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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代理想退加盟費

發布時間: 2023-08-26 15:42:11

A. 區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錢嗎

區域代理不做了能退錢嗎?本案原告自營門店已開張經營,後因虧損而自行關閉,並非被告所導致,判決加盟費不能退案例如下:
2018年7月21日,原告鍾某某與被告某公司簽訂《區域代理合同》,就原告加盟被告的**品牌在某某區享有特許經營權進行了約定。
原告在經營過程中發現,被告作為特許人並未依法向相應主管部門登記備案,被告沒有盡到招商義務。原告區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錢,故訴至法院,請求:解除簽訂的《區域代理合同》;退還加盟費250000元、保證金20000元;賠償原告損失等等
經審理後,法院認為:
關於被告在簽訂合同時未按照規定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問題。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上述關於「特許人備案」的規定屬於行政管理性規定,而非效力性強制規定,違反該規定的法律後果是相關當事人承擔行政責任,並非合同效力受到否定,且該條並未規定被特許人享有解除權。
就本案而言,被告與原告簽訂合同時雖未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但被告於2019年8月9日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備案雖有瑕疵但不足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故被告未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特許經營登記備案手續亦不構成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
綜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權的行使應當基於合同一方根本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前提。本案中,被告不存在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為,原告並不享有法定解除權,本院對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費用、賠償其各項損失的訴請能否支持。
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區域代理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依法應認定為有效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
合同簽訂後,被告履行了合同義務,將合同約定的**項目標識等經營資源已給原告使用,並對原告員工進行了培訓,原告的自營門店亦已開張經營,後因經營虧損而自行關閉了該自營店,合同終止並非被告所導致,根據合同約定,非甲方導致本合同終止,特許經營費概不退還,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還特許經營費的訴請,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保證金,
合同約定,合同有效期內,如原告單方面解除合同,在無違約情況下,拆除品牌標識並提供拆除照片,退還保證金。本案中,原告雖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但其按時支付了特許經營費、保證金、管理費、物料費、裝修費、設備費等費用,在關閉其店鋪時,拆除了門店所有與**品牌相關的裝修裝飾,故被告應當返還原告保證金20000元,且保證金不計利息;
最終法院判決:
被告返還原告保證金2000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_ "區域代理"相關案例(查看更多) _
1、區域代理費是否可以退還?法院:原告舉證不足以證明加盟過程中受到欺詐,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2、區域代理可以退款嗎?法院:原告停止經營,用實際行動停止履行合同,酌情退還加盟費7萬元
3、區域代理不做了可以退錢嗎?本案合同未限制被告不能進行網路銷售及產品廠家的銷售行為,判決退還加盟費10萬元
4、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簽訂合同八個月後才起訴,超過加盟冷靜期,法院判決區域代理費不能退
5、區域代理沒有開店,也沒有招到其他加盟商,可以退加盟費嗎?案例:符合「冷靜期」條件全額退加盟費萬
6、區域代理自己沒有開店,可以退加盟費嗎?本案雖未開自營店,但已收到加盟公司返利,不能退加盟費
7、奶茶區域代理費可以退嗎?本案加盟公司違約導致未實際開店經營,酌情退65%區域代理費
8、區域代理和加盟的區別?本案《區域代理協議》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屬於特許經營合同
9、區域代理收到加盟公司提成返點,但自己沒有開店,加盟費可以退嗎?案例:公司違約可以退
10、加盟公司同一區域授權兩個區域代理,被判決:返還加盟費25萬,並賠償20%違約金5萬

B. 練字品牌區域加盟接受了培訓但是沒開店可以退加盟費么

可以。可以退費,加盟合同在法律上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為了保護加盟商的利益,根據特許經營相關法律規定,雙方簽訂的合同,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加盟商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條款,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視為公司故意不約定了,練字品牌區域加盟接受了培訓加盟商在實際開業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的。

C. 想退加盟費,能退嗎

這種情況需要以加盟合同為依據,來判斷能不能退,應該退多少加盟費。一般情況下加盟都是會簽訂加盟合同的,且合同里會具體寫明包含有關加盟費的各項處理條例,您可以仔細的查看您簽訂的加盟合同,然後和您加盟的公司進行協商退款。

D. 加盟奶茶店能退加盟費

約定了一個月合同解除期,已超過不能退。
完全退不了,你仔細去看你的合同吧。不管你是哪個品牌,歸根到底都是一樣的,真正掙錢的品牌都是不會放開加盟的,放開加盟的就是自己都沒把握掙錢的,掙的就是你的加盟費,怎麼可能讓你退。絕大多數品牌都沒有特許加盟權,也就是沒有轉讓加盟權的權利,他們語言上給你講的是「加盟費」多少錢,實際上合同給你簽的是「技術轉讓」。也就是說:技術轉讓這一塊的工作,人家已經完成了。哪還有什麼錢能退呢。再者說了,你以為他們收的「加盟費」就是他們全得到了。快推公司拿走30%,業務提成、老師的教學費,公司也就掙了一半不到的錢,所以他們早就准備了一套話術和法律文件等著你,就算你去法院告,也是100%打不贏官司,對方一分錢也退不了你。另外,也不知道你那個品牌除了「加盟費」之外還有沒有「保證金」。保證金會更苦逼,很多人都覺得保證金以後是會退的,怎麼可能呢朋友們,退不了。一般保證金要求你開滿幾年,進貨多少,才會退給你。你進貨進到了某個數,人家那幾萬保證金掙到了,退一下也行。如果你發現了他們的進貨秘密,找到了直接供貨商,不讓他們賺物料費了,或者你開了一年半載不開了,你那個保證金是退不了的。不信你自信看你的合同去吧。
加盟費是否退還的區別:有的加盟費是可以退還,有的是加盟費具體數目:投資者加盟的項目不同那麼它的價格一般也就不一樣。一般來說加盟費的多少是與投資者要加盟品牌的大小和好壞來區別,一般比價好那麼他的加盟費就要高昂一點,並且他的加盟條件也是十分的可靠,若是對於一般的品牌,它的加盟費及加盟條件相比較之下就要少很多。不可以退還。投資者在與商家簽訂代理加盟的相關協議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上面合同上寫著的與給投資者口頭敘述的有沒有差異,若是有及時的與商家討論解決,以免到最後掉入商家挖好的陷阱裡面。所以加盟費是否可以退還以合同為依據。

E. 被騙代理費怎麼辦

如何拿回被騙的加盟費
1、加盟者可以先和加盟商進行協商,要求其退回加盟費。
2、協商不成的,如果加盟商有正規的營業執照,可以到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要求工商管事部門協助解決。
3、工商管理部門不能解決的,被騙者就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並到法院起訴加盟商。
加盟詐騙怎麼處罰: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基液慧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埋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搏答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讀者有其他的法律問題需要援助的,可以到咨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可以幫助你。

F. 加盟區域代理之後想要退區域代理怎麼談判

加盟區域代理之後想要退區域代理怎麼談吧,你家萌了,然後又想退,那麼你肯定把你的原因情況跟他們講清楚,然後這個退肯定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G. 加盟費怎麼退 被坑了

簡單來說,如果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可以委託律師起訴主張退費;

1、在合理期限內提出不再加盟的要求,

2、未接受對方主要的服務,

3、對方存在過錯或者

具體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附本人親自辦理案例

H. 從四川到杭州加盟奶茶店,男子想退11萬加盟費,後來怎麼樣了

本來別人不同意退加盟費,後來鬧開了之後還是退還了加盟費給他。

I. 種植加盟被騙如何追回

種植加盟被騙如何追回加盟費呢?
1、明確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越快越好。
如果確定不想做了,就要盡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時要明確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請解除,也不是申請退費,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簽約後,明明已經知道公司或者項目存在一定問題,但心存僥幸,總覺得公司不會欺騙,對公司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沒有及時向公司提出解約,錯過了維權的關鍵期。因為合同一直沒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錯過了冷靜期,如果是區域代理了,那這段時間內佔用了公司的區域代理名額,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退費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項目有問題,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約,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約,而是向公司申請解約,然後一直被公司以領導開會、領導出差等借口拖延時間,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寫下了書面的退費申請,留下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2、必須保留提出解約的證據,可以是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記錄。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過口頭或者直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並沒有保留這個溝通的證據,到後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時間後,才反應過來要維權,此時就缺乏證據證明曾經提出過解約,這個給維權增加了不少難度。最保險的方式,就是通過郵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遞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並在快遞單上註明這個是某某解約通知書,保留好快遞底單,同時把解約通知書通過微信發送給公司的各個工作人員。
3、合同解除之後,就要積極跟公司洽談退加盟費事宜(重點、重點、重點,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後,要積極聯系公司洽談退款事宜,談的時候,不要說是因為資金不足、合夥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從公司及項目本身的問題出發,委婉表達對項目的前景、對公司的實橡茄祥力等了解不夠,認為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及誤導等,再結合冷靜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協商過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時間,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當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時,公司的拖延戰術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借口說領導出差了,要下個星期或者下個月才回來,要等領導回來才能給回復;另一個就是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轉讓成功後再退回加盟費。其實細想,以上兩個說辭漏洞百出。
首先,領導出差了,難道公司就不運轉了嗎?領導處理問題,就不能通過電話、微信等便捷溝通方式?一定要梁搏回公司才能處理?不可能吧。所以說,加盟商過去公司談退款,如果對方用這個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斷該公司無任何和解的誠意,無非是拖延時間,拖到冷靜期結束罷了。
其二,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納伍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額,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為什麼要幫加盟商轉讓呢?貓膩就在這里。
(1)口頭承諾幫忙轉讓名額,實際根本沒有行動。很好理解,有加盟商過來洽談,公司肯定是優先推薦空白市場,一是為了打開市場,能爭取新客戶肯定是優先爭取新客戶;二是原加盟商已經簽了合同,費用也繳納了,退費與否,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會跟加盟商補簽一份委託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額,並由公司負責向第三人轉讓,轉讓後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剩餘加盟費才退還給加盟商。這種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這份協議簽訂之後,加盟商得到了什麼?什麼都沒得到。加盟資格沒有了,加盟費也沒拿到,公司轉讓成功後,還要扣一部分手續費,公司沒轉讓成功的,公司什麼責任都沒有,拖到冷靜期滿,或者拖到合同期滿後,公司輕飄飄一句「沒人要,轉不出去」,加盟商能怎麼辦呢?
把握時間,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時間,因為時間拖的越久,對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會讓加盟商先寫一份退加盟費的申請書,等領導審批;也可能說不能退加盟費,但是可以幫助轉讓,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會一直等下去,而錯過起訴的最佳時間。
4、公司明確拒絕退款的,那麼加盟商就要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加盟費。
起訴需要的證據:
(1)起訴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加盟關系,並且支付了相關款項。
(2)如果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傳冊、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3)如果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需要提供商務部官網的備案查詢截圖。
(4)如果公司沒有商標的,需要提供商標局官網的查詢截圖。
(5)如果有其他損失(如:房租、裝修費、宣傳費、雇員工資等),則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支付憑證及發票等。
起訴維權的時間:
根據規定,民事訴訟一審審限一般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其中送達時間及鑒定等時間不計算在內。而且不同法院,由於案件數量差異較大,辦案時間也不盡相同。就廣州地區而言,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拿到一審判決書,四五個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達的,那麼時間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辯期/上訴期15天)。
由於法律程序繁雜,且對方作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顧問,各項材料設計對其比較有利,出庭時大概率會委託律師出庭,加盟商作為弱勢一方,最好委託律師代理,爭取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