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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跑路可向總部要回錢嗎

發布時間: 2022-09-12 17:35:14

A. 我加盟被騙4萬多,沒開店,咨詢律師都說你憑什麼說你受騙了,加盟費要不回來,怎麼辦呢

如果是詐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報案電話號碼110。
如果是經濟糾紛,則可以向法院起訴。

B. 連鎖店黃了欠的錢總部有義務還嗎

連鎖店欠錢,連鎖總店應該有點責任的,連鎖店都是個人申請加盟,向總部交錢的

C. 特許經營被騙,怎樣要回加盟費

加盟費一般是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由加盟商一次性支付。一般只在合同中約定一句「一次性支付加盟費xx元」,把加盟費看作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認為是合同保證金。如果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合同被解除,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對加盟費的性質認定不同,對加盟費應否返還,就會產生爭議。所以搞清楚加盟費到底是什麼性質對解決雙方爭議很重要。

首先要搞清楚加盟費到底是什麼性質。
特許經營本質上是一種以特許權的授予為基礎的合同關系,特許人將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利組合(包括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裝潢式樣等)以及其他相關權利組合(如商品配送系統、財務系統及服務系統)許可給被特許人使用,以實現優質資產資源共享。
對加盟者來說,交納加盟費是為了取得特許經營資格,實現開業。也就是說這筆加盟費是為了取得一種經營資格。
從加盟者的角度來講,交納加盟費,取得特許經營資格而能順利開業,只是特許經營的第一步,加盟者還必須以自有資金對業務進行實質性投資,並在經營過程中與特許人持續合作,才可能實現預期收益,達到加盟的目的。也就是說加盟者後續還必須用自己的錢開展實質性的業務。
加盟費支付的目的是為獲得經營資格,因此,在合同開始履行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中途解除時的處理原則,而特許方又切實履行了收取加盟費所應承擔的義務,將特許權授予了加盟者,那麼,即使中途解約,加盟費也不存在返還問題。

那麼,加盟費是不是「無論何種情況均不退還」呢?
也不是。
如果被特許人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被特許人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
如果被特許人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了虛假信息,即被特許人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合同的解除是由於簽訂合同之前,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了虛假信息,即被特許人因被欺詐而簽訂加盟合同,解除合同被特許人有返還請求權。

合同約定了「任何情況不退加盟費」,還要退加盟商錢嗎?如果符合前述三種需要退還加盟費的情形,可以起訴到法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變更,對此約定會不予理會。所以,特許經營合同被解除,除了加盟商未獲得資源、特許人根本違約、特許人欺詐三種情形外,一般不予退還。

D. 參加招商加盟並繳了加盟費,後想不加盟了,加盟費能要回嗎

您好,大部分的加盟商在收取加盟費之後都不會退還,這一點建議您有一個心理准備。當然在加盟之前,投資人也可以和總部進行溝通,獲取詳細的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加盟。

E. 物流加盟總部破財怎麼要回錢

方法如下:
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特許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滿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如果能夠證明加盟總部存在欺詐故意,還可以考慮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還加盟費,已經履行的部分加盟應該不會退的,除非可以證明總部構成了根本違約,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額退還加盟費。
撤銷合同的法律結果一般是全額退還加盟費,因為被依法撤銷的合同自始無效,當然要退還加盟費的。

F. 如果加盟商跑路了總部怎麼辦

這個還真沒什麼擔心的,畢竟人家是給你錢

G. 加盟店黃了能找總部退錢嗎

這個你要看什麼狀況,是你的原因還是因為總部的原因,如果是你自己經營管理不善,總部一般不會給你退錢的!

H. 加盟店倒閉破產 總部有義務對顧客退款么

根據你們加盟時簽訂的加盟合同執行。

I. 我的加盟權益金可以要回來嗎

總部發貨過來後,發現質量極差。請問:加盟被騙錢能要回來嗎?答:商業特許經營合同是什麼?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加盟權益金,或稱為加盟費,是指在整個特許經營合同期限完全履行的情況下,被特許人(加盟商)向特許人支付的取得特許經營資源/特許經營權許可使用的對價。特許經營資源是在特許經營合同期限內,授權加盟商使用的注冊商標、形象系統、專利、技術、管理經驗等總稱。如果加盟商在特許經營合同/連鎖加盟合同期限內由於總部的原因無法經營,則特許經營合同需要提前解除的情況下,加盟權益金的對價沒有全部實現。總部應向加盟商退還全部或部分權益金。總部收取加盟權益金的依據是雙方簽訂的連鎖加盟合同,解除雙方特許經營合同糾紛、退回加盟權益金的辦法,需要將連鎖加盟合同解除或撤銷,才能要回加盟權益金。因此,加盟商應依據《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行使法定解除權或約定解除權,或以受到欺詐為由要求撤銷合同為由,加盟商才有可能要回加盟權益金。

J. 加盟店轉讓給他人了,總店的保證金我能拿回來嗎

...具體合同不清楚。但是按照你所述,
你所說的加盟店不開和轉讓是有區別的,轉讓代錶店還在營業,只是經營者更換了。
因此總店無需退給你加盟費。你這加盟費應該找受讓方要,或者等到三年後或受讓方將
該店關閉後才能要回加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