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加盟店需要辦理特許經營許可證嗎
開加盟店需要辦理個體經營許可證嗎?不管開什麼店,都應該看辦理經營許可證的,要不是不允許開店
2. 辦理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1.辦理特許連鎖加盟許可證的條件:符合企業法人條件,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五十萬元等。
2.申請許可審批程序:向省郵政管理局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可通過國家郵政局網站行政許可鏈接提交申請,在確定填報材料真實、有效後,通知申請單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申請材料送達省郵政局。
3.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比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至於辦營業執照的情況有兩種,
第一種是你的加盟店以該總店的分店形式去辦營業執照。
第二種是你辦一個完全屬於你自己的營業執照,只是你的店在經營方向方式上保持和總店一樣,
大多數情況下,所謂的加盟都是第二種情況。
首先你要確定你的店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還是企業營業執照,
建議你辦個體戶營業執照,手續簡單,費用低。
1、首先去工商部門領取《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確定你快餐店的名字)
2、拿著《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別的資料(快餐店的房產證明文件以及租賃合同的復印件,身份證以及復印件等等),去當地的衛生防疫部門(或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辦《餐飲經營許可證》(或者叫《食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需要取得健康證,好像至少要2個人以上取得健康證
辦這個證需要被實地檢查,建議請上述部門指導如何裝修廚房,問清楚有什麼要求,否則你自己裝修好之後不合符要求要重新搞一次,那就糟糕了
4. 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辦理
連鎖加盟特許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辦理?如果是特許性的話,慢慢辦理起來也是這個許可,辦理起來也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所以說必須的
5. 餐飲加盟需要哪些資質
開一家餐館,需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證、消防驗收證件、環保證明、排水排煙證明及相關餐廳所需的員工暫住證、安全證、衛生三包、排水污證等相關的餐廳經營必需的證件。
另外加盟某個餐飲企業,還需要:
(1)加盟品牌的注冊證書
(2)注冊商標的使用授權書處
(3)特許加盟經營合同
(4)委託的相關證書
(5)特許經營備案合法的證書
(6)關於企業產品,技術相關的其它證書或專利等。
特色餐飲加盟店投資者必須事先進行大量的工作,了解目前餐飲市場的最新發展,最好能提前預測新的需求。每一個成功的加盟店都具有自己特色,定位是基於餐飲行業需求,才能走遠。
6. 一個品牌開連鎖店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品牌開連鎖店,需要辦理連鎖店注冊登記。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連鎖店的登記注冊
具備設立條件的連鎖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未經登記注冊的,不得以「連鎖店」名義經營。連鎖店的總部、配送中心和門店應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總部辦理企業法人登記,配送中心和門店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或營業登記。
第四條 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
(二)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包括下列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字型大小的內容;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的內容;提供經營技術的內容;門店裝潢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6)加盟連鎖需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 自己創辦加盟連鎖店需要什麼證件
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展連鎖加盟的特許方需要擁有兩家直營實體店面並正常運營一年以上時間,才擁有申請開展特許連鎖加盟的特許牌照。
8.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9. 開加盟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必須是公司,個人是不可以開展加盟連鎖業務的;2、必須有自己的加盟連鎖經營資源: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3、有成熟的加盟連鎖運營模式:從事加盟連鎖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客戶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從事加盟連鎖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4、在商務部備案;5、有自己的樣板合同:合同期限、金額支付,違約責任等等;6、其他:經營手冊、信息披露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