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店開店怎麼注冊,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在跟加盟總公司聯系好相關加盟事宜後,准備開店,需要辦理如下手續:
1、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辦理資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由申請人委託的有關證明;
(2)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
(3)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明。
2、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辦理資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 衛生許可證復印
(7)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當地工商局
辦理依據: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3、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辦理資料: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戶主自分證復印件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
4、刻章:
辦理資料: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戶主自分證復印件
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當地公安局批準的印章公司
5、辦理地稅登記證:
辦理資料: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
(2)個體工商戶戶主自分證復印件
(3)經營場地證明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章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當地地稅局
Ⅱ 發展加盟店一定需要加盟許可證嗎辦理加盟許可證需要些什麼資料和手續辦下來需要多久時間呢
據我了解,您需要有自己的直營店鋪,開業經營一年以後就可以發展您的加盟事業了。您需要去中國聯鎖經營協會備案即可。很快就OK了。
Ⅲ 開一個加盟店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即使是加盟店,也需要需要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另外,你可以找你的供貨商提供一份授權書,授權你銷售他們產品的授權書。
你找好店面之後,
最好先向房東索取房產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為「商住」或者「商業」性質,
最好親自去工商部門咨詢一下這個廠房是否能辦理營業執照,
(如果房東不放心給復印件你,最好和房東一塊兒去工商部門咨詢)
然後就是辦營業執照了
個人建議你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比較好。
因為辦個體戶營業執照手續簡單,費用低廉,只需要23塊,
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店鋪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證件相片一張。
如果不知道去哪兒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務中心辦營業執照,你可以問一下旁邊的店鋪的老闆。
如果材料齊全而且符合工商部門的要求,那麼一般一周時間就能拿到營業執照。
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需要的材料是: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費用是十幾塊的工本費,基本上是即時辦理就能即時拿到稅務登記證。
個體戶一般繳納的是定額稅,國稅和地稅都是定額稅。
個體戶的定額稅征訂的標准有很多,不僅僅是經營項目,也不僅僅是店面的面積,他是一個綜合計算的結果。具體稅額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你店鋪所在路段,以及經營規模、經營項目、店鋪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況不同,所以很難說清楚究竟是多少錢。
如果稅務部門認定你的每月經營額低於5000元,那麼就不用交國稅,只需要繳納地稅,如果被認定每月經營額高於5000元,那麼就要交國稅和地稅兩種稅了。
個人建議,要和向你定額的稅務局的專管員搞好關系,招待好他們,是很有用的。
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話,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去當地縣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辦理。
需要的這個證的話,帶上以下材料: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去質監局辦理
費用大概是100塊上下。
Ⅳ 請問加盟店需要准備哪些證件
1.證件:1)要求出示招商加盟總部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工商營業證、 商標注冊證 書、服務標章注冊證、品牌商標權等。2.加盟合同: 1)經營區域:了解經營區域是否界定,商圈是否有保障問題:在指定區域是獨家經營還是多家經營;2)經營期限:合同期一般多長時間,是一年還是二年、是否有期限需限制。 3)加盟費用:A.常見加盟費用包括:加盟費、保證金、權利金三種費用,了解權利金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繳納,還是分年度繳納?哪些費用可以退還,哪些不能退還?B.總部對加盟店進行經營指導而收取的費用,由加盟店按期交納如:店鋪設計及施工費、培訓費、廣告宣傳費、設備租賃費、財務業務費、意外保險費、總部招募、評估、培訓、尋找地址所產生等其他費用。C.如果合同無效應退費用:如品牌保證金、 合同違約金 等, 4)供貨價格:A.折扣:總部供貨問題:一般以零售價乘相應的折扣率來計算,即折扣B.退換貨價格:退換貨率,是退貨退款,還是只換貨?是換相同的貨品,還是可以自由調換?應有明確約定。5)銷售任務A.任務數量:全年是否有最低合同任務數量,每個季度是否有任務數量,還是根據自身的能力,估計自己是否能達到預定目標; B.處罰及獎勵:哪些有可能成為隱患,哪些任務客觀上可以完成?獎勵部分是否具備實際意義?6)解除合約:A.禁止條款:一定要認真理解終止合同的條件,避免霸王條款如:競業禁止的條款、管理規章的問題B.終止條款: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對退貨和終止性的條款有合理的說明。C.違約罰則、關於糾紛之處理。7)其他方面:A.加盟時要親自到貴 公司簽合同 嗎?需要什麼證件 B.比如貨品安全及經營費用等方面的問題,你應根據行業共同現象加以判斷是否合理。C.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D.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3.識破加盟騙局技巧1)試著在網路、谷歌里以服裝加盟項目名稱加騙子兩個字搜索一下。2)騙子公司多採用誘導式,以小貓釣魚的方法引你上鉤。比如:贈送小禮品,減少服裝加盟費,返現金,返裝修費等伎倆。包賺不賠的買賣、一勞永逸的投資,「零風險高利潤」是不折不扣的「誘餌」,「零加盟」你敢去嗎?「免費」仍需投入30萬,加盟費轉嫁到產品上,加盟費變身為「10元管理費」。3)參觀「樣板房」最常見,也最隱蔽的圈錢陷阱。一定要看你准備加盟的服裝品牌的生產車間(或工廠),無論他們把廠址和庫房說的多遠,都一定要去看看!不要聽服裝加盟主介紹,自己去找一個經營了一年的加盟商,4)你要警惕「來者不拒、」穩賺」項目是個圈套,若對申請人不加考察,只要當場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創業,免特許經營費或特許經營費極低,不少特許方用特許經營費用少、資金「門檻」低來吸引申請人,承諾短期回收成本有特許人承諾只需交幾萬元加盟費,就負責幫助加盟者提供業務培訓並負責廣告投放和店面裝修,只需半年內就可收回成本,並迅速贏利,甚至每年數萬元的純利。這正是個危險的信號;特許加盟商,要求不「苛刻」不加盟。5)警惕合同陷阱、圈錢陷阱、法律陷阱這三大陷阱。合同漏洞某些特許加盟授權方,承諾可以收購加盟方的產品,但他們會在合同上註明要達到他們的產品標准。繳納1.98萬元的權益金。權益金按進貨量逐步返還,每進10萬元的貨返還3000元,返完為止,中間停止經營,權益金不予返還。6)陷阱如:加工「外國品牌服飾」、不收加盟費只收抵押金、加盟公司一派繁榮景象、假特許而真賣設備。「只賺不賠」簽訂合同、「暢銷全國」竟是次品、「盟主」與網站合作騙人、招商網站生財有「道」。7)加盟服裝品牌在公司所在地沒有兩家以上的實體店,「一年兩店」是特許盟主的硬指標、未與連鎖總部「面對面」不簽約:如果營業時間還不到一年,根本不具備全國招商的資格。那它就是騙子,所以選成功運作5年以上連鎖品牌,正規品牌的加盟商的投資回收期大都在1年左右。
Ⅳ 加盟商辦營業執照都需要哪些手續
加盟商辦營業執照都需要的手續如下:
1、確定公司名稱,然後去工商部門現場或者線橘友上提交核名申請。通過時間一般為1到3個工作日;
2、名稱核准通過之後,確認地址信息、經營范圍、高管信息和經營范圍填好表格在線提交預申請,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遞交申請材料,工商部門進行設立登記受理;
3、攜帶准予設立登記的通知書、辦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需要的資料:
1、如果,申請人是本地的,需要准備企業法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果,是外來人員,申請人還需准備暫住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需要先在當地尋找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並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准備好房產證及復印件;
3、申請人需准備一寸免冠彩色頃伍歷照片兩張;
4、如果,申請人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證件,這樣就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如果,申請人打算開個餐飲、食品或化妝品等類型的加盟店,還需去當地的皮防所辦理個人健康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雀搜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Ⅵ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6)加盟好得店手續和條件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Ⅶ 好徳便利店加盟需要什麼條件
如何加盟好德便利店?
1、加盟者必須充分了解和接受本品牌加盟方式的各種管理規定和行業經營模式;
2、對於此項投資項目,加盟者應具備合理的投資期望值和自負盈虧的投資風險心理准備;
3、好德加盟店者必須是經營者或選定有專職店長負責店鋪的日常營運管理;
4、好德加盟店者必須經過快迪總部崗前培訓並考核合格,店長需經培訓合格並取得店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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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開一個加盟店需要什麼手續什麼流程
開加盟店手續、流程:1、個人資料(身份證、法人戶口本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居住地址、聯系電話)2、注冊資金,3、擬注冊公司名稱若干4、公司經營范圍5、注冊地址產證、租賃合同辦理流程:(1、企業名稱核准(2、刻章,驗資(3、辦理營業執照(4、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5、辦理稅務登記證6、開立銀行帳戶7、買發票服裝不需要辦許可證,只要辦理以上證照就可以的。
Ⅸ 加盟店需要些什麼條件,要辦理什麼程序
1、:選對加盟廠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補充: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補充: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
Ⅹ 加盟費加盟條件是什麼
加盟費即是加盟某個品牌需要的資金。加盟條件是指達到該店的要求。
1、有加盟能力,5-10萬左右的加盟費用,還要接受總部收取的各項費用,並按時繳納。還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門店大小和選址地段也應該與自己的加盟能力相符。
2、要有法律意識和合法的公民身份,不能有過違法行為,年滿十八周歲,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合格的商業資信,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
3、認同品牌的經營理念和企業文化,有品牌價值觀念和信賴感、歸屬感,接受總部規定的合同限定、安排的專業培訓乃至制定的規章制度和決策指導。
4、有腳踏實地的創業熱情和精神,遇到困難不能畏縮或止步不前,要積極進取開拓創立,更要有長遠的發展眼光和規劃,了解當地市場熟悉餐飲行業,有足夠的時間來經營。
5、具備市場拓展的能力,可以在總部的扶持和指導下順利的運營和拓展,與總部攜手共進共同發展,不能做出有損品牌信譽的事情,更要有服務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
6、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和齊全的手續證件,包括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乃至其他證件等,經營場所的商圈地段要與品牌定位相符,交有助於潤腸通便利周圍也要有齊全的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