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1)加盟後總部把品牌賣了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B. 開加盟店的利與弊是什麼
加盟店的利:
個人經營者的項目成功帶來的盛況是短暫的,因為很快就會出現很多效仿者會不惜通過惡性競爭來挑戰;如果是加盟那就沒有這方面的擔憂,因為可以獲得本地區的獨家經營權,讓生意做的無驚無險;
連鎖加盟總部資金和人員支持,使其在產品配送研發方面具優勢,能夠緊跟時尚的為加盟者提供高品質的貨源,從而保證了品牌的持續競爭力和對消費者的吸引力;連鎖總部具有強大系統化的產品開發能力,每年、每季、每月均會有新產品上市,加盟商不必自設產品開發部門而享受到這種品牌管理帶來的好處;
由於總部統籌處理促銷、貨品、乃至會計事務等,使加盟店能心無旁礙地專心致力於銷售工作;
加盟品牌總部給加盟者提供品牌促銷活動以及宣傳支持,從而使得加盟者節省了很多時間和精力能夠專心於銷售事宜,而總部強有力的廣告效果也是個人經營者無法比擬的;
總部在合作期限內可提供有力於加盟者發展的所有服務,總部專員定期現場輔導加盟店,使加盟店減少了虧損風險;
做連鎖加盟產業的總部都是經過長時間積累鑄就了精湛的技術,擁有雄厚的資本,品牌效力強勁。
加盟店的弊:
總部對於所有加盟者在一致性方面要求嚴格,加盟者若想完全獨立自主是不可能的;
加盟合同的限制,加盟者必須得到總部同意後方可將加盟店轉賣給第三者;
加盟商需要交納加盟費用,因此,開一家加盟店在前期的投資會相對較大。
C. 加盟茶葉後,總部是否就不管加盟商了
茶葉品牌存在和發展的時間長久是加盟商考察品牌的一個重要方面。目前茶行業內經營超過二十年的品牌也只有天福、清雅源、八馬等三四個老字型大小的品牌,甚至說超過十年的茶葉品牌也是寥寥無幾。因此加盟商在選擇加盟的時候,一定要看是否是老字型大小的茶葉品牌。
所以選對品牌很重要,那麼加盟茶葉品牌要看哪些關鍵點?
1、茶葉品牌是否有生產基地
2、茶葉品牌的年限
3、茶葉品牌是否獲得了國家級資質獎牌
4、茶葉品牌目前全國的家數
5、茶葉品牌注冊資金的實力
6、茶葉品牌的價值觀
D. 加盟了一種品牌的食品後能否同時賣另一種品牌的食品呢
如果你的食品店是那種標牌和門店設計都是按照總部那邊統一的,那麼肯定不能賣別的牌子
但是如果你只是這個牌子的地區代理商,把這個食品放在自己開的食品店賣,那麼同時可以賣別的
E. 加盟品牌怎麼轉讓
答:加盟品牌事實上應該可以轉讓。
轉讓比較麻煩,每一個證件都要轉讓一下,特別是加盟店的品牌授權證書。
你在與總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上都會常常註明,一切商標的使用權是僅限於本人的,所以如果你需要轉讓你加盟的店鋪的話,是需要提前向總部提出申請的。
F. 加盟店面可以隨意轉讓給別人嗎
通常來說,大部分的加盟品牌在創業者加盟之前都會對其條件進行仔細的審核,以確保創業者在加盟之後的協議期限內可以穩定地與總部進行加盟合作,不會出現中途轉讓的情況。所以一般來說,很多的加盟品牌總部在和創業者簽訂協議的時候都是基於創業者可以長期穩定經營這樣一個前提條件之上的,並未把創業者中途轉讓作為一個正常的預案,所以也都是不允許加盟店面隨意轉讓給別人的。但有的時候,有些已經加盟了的創業者,在店面運營期間確確實實遇到了難以解決的問題,實在是無法再繼續經營下去了,於是不得不轉讓給別人。針對這種情況,很多的加盟品牌總部原則上也是允許轉讓的,只不過創業者在轉讓之前需要向品牌總部告知具體情況,然後等待品牌總部的核實和評估。如果經過品牌總部的核實和評估之後,確定加盟創業者確實符合轉讓條件而不是故意違約的話,那麼創業者就可以將加盟店面轉讓給別人,否則的話是不允許隨意轉讓的。
所以創業者如果想要開加盟店的話,最好還是考慮清楚之後再加盟,免得出現轉讓的麻煩。
G. 網店加盟是不是加盟後就只能賣那個品牌的產品,不能再賣其他品牌的產品的
是的,所謂的加盟就是這樣的哦,之能賣你加盟的品牌的產品。如果賣別的品牌的,很有可能違反合同或協議。嚴重的話可能要吃官司。
H. 加盟商的合約到期了不想再續約 但是店面還是開著的。總部沒權利撤銷我品牌權
不續約就沒有權利用人家品牌
I. 餐飲加盟中的一些騙子品牌有哪些常用的圈錢手段
餐飲店連鎖加盟的火爆自不用說,究其原因主要在於餐飲行業准入門檻很低,更為重要的是民以食為天,什麼時候人不需要吃飯啊。 但是,我國目前的餐飲加盟魚目混珠,要認清他們的真實面目,對一個沒有經驗的人來說,實在有些困難。下面介紹下三大餐飲加盟的「圈」錢行為及注意事項: 總部突然蒸發 2003年下半年,號稱在國內有數百家加盟店的「得意咖啡」總部,突然在一夜之間蒸發。經過調查,其裹帶加盟商的資金有上千萬元。之後,位於杭州的代理商卻不顧總部消失的事實,仍在極力招募加盟商。 在一連串的「介紹」中,最為誘人的是其加盟條件:每位加盟者只需繳納12萬至14萬元,就能每月坐收5000元紅利;加盟「得意咖啡」每天毛利1000元,一年便可收回投資;替加盟者尋找旺鋪;代為培訓員工;原料配送、免費維修咖啡機械等等。優厚的條件極具誘惑力,眾多市民紛紛掏錢加盟,最終受騙。 而事實上,「得意咖啡」加盟體系下面的100多家連鎖店中,竟然沒有一家自己投資經營的樣板店,所有的一切僅僅是編織的美麗的謊言。 在餐飲連鎖加盟業內,總部突然消失的並不是只此一家。如另一較有知名度的「麥田村」加盟項目,在一開始轟轟烈烈的加盟後,最後因總部的消失,整個加盟體系也轟然倒塌。 加盟費買了個空殼 總部雖沒蒸發,加盟體系也在運轉,但加盟商們發現,原來總部描繪的天花亂墜的謊言卻被一步步攻破。選址、店面設計、員工培訓,乃至配送物料、產品配方等等,根本兌現不了原先吹噓的承諾。加盟費等於是買了個空殼。 去年年底,紹興人陳先生趕到杭州,向其加盟的餐飲連鎖店的總部提出質疑。 當年年初,陳偉加盟了位於杭州的某餐飲連鎖體系。開業不久他就發現,店裡的生意非常冷清,一些顧客直言其味道太差。為了轉變現狀,他頻頻向總部求救,可總部卻未予理睬。兩個多月後,陳偉的門店被迫倒閉,加盟費和後期投資費用打了水漂。 楊軍也有切膚之痛。他曾是某加盟項目寧波地區的代理商。加盟後,賠了20多萬元,「代理」反倒把自己的錢也「代」了進去。就像陳偉的加盟一樣,公司對開業以後的各項承諾措施,包括後續服務在內都變為一紙空文。 在加盟體系中,商圈保護、價格保護、產品監管等環節都屬於後續服務范疇。而如果在短距離內出現兩家,或是數家加盟店,甚至出現價格不統一現象,這都是總部服務不到位的表現之一。像這種情況,很多加盟者不以為然了,「只要能維持住不賠本,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 明裡加盟實為高價賣貨 如果說,前面的「兩板斧」是赤裸裸的欺騙的話,下面的「第三板斧」則要隱蔽得多:在物料、配送上下足功夫。從一些市場反應看,不少加盟總部早已開始動起這筆業務的「歪腦筋」。 杭州的張新穎就吃了這樣的虧。 2005年初,她無意中看到了一個咖啡飲料項目,根據總部的描述——只要加入對方的加盟體系,購買一台咖啡機,總部在進行運作後,就能實現50%以上的回報,這讓她為之一動。本來一直想找個項目自己開個小店,可就是沒有合適的。這不就是一個機會嗎? 經過仔細的考察,張新穎加盟了這個咖啡飲料項目。加盟後,問題出現了。所謂的咖啡機確實存在,但與同類型市場中的價格比起來,價格超出一倍以上,其他原材料的供應價格也高於市場價。而加盟之後,之前宣傳的利潤也沒有,張新穎後悔莫及。 機器設備,原料供應都要值得加盟者的關注。原本總部答應加盟商的物料配送服務,加盟後很容易變成總部「圈錢」的門路,加盟者謹防落入「套」中。 在加盟合同中,很多總部會把物料配送寫進去,但是總部提供的物料價格高得嚇人,有些公司開始向客戶承諾有60%多的利潤,但實際上只有25-30%。 合約既然規定了物料必須從公司購買,若違規,就要支付高額違約金。例如封口機在市場上的售價只有500-600元,從公司買少則上千元,多則3000多元。這樣的合同規定,如果換成不合格的加盟體系,顯然就成了加盟商的「緊箍咒」。
採納哦
J. 開了一家化妝品店,加盟了一個品牌,原先是有人加盟過,後來那家打算不做這個品牌,但是已經被我加盟了,
廣州富蘭客林是做多品牌的名品賣場的,我女兒在做,生意還可以,當時我女兒讓我陪她去廠家考察,廠家的實力確實很大,後期的扶持也比較到位,目前我女兒對自己的前途也很有信心,很感謝他們總部對我女兒的扶持,有想找項目的朋友可以找他們,確實不錯,不過他們是有區域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