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連鎖經營管理
連鎖經營就是開連鎖店並對各個連鎖店進行管理,如供貨,收集信息等.
連鎖經營應該考慮管理的3個重要因素——成本;覆蓋率;控制。
1)成本包括:建立連鎖店的資金;工商注冊;工商稅務;員工開支;流動資金等方面的現金流量。
(2)覆蓋率:連鎖經營不僅可以區域經營,通常連鎖經營也可以使用招商加盟的方式來增加市場覆蓋率,擴大市場影響力。
(3)控制:建立更多的連鎖分銷有時因為便利於連鎖經營的管理控制而被再用,加盟商可能不按照連鎖經營的要求來銷售產,所以,連鎖經營進行產品銷售時,必須謹慎選擇那些能夠按照連鎖經營要求提供支持的加盟商。
連鎖經營在我們身邊有很多,比如:快餐店;肯德基;麥當勞。
家電行業例如:國美;蘇寧;三友等都是連鎖經營好的範例。
B. 如何對加盟店進行管理
宣導公司理念與價值觀
決定一家企業走多遠的,最後都是價值觀決定的。如果一家企業不明確願景、價值觀,加盟商就無法真正明確其行為的真正的意義,最終加盟商會完全回到「生意」的層面來指導自己的行為,以短期經濟利益作為一切的指南。
所以,公司必須首先把自己公司的核心價值理念向加盟商滲透,告訴加盟商應該團結一致做一項宏偉的事業,大家的目標和方向是一致的。
其實大家會發現,加盟商與總部的價值觀一致,加盟商也認同企業理念,基本在實際經營中取得比較好的效果。
第二種
互動層面——朋友的關系
公司與加盟商、加盟商之間的關系程度,其實是朋友關系
我們會發現很多連鎖企業確實有很多加盟商,但是一年連一次加盟商活動或者大會都不召開,造成了加盟商既不認同自己的身份,也不認同自己的企業,最後越走越遠,管控問題接踵而至。
其實,無論是從價值觀或者技能培訓來說,都是通過有效的互動來達成的,除了日常的業務溝通之外,應該還需要各種文化活動加強總部與加盟商的深度與頻度。
第三種
行為層面——老師與學生的關系
加盟商業務模式的確定、標准化管理與規范化經營
要明確加盟商的業務模式,並對加盟商的行為范圍進行界定。
對於技能性的或操作型的業務,要通過強化培訓來達到標准化運作;
對於涉及規范化經營的,比如如何調查市場、如何指定促銷、如何管理團隊、如何分析經營狀況,也應該提出公司相應的管理要求,使加盟商覺得公司是真正在幫助加盟商賺錢的老師,而不是為公司賺錢的工具。
第四種
行為結果層面——老闆與員工的關系
加盟商的目標與激勵
做完前面的工作之後,加盟商和公司的最終目標還是要贏利的。
把加盟商當做員工去管,對其進行嚴格的目標管理甚至績效考核,這種做法完全違背加盟商的心理狀態。
對待加盟商應該是:
違背公司的管理規范的要堅決解約
認同企業、態度良好的加盟商要以正激勵為主,圍繞銷售目標考核,開展豐富的促銷大賽、技能PK大賽,而是把加盟商是徹底融進公司中來。
正確的思維才能做正確的事,大多企業都應該是和加盟商實現共贏的心態,只有共贏才符合人性規律。
最後總結一句話:變的都是人心,不變的都是人性。
好了,更多的連鎖體系的內容,請關注連鎖團長。
關於戰略頂層設計、連鎖模式設計、標准化體系、到訓練督導體系。掃碼,我們有話聊。
思考
連鎖企業常遇問題清單
企業還沒找到最好的經營方式和方法,能不能做標准化?
該如何形成形成可復制的標准化體系?標准化形成後如何貫徹、執行?
連鎖經營中,直營和加盟的比例為多少更合理?
直營擴張資金跟不上怎麼辦?加盟擴張管控難怎麼操作?
實體連鎖如何+互聯網,如何+資本。連鎖企業模式如何創新?如何從單一收益轉化為連鎖盈利?
連鎖的六大運營系統,終端門店運營管理,提升單店盈利,打造客戶滿意度,建設標准化;
招商規劃,復制盈利;設計盈利,可復制,可規模化的招商系統;
連鎖股權兵法,建立合理有效的股權激勵方案,如何通過眾籌拓展門店等難題!
等等
加盟商管理
本著攜手雙贏,互惠互利的理念,為了明確聯通公司與加盟商之間各自的責任、權力和利益的問題,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盟商資格
1、有意致力於聯通行業,擁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度和個人品質,並且認同聯通公司的品牌文化和企業價值觀;
2、有必要的資金實力、較好的經營管理能力和可持續開發市場的能力;
3、有強烈的品牌意識、服務理念和主動配合公司總部規范化管理理念。
二、加盟流程8
三、加盟政策
1、籌備支持:公司將向加盟商提供有價值的開店評估,包括投資預算、營運成本、業績預估、利潤回報、選擇評估等前期開店的市場可行性評估,降低投資風險;參與當地市場調查;進行專賣店地段評估;市場競爭環境等系列可行性分析,確保品牌成功導入;
2、裝修支持:公司從選址開始,從圖紙測繪、效果模擬、裝修要求、施工注意等各個方面,從全局到細節,給予專業的指導與幫助,提供細致的服務,公司將在終端正常運營後給予裝修補貼;
3、培訓支持:公司將向加盟商及其員工提供專業的產品知識、陳列技能、專賣店管理的各項培訓工作,並在開業期間及後期管理,定期與不定期給予提供各類專業培訓支持。同時,公司免費提供《產品知識手冊》、《店長手冊》、《導購手冊》、《陳列執行手冊》;
4、產品支持:公司將結合店鋪的實際情況,給予產品方面配貨指導、價格指導、庫存指導等;公司在不同季節、不同節假日、周年慶等時節提供豐富多彩的促銷產品、禮品供加盟商選擇,以達到促銷的效果。
5、營銷支持:公司結合當地的消費實情及店鋪的銷售情況,策劃全年的營銷方案,包括開業、節日、換季等不同的時節、春秋兩次大型促銷等營銷方案,幫助加盟商把握市場動態及銷售契機,提高銷售業績;
6、巡店支持:公司派市場督導定期進行專業的店鋪陳列指導和幫助,提升店鋪的視覺效果, 維護品牌形象,幫助加盟商分析解決終端實際遇到的問題;
7、廣告支持:公司將在全國范圍內定期投放品牌推廣廣告,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譽度;
8、物流支持:公司將免費為客戶提供最合適的物流配送方式,為加盟商的貨品安全、准時到達提供最有效地保障;
9、零庫存支持:商品在3個月內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100%調換;
10、激勵機制:加盟商在完成約定的銷售指標任務,公司將給予加盟商相應比例的返點作為獎勵。
四、加盟商職責
1、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定,並服從聯通公司的統一規劃及管理,接受公司的日常督查;
2、在加盟合同約定區域內積極宣傳和推廣聯通品牌,並積極開發拓展市場;
3、加盟商是聯通公司在加盟區域內渠道、市場、客服的主體,承擔銷售、服務等事項;
4、無論加盟合同終止與否,均須保守聯通公司的商業秘密,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加盟商負責加盟區域市場調查和分析,及時反饋市場各類信息;
6、每個加盟商都要完成一定的任務。每年考察一次,接受聯通公司年度審核;
7、如果加盟商之間發生沖突,必須服從公司的協調。
C. 餐飲連鎖店是怎麼管理的
連鎖餐廳管理模式分為縱向和橫向。縱向,指總部管理、餐廳營運管理、崗位操作;橫向,包括開發與供應鏈 。
3、大數據運營,打破信息孤島
那麼,有了系統,如何執行下去呢? 就要靠一整套完善的地區餐廳數據診斷系統。即依靠互聯網、大數據,將所有餐廳包括收銀軟體、打卡鍾、業務計劃、訂單、庫存、配送、人員工資等等一系類數據採集起來,匯總在系統中並形成各類不同等級的數據報表,並通過許可權設定為管理者提供管理依據,以此指導餐廳整體運營,解決信息孤島的管理難題。
4、回歸競爭本質,盈利在於創新
連鎖經營除了依靠一整套完善的體系做支撐,同時,具備創新思維能力更加重要,它可以讓你的管理錦上添花。麥當勞從20台收銀機縮減至2台,營業額反增30%,自助點餐機的應用就是它創新思維的制勝點。打破一台收銀機對應一名服務員的傳統點餐模式,4台自助點餐機輕松解決餐廳人員成本與用餐高峰服務效率的難題。蔡總還強調,麥當勞模式固然成功,但不能完全適用其他餐廳,各餐飲企業要根據企業自身的內部管理及外部環境綜合考量,制定一套適合自己企業運營的管理系統。
總結蔡總所講創新思維,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點:
01、創新要圍繞低成本為核心。無論是程序、產品,提高勞動生產率是根本出路;
02、差異化。沒有差異化就沒有定價權,同質產品無休止價格戰,兩敗俱傷;
03、聚焦,做自己最擅長的,千萬不要用我們的短處去死磕被人的長處;
04、快,市場變化不等人,你想到的別人也會想到,執行力很重要。
以上內容由天財商龍作答,關於餐飲經營的方方面面,歡迎向我們發起提問。
D. 國家對連鎖加盟行業的管理要求是怎樣的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宣傳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推廣、宣傳費用的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還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前款規定的特許人,不適用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E. 連鎖加盟管理的關鍵就在於人才連鎖
餐飲企業連鎖擴張一般有兩種路徑,直營連鎖與特許加盟連鎖。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會在盈利模式定型,供應鏈建設,營運體系標准化打造等方面耗盡心血。
從近兩年餐飲特許加盟的市場狀態來看,由於我們一直身處市場最前沿,因此便特別綜合深圳,成都,重慶,北京,上海五個區域的情況來談談。在這五個區域里,既有國內一線知名品牌,也有餐飲上市公司,更有網紅企業,還有從默默無聞,近乎於一夜之間發展到上百家規模的餐飲企業。
從餐飲企業BOSS(以下簡稱:盟主方)角度來看,在盈利模式與品牌進行初期塑造時,他們幾乎不會防範連鎖加盟的法律風險。由此,最憂心的就在這兩大塊:
盟主方認知狀態分布:
1、防止品牌形象受損,經營不能持續——最憂心
2、人才連鎖是特許加盟擴張成功的關鍵——最憂心
3、防範法律風險——無感覺
4、品牌塑造——不擔心
5、盈利模式——不擔心
看好一個品牌,認可他的發展模式,這一類掘金者(以下簡稱:加盟商),他們在確定加盟前,認為只需將投資回報計算清楚就行了。僅針對已經加盟,進入圍城的加盟商來說,我們也進行一些調查,他們的期望在哪裡呢?
加盟方吐槽重點:
1、人才:人才缺乏,希望得到人才輸出的支持
2、培訓:培訓轉化率低,希望得到總部支持
3、實戰:遇到的問題總比學到的知識多,希望得到總部實地指導支持
4、漏洞:門店營運體系未形成閉環,漏洞很多
5、反饋:連鎖企業內部快速反應機制不健全
從以上兩個角度,我們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基本上所有問題都是相互呼應的。
比如:防止品牌形象受損,經營不能持續。盡管內外因素很多,但實際上大多數連鎖企業都缺乏兩個子體系的支撐,這是不爭的事實。即缺乏連鎖集團客人評價內部體系及連鎖集團督導體系。
連鎖集團構建「客人評價」內部體系的重要性
現在許多企業的「客人評價」基本都在第三平台上,作用僅限於為餐廳引流。既然如此,從門店到集團總部都理所應當地認為內部無需建立「客人評價」體系。這種認知只會讓客人離餐廳越來越遠,並被第三方平台「打劫」。畢竟餐廳是為客戶服務的,尤其是全國加盟連鎖的企業,因為用餐人群不同,需求也必然不同,因此,不同的加盟商當然出現的問題也會不同。
連鎖企業如果缺乏「客人評價」內部體系,那必然就難以追溯到每個加盟門店出狀況的根源。的確,真正的「客人評價」內部體系,是應該如餐廳營運軟體刻度嘟嘟這般,不論是直營門店,還是加盟門店都有各自的「客人評價」,能查看,能回復,更能及時解決問題,還能收集起來討論改進。餐廳如此重視客人的感受,還怕客人不帶新客人登門?
連鎖集團督導體系構建的主要目的
眾所周知,督導體系的建立是連鎖企業發展的基礎,並以「指導」為主,「監督」為輔。可現實中,即便真的檢查出問題,也仍然無法解決;而且天高皇帝遠,檢查人是否如實進行檢查,難以知曉。督導體系沒有形成閉環,也不能實時監測,以致流於形式,對連鎖管控無幫助。
真正的督導體系應該如刻度嘟嘟這般,依託移動互聯技術,以高效簡潔的方式提供對應的優化解決方案,支持QSC、QSCV巡檢,確保各項巡檢指標能有效落地。比如,「問題聚焦」,可按品牌、區域、門店、責任人及工作項目五個維度進行聚焦分析,便於使用者宏觀掌控;「公示欄」,做得好的,做得不好的,第一時間讓所有員工知曉,實現同頻,形成合力;「重大問題追蹤」將上個月發現的問題變成待整改項,便於本月重點追蹤;以及「巡檢推薦」提供各種業態,各種類型的巡檢標准。
也正是因為有著完善的巡檢督導標准,連鎖集團的督導檢查體系其實是培養專才的一個重要途徑。畢竟企業想要實現連鎖擴張,真正需要的是專才;國外餐飲企業培養的都是專才。
從實戰中訓練人,培養人,不需要他們有太多理解,知道怎麼做就行。由此,也才能實現人才連鎖。
人才連鎖才是特許加盟擴張成功的關鍵
這也是許多連鎖企業正在執行的人才戰略計劃。人才連鎖這個稱呼是基於大多數進行特許加盟的連鎖企業的人才現狀來說的,一般盟主方在特許加盟時一般只看到品牌使用費或無形資產入股,供應鏈服務與收費,裝修費,門店收入提點等等,卻忽視了盟主方與加盟方要想利益一致時,所產生的摩擦中最致命的一項軟肋。大多數盟主只把總部與直營連鎖店的人員,看作自己人。其實加盟方的從業人員也應是自己人,應該通盤考慮人才連鎖的機制建立,並可以從人才孵化的周期、成本、評級,晉級五個維度來著手建立內訓體系。
A、從企業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解剖,幫助企業從0到1構建最基礎的訓練體系,至少要包括186項標准(含企業內部案例);
B、惟有逐步完善成企業規范、標准、制度的學習園地或自學平台,方能建立個人自檢機制,促進全員養成自律的工作習慣,從而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C、內訓後,員工是否全盤掌握,或可否完整傳遞給自己的培訓對象,均可以通過組織考試來檢驗,還能有考試成績的聚焦呈現,一目瞭然;
D、最後,啟用人才評級機制的目的就是為防止最終結果與績效獎懲流於形式,因此,績效考核應是員工工作表現的真實成績單,而且還能提出績效申訴;針對門店績效,可以實現失分項和得分項排名,幫助明確下階段主抓重點;並鏈接到人事跟蹤,可作為晉升的依據。
21世紀什麼最重要?眾所周知,人才最重要!因此,連鎖加盟管理的關鍵就在於人才的復制或連鎖。
F. 如何經營發展成連鎖加盟企業
連鎖這種商業模式已經被大多數商家企業所認同,
連鎖這種模式被大多數人所追捧,而在網路上,更是成千上百的連鎖加盟商。
然而存在即是合理的,有買家就會有賣家,有賣家就會有買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個社會有相當多的人有一顆不安分的心,渴望創業成功,但資本又不多。膽子小的、想法少的人尋找那些投入小的項目,於是他們成了加盟商;膽子大的、想法多的人整合那些想小投入創業的人,於是他們成了連鎖加盟企業,於是乎這個亂七八糟而市場巨大的連鎖加盟市場形成了。但不管是加盟商還是加盟企業,由於資金少、基礎差、經營弱,最終能夠獲得成功的是少之又少,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對社會資源的一種極大浪費。
首先我們必須認清連鎖加盟模式的本質,找出連鎖加盟企業的命脈所在,才能得出與之相適應的解決方法,最終走向成功。
這其中有兩個核心關鍵點,一個是消費者,一個是加盟商。
加盟商有兩重身份,第一重的身份是消費者,而且是最理性、最專業、最難纏的消費者,因為加盟商是市場第一線和消費者最貼近的人,他們對消費者最了解,他們選擇產品選擇品牌的時候,首先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用挑剔的眼光看待產品和品牌,因此企業要獲得加盟商的認可,首先也必須做好上述兩方面的內容。
加盟商的第二重身份是投資人、經營者,他們關注利潤和風險,因此企業需要提高加盟商的收益預期,降低加盟商的加盟風險,特別是降低加盟商的加盟風險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中國是個多災多難的民族,五千年的中國傳統文化讓我們養成了看問題看負面的習慣,比如找工作選公司,最先考慮用人單位是不是經常解聘員工,自己創業最先考慮不是我能賺多少錢,而是我三年內破產的可能性有多大,因此,我們要降低加盟商的經營風險,打消他的負面顧慮,這樣加盟商加盟的可能才會大增。那麼,應該如何去做呢?下面這些建議僅供參考:
一、自營店和加盟店相結合。加盟企業開設加盟店能夠在經營中研究消費者並積累運作經驗,從而能夠生產出更多更好消費者需要的產品,同時把更貼近市場的成功經驗復制給加盟商,降低加盟商加盟風險,給加盟商以信心。
二、加強加盟店的經營指導和管理
。很多企業對加盟商的態度是聽之任之、不理不問,可能有兩方面的可能性,一種可能性是企業沒有運作市場的經驗和能力,不能給加盟商以正確的指導;第二種可能性是企業有這樣的實力,但覺得加盟商素質不高,干涉過多反而會引起加盟商的反感,結果是吃力不討好。
其實這種想法大可不必,一個正真有理想有抱負的企業必定有自己的做事原則和做事風格,也只有這樣的企業才能夠獲得別人發自內心的尊重和贊賞,更何況企業的出發點是為加盟商好呢!最終獲利的是加盟商自己。因此,我們可以定期地組織加盟商培訓,幫加盟商制定合適的市場運作方案並協助其一同實施。這其中,企業報是個不錯的載體,能夠把各地的加盟商捏合到一起,相互學習和交流。
三、做宣傳不能太功利,要招商廣告和品牌廣告配合。我們發現很多企業非常的急功近利,做宣傳只針對加盟商,只做加盟廣告,這樣的企業思想方向就出現了偏差,他們覺得加盟商就是他們的消費者,只要找到了加盟商企業就有利潤了,貨就賣出去了。他們把加盟商當賺錢對象而不是合作夥伴,這樣的企業是活不長久的。
G. 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說VI的統一使得加盟店極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麼對大品牌的規范化運作和管理流程的學習,則是他們迫切的願望。對加盟店的管理不僅僅是統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應該是對總部運作理念的逐步滲透和對內部經營管理操作上的統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規范的經營管理體系,他們更多體現出的是摸著石頭過河的土辦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積極-全球品牌網-尋求更為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來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後,繼續沿用原有的土辦法,這樣,營業額和銷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會對總部的營銷策略持有戒心,擔心總部對他們在指導的同時坑害他們,要麼是想套牢他們永遠做下線,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時也是對總部商業道德的體現和考驗。 2、 總部自身原因分析 (1) 總部與加盟店合作的基礎不穩定 現在許多品牌連鎖加盟體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脆弱的合作關系。雙方既沒有股份的約束,又沒有共同發展的遠景,完全是一種相互利用的關系。加盟店僅僅希望藉助總部發展壯大,沒有長期合作的意願,而總部又貪圖市場份額,在自身體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發展。因此,這種加盟連鎖是極不穩定的合作關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總部的營銷策略未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總部沒有經過詳盡的市場調查制定的營銷策略往往只適合用於部分區域,這樣一來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觸情緒,或者營銷方案根本不適合在當地推廣。我國的區域性差異很大,各個地方的消費水平、消費觀念不同,因此總部在制定營銷方案時不應一概而論,要顧全大局。 (3) 企業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總部給予加盟店太大的權利,同樣會導致總部的營銷策略難以執行,總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權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機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尋、有制可依。 (4) 總部與加盟店的管理架構和溝通體系有問題 1、統一VI形象僅僅是解決了治標的問題,而總部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幫助加盟店進行市場培育,在進行經營方法的正確引導和扶持,然後進行經營思想的滲透,最終實現共同雙贏,這才是治本的關鍵所在。 2、總部在進行營銷策劃時,要根據每個加盟店不同的實際狀況制定詳細的營銷方針,並且要多徵求加盟商的意見,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營銷方案。
H. 我想要一份連鎖加盟店的管理制度及運作流程
連鎖加盟店運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圖:
I. 餐飲連鎖店、加盟店的運營和管理
連鎖加盟比你自己獨立開店創業更安全。從廣義上說,這是正確的。在美國和日本,已經有統計數字所證實。所有新開張的企業中約有90%在5年內倒閉,而連鎖加盟經營店在開張的5年內倒閉的只佔10%。這兩個數字證實了,在進入新業務的方法中,連鎖加盟比獨立開店更安全。但是連鎖加盟成功率高並不等於沒有失敗,往往潛在加盟者對「連鎖加盟比自己獨立開店更安全」片面的理解,形成一種錯誤觀念。以為他只要簽署一份連鎖加盟合同就可不費吹灰之力掙到許多錢,輕信加盟體系的能力從而放鬆警惕,忽視准備加入的加盟體系的具體情況。忽視一個重要的前提,即選擇一個合適的加盟總公司是非常必要的。
選擇加盟總部是創業的關鍵,首先要考察總部是不是具備行業經營管理經驗,飾品業魚龍混雜,有不少商家把目光集中在投資者的加盟費或是首期進貨方面,往往沒有後續的扶持幫助。飾品業加盟總部大多設定在北京和廣州,要看他們在總部當地是否開設直營店。
J. 餐飲加盟連鎖企業管理方法如何創新
用智能營銷後台,多門店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