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蘇寧電器連鎖店督導的具體工作內容,以及工作職責,注意事項有些什麼啊
沒做過督導這行業 不過從網上轉了一點你可以借鑒的東西
1、督導的概念
督導是對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員工進行管理的人。
2、督導的作用
作為一名督導者,你必須對分公司、客戶及員工盡義務,這就是你置於一種承上啟下的地位。
對於你的員工而言,你代表著管理方、權力、指令、紀律、休假時間、提高收入及晉升。
對分公司或你的上級而言,你是他們與員工和具體工作之間的紐帶。你代表著生產力、成本、人工效率、質量管理、客戶服務;同時你又代表著手下員工的需要和要求。
對顧客而言,你的產品和員工代表著整個公司。
3、督導的義務
B. 門店督導是干什麼的需要什麼條件才能成為優秀的門店督導
門店督導是指對門店監督和指導或提供服務的員工進行管理的人。
成為一名優秀的門店督導需要以下條件:
1、監督公司總部各項政策在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執行情況。
2、負責專賣店員工福利和薪資程序的行政工作,包括向公司匯總報告。
3、負責對導購人員的銷售技巧培訓和服裝陳列培訓。
4、協助加盟店的綜合培訓。
5、完善運營體制和考核制度,以加強人員的服務意識,提高工作熱忱。
6、加強品牌形象店及各個終端店鋪新產品上市的宣傳及執行力度。
7、監督、指導直營店、加盟商的銷售。
8、監督、策劃並實施市場性的行銷活動以及全省性的促銷活動。
9、根據公司貨品狀況,市場狀況及市場競爭力,提供科學有效的促銷方案。
10、根據每月銷售任務,細分到個人及其每周、每日。
11、監督並核實每日上報所負責區域終端店鋪銷售報表及各項報表的准確性。
(2)電器加盟連鎖店督導手冊擴展閱讀:
門店督導在市場服務方面發揮的作用:
1、穩固現有市場,到達市場第一要做的事情就是穩定現有市場,調動現有市場的積極性。第二步召開會議,傳遞新信息,展示公司實力和優勢,展示公司前景和未來。第三步找個別人溝通,它包括兩方面,一是加強積極者的信念,二是做消極者的工作。
2、融入市場,了解市場,鞏固市場忠誠度,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
3、參與公司各項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與完善。
C. 電器專賣店員工管理制度
專賣店營運管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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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專賣店營運管理手冊
第一章 XX品牌介紹
一、XX公司發展狀況
二、「XX」品牌文化
三、「XX」品牌價值
四、公司使命
五、展望未來
第二章 專賣店管理制度
一、 專賣店管理架構
二、 專賣店人事管理制度
(一) 考勤管理制度
(二) 假期及請假制度
(三) 辭職、調職與解聘
(四) 晉升制度
(五) 儀容標准
第三章 專賣店員工行為准則
一、導購代表應具備的認識
(一) 導購代表的工作使命和角色
(二) 導購代表的工作職責與范疇
(三) 導購代表的角色
(四) 導購代應掌握的基本知識
二、導購代表應掌握具備的專業知識
(一) 導購代表應具備的產品知識
(二) 導購代表應具備的陳列知識
(三) 導購代表應具備的服務知識
(四) 導購代表應具備的銷售知識
第四章 專賣店員工守則
第五章 專賣店員工職責說明
一、 店長
1、 職位目標
2、 工作職責
3、 日常工作任務說明
4、 店長工作能力(以下有些項目可通過具體數衡量)
二、 助店
三、 收銀員
1、 素質要求
2、 日常工作任務說明
四、 店員
1、 正視導購代表的工作
2、 作為現代的導購代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3、 導購代表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第六章 專賣店營運規范
一、 專賣店保養及清潔
二、 專賣店日常運作程序
三、 財物維護制度
四、 專賣店貨款管理細則
五、 商品補貨、退貨、調貨程序
第七章 專賣店事故處理
一、 處理顧客投訴
1、 妥善處理顧客投訴的重要性
2、 顧客最常抱怨的事項
3、 顧客在抱怨時想得到什麼
4、 抱怨未得到正確處理的後果
5、 如何預防抱怨的產生
6、 如何接受顧客的抱怨
二、 突發意外事故處理
(一) 偷竊事件
(二) 電源中斷處理
(三) 爆竊事件
(四) 火警處理
第八章 店鋪失貨處理
1、 防止偷竊措施
2、 確保店鋪點貨/盤點程序
3、 確認失貨的具體處理規定
第九章 專賣店表格管理
第二章
專賣店管理制度
一、專賣店管理架構
(對不起,不能貼圖,所以架構內容傳不上來)
註:「助店」、「兼職店員」、根據每個專賣店的具體情況而設置,專櫃一般不需要設立這些職位。
二、專賣店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招聘程序
1)專賣店需要增補人員時向人事部遞交「人員增補申請單」,由人事部統一規劃招聘工作。
2)人事部收集相關應聘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然後將資料轉交到相關部門安排面試。
3)專賣店店長/櫃長由區域主管/店鋪督導進行面試考核,由總公司營運經理復核決定是否錄用。店長/櫃長以下員工由店長/櫃長進行面試考核,由區域主管/店鋪督導復核決定。填寫「應聘申請表」。
4) 試結果和人事資料交到人事部,人事部通知入選人員辦理到職手續。
5) 職培訓——正式上崗
6) 公司以外的區域由人事部授權委託區域主管/店鋪督導進行招聘工作。受聘者人事資料需交到人事部門,區域存底一份。
二)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員工的主要原則是依據應聘者是否適合應聘崗位的素質和培養潛力,並以該職位人員應具有的實務知識和操作技能作為考核准則。
2) 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個人理念是否與公司要求相符——是培養潛力的重要衡量標准。
3)特殊情況下,若應聘者實際工作經驗缺乏,但個人綜合素質良好又具備培養潛力的,可以錄用。相反,就算應聘者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但素質和培養潛力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不可錄用。
4)應聘者必須如實填寫「應聘申請表」,經面試、筆試、復試考核後方可聘用。
5)加盟店由加盟商按照公司招聘要求及程序代表公司實施員工招聘,並可通知公司提供協助。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必須在公司指定的時間到公司報到、辦理入職手續,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2)報到時,需向公司提供以下有效證件方可辦理入職:
a、 身份證/戶口薄 原件及復印件
b、 學歷證書/畢業證書 原件及復印件
c、 計劃生育證 原件及復印件 (各專賣店聘用本地員工視政府規定)
d、 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e、 健康證原件和復印件 (可於入職半月內補交)
3) 職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無誤,不得隱瞞傳染病。個人資料更改後必須立即通知人事部,如,地址、電話、教育程度、婚姻狀況等。
4)虛報、偽造資料和隱瞞一經公司發現立即無條件辭退。
四)入職培訓
1)專賣店培訓分為「新晉培訓」、「正職培訓」以及「店長培訓」等。「新晉培訓」為店長根據新入職的店員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的專業素質的培訓,「正職培訓」為區域督導或店長定期對本店的店員組織的專業素質的培訓,「店長培訓」為公司組織或區域督導定期為區域市場內的店長的培訓。
2)店鋪督導、店長入職需經過15天的培訓期,其他崗位為7天,由公司人事部、培訓部門安排培訓,培訓後經考核合格正式上崗。
3)培訓期的新入職人員不享有提成和各種獎金,培訓期間自行離開的人員無工資計發。
五)試用期
1)凡新員工入職一般需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包含培訓期)。
2)若新員工表現優異,其部門主管可報請公司批准,將試用期酌情縮短。有必要時,也可將試用期酌情延長(但延長期不超過3個月)。
3)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不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隨時辭退。
4) 試用期滿,由員工所在部門和人事部進行考核,填寫《轉正申請及審核表》,經相關部門批准。合格員工將轉為正式聘用員工,不合格者將立即辭退。
六)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
1)專賣店員工實行輪班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所有專賣店由店長/櫃長編排每月《排班表》,各員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加盟店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調整)
2)專賣店營業時間為早上9:30至晚上22:30,專櫃按商場要求執行。特殊地區的營業時間報公司批准後執行。營業時間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調整,服從公司安排。(加盟店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調整)
3)任何人不得在節假日和周六、日換班休息。員工每月換班不能超過3次,店長不得與店員換班。
4)換班需填寫《換班單》,經店長同意並簽字,否則視曠工處理。
2、簽到
1)員工應於營業時間前15分鍾到達專賣店,並簽到,否則按遲到處理。准時於上班時間穿著整齊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員工上下班都須簽到,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替他人簽到。
3、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5分鍾以上的,給予每分鍾1元的行政處罰,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作曠工處理。
2)工作時還未穿著整齊制服及未能整理好個人儀容者作遲到而論。
3)若因為前一天加班時間太長而引起的遲到,店長應視情況處理,在適合范圍內的可不計遲到。
4、曠工
1)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和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2)遲到超過45分鍾作曠工論處。
3)曠工1天扣罰3天工資和提成,當月累計曠工3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不於計發當月工資和提成等。
4)因曠工或自動離職為公司帶來損失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假期及請假制度
1、假期詮釋及管理細則
1)事假:員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請事假一般不得連續超過3天,或累計全年超過10天,否則公司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2)病假: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傷。請病假須出示區級或以上「醫院證明」,因工傷休假在半個月以內的公司保留其職位並支付基本工資。其餘病假不計發工資,假期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實施解聘。
3)弔唁假:員工為三代以內的直屬親戚奔喪可享有3天弔唁假。
4)婚假:員工及配偶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按法律手續結婚者可享有6天婚假。凡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可享受有薪婚假。
5)產育假:女性員工因產育所必須的假日。產育假為3個月,凡在公司工作滿1年的員工可享受有薪產育假。凡是違反《婚姻法》和《計生法》等國家政策規定的不享有婚假和產育假的相關待遇,並且公司有權作辭退處理。
6)其它假期:請參照公司相關通知和規定。
2、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按程序批准後方可離職。
2)無論任何假種,員工請假在1天或以內的,由店長批准同意。2天或以上的必須經區域主管/店鋪督導批准同意。一周以上的必須經上級總監批准。《請假單》與當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門。
3)請假在3天以上的必須提前一周遞交書面申請,請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個月。
4)休假前必須完成手頭工作,並做好工作交接後方可離職。因交接不周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5)員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在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上級,返回後於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八)辭職、調職與解聘
當重要崗位的員工離職時,行政部門必須在其離職當天向相關部門和單位發文,告知相關事項及職務接替人。如:商場經理、加盟商以及公司內部等。
1、辭職
1)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周遞交《辭職申請表》,正式員工需提前30天申請。
2)辭職員工在未離職前必須同樣專心工作。當辭職申請按程序獲得批准,並完成工作等交接後才可離職。
《辭職申請》批復——店長批准——區域督導——營運經理——人事部
3)若員工因為學習或留學深造而提出辭職的,公司可保留其工齡,並歡迎該員工以後再回公司工作。
4)辭職者工資於公司規定的發薪日發放。
2、調職
1)公司基於工作需要可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應主動配合不得借故推委。
2)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應於通知所限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並與新任接替者作好工作交接。奉調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代理負責。
3、解聘
解聘包括:開除、辭退、勸退、自然解聘
1)開除:因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經營理念,公司可視情況給予開除處理。因違反操作規章為公司、客戶或其他方帶來損失的,必須給予相應賠償。被開除者,公司將扣發工資和獎金,待事情解決無遺留問題並簽定《確認書》後才可發放。並於全公司通告。
2)辭退:員工在試用期間明顯不符合要求,或在正職期間不努力工作,表現越來越差者公司可即時予於辭退而不需作任何補償。如因公司經營問題而需辭退員工的,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辭退員工,並給予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3)勸退:若員工在職期間不符合崗位知識、技能等要求,雖然努力工作但仍不見成效的,公司將規勸其辭職。
4)自然解聘: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到期,而任何一方無續簽意向,當該員工辦理清交接手續後,雙方的僱傭關系終止。
九)晉升制度
公司注重內部人員的培養,管理人員平時應注重對人才的培養,特別是有潛力的培養對象。當有職位空缺時,用人部門和單位應優先考慮內部員工。任何人員的職位升遷都必須經過該職位的培訓,並須通過1個月的試用期,經考核合格後正式升任該職位。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據評核實行延長試用期或調回原職位的方式,被調回員工應再接再勵,爭取下一次機會。
晉升標准:
新店員入職,試工三天,試工合格後被錄取為試用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不等,視其工作能力而定。試用期後為正式店員。
店員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工作積極、盡職盡責,上進心強,能吃苦耐勞,服從安排。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與執行能力,積極協助店長工作。由店長書面申請,經公司批准後即可晉升為助店。
助店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工作積極度、盡職盡責,上進心強,具備成熟的管理能力,積極向公司提出相關有利於公司發展的意見與建議。由公司區域主管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即可晉升為店長。
店長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工作積極、盡職盡責,上進心強,有成功的管理經驗,使店鋪業績非常突出(包括銷售業績、店員的專業素質和專賣店的綜合形象等方面)。由公司經理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即可晉升為區域主管。
上述幾項,如有員工成績顯著、自身素質高,可以越級提升。
十)儀容標准
為樹立統一的良好專業形象,現對員工的儀容要求作以下規定。員工在上班前需檢查自己的儀容情況,或要求同事提點。
男同事:
1)頭發
——頭發一定要梳理整齊
——頭發不可太油膩,不可有頭皮
——後頸頭發長度不可超過衫領頂部
——頭發前端不可蓋過眼眉
——不可染發
2)首飾
——不可戴超過一隻戒指
——最多隻可以戴一條不誇張的手鏈
——不可戴過大或過多色彩的手錶
——頸鏈不可外露
3)著裝
——穿著公司或商場統一制服
——衣服穿著整齊、干凈,鞋擦拭乾凈、無灰塵
——服飾無破損
4)姿勢
——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銀台、貨櫃,雙手自然下垂
——挺胸,收腹,目光平視,面帶微笑。
女同事
1)頭發
——長發及肩的必須束起
——頭發不可太油膩,不可有頭皮
——頭發前端不可蓋過眼眉
——不可染發,頭發不得蓬鬆
2)首飾
——不可戴超過一隻戒指
——不可戴過大或顏色過多的手錶
——手鐲/手鏈只可戴一條
——耳環方面,只可戴一對不誇張,粒狀耳環
3)妝扮
——香水味以清淡為主
——指甲必須修剪及清潔,指甲油只能塗透明的顏色
——必須塗顏色不太誇張的口紅
——化淡妝
——統一制服,服飾干凈得體
4)姿勢
——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銀台、貨櫃,雙手自然下垂
——挺胸,收腹,目光平視,面帶微笑。
第三章
專賣店員工的行為准則
1、熱愛公司, 熱愛社會
2、尊重顧客,服務熱情
3、尊重上司,服從管理
4、團結友愛,樂於助人
5、一心一意,盡心盡力
6、鑽研業務,熱愛學習
一、導購代表應具備的認識
1、導購代表的工作使命和角色
1)專賣店的代表者
導購代表面對面地直接與顧客溝通,他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在顧客的眼中就代表一家專賣店的服務風格與精神面貌,因此我們要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確保服務品質,使顧客在「信賴」的基礎上樂於再次光顧。
2)信息的傳播溝通者
導購代表對專賣店的特賣、季節性優惠、贈品等各種促銷活動的內容,活動期限了如指掌,一旦顧客詢問到有關事項時,都給予詳細的解答。
3)顧客的生活顧問
只有事先充分了解自己所銷的商品的特性、使用方法、用途、功能、價值以及每一件貨品將會給顧客帶來的益處,才能夠適時地為顧客提供最好的建議與幫助。因此,一位優秀的導購代表,不僅在服務、業績上有好的表現,同時還應該是顧客的生活顧客,應站在顧客的立場上給予他們最多的商品咨詢和建議上的幫助。
4)服務大使
在現今如此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競爭優勢將越來越多地來自於無形的服務,一系列微小的服務改善都能征服顧客,壓倒競爭對手,要知道有優質的服務才是我們的取勝之道。
5)專賣店與消費者之間的橋梁
作為專賣店與消費者的橋梁,導購代表要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上,將他們的意見、建議與希望等情報傳達給專賣店,以便制定更好的經營策略和服務策略。
2、導購代表的工作職責與范疇
1)通過在貨場與消費者交流向消費者宣傳貨品和專賣店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
2)做好貨場、貨品的陳列以及安全維護工作,保持貨品與助銷用品的擺放整齊、清潔、有序。
3)時刻保持貨在場良好的服務心態,創造舒適的購物環境,積極向消費者推介,幫助其正確選擇滿足他們需求的商品。
4)利用各種銷售技巧,營造貨場顧客參與氣氛,提高顧客購買願望,增加專賣店的營業額。
5)收集顧客對貨品和專賣店意見、建議與期望,及時妥善的處理顧客投訴,並向主管匯報。
6)收集競爭對手的產品、價格、市場活動等信息,並向主管匯報。
7) 完成日、周、月(如銷售、補貨、盤點)報表等工作,並向主管匯報。
8)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各項工作,並堅定實行專賣店的各項零售政策。
以上只是我們導購代表最基本的工作職責。
3、導購代表的角色
1)從專賣店的角度來看
雖然導購代表工作的目的不盡相同,有的是為了收入,有的出於喜好,有的兼而有之,不論為何,唯有專賣店的發展總目標實現後,個人的目標才能得以圓滿實現。可以說專賣店是導購代表進行社會聯系、與各式各樣的「人」交往的媒介,對自我的磨練有很大的幫助。又可以說專賣店是導購代表鍍金的學堂,在這里可以增加社會經驗,為未來的自我發展奠定基礎。既然在專賣店工作可以得到這么多的益處,那麼導購代表就要充分珍惜這一份工作,要清楚地了解專賣店的導購代表有以下的特點:
⑴積極的工作態度
⑵飽滿的工作熱情
⑶良好的人際關系
⑷善於與同事合作
⑸熱 誠 可 靠
⑹獨立的工作能力
⑺具 有 創 造 性
⑻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⑼充分了解商品知識
⑽知道顧客的真正需求
⑾能夠顯現出商品和商品的附加價值
⑿達 成 業 績 目 標
⒀服從管理人員的領導
⒁虛心向有經驗的人學習
⒂虛 心 接 受 批 評
⒃忠 實 於 商 店
其餘內容見以下鏈接
http://www.fztone.com/marketing/news/200506/8/10074819325.html
D. 運營督導是干什麼的
運營督導的工作,一般主要是負責新人員的培訓,以及工作方面的監督、輔導,有時候還會涉及到公司的文檔整理工作,協助營運部起草公司管理手冊、管理工具、表格等等一些工作。
如何考察品牌企業的運營督導能力?
1,總部是否有SOP執行標准、是否有嚴格的考核體系
SOP是加盟商的指導准則,總部應當擁有完善而標準的工作說明和規范,以達到對產品、服務、加盟商考核等的一致性與標准性。SOP不僅可以體現出規范的作業流程,也可以反映整個品牌在加盟管理上的運作。
SOP是否可執行,是否落地是考察SOP的關鍵所在。合格的SOP是可以進行過程檢核和結果檢核的,每一個步驟的執行標准都是可量化的。
2,總部的巡店考核方式的利益出發點是否共贏
總部督導是否有成功的運營案例,有成功案例的運營督導才會在後期運營指導中給出正確有幫助的運營指導意見,才能復製成功的運營方案給加盟商提供運營指導。
運營督導負責人負責多少店?負責的區域范圍是多大?巡店頻率都會影響後期運營督導的關注度。如果運營督導負責區域范圍較大,負責店面較多,那麼對加盟店的關注度就會分散,無法做到後期的專項指導,對加盟商運營起不到幫助。
負責任的總部督導,巡店是為了幫助加盟商更好的經營,獲得更好的利潤,而不負責任的督導,則是簡單的「挑刺」。簡單來說,要看巡店督導給出的建議是否「走心」。
例如,一家加盟餐廳出現了營業額下滑的問題,以總部利益出發的督導給出的建議是「需要多進原材料、多銷貨、升級設備」,而為加盟商考慮的督導,會從「產品執行的標准化、員工工作效率的提升、經營策略」等方面幫助加盟商。
3,巡店是否會產生費用
巡店是否會產生費用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避免後期因為費用問題產生糾紛,使加盟商蒙受損失。
E. 連鎖加盟招商手冊包括哪些內容
畫冊名稱(封面)
公司簡介(項目介紹/引子/題詞)
榮譽(專利/證書/獎項)
組織架構(理念/目標)
市場介紹
產品介紹(參數/性能/外觀)
加盟的優勢
加盟的條件
成功案例的分享
回顧/展望
聯系方式(封底)
F. 如何制定加盟店管理制度
一、店長的崗位職責 店長職能 店長管理制度
1、店長必須忠於職守,維護公司的統一形象,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無條件接受上級的督導。
2、店長要對人事、銷售、財務、倉庫等工作全面負責並定期向上級匯報,並審核店鋪交給上級的各項報表,簽字以示負責。
3、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標,並帶領全體導購員努力完成目標,在工作總結中明確完成工作情況,並分析其成敗的原因,並及時的分析總結店鋪的銷售補充貨品。
4、及時把握店堂的商品銷售及庫存情況:對每日的銷售進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銷售時間,做出最暢銷款式,以此來控制庫存。
5、店長要對高級導購(帶班主管)的工作給予支持與引導,使高級導購更好的協助店長工作,發揮基層管理作用,培養發現和正確使用人才。
6、每星期一對班次進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導購員的休息時間,保證導購員工作的良好狀態和工作風貌。
7、制定每月的團隊建設活動計劃,組織導購員進行團體活動,促進員工的團結友愛,相互促進的良好氣氛。
8、建設和完善例會工作,調動導購員的工作積極性,使她們以最佳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9、公平、合理的進行人事調動,不得將個人私情帶到工作當中,新生各導購員的正確建議,促進團隊精神的建設。
10、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及工作流程,並認真督導各導購員的執行情況,同時配合公司領導檢查工作。
11、店長每周二帶領全體導購員進行場景調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來本周的黃金銷售時間。
12、店長要認真的組織每月一次的倉庫盤點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盤點工作,做到帳、物、款相符。
13、主動與顧客溝通取顧客的意見,建立和完善客戶服務工作。
14、認真督導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財務交接工作。
15、收集銷售動向,競爭店的情報,旺銷商品信息,分析並反饋給上級主管。
16、積極配合公司企劃部人員在店面的展示陳列工作。
二、工作流程 店長職能 店長管理制度
1、店長提前15分鍾到店,更換工作服,而後對店的各項設備進行檢查,是否有丟損情況,同時主持導購員的考勤工作,檢查衣著形象。
2、主管召開早會,傳達公司通知或其它通告,而後作昨天的銷售。
3、開門營業導購員以最佳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4、在某種情況下不太實際依具體問,具體分析。
5、店長將昨日的銷售明細登入貨品日記賬。
6、處理當班所發生的事情,要得當、得體。
7、與導購員輪流吃午餐,協助營業。
8、下午主持交接班工作,並作交接前後的溝通工作。
9、協助營業銷售。
10、到下班時間停止營業,督導收銀員,倉管員及高級導購進行銷售匯總,單據匯總,並做出各類報表的單據、傳遞,最後收銀員與店長交接。
11、店堂盤點後補貨。
12、關門下班。
三、收銀員的工作職責 店長職能 店長管理制度
1、收銀員保持禮儀站姿,禮儀用語,維護品牌形象,協助導購員完成服務。
2、在接收銀時注意分別其假幣,以防收假幣,並詳細加以統計,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錢的現象。
3、接受當班主管的督導,協助導購員完成一切店務工作。
4、接聽店內電話
5、認真做好當班的銷售記錄、並匯總,便於班後核對,及交接工作。
四、倉管員
1、忠於職守,無條件接受上級督導。
2、根據銷售情況控制庫存,降低庫存成本,根據捕捉的商品信息及時調整庫存和樣式。
3、認真記錄日出倉單、日入倉單,以便核對。
4、定期對倉庫進行盤點,確保帳物相符。
5、在沒有出入倉工作時,倉管員到賣場協助銷售。
6、班後及時與賣場核對出倉數。
7、在財務的要求下,用合法的單據支帳。
五、導購員的工作職責
1、接受上級督導。
2、配合協助上級完成日常工作及其它任務。
3、嚴格要求自己維護品牌形象。
4、新生顧客,以禮相待,不得與顧客爭吵等所有一切不雅行為。
5、明確自己的貨品走向,及時信息反饋,確保銷售。
六、高級導購的工作職責
1、無條件按上級督導。
2、協助店長完成店務工作及其它任務。
3、充分利用本職權利,組織店員作為銷售等工作,發揮基層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饋,有問題及時處理。
七、導購員的行為准則
1、看到顧客進店時必須主動替顧客開店門,並致以問候態度要親切自然。
2、目視顧客選購,並隨時准備提供幫助,對顧客介紹產品要實事求是,傳達正確而准確的信息。
3、我們要熱情接待任何類型的顧客,一視同仁。
4、在店內導購員要提醒顧客注意自己的貨品安全,關心顧客。
5、導購員不能坐著或趴在櫃台上,或抱著雙肩,雙手插衣袋裡接待顧客。
6、不得成堆聊天或高聲談笑。
7、上班時間不準看報紙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不準在店內抽煙、吃零食。
9、不得冷落顧客或與顧客爭吵。
10、認真執行本公司所定的禮儀。
11、不準只專注於同顧客聊天,而忽視本職工作。
八、門店主管的工作職責
1、無條件接受上級督導。
2、協助店長完成店務工作及其它任務。
3、充分利用本職權利,組織店員作為銷售等工作,發揮基層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饋,有問題及時處理。
G. 誰有開過加盟店的麻煩跟我說說,步驟越詳細越好。要注意什麼大神們幫幫忙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4、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1、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8、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9、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10、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編輯本段相關知識 加盟店是一種新起的行業,而要做好加盟行業哪應該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們來說說連鎖加盟幾個重要之處。 加盟店主要員工的聘用:有些特許經營體系對受許人及其主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有特別要求,如果主要經營人員變動,應事先通知特許人,新的人員聘用要經過特許人的批准。 1、開業培訓:特許人一般都提供開業培訓。但在其規定的地方進行。培訓費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則需單獨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許人自己承擔的。 2、開業籌備:從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到新店開業,有時需要幾個月,有時則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通常特許經營人不僅僅是提供培訓,還應該派專人支持受許人籌備開業。支持人員的相關費用通常規定有特許人承擔。 3、開業儀式:比較隆重的開業儀式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方式,特許人都比較重視,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過分鋪張,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4、經營過程培訓:經營中的培訓是特許人對受許人的一項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訓的名目過於繁多,這反而會影響經營。這種培訓的費用通常規定受許人自行承擔。 5、專訪加盟店:一般將定期訪問加盟店的人員稱為督導員,職責是監督和指導受許人的工作。 編輯本段加盟店騙局特徵 1、 公司的注冊時間並不長(可以在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查詢,比如北京一些區域的工商部門,只要花費1元錢就可查詢),通常不僅在內地注冊,還在香港等地注冊了(在香港等地注冊公司的費用非常低廉),並提出連鎖加盟(專業名詞叫特許經營)特徵的業務。 2、 公司號稱是由韓國、香港甚至歐美等地的公司發展而來,或者是這些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是這些公司產品的國內代理或加盟商(如果需要證實,可以查詢國家商標庫,這些品牌要進入中國,就肯定會提前注冊商標)。 3、 這些公司經營的所謂品牌沒有商標權。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請不要把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當成商標申請成功的認證,這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已經被收到了,後者是他真正擁有該商標。加盟騙子往往利用上當者對商標知識不了解,拿商標申請受理通知騙人。要知道,一家才成立一兩年的公司,怎麼可能申請得下來商標呢? 4、 為了證明公司的真實性,該公司往往會出示一些國際品牌或公司給他們的品牌經營授權書(注意,該品牌根本沒通過商標注冊,壓根不存在),為了唬弄人,這些授權書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綻,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國人的簽章習慣,而外國相關文件認的是主管簽名。當然,幾年下來,這些連鎖加盟騙子也在不斷地升級,他們的明顯的漏洞也在不斷地被填補。 5、 他們經營的產品一般都是普通人不太容易判斷價格和質量的,比如服裝、禮品、保健品等,以利於詐騙。 6、 這樣的公司壽命長則2年,短則1年,當然,用壽命判斷一個公司是不是騙子,時已晚。 還有一些其他的特徵,比如連鎖加盟騙子的核心人物大都是中國中南部某省某市(為避免引起地域糾紛,在此略過)周邊,行騙地點集中於北京西客站,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寫字樓里有大量此類騙子。當然,這些特徵可能也在消失中,因為總會有冒仿者進入,另外,騙子的規模不斷變大,也會向其他區域發展。
麻煩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