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限公司可以投資個體戶嗎
法律分析:可以。在這種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所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成為有限合夥企業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② 旅行社是公司,我們加盟它可以開個體戶嗎
這二種形式都可以辦,主要看你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你自己還有其它業務發展,你可以辦一個含旅遊咨詢服務內容的個體工資執照,然後加盟旅行社,這樣就具備經營資質,也不失自己的獨立性。如果你不想搞得太復雜,也可以作為旅行社的分公司或門市部,由旅行社提供資質和工商登記,由你個人出租金和人員工資,獨立開展業務承接和市場經營。
③ 個體戶可以辦理連鎖店嗎
不可以哦,但是法人可以在不同區再次注冊一家個體戶(名稱可相同);
比如現在成立的個體戶地址是深圳南山區的,那麼他可以在深圳羅湖區再注冊一家相同的個體戶。
④ 可以以公司名義注冊個體戶嗎
法律分析:不能,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因此,公司法人不能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⑤ 個體工商戶能不能開連鎖店
個體工商戶是不能開連鎖店的,需要注冊公司後才可以開連鎖店,連鎖店需要具備企業法人條件。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公司可以連鎖加盟個體戶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五條 連鎖店的名稱。配送中心以及由總部全資或控股、參股設立的門店,其名稱中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與總部沒有資產關系的門店,經總部同意,也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
總部的名稱中,可以使用「連鎖」字樣;使用總部字型大小的配送中心、門店的名稱也可以使用「連鎖」字樣。
⑥ 請問:開加盟店前要先注冊公司嗎如果是個體戶可以開嗎
不用注冊公司的咯,個體工商戶主要以商鋪門店為經營方式,通過零售商品和提供民生服務為手段獲得收入,所以加盟店個體戶就行
⑦ 投資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投資個體工商戶為什麼
可以。在這種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所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成為有限合夥企業了。
法律依據是《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和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看到了吧,將來萬一公司破產的話,欠了很多債就只需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就是說個人私有財產是不需要承擔的。
民法通則第29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收益也歸個人者,對債務負個人責任;以家庭共同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消費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工商戶經營,其收入作為夫妻共有財產者,其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家庭全體成員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⑧ 品牌商標權在公司名下,可以利用該商標開連鎖個體戶嗎
自己公司注冊的商標,公司是商標的權人,公司又是自己的,等同於商標是你自己的。可以用來開連鎖個體戶,如果實在不放心,可將公司名下的商標授權給連鎖店。
商標侵權的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⑨ 個體工商是否可以發展加盟店是否可以注冊商標
個體工商戶是不可以發展加盟店的,需要先將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銷後成立公司,在成立公司後可以開展連鎖加盟。其商標是可以注冊的。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公司可以連鎖加盟個體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十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⑩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投資個體工商戶嗎
可以。在這種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所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成為有限合夥企業了。
有限責任公司與個體工商戶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企業,所以不能通過變更來轉化的,只有將有限責任公司到工商局辦理注銷手續以後再注冊,成為個體工商戶 。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託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
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
個體工商戶享有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個體工商戶的正當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對其經營的資產和合法收益,個體工商戶享有所有權。
個體戶不是單位,是屬於自然人的,而且是屬於無限責任的個體經營,所以是不可以做為股東的,目前法律規定的個體工商戶還不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主體,登記類法規尚未將其列入股東范疇。
個體工商戶屬自然人屬性,從最高院解釋方面講,個體工商戶要以經營者(自然人)名譽參加訴訟;從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規定規范看,沒規定個體工商戶作為股東提交材料。
有形財產又可以分為動產和不動產,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自由移動或一旦移動會破壞其物質形態或經濟價值的財產。動產則是指不動產以外,可以移動並不因移動而破壞其原有經濟價值和物質形態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