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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跑路總部責任

發布時間: 2022-08-30 10:33:11

加盟店出問題了總公司要負責嗎

法律分析:加盟商如系總公司分公司,則履行合同中產生的債務由總公司承擔;如是獨立主體,需結合是否加盟與總公司關系及是否有權代表總公司等情況來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㈡ 連鎖店黃了欠的錢總部有義務還嗎

連鎖店欠錢,連鎖總店應該有點責任的,連鎖店都是個人申請加盟,向總部交錢的

㈢ 總部跑路加盟商負什麼責任

總部跑路家門上負很大的責任,他們都要承擔主要的責任。

㈣ 總部與加盟店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分析:在合同責任中,總部與加盟店承擔連帶責任。當然,這只是外部責任(消費者可以向總部要求賠償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賠償),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內部責任如何,要看雙方之間的具體約定。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共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表見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㈤ 商場里的店鋪跑路了 商場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有責任,經營者通過展銷會、租賃櫃台對外銷售產品、提供服務是較為常見的經營形式。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根據相關規定,經營者通過展銷會、租賃櫃台對外銷售產品、提供服務是較為常見的經營形式。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三條 經營者通過展銷會、租賃櫃台對外銷售產品、提供服務是較為常見的經營形式。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展銷會結束或者櫃台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台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櫃台的出租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㈥ 加盟店侵權可以起訴總店嗎

法律分析:可以。從侵權責任角度分析,雖然特許經營的總部與加盟店是法律地位各自獨立的民事主體,但對消費者而言,整個特許體系往往被當作單一的企業經營者,總部與旗下的加盟店構成同一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㈦ 連鎖店一家跑了能找總店負責嗎

這個要看這家連鎖店是直營店還是加盟店,直營店的話按照一定的程序是可以找總店負責的,但加盟店就比較難了,會有很多糾紛,所以也要提防總店把直營店說成是加盟店以逃避責任

㈧ 加盟店出問題總店有什麼責任

摘要 您好!這個問題不好絕對性回答,得看具體情況而定,一般雙方會簽訂加盟代理協議,約訂好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出問題按協議處理就行!最後再走法律流程

㈨ 一個加盟店不同老闆一個跑路了另一個可以負責嗎

可以。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㈩ 加盟店承擔總部的法律責任嗎

總部與加盟店不一定承擔連帶責任。因為根據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總部與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連帶責任。但是這種連帶責任,只是外部責任,消費者可以向總部或加盟店要求賠償,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內部責任取決於雙方的具體協議。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