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將酒店內的KTV承包給第三方收取承包費,怎麼交納營業稅
原則上是按服務業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按月繳納。
但我們要具體看,財稅[2003]16號文件規定: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協議,下同),將企業或企業部分資產出包、租賃,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承租費,下同)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費凡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屬於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義對外經營,由出包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
3、出包方與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潤為基礎。
『貳』 我們單位下屬酒店原來是承包給別人的,賬承包人做。現在收回自己經營,老闆說從9月重新建賬,應該如何建
9月重新建賬,是不是以8月的數據為依據建賬還是可以不管原來的賬?
不行。如果你們只是記賬單位轉換,要連續記賬,即會計記錄要有連續性,不能半截重新開始。
可以把以前的賬整理一下,需要調整的做調整的分錄(主要是資產負債表及相關賬戶),這樣把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都按正確的調好,可以做在在9月的賬里,這樣9月月末的賬和報表與你的實際情況就相符了,後續按正確的登賬和報表即可。
調賬的幾個思路:
1)盤點存貨(含貨幣資金),如果盤盈,沖減當期管理費用
借:原材料 / 庫存商品 等
借:管理費用 (紅字)
如果盤虧
借: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 / 庫存商品 等
貨幣資金的盤盈、盤虧處理同上,只是科目不同。
2)盤點固定資產,如果盤盈
借:固定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未分配利潤
如果盤虧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
3)核實負債,可以用電子郵件或函證,如果有出入的,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例如,減少負債
借:應付賬款 / 其他應付款 等
貸: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如果是負債增加了
借: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付賬款 / 其他應付款 等
4)核實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
資本公積科目是登記投資額大於實收資本的金額,或者接受捐贈等,如果沒有這些,資本公積不應該有數據;盈餘公積是歷年盈利後按利潤總額計提的。
5)上述都弄清楚了以後,資產負債表就好辦了,除了實收資本應與你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金一致外,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公式,不等的調整「未分配利潤」。
利潤表(含相關科目)是本年數,與歷史情況沒有關系,把年初數抄過來,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調本月數即可。
『叄』 老闆把酒店承包了給別人做,老員工工資降低並調崗犯法嗎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工資金額及構成,則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降低工資待遇。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協商就任意下調勞動者的工資,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肆』 已經有營業執照,加盟連鎖酒店後,還需要更換原有營業執照嗎
不需要。
但是加盟方會提供一個授權加盟和使用商標等資料,這些就是加盟方收取加盟費的來源。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盡量選擇像希爾頓歡朋酒店一樣比較有經驗的。那樣會更有保障一點。
謝謝,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伍』 我加盟了連鎖酒店,我可不可以在酒店經營酒店沒有的產品,是否違規
應該是可以的。
『陸』 酒店建身中心承包給外方,如果健身中心出了問題酒店有責任嗎
應該是有間接責任的,因為在很多情況下,如果是承包給外包的話,那麼那麼你成了我方就要有進行履責,履行責任,在合同里投說明一切責任和義務,這樣的話就能撇清酒店和健身中心之間的關系
『柒』 酒店轉包合同
不知道你說的「轉包合同」指的是什麼,是建築施工的轉包合同還是經營中的轉承包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授權代表:職務: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授權代表:職務: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發包的酒店符合國家對酒店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浙江省杭州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門牌號為__________。
2.酒店面積共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3.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末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六條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 %;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准應投的保險。
『捌』 酒店轉包合法嗎
酒店轉讓是合法的,問題比較復雜,最好當面委託律師起草。
『玖』 承包的工作項目再轉包給第三方是否合法
轉包,是不可以的。
我國建築法
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實際操作中,把其中技術性較強的工程施工和勞務分包出去還是可行的。但轉包的含義是整體包給別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