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1)直營店加盟店連鎖店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連鎖店優勢:
1、連鎖的高成功率:連鎖店在全球范圍內已經證明了它的成功率,它的成功率可以高達90%以上。
2、連鎖大大降低學習時間,加速成功速度。投資者通過重點可以短時間的學會經營管理的經驗以及知識,使得自己少走彎路,縮短自己的學習摸索時間。
3、品牌優勢,投資者利用很小的投資就可以享受到長期經營的品牌和信譽,算的上市低投入高回報。同時因為使用共同的廣告、促銷,大大降低廣告促銷平均成本,有利於連鎖企業樹立品牌形象。
4、規模采購優勢,統一采購可以使連鎖經營企業同時享受大批量購買的優惠,這樣不僅增強了供應商的合作力度,也降低了采購成本,很大程度節約采購成本。
㈡ 如家連鎖酒店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
連鎖酒店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
1、法律地位不同。
加盟店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並可以在其自身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各種業務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直營店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提請設立的,其屬於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無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雖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但必須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且只能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
2、設立流程不同。
加盟店一般是由兩個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注冊應當符合《公司法》對設立條件及投資方式的規定,並到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最後一般是某某有限責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直營店一般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提出設立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名稱最後都是某某分公司。
3、經營方式不同。
總公司在管理運作時候會對直營店做出明確的管理責任及考核標准,也會制定相關的約束措施,不會給直營店多的管理許可權。直營店的運作也是由總公司對自己公司庫存情況,來控制直營店的銷售的。但是對於加盟店而言並沒有如此多的限制。
4、控制權不同。
直營店是需要總公司來經營管理的連鎖店,它不管是在經營方面、投資方面、還是管理方面都是由總公司來掌控的。而所謂的連鎖,就是企業會授權給投資者,投資者便可以使用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來招攬消費者。也就是直營店的控制權在總公司,連鎖店在投資者手裡。
㈢ 加盟店與連鎖店的區別
請先給出明確答復:連鎖店和加盟店地的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解釋原因:
- 連鎖店和加盟店區別之: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
- 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
擴展回答:
連鎖意思說,自投資,自管理,使用門店名稱銷售自產品,般限制價格產品化,要支付品牌使用費其費用。
所謂加盟加入別行業銷售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指定產品產品價格,自承擔自負盈虧。
連鎖加盟_網路
㈣ 加盟店模式和直營店模式,各有什麼優點和缺點
一、加盟店
1、加盟店模式:
加盟店是企業組織將其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店主,讓加盟店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
2、加盟店優點:
各加盟店的靈活性、主動性和自主性較強。市場比較穩定,有自主品牌,總部的廣告宣傳力度較大。比較容易管理,進貨、裝修等比較統一。
3、加盟店缺點:
各加盟店容易各自為陣,缺乏團隊合作精神,不便於統一管理、統一運營。
二、直營店
1、直營店模式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門店的經營形態。
2、直營店優點:
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 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等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3、直營店缺點:
各成員店自主權小, 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㈤ 加盟店和連鎖店有什麼不同
其實區別不大,都是整合資源,擴大整體優勢,搶占市場份額,如果硬要細分,區分在於
加盟店是一個店發達了,想開連鎖但又怕麻煩,就請別人來加盟,幫著經營
連鎖店和加盟店區別之: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
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
㈥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加盟店與連鎖店的主要區別:
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而直營連鎖店都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這是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最本質的區別。特許經營總部由於利用他人的資金迅速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所需資金較少。相比之下,直營連鎖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
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總部)是轉讓方,被特許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各個加盟店的人事和財務關系相互獨立,特許人無權進行干涉。而在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分店經理作為總部的一名雇員,完全按總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
通俗一點可以這樣理解:
連鎖分為兩種:
一種為自營連鎖:唯一法人,所有分店都為自己投資建設,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營銷策略、統一價格、統一核算。
另一種為加盟連鎖:唯一的商標持有人,加盟者向持有人繳納一部分品牌使用費,並按照持有人規范使用店的標志、色彩、形象等規范來建設新店。每店為獨立法人。
連鎖店包括加盟店,加盟店又稱連鎖加盟店,是連鎖的一種形式;
連鎖店,即是與總部的經營思路一致象肯德基那樣的分店。
加盟店是店主做老闆從總部進貨自主盈虧的那種店。
連鎖店是一個店發達了,又開了一堆店 ,加盟店是一個店發達了,想開連鎖但又怕麻煩,就請別人來加盟,合作共贏。
㈦ 什麼是直營店什麼是加盟店它們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例如,出售具有傳統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裝飾突出現代感。同時,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務,諸如消費咨詢和建議等。
拓展資料:
直營店,顧名思義,是企業直接經營的零售店,一些實力雄厚的大品牌往往喜歡採用用自營的方式,直接投資在大商場經營專櫃或黃金地段開設專賣店進行零售。直營連鎖店面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優勢:
一是能有效顯示公司的實力,提供形象規范。特別是旗艦店的形象展示很有說服力和參考性,同時更能有效地提高我們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
二是企業直接面對消費者,了解消費者的需求特點,有助於品牌企業獲取最有效的市場信息。為公司決策提供了第一手的資料。
三是擁有直接控制權,便於操作管理,能及時准確地執行公司的營銷理念、方針政策。
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進程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范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㈧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店是指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商業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連鎖店可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
直營店:
「直營」簡單從字面來理解,就是公司直接經營的門店,就是所謂的「總店」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屬於上下級的從屬關系,分店的工作安排基本是由總店指導安排。
加盟店:
「加盟」本質上就是一種合作的關系,指總部將連鎖品牌授予給加盟店,加盟店繳納一筆費用,總部與加盟店之間存在公平交易的關系。
門店上的管理基本上是自行承擔,簡單的說除了品牌,其他都是各干各的,當然在門店經營上有一些問題,也是可以像加盟總部咨詢的,整體上雙方都是按照合同約束的辦事情。
㈨ 請問服裝店的加盟店與直營店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和加盟店在特點和法律關繫上不同。
1、特點不同
直營連鎖特點是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
而加盟店是總公司和加盟者之間的持續關系。總公司賦予對方一項執照、特權,使其能經營生意,再加上對其組織、訓練、采購和管理的協助,相對的也要求加盟者付與相當的代價,作為報償。
加盟店運營過程中,總部所能提供的培訓必不可少,這就涉及到總部在加盟商加盟項目後所能提供的一系列支持,這決定著加盟商後期能否成功地運營該加盟項目並確保盈利
2、法律關繫上不同
直營店的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
(9)直營店加盟店連鎖店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直營連鎖的人員組織形式是由總公司直接管理.直營連鎖的組織體系,一般分為3個層次:上層是公司總部負責整體事業的組織系統;中層是負責若干個分店的區域性管理組織和負責專項業務,下層是分店或成員店。
這樣的組織形式具有統一資本、集中管理、分散銷售的特點,同時給直營連鎖店的發展帶來了兩個方面的影響。
其積極影響表現在:
1、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
2、作為同一大型商業資本所有者擁有雄厚的實力,有利於同金融界、生產廠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4、眾多的成員店可深入消費腹地擴大銷售。
其不利影響表現在:
1、成員店自主權小,積極性、創作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2、需要擁有一定規模的自有資本,發展速度受到限制。
3、大規模的直營連鎖店管理系統龐雜,容易產生官僚化經營,使企業的交易成本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