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餐飲加盟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個人推薦爵士牛排。
㈡ 餐飲加盟方案及其流程
1、加盟的品牌的選擇
選擇加盟餐飲的品牌的時候,要選擇一個品牌知名度較大的,公司實力較好的,這是一個很大的影響因素。其次選擇的品牌還要有自身的特色。像程大個小火鍋的品牌優勢是秘制工藝、秘制蜜汁、特色底料、食材精選等。
2、加盟資金的准備
一般公司的加盟費是固定的,在選擇品牌應根據自身資金情況出發。
3、店鋪的選址
一般選址是在各級城市的城市級、區域級商業綜合體,地標性大型商業中心,大型倉儲超市,賣場配套餐飲,地標性餐飲匯聚地。加盟商選取地址後,總部派遣專業團隊實地查看,給出專業性意見,經總部確認後,方可簽定租房合同。區域不限。
4、店面裝修
由總部指定設計公司統一設計出圖,由總部指定施工單位按裝修圖紙要求進行裝修,經公司各部門驗收通過後方可開業。
5、人員培訓
廚師、服務員、收銀及管理人員(店經理和廚師長)須到總部接受培訓,經總部和加盟商認可後方可上崗。其他相關人員及二次培訓人員的培訓,由加盟商和總部另行協商。總部僅對培訓人員的技術進行負責。
6、設備要求
廚房及廳面設備、桌椅、監控系統、收銀系統可自行采購也可由公司供應,費用由加盟商承擔,原材料當地采購,但須與總部確認,雙方另行協商。
7、 經營管理
加盟商負責人員招募,總部負責培訓。按總部直營店模式經營經總部書面同意方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總部根據數據進行市場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議供加盟商參考)。
8、營銷方式
根據盟店周邊實際情況及當地風土人情,可由總部制定合理性營銷宣傳方案。
㈢ 邁德思客西式快餐加盟店員工如何管理
如果你想自己的店看起來上檔次就要求員工職業素養高。在工作態度上,西餐服務人員如果敬業、專業、職業,就能吸引顧客!做工作不用監督,懲罰更是鮮見;西式快餐店不用天天開會叮囑,不用做思想工作;不搞親疏關系,不請客送禮;工作時間從不閑著,做完自己的再幫別人做;不設領班主管,層級簡單;店長廚師長什麼活都干,與普通員工無異;5個人的活絕不6人做。
㈣ 連鎖餐飲店
北京橋香園過橋米線生意特好,你看看
一、嚴格縝密的加盟條件
1. 我們的加盟理念是「同心同德、至親至誠、聯手創業、永續支持「。
2.具備一定的商業背景、經商經驗和較強的進取精神,對企業管理有基本的概念,並能全身心地投入到餐飲事業中。
3. 江氏兄弟橋香園是一家知名度高,品牌形象好,有規模,集約化的雲南特色餐飲連鎖店。所以在准備加盟橋香園時,您應當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和投資能力。為保障加盟工作的順利開展,本項目的總准備資金不能低於人民幣一百萬元。
4.交納必要的加盟費用,並接受公司總部長期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
5. 投身於辛苦但卻充滿希望的餐飲事業中時,您和您家人的健康狀況良好成為您成就事業的關鍵。
6. 門店位置的選擇和經營面積的大小直接影響了餐廳未來的盈利水平,所以我們建議您所選的門店盡量靠近商業繁華地段,營業面積不要低於兩百五十平方米。
二、加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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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 | 投資及損益分析 | 投資損益構成說明 | 值得考量的加盟可行性分析
三、為加盟者提供的支持與服務
在您決定加盟江氏兄弟橋香園之後,我們將分為三個階段為您提供支持與服務:
第一階段:簽約前
1、加盟咨詢:介紹江氏兄弟橋香園經營過橋米線的成功經驗:穩定的食品品質和大從化的價格、廣泛顧客來源與良好的口碑、中式特色的用餐環境、餐廳管理信息系統的成功運用。
2、簽訂加盟意向書後,總部專業人員將協同並指導您對門店進行選擇。充分調研當地的餐飲市場情況,並對意向店面位置進行商圈評估及立地調查,提交開發報告供加盟者審定。
第二階段: 在與您正式簽約後,進入店面裝修和開業試運營階段。
1、提供完整的江氏兄弟橋香園管理手冊,CIS手冊,餐廳收銀系統(POS)及使用軟體,以及餐廳營運所需的各種財務管理表單模式。
2、為了使餐廳在投入運營後能有效的發揮最大的坪效,按橋香園CIS規范我們將對選定門店進行整體規劃、設計藍圖並組織裝修。
3、提出人力資源規劃,協助招聘餐廳員工
4、成功管理經驗的傳授和產品製作與服務等技術培訓,我們將對您的餐廳主要工作人員進行為期30天的業務技能培訓。
5、貨真價實的過橋米線原物料以及餐廳營運所需的一切設備和設施的配送服務。
6、 為了在較短的時間內擴大加盟店在當地的品牌知名度,我們將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並在聽取您的意見之後,提出適宜的開業促銷活動策劃案。
第三階段:進入餐廳正式運營階段。
1、長期的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將持續保持橋香園的品質和口味不被隨意改變。
2、我們確保將一如既往地對所有加盟業主提供貨真價實的過橋米線原物料、配
料、設備及設施。
3、公司總部設立的督導管理制度,將定期給予加盟店在經營管理上進行總體評價後,並報送總部,以協調下一步業務培訓工作的開展。
4、我們將在全國知名媒體有針對性的投放江氏兄弟橋香園的系列廣告,並定期為加盟店舉辦各種促銷活動,以支持加盟店的銷售業績增長。
四、橋香園的品牌戰略
經過近二十餘年的發展,江氏兄弟橋香園結合現代企業管理你理念總結出了一套具有「橋香園」特色的管理模式,並完善了加盟連鎖管理體系,使企業的規模和管理水平躍上了新的發展階段。審時度勢、准確把握市場動態,使公司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的邁出了一片新天地。「同心同德,至親至誠;自我否定,創新爭先」的優秀企業文化,是我們在競爭激烈的餐飲市場中取得輝煌成績的有力法寶。
縱觀世界成功的餐飲企業,無不具有兩大特徵:大眾化與獨特性。
一個餐飲連鎖店如果提供的產品不是大眾化產品,那麼餐廳就失去了連鎖的可行性。連鎖的區域范圍越大,就表示所提供的產品被消費者接受的面越廣。從不足160平方米的昆明小西門店開始,橋香園至今已開張了二十餘家連鎖店,堅持的就是大眾化的道路。不同檔次的系列過橋米線套餐滿足了不同消費者的需求。除受到本土消費者的青睞外,還得到了來自全國各地以及海外遊客在內廣大顧客的一致好評,並先後榮獲「中國西部著名企業」、「雲南名小吃」和「雲南大眾公認質優味美米線」等稱號。每日店面車水馬龍、人流如潮正是我們長期堅持大眾化道路並獲得巨大成功的最好證明。
除了大眾化的特點外,我們也在不斷的自我完善,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湯料配方加工工藝和經營風格。過橋米線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無火烹調術,所有的原料上桌後,除了一碗看似平靜但實則滾燙的雞湯外,幾乎都是生料,不見明火,不見油煙,就在餐桌上完成自助式烹調,並馬上進食。無數人為之傾倒,嘖嘖稱奇。此外,我們的過橋米線以湯燙味美、選料精細而聞名於滇內外,可謂百食不厭。它可麻可辣、可咸可甜、隨意調配、南北皆宜,在大江南北都有廣泛的適應性。它的主料之一,土雞,更是不受任何地域、宗教信仰、口味等限制的美食。
在近二十年的經營過程中,我們積極改善過橋米線的傳統工藝,不斷的開拓和創新,並汲取民族民間廚藝的基礎上開發出許多具有雲南地方特色的菜品,如「三七氣鍋雞」、「蟲草氣鍋雞」、「香酥」等,廣泛運用雲南獨有的山茅野菜、野生菌等,創造健康、綠色的飲食潮流。此外橋香園獨具特色、價廉物美的鹵菜、涼拌菜等更是為消費者提供了多樣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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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
1、健全的連鎖加盟體系,嚴格的標准化操作程序
在開展連鎖加盟的經營過程中,通過不斷學習國內外優秀連鎖餐飲企業的先進管理方法,我們結合自身的管理經驗,總結出了一套適宜於橋香園發展的,並具有橋香園經營管理特色的《江氏兄弟橋香園運營操作手冊》。切實推行標准化操作程序是我們推廣連鎖加盟工作的重點,是我們管理標准化、服務規范化、陳列條理化的核心。
2、致力於建設設備一流、標准操作的物流配送中心。
一直以來,江氏兄弟橋香園秉承「橋香園的產品品質必須是高質量的、橋香園的服務質量應當是上乘的、橋香園的環境衛生是無可挑剔的、追求「顧客滿意cs101%」的服務理念。並於2002年投入250萬元巨資在昆明市西郊海源村,建起了一座佔地4000平方米的原物料配送中心。這是迄今為止同行業中規模最大、設備最精良,標准化程度最高,同時也是同行業中獨一無二的過橋米線現代化物流配送中心。中心設立有禽肉加工間、米線製品加工間、包裝車間、原物料倉庫、新產品研發室,配有十餘輛送貨服務車,在降低了運營成本的同時,為連鎖分店提供了充足可靠的原物料。目前公司所有連鎖分店的主料,均由配送中心統一采購,標准加工,實現了定時配送,凈菜到店,品質統一的規范運作模式,使公司的連鎖加盟體系得到極大的完善和加強。
3、創新爭先的新產品研發部門。
根據市場反饋信息,結合消費者不斷變化的口味需求,公司研發機構除了不斷的試制和適時推出受消費者歡迎的新產品如「辣雞米線」、「大排面」、「酸辣雞雜」外,還結合本土的其它菜品特點,開發出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民族風味菜品如「傣家小山雞」、「鮮果木瓜水」,正是本著「自我否定,創新爭先」的企業理念,所以我們的新產品一經推出,總是立即就受到廣大消費者的垂愛。
4、有創造力的企劃部門。
餐飲促銷,不只是單純的餐飲推銷、廣告、宣傳、公關等,它同時還包含有餐飲經營者為使賓客滿意,並為實現餐飲經營目標而展開的一系列有計劃、有組織的廣泛的餐飲產品以及服務活動。它不是一些零碎的餐飲推銷活動,而是一個完整的過程。
餐飲營銷是在一個不斷發展著的營銷環境中進行的。所以,為適應營銷環境的變化,公司企劃部門立足於橋香園的經營風格,並根據市場的具體情況,適時推出一些適合於消費者口味的新菜品宣傳和讓利促銷活動,同時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公益活動,擴大了知名度,並由此樹立了江氏兄弟橋香園良好的品牌形象。
六、投資及損益分析
1、門店經營面積構成參考
基本要素
標准店
旗艦店
總面積
250~400㎡
400~1000㎡
預估廚房面積
80㎡
100㎡
預估座位數
80~180個
200個以上
註:旗艦店僅限於省會城市或人口稠密、經濟發達城市。
2、 投資構成(萬元計)
加盟投資項目
省 內
省 外
加盟金
10萬元
15萬元
保證金
10萬元
15萬元
預估設備采購費用
25萬元
25萬元
裝修費用
1200元/㎡
1200元/㎡
預估開辦費用
8萬元
10萬元
總投資額
70~80萬元
90~100萬元
首期店面租金(萬元/月)
根據實際定
根據實際定
首批原物料(萬元/月)
10
10
總准備金
90~100萬元
110~120萬元
3、損益構成表:
科目
百分比
月收支額(萬元)
百分比
月收支額(萬元)
銷售收入
100
30
100
60
減:營業稅金
5
1.5
5
3
銷售凈額
95
28.5
95
57
原物料成本
40
12
40
24
毛利
55
16.5
55
33
人事費用
8
2.4
6
3.6
營運費用
8
2.4
7
4.2
行政費用
1
0.3
0.8
0.5
權益金
4
1.2
4
2.4
廣告費用
2
0.6
2
1.2
餐廳租金
10
3
10
6
折舊攤提
8
2.4
8
4.8
利潤
14
4.2
17.8
10.3
註:1.本表僅供參考,不代表今後加盟店的實際贏利水平。加盟店的盈利能力取決於多種因素,如當地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消費水平、店面位置、運營成本和加盟業主的餐飲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等。
2.本表是在根據昆明地區的價格基礎上擬訂,昆明以外地區的價格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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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資損益構成說明
加盟金為了取得江氏兄弟橋香園這個知名品牌的使用權而應支付的費用。
保證金整個加盟合同履約保證,一般來說明,期滿退還。
設備費用總部在總結多年的直營餐廳運作經驗後,根據營運要求而配置的設備采購費用。
首期店面租金餐廳在開業前,向房主支付房租所准備的投資款項。
營業稅金根據國家對餐飲店的一般繳納標准計算得來的。
原物料成本為生產出產品而購入的原物料成本,是產品的直接組成部分(如米線、面條、禽肉、蔬菜等)
人事費用滿足餐廳運營所產生的人力成本(如人員薪資、上班時間內的餐飲、員工的住宿、加班費等)。
運營費用為滿足餐廳運營過程中所需的能耗及輔助用料所產生的費用(如水、電、燃料、洗滌用品等)。
裝修每平方米的造價決定於當地的裝修材料價格及人工成本,由總部指定廠商裝修是在保證裝修品質及風格的前提下來做的。
開辦費用投入在餐廳桌椅、餐具和籌備過程中的證照費、交通費等支出。
餐廳租金根據當地每平方米租金平均水平及租賃面積而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也分為月、季、半年及年支付,所以租金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行政費用為保證餐廳管理所產生的輔助費用(如餐廳的文具、報刊、電話等)
權利金長期使用江氏兄弟橋香園這個品牌和為保證總部持續的運營輔導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所以權利金是您每月應支付的必要費用。
折舊攤提餐廳的建店成本按國家規定范圍內,定期從月銷售額中按比例應提取的費用。
利潤餐廳在一個月運營後除去以上費用所產生的實際收益。
八、值得考量的加盟可行性分析
(一)、優勢
1、品牌知名度及影響力的積累與建立。
2、直營餐廳的穩定經營。
3、價位的優勢及快捷服務確立其經營獨特性。
4、產品品質穩定與提高。
5、物流配送中心的建立提高了餐廳的有效營業面積。
6、對服務行業的認知度有了一定水準。
7、消費檔次涵蓋高中低檔。
8、橋香園對門點條件相對寬松、靈活(有門面及有二樓皆可)。
(二)、 劣勢
1、餐廳目前的運營水平有待提高(QSC水平)。
2、餐廳的人力資源在發展的同時有待培養。
3、餐廳在目前的運營高峰時難以滿足顧客的座位需求。
4、餐廳的成本系統有待加強與規范。
5、餐廳在人員培訓方面有待加強。
6、餐廳設計風格應朝規范化發展。
7、橋香園目前為區域性品牌,有待通過發展來提高全國范圍內的品牌知名度。
8、消費習慣的差異造成國內其它城市的接受度打折。
9、目前異地加盟連鎖店應增強開業宣傳活動。
10、異地加盟餐廳開業後三個月內的品牌建立周期。
(三)、機會
1、現國內餐飲業發展迅速且容量在不斷加大。
2、可通過現有餐廳的宣傳作用和加盟業主對本行業的了解增加其投資信心。
3、精進加盟連鎖及餐廳管理系統,使加盟系統得以順利發展。
4、現有國際著名餐飲品牌現處於運營調整期,故其拓店速度將減緩。
5、現有的橋香園開店成功經驗給今後的拓展帶來店址選擇方面的借鑒。
6、加盟業主地緣關系,可使加盟店的拓展在門點、政策方面有較大優勢。
7、隨著加盟的發展,可以使品牌的影響力迅速建立,共享商譽。
(四)、威脅
1、現有國內餐飲及外來餐飲連鎖企業發展迅速,對整個餐飲市場有整合的趨勢。
2、異業競爭的加強使城市商圈趨於集中並加大門點開發難度。
3、加盟店的自主經營造成餐廳間經營差異影響整個加盟體系得健康與穩定。
4、不同條件下加盟餐廳的業績差異將動搖加盟業主對品牌的忠誠度。
5、因餐飲的利潤狀況決定該行業在門點租金方面會面臨異業競爭。
㈤ 加盟快餐店合同
主要分類1、按經營方式、工業化程度可分為:傳統連鎖快餐店、現代連鎖快餐店;2、按菜品風味可分為:中式連鎖快餐店、西式連鎖快餐店、中西合璧式連鎖快餐店、其它連鎖快餐店;3、按品種形式可分為:單一品種連鎖快餐店、組合品種連鎖快餐店。 [編輯本段]加盟連鎖(特許連鎖)與直營連鎖的區別連鎖快餐店可分為特許加盟連鎖快餐店(通過特許經營方式的組成的連鎖體系)和直營連鎖快餐店(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和經營管理)。前者是連鎖經營的高級形式。 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而直營連鎖店都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這是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最本質的區別。特許經營總部由於利用他人的資金迅速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所需資金較少。相比之下,直營連鎖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 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總部)是轉讓方,被特許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各個加盟店的人事和財務關系相互獨立,特許人無權進行干涉。而在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分店經理作為總部的一名雇員,完全按總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編輯本段]知名的連鎖快餐店在全球中,麥當勞、漢堡王、必勝客、吉野家等是全球知名的連鎖快餐店,真功夫、大家樂、大快活、美心快餐、馬蘭快餐、和合谷等則成為國內較為知名的連鎖快餐店。 [編輯本段]連鎖快餐店地位連鎖快餐店的發展是由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決定的,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與生活方式改善的迫切需要,是人們為適應社會經濟建設,工作與生活節奏加快,家庭服務和單位後勤服務走向社會化的必然產物,已成為了一種生活方式,並因此出現了「快餐文化」和「速食主義」。
㈥ 餐飲加盟培訓時需注意那些
如今,隨著各種餐飲洋品牌的陸續進入中國,國內很多自主品牌的餐飲公司也走上了特許加盟的擴張之路,那麼特許加盟合同中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筆者總結了自己所參與過的特許加盟的起草、談判直至最終簽字的過程心得,同大家分享和討論。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准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
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咨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准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准;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復制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核復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戶,受許人從每周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准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帳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志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秘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牌。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說,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但是,有一種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內,作為受許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發精神病,應當如何處理?實踐中,特許人並不願意將上述情形約定為合同終止的情形,因為連鎖店數量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會對特許人的商譽產生不良影響。
從理論上說,如果受許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其權利義務;如果是突發精神病,則為了保護受許人本人的權益起見,其監護人應當享有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的優先權。但是,特許人無疑會擔心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能否勝任經營活動,為此,可以由特許人與受許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只要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表示不放棄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特許人就應當對其提供指導與培訓,所需費用由雙方按比例分攤。 10、第十條是關於解決爭議的詳細約定。
解決爭議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比較傾向於將協商、調解和仲裁約定為解決爭議的方式,而不願選擇訴訟。因為許多特許人都擁有知名的品牌,在社會上影響較大,其一舉一動很容易被人們宣傳。如果發生訴訟,特別是多個受許人聯合起訴特許人,不管具體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們關注。如果在法院未判決之前就造成誤傳,就有可能會給一部分公眾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協商、調解和仲裁這三種方式當中,特許人又比較強調通過協商和調解來解決爭議,因為特許人是基於格式文本與受許人協商一致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如果是個別受許人違約倒也罷了,只需特許人單獨與該受許人解決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許人違反某一條款而被多個受許人提起仲裁,特許人就極容易陷入困境。不過,特許人如果過於強調協商或調解,有時候又容易使受許人要求過高而保持強硬態度。因此,既然不願意選擇訴訟,那麼仲裁條款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條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條款才能從根本上排除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點的選擇對誰有利不可一概而論。例如,某一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是外國人,受許人是中國人,如果選擇在特許人所在地仲裁,則在特許人違約時,受許人難究其責,從而處於不利地位;但在受許人違約時,即使特許人在其本國提起仲裁並作出受許人缺席的裁決,就目前的現實情況看來,在執行時也會困難重重,因而又對特許人不利。那麼選擇在受許人所在地進行仲裁呢?其實,這也得視特許人是否常駐受許人所在地而定,不過,只要特許人是知名的連鎖企業集團,大都會在其受許人所在地設立辦事機構。這樣一來,解決起爭議來就方便多了。
12、第十二條是關於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約定。
13、第十三條是關於適用法律的約定
㈦ 餐飲連鎖經營具有哪些特點
1. 餐飲直營連鎖的特點
(1)統一資本, 擴大規模
餐飲直營連鎖各個成員店之間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 資本必須屬於同一個所有者, 歸一個公司、 一個聯合組織或一個人, 由同一個投資主體投資開辦分店。
直營連鎖的大資本是為了擴大餐飲經營規模, 追求餐飲規模效益而產生的, 同時, 直營連鎖以較大的經營規模、 經濟的進貨成本,
在提高規模效益等方面顯示了很大的優越性。
(2)經營管理統一
餐飲直營連鎖由一個決策單位即餐飲連鎖總部決定各連鎖分店的經營種類, 集中采購以爭取數量折扣, 並將原料運送到各餐飲連鎖店鋪, 統一決定銷售政策,
制定統一的推銷方案, 統一餐飲店的布置等。 直營連鎖的經營管理權完全集中在總部, 由總部根據統一的事業規劃方針, 高度集中統一管理, 店鋪只負責生產與銷售業務。
店鋪的經理人選及員工聘用、采購計劃、 銷售方式、 廣告宣傳等都根據總部的指令行事, 經理人及員工的工資、 獎金均由總部確定。
(3)管理制度規范
餐飲直營連鎖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 其管理制度規范主要包括經營管理規范和業務操作規范兩個方面。 經營管理規范主要是指企業經營政策、 經營理念、
經營管理計劃等內容規范統一; 業務操作規范主要是指各個業務部門在不同作業管理上的手續、 方法等方面的規范統一。
2. 餐飲特許連鎖的特點
第一, 在一個特許連鎖組織中, 設一個總部和多個加盟店, 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權的轉讓, 總部是轉讓方, 加盟店是接受方。
特許連鎖是通過總部與加盟店一對一地簽訂特許合同而形成的。
第二, 特許連鎖的所有權是分散的. 經營權是集中的, 即加盟店對自己的店鋪擁有所有權(直營店除外), 經營權則高度集中於總部。
特許連鎖關系主要是總部與加盟店的縱向聯系, 加盟店之間沒有橫向聯系。
第三, 總部在給予加盟店所必需的信息、 知識和技術的同時, 還要授予店名、 商號、商標、 服務標記等, 即給予加盟店在一定區域內的壟斷使用權,
並且在加盟店開店後繼續進行經營指導。 加盟店對於獲得的這些權利和服務, 以某種形式(如銷售額或毛利的一定百分比等) 給總部支付費用。
3. 餐飲自由連鎖的特點
第一, 擁有一個或幾個核心餐飲企業作為主導企業, 有眾多分散的餐飲商加盟成為成員。 這些餐飲商一般是小型的, 也是獨立的, 資產歸業者所有,
經營者就是所有者。
第二, 核心主導企業與各加盟的成員企業是通過合同作為紐帶聯結在一起的。 合 同是各成員之間通過民主協商制定的,
而不是像特許連鎖那樣的固定合同。
第三, 加盟的成員企業在所有權、 經營權和財務核算方面都仍保持著自主性和獨立性, 在此前提下統一進貨、 統一管理、 聯合行動,
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執行連鎖總部的要求,包括交管理費、 接受指導和從總部進貨等。
第四, 自由連鎖的核心是共同進貨, 對總公司而言, 自由連鎖店鋪是總公司有力的分銷渠道, 從而形成了自由連鎖重要的「聯購分銷」機制。
第五, 自由連鎖組織的總部分兩類: 一是單獨設置; 二是由核心主導企業兼行總部職能。更多信息,請關注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㈧ 自己開一個餐飲連鎖加盟店。需要哪些手續哪些法律
市場調研: 必須在決定投資前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具體了解目標消費群、競爭對手(包括財務狀況、經營現狀、員工人數等)、所在商圈狀況,以及與餐飲行業相關的法律手續、租賃合同、供應商關系等。 選址條件: 所在商圈必須具備辦公中心、商業中心、居住中心三個條件,必須是交通便利、視野寬闊、50米內有停車位置的標准門面。 餐飲特色:,必須有五個以上價格在60元以上的主打菜。
擬定人員: 2名廚師,2名助理廚師,4個店面服務員(含領班和收銀),月工資總額控制在1萬元以內。 開業准備: 選址和簽約、工商稅務消防等政府事務、人員招聘和培訓、崗位制度的制定、菜點設計和價格設計、裝修配套和店內裝飾、供應商接觸、首批物料備貨、網路推廣等等。
開業策劃: 試營業一周時間擇日正式開業,開業慶典連續兩周時間,活動期間均可享受活動宣傳的優惠;媒體推廣策劃、戶外現場策劃、店內布置、促銷活動設計等。
投資預算: 房租和押金周轉資金8萬元,固定資產投資20萬元(裝修15萬元,電器和廚房設備3萬元,傢具裝飾等2萬元),物料周轉資金2萬元,合計30萬元。 經營成本: 房租2萬元/月,水電0.2萬元/月,人工1萬元/月,促銷推廣平均0.3萬元/月(節慶日集中使用,每次5000元左右,全年做5次,其餘1.1萬元平時使用),稅金0.1萬元/月,其他開支0.4萬元/月,合計每月成本支出4萬元,每年成本支出48萬元。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20萬元,預算2年折舊完畢,即平均每月折舊0.834萬元,折舊資金可用於周轉,但必須預算2年後重新裝修。 盈利預算: 預計月營業額12萬元,預計65%毛利(內部必須控制75%以上毛利,留足10%空間用於折扣銷售)即7.8萬元,固定資產折舊0.834萬元/月,成本支出4萬元/月,凈利潤為2.966萬元。年凈利潤為35.592萬元。
生存分析: 單店盈虧平衡點為每月營業額7.44萬元,即平均每天營業額0.248萬元,年營業額89.28萬元。第一年的年營業額如果低於89.28萬元,則不具備生存條件,必須盡快整體商業轉賣;第一年的年營業額高於89.28萬元,則具備了生存條件,可以設法改善;第一年的年營業額達到144萬元則可以邁開步子考慮進一步發展。
利潤分配: 年凈利潤35.592萬元的60%用於提升品牌、繼續投資開店,即21.3552萬元;年凈利潤的40%用於股東分紅,即14.2368萬元。
擴張計劃: 如果第一年的年營業額達到144萬元且凈利潤中用於繼續投資的資金大於20萬元。
㈨ 如何發展餐飲連鎖加盟店
做餐飲首先的熟悉餐飲的相關知識,包括人事管理以及財務知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葯監,工商局等檢查知識。以上都可以在「法餐謀」網站上學習
㈩ 餐飲行業的加盟連鎖的相關政策謝謝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485號
頒布日期:20070206 實施日期:20070501 頒布單位:國務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已經2007年1月31日國務院第16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二月六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宣傳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推廣、宣傳費用的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還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前款規定的特許人,不適用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