a如果針對一家加盟店的促銷,則其費用須由該加盟方負擔。但是,在特許者獨立促銷之前,可向總部表明宣傳意向,看是否能獲得宣傳支持,如遇特許總部也有意做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就更好。x0dx0ax0dx0a首批進貨費x0dx0a如果是做實物產品的話,首批進貨的費用也需要考慮。一般會隨著加盟連鎖體系的合作方式和經營情況來確定首批的進貨費用。
E. 加盟費用包括哪些
加盟費用包括品牌使用費、 履約保證金 、品牌管理費、市場營銷品牌推廣的費用、首批進貨費等。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模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 知識產權 ,包括發明、 專利 、 商標 、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照合同,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 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 注冊商標 ,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標注冊 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F. 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的區別
法律分析:品牌使用費是使用品牌方給品牌所有者交納的使用費,費用會較高,且不會退還的;
品牌加盟費是品牌擁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費用,加盟費按照約定,可以退還,或者可以換成廣告費之類的。
前者是對品牌的使用,許可權較大;後者是協助品牌所有者推廣品牌,許可權較小,內涵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G. 加盟店都可以收取哪些哪些項目費用
加盟店都可以收取的項目費用如下:
1、履約提高/增加金:總部收取提高/增加金的用意,是在於確保加盟店會依照合約規定履行義務,並且扶持總部的權利。一般來講型派碧,履約提高/增加金在合約期滿時,且加盟商無違約,或積欠貨款卜舉的情況下,是可以返還的;
2、品牌管理費:品牌管理費的收取,是因為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憑借著成熟的品牌口碑,可以吸引更多的顧客上門;
3、其他費用:除了以上常見的費用,某些加盟總部還會向加盟商收取廣告費、培訓費、促銷活動費、設備費用等費用。這些費用的收取,是完全可以雙方在合同簽約前進行商洽。
要求退還加盟費的情形如下:
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羨晌》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H. 加盟如何收費
【摘要】:正如何確定合適的加盟費用,對總部來說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它直接影響到特許事業的順利發展。因為投資者在費用方面通常相當敏感,費用定得太高,投資者不能獲得期望的利潤,自然不會對該項業務感興趣;即使加盟進去,不久也會退出。若費用定得太低,總部收益受損,甚至無法彌補所提拱服務的費用開支,將會得不償失。因此,總部應該科學制定一套合理的收費方案,確定加盟費用水平及收費方式以便制定出合理的預算,彌補其管理費用,並取得足夠的盈利。 加盟者向總部交納的加盟費用一般包括以下幾類: 1、加盟金。也稱為首期特許費,是加盟者在加盟時向總部一次性交納的費用。它包括加盟者有權使用總部開發出來商標、特殊技術等費用,體現了加盟者加入特許系統所得到的各種好處的價值。這筆費用各個總部都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