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還需要自己辦營業執照嗎
雖然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還是必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店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店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店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店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店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1)連鎖葯店加盟還用啟營業執照擴展閱讀: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如果,申請人是本地的,需要准備企業法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果,是外來人員,申請人還需准備暫住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需要先在當地尋找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並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准備好房產證及復印件;
3、申請人需准備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如果,申請人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證件,這樣就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如果,申請人打算開個餐飲、食品或化妝品等類型的加盟店,還需去當地的皮防所辦理個人健康證;
以上資料都准備好了之後,申請人便可以去當地的工商局櫃台,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哪一種類型的營業執照,並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的表格,繳納一定的費用,等待審批即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營業執照
㈡ 加盟葯店需要什麼條件及手續
如下:
1、人員及資質。開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員組成,其中要有1人是葯師或者是中葯師以上職稱的葯學技術人員,若是能有執業葯師或者從業葯師則更佳。同時所有葯店從業人員都要獲得《葯店從業人員上崗證》。
2、經營場所。要在合適的位置有合適開葯店的店面,店面情況要向葯監局報請葯店籌建申請,由葯監局派人查看,若是符合要求就會發送同意籌建的批文。
如果是在城裡的話,要有40平米以上的經營空間,其中倉庫面積不低於20平米;如果是鄉下的話,倉庫可以沒有,但是場地面積要在20平米以上,同時店面也要進行適當裝修,牆壁平整無灰塵,地面要安裝地板磚或者木地板。葯店內還要有齊全的硬體設施,比如空調,比如電腦,比如貨架,比如櫃台等等。
3、經營牌照。開葯店需要有的經營牌照包括:葯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甚至還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這一系列的文件資料如何辦理、辦理需要的其他文件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的工商部門。如果證件齊全就可以開店營業了,葯材葯品可以從專業的公司進貨。
新開的葯店要嚴格實施GSP認證,GSP認證指的是葯品經營質量管理,一切要按照GSP模式運作。
4、資金儲備。開葯店需要的條件裡面也需要包含經濟實力一向,一般一家規模不小的葯店需要的資金投入數目也不低,至少在四五十萬元以上。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申請開辦葯店時,應該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葯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㈢ 請問辦理加盟店要營業執照嗎
加盟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條件的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㈣ 加盟企業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加盟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任何在固定經營場所進行經營活動的主體,都必須辦理營業執照,否則被視為無照經營。加盟只是意味著你可以使用這個品牌去經營,不意味著不需要辦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以下簡稱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載明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經營者姓名、組成形式、經營場所、經營范圍、注冊日期和注冊號、發照機關及發照時間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㈤ 加盟商需要辦營業執照嗎
加盟要辦理營業執照。法律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㈥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6)連鎖葯店加盟還用啟營業執照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㈦ 開一個加盟店還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嗎
開加盟店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㈧ 加盟品牌還需要辦理當地營業執照嗎
法律分析:加盟主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四)市場計劃書;(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㈨ 加盟店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嗎
法律分析:採取加盟的形式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