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
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
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3)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4)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5)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6)具有良好信譽,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B. 加盟連鎖店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加盟連鎖店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1、要對加盟店鋪進行市場考察
加盟開店要提前評估市場的情況,很多加盟品牌都是火一把之後完全找不到蹤跡了,這是沒有經受住市場的考驗,因此,選擇加盟品牌時候,盡可能選擇有加盟連鎖體系五六年以上的。
2、了解加盟店項目
既然選擇要加盟這個品牌,自然要深入了解項目信息,要不然加盟之後在了解就來不及了,不能草草的看了宣傳資料,就簽合同,我們要去實地了解品牌的實力和信息,看看對方的專業程度,以及相關的優惠扶持政策,盡量多帶一些問題過去直接咨詢。
3、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加盟不但要了解合同內容,也有權利提出合理的修改,在簽訂合同時候注意,要求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確定真實擁有要加盟的品牌,並且合約上面對於各項費用要標記明確也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要求增加總部違約的處罰條文。
4、人員招募、培訓
好的員工,對於一家加盟店來說有著如虎添翼的作用,因此人員的招募和培訓都非常重要。同時,加盟者應該利用總部的資源,對員工進行必要的培訓,讓他們了解連鎖加盟的基本概念,熟悉產品的特點和功效,掌握基本的銷售技巧。一個訓練有素的員工會是加盟者得力的助手,為加盟者減少很多的煩惱。
5、前期宣傳
一般來說,加盟品牌自身會有一系列的宣傳活動,以保持其品牌的知名度。但是,每家加盟店開業前,仍然需要相應的前期宣傳,使加盟店開業後達到最好的營業效果。加盟者通常需要在開店前一段時間就展開加盟店的宣傳,以便將整個開店信息告知消費者,使開店當日就能有一個很好的銷售狀況。
C. 開加盟店要注意什麼
一、注意事項
要注意投資總金額,要注意是否有市場,潛力如何.
要注意是否適合我,要注意,後期發展的趨勢,要注意,如何選個好地址,
選店面,開餐飲加盟店首先就要選好地方。一是公司寫字樓比較多的地方,二是居民居住密集的地方,這兩個地點都可以保證中午與晚上生意。
產品定位,選好門面後,就要開始進行產品定位了。以開一家300平方米的特色飯店為例。一種較保險的方法是跟牢一個城市的美食流行大趨勢。
裝修,在確定了餐飲加盟店店面和定位後,就可以進行裝修了。顧客的消費需求在上升,店面環境在餐館中的地位已經越來越高,一個好的環境,有時候可以成為開店成敗的關鍵因素。店面環境如何,並不等於投入越多就越好,更多地在於設計。
招人,餐飲加盟店開得好不好,人才也是關鍵一環。餐館里的員工分兩塊,一是廚師,一是服務員,分別負責廚房出品和前廳服務。
定製餐飲設備,餐飲原料采購。
二、加盟店
1、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2、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例如,出售具有傳統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裝飾突出現代感。同時,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務,諸如消費咨詢和建議等。
3、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進程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范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1)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D. 加盟簽約要注意什麼
加盟合同的必要條款注意:
1、加盟合同中應詳細列明特許者向被特許人提供的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兩個階段,一個階段是開業前、一個階段是開業後。一般而言,開業前,特許人應提供:選址、裝修、培訓、設備購置。開業後,一般要提供穩定的產品供應、全國性或者區域性的廣告服務、以及其他的服務。如果特許人有承諾過的內容,要以書面的方式寫入合同。
2、有的加盟合同僅單單約定加盟費是多少,而沒有約定加盟費具體包含哪些費用,導致簽了合同後爭議不斷,所以對加盟費是否包含品牌使用費、培訓費、指導費、前期的貨款、保證金等要約定清楚。如果特許人承諾,費用可返還,則返還時間及條件要明確,到期不返還要有違約責任。
3、對加盟店的授權范圍要約定清楚,授權的區域范圍要明確,取得的許可權要明確,明確是獨占許可還是普通許可,獨占許可是授權區域內只能開一家,普通許可是授權區域內特許人可以開好多家,所以被特許人一定要注意明確是獨占許可。對於授權期限也要明確,到什麼時候截止,此處建議被特許人要在合同中註明「如合同到期,被特許人如無違約情形,被特許人可要求續期**年,特許人不得拒絕」
4、如果加盟的品牌,所銷售的產品是有售後服務的,而且該售後服務只有特許人能完成的,要在合同中約定,如特許人不履行售後服務,被特許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返還加盟費,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5、如果雙方約定,由特許人承擔廣告宣傳的,要約定特許人如不履行宣傳義務的,要返還加盟費。
6、要約定被特許人在特定情況下,可單方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且有權要求特許人退還加盟費、賠償損失等。如:特許人喪失經營資源(商標、專利)的使用權時、特許人違反獨占許可約定的(在約定商圈內再許可一家)、加盟的品牌名譽出了問題時(受到央視或者地方新聞、報紙的批評等)、特許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
7、如果銷售的產品必須要向特許人購買的,則價格、品類、質量、售後等要約定清楚,或者可以就購買產品一事,另行簽署一個買賣協議,對相關條款約定完善。
8、就發生爭議後的管轄問題,要約定一個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法院。
E. 加盟店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注意事項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
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注意事項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注意事項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4.注意事項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注意事項五:競業禁止的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F. 加盟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加盟要注意什麼?
筆者經辦理大量加盟糾紛案件,總結發現大多被騙的加盟商都有臘老這樣的經歷:在某創業網或者網路上搜索市場上知名項目,然後會跳出一個網頁,讓加盟商填寫個人信息以獲取加盟費用明細單及項目目前招商介紹,接著就會有自稱某知名總部客服聯系加盟商,告知加盟商該知名項目在某區域已經沒有名額,或者告知該知名項目現在加盟費高達五六十萬,遠遠超出加盟商預期,該總部人員緊接著就會推銷公司新品牌,宣稱該新品牌是某知名項目的升級版,加盟費低、總部全程扶持、收益更好等。其實,這是「騙局」的開始。
那麼,在確定加盟項目之前,應該如何避坑呢?
1、登記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網或者啟信寶、天眼查、水滴信用等網站或者app,輸入公司名稱,查詢該公司的注冊情況,如注冊時間、股東人數、認繳資本及實繳資本情況、是否有商標、是否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有專利、是否有域名、是否經營異常、是否被行政處罰、是否有涉訴等,對公司商事情況做一個全面的調查,綜合判斷公司是否具有成熟的商業模式和專業的培訓、管理、技術人員的支持等;
2、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謹局臘一平台-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網,輸入公司名稱或者加盟品牌進行查詢,核實該公司或者該加盟品牌是否已經進行了特許經營備案以及備案的具體情況;
3、自行到公司的其他加盟店「蹲點」考察,看看加盟店鋪的客流量如何、銷售量如何、是否符合預期、也可以進入店鋪查看整體裝修裝飾情況等,眼見為實,心中有數。
4、簽約之前了解清楚店鋪選址、店鋪設計、機器設備進貨、原材料進貨的價格與市場價的差異,後期服務費的收費標准等與收費有關的項目等;
5、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將公司承諾的內容全部寫入合同,口頭承諾無任何保證;
6、保留好合同原件、收據或者發票原件,這是您將來維權的重要證據;
7、加盟反悔了,記得善於利祥滑用「冷靜期」及時維權。
G.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注意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注意合同上有沒有註明延展期限,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有哪些,加盟店的義務有哪些,總部如何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終止合同及後果等等。
開服裝品牌加盟店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
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7)品牌加盟費簽合同注意事項擴展閱讀:
加盟店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進程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范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H. 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法律分析:生效日期有明確規定的,其日期不得早於合同的簽訂日期;沒有明確規定的,應註明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須簽署日期。業務資質證明:每份合同都應附上對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副本須為最新年檢並且為原件復印,再復印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