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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連鎖屬於35

發布時間: 2022-06-29 01:24:22

A. 餐飲行業應該注冊什麼商標類別

餐飲店注冊商標的核心類別:
第43類餐飲餐館:其中4301為提供餐飲、住宿服務,比如說餐廳、咖啡館、快餐店、酒吧、茶館、外賣餐館等的招牌都需要注冊此類別。
第35類飯店管理:如果餐館規劃要連鎖經營的建議提前注冊該類別商標。
餐飲店注冊商標的關聯類別:
第29類熟制食品:比如熟食、肉、蛋、奶及乳製品、加工堅果類商品需要注冊此類別,比較適合一些熟食店等。
第30類方便食品:如果餐飲店要經營一些自有品牌的咖啡、茶,還有甜品糕點、方便食品(包子、餃子、收拾、炒飯、預包裝螺螄粉等),這些都要注冊第30類商標。
第31類水果蔬菜:要銷售活海鮮或者沒有加工過的水果和乾果、蔬菜都要注冊此類商標,比較適合一些海邊餐飲店還有一些生鮮水果店。
第32類啤酒飲料:相信很多餐飲店都有一些自己的鮮榨果汁、汽水、果汁、酸梅汁等等飲料,想要冠上自己的品牌一定要注冊第32類商標。
第33類含酒酒精:如果自己的品牌要打造屬於自己的葡萄酒、白酒等含酒精飲料,可不要忘記注冊第33類商標。
第39類運輸貯藏:假如餐飲店要將自己的餐飲食品、半成品通過自己的渠道配送給客戶,那麼就要注冊運輸、包裝、倉儲類
第40類製作加工: 如果餐飲店涉及食品和飲料等加工服務,需要注冊此類商標。

B. 連鎖店屬於商標的哪個類別

連鎖店屬於商標的第35類。
即3501廣告、3502工商管理輔助業、3503銷售(合同)代理、3504人事管理輔助業 、3505營業場所搬遷服務、3506辦公事務、3507財會、3508單一服務。

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例如通過網站或電視購物節目。

(2)加盟連鎖屬於35擴展閱讀:

截至2017年,商標國際分類共包括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項目11類,共包含一萬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申請人所需填報的商品及服務一般說來都在其中了。不僅所有尼斯聯盟成員國都使用此分類表,而且,非尼斯聯盟成員國也可以使用該分類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聯盟成員可以參與分類表的修訂,而非成員國則無權參與。

尼斯分類表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按照類別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另一部分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C. 連鎖加盟需要注冊35類商標嗎

法律分析:做加盟連鎖要注冊35類商標。第35類商標主要包括由個人或者組織提供的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等服務商標的組成。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D. 商標注冊35類是什麼意思

商標注冊第35類:包括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等、電子商務、通過網站提供商業信息,關繫到互聯網公司的廣告宣傳、商業咨詢事務等方面,因此在這個類別進行商標注冊對互聯網、營銷商貿公司非常重要。
第35類商標用於: 商業企業的經營或管理進行幫助; 工商企業的業務活動或者商業職能的管理進行幫助。會計公司、電商平台,互聯網企業;連鎖加盟、貿易公司、銷售交易服務或網站;眾創空間類型的服務企業;廣告公司、策劃公司、設計公司等文化創意服務等需要注冊。

E. 做連鎖加盟要注冊哪幾類商標

需要申請第35類。廣告;商業經營;商業管理;辦公事務。[注釋]為他人將各種商品(運輸除外)歸類,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藉助電子媒介提供。

商標注冊一般分為個人和公司申請兩種。

個人申請所需文件: (1)身份證復印件(需簽名);(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商標注冊申請書;(4)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

公司申請所需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章) 2、商標注冊申請書;3、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託書。流程總的來說大概需要14個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書(1個月左右), 實質審查(9個月) ,公告(3個月), 發證(1個月左右) 。

(5)加盟連鎖屬於35擴展閱讀:

一、繳費規范: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至2017年4月1日調整為每件300元。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二、商標注冊證的領取

1、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託代理機構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的,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並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二)、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注冊號及公告期;

(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3)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准轉讓商標證明。

特別說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在期滿後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