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連鎖店法律上允許交加盟費和保證金嗎
正規的加盟都是特許經營,受國家商務部監管。根據商務部頒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如果想做跨省特許經營(即進行跨省加盟),盟主必須通過國家商務部備案。所以,如果是通過商務部備案的企業,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是要收取一部分加盟費用及合同保證金,而且簽署加盟合同年限不少於3年。除此之外,還要收取一個特許權使用費。
ps:看一個企業是否通過備案,直接去商務部網站查詢即可。
B. 交了加盟費沒開店加盟費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可以退。只要你還沒有開業沒有實際使用對方的經營資源,那麼依據法律規定,你可以單方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加盟費。因為加盟合同不同於一般的合同,加盟合同是有一定期限的冷靜期,既所謂的反悔期,這個是法律規定的。在冷靜期內,你可以單方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加盟費。
法律依據: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加盟者在簽訂加盟合同之後一定期限內是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加盟費用的,所以加盟者在簽訂合同之後還沒有開業經營的情況下是可以依據冷靜期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加盟費用的。
C. 連鎖加盟的費用處理
(1)加盟費:因合同到期終止,加盟費不予返還,雙方應無異議。因一方或雙方提前解除合同,加盟費的返還問題,為避免出現爭議,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加盟費的性質和返還的條件。如果特許人履行了收取加盟費應承擔的義務,加盟費不予返還。如果特許人構成根本違約或欺詐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而解除,加盟費應當返還。
(2)特許權使用費(實踐中常為品牌使用費):a,關於收費方式,有固定收費和比例收費兩種方式。比例收費一般是以被特許人的營業收入作為計算標准,然後乘以固定比例得出收費額。固定收費是按照一定的期間如每月或每年收取規定的費用。採取比例收費的風險在於,被特許人在合同期限內提供的營業收入偏低,在合同解除後拒不提供營業收入,如果特許人要求進行審計,但由於被特許人經營不規范,審計很難達到目的。但合同解除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追要拖欠的特許權使用費時,特許人很難舉證。採取固定收費或者兩者相結合的收費方式能夠保障特許人的最低權益。特許權使用費是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收取的使用費,合同解除則停止收費,但根據合同法第113條的規定,因被特許人違約而使特許經營合同提前解除的,特許人將不能在合同剩餘期間繼續獲得特許權使用費,對特許人來說是「可得利益」遭受損失,被特許人應當賠償。
(3)加盟保證金:被特許方在合同期內無違約情形和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的情形。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條件范圍應當設置的比較寬才能維護特許人的利益。若雙方沒有關於保證金的約定,則保證金在本質上是一種動產質押。如果雙方約定保證金具有定金的性質或者約定特許人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時,保證金可以適用定金罰則。雙方若明確約定保證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這樣的約定對特許人有利。
D. 加盟費不退國家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如果在加盟冷靜內,加盟商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退加盟費。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E. 關於加盟費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招商無非就是要尋找加盟商,讓打款進貨,加盟企業的產品。實際上,並非如此。招商工作看似簡單,但是要想從別人的腰包里掏錢,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這不光需要有好的產品,還要有周密的策劃。有時候,一個細節上的失誤,就有可能流失一批客戶。為了避免這些問題企業可以選擇可信的網站,讓其幫助解決相應的問題。或者可以完全交給其來解決,這樣能節省企業的精力,從而更好的來發展主營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二十五條 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F. 加盟費不給退怎麼辦
法律分析:連鎖加盟合同糾紛處理,要麼退出加盟合同,要麼繼續。無論退出還是繼續,仍應按照合同追究違約責任。糾紛的處理,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可以選擇的解決途徑包括協商、仲裁、訴訟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G. 加盟費合同簽了現在不續簽可以要求退款嗎
合同約定了退出加盟不退加盟費的,一般不能要求退。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H. 交了加盟費沒開店加盟費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1、加盟後沒有開店,沒有實際經營,如果時間不長,沒有使用加盟公司的經營資源的情況下,可以退加盟費;
這種情況一般在「加盟冷靜期內」,加盟商有單方解除加盟合同的權利。
2、但是如果時間過長,即使沒有開店,例如加盟合同已經到期終止的情況下,一般也不能退加盟費。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I. 合同法哪一條說收取加盟費用是違法的
收取加盟費不違法,
那是人家的知識產權和品牌,
你要拿過來用,
肯定是要付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