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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好項目加盟代理 2024-11-07 04:37:06

沒有商標連鎖加盟

發布時間: 2023-03-15 23:48:15

㈠ 沒有商標有加盟權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做加盟。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昌跡兄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耐襲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州派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㈡ 沒有商標品牌注冊可以做加盟嗎

法律分析:沒有注冊商標不可以授權開加盟店。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㈢ 注冊了連鎖品牌但沒有注冊商標可以用嗎

沒有商標是不行,沒商標何談品牌
如何保護自己的品牌,別人也可以隨時佔用
對自己及連鎖品牌都無法保護,影響經營。
招商加盟需要商標,投放廣告需要商標。

㈣ 沒有商標權有權開設加盟嗎

法律分析:沒有商標權沒有權開設加盟。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㈤ 加盟連鎖必須要商標嗎

法律分析:注冊商標是構成特許經營的基本因素,是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石!特許人在沒有注冊商標的情況下開展特許加盟,等於是給自己埋下一顆定時炸彈,因為即便是已經簽訂加盟合同,加盟商仍能以特許人沒有注冊商標為由,隨時要求解除合同、退費賠償,得不償失。商標具有唯一性和獨占性,商標不注冊,企業就沒有商標的專用權。企業商品經營的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隨便用,這樣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對商標所代表的商品質量和信譽也將產生不利影響。只有商標經過注冊後,其他任何人均不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標用於同品類產品的宣傳。商標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注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注冊者有專用權。國際市場上著名的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注冊。中國有「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之區別。注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注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㈥ 不注冊商標的店能開加盟店嗎

法律分析:沒有商標是不可以發展加盟店的。

法律依據吵激:《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升答襪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舉襪。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㈦ 沒有注冊商標就不能開放加盟嗎

法律分析:商標沒有注冊成功就不可以加盟。商標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注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注冊者有專用權。國際市場上著名的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注冊。中國有「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之區別。注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注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㈧ 沒有35類商標可以開連鎖嗎

法律分析
未注冊35類商標可以做加盟,但是如果有人在35類以商標名字注冊,那麼他人可以在沒有授權的同時開這個店,借用當事人的品牌,搭順風車,不能收他人錢。因為35類涉及到廣告、營銷等等,是通用類別,當事人的服務或者產品如果需要做連鎖店之類的市場營銷模式,都要把35類注冊了,用以保護自己的品牌不被人冒用。因為對方注冊以後也是受到保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㈨ 沒有商標能讓別人加盟嗎

沒有商標不能讓別人加盟,在我國,只有擁有商標才能讓別人加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㈩ 沒有商標可以加盟嗎

法律分析:沒有商標不能發展加盟,商標35類就是為了招商加盟所喜愛的類別第三十五類主要包括由個人或組織提供的服務,其主要目的在於:

(1)商業企業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

(2)工商企業的業務活動或者商業職能的管理進行幫助; 以及由廣告部門為各種商品或服務提供的服務,旨在通過各種傳播方式向公眾進行廣告宣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十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