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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小吃連鎖加盟合同書

發布時間: 2022-06-08 16:35:14

⑴ 特許加盟合同應具備哪些條例

簽訂特許經營加盟合同內容可分為以下各項,簽約前一定要注意一下各項問題,最好請教律師、會計師、審慎閱讀評估。
一、 特許者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其費用
1. 合同應詳細列明特許者提供服務的項目
2. 有無隱藏不可預見的費用?
二、 合同期間
1. 期限長短有無明確?
2. 期限是否和租約配合?
三、 合同延續
1. 期滿後可否續約?
2. 續約有無條件?若有,條件為何?是否詳細明列?
四、 加盟金、權利金及其他款項
1. 加盟金到底包含哪些項目?
2. 其包括開張時的存貨或新貨嗎?
3. 多少自備款可開始營業?
4. 是否須繳納定期權利金?如何計算?如何給付?
5. 特許者是否提供記帳、報稅等服務?如有,是否須額外繳交費用?
6. 是否必須加入合作廣告計劃?其費用的分攤如何計算?特許者提供哪些產品或促銷服務?
五、 商圈保護
1. 合同有無授予獨占區域?
2. 獨占區域是否在有些目的或營業額達到某種標准即終止?
六、 采購生財器具
1. 是否所有的生財器具都必須向特許者購買?其價格及條件是否合理?
2. 特許者是否提供貸款?
七、 選擇地點
1. 特許者是否協助選擇地點?
2. 誰對地點的選擇作最後決定?
3. 裝修藍圖是否由特許者提供?
4. 有無定期重新裝潢及翻新的要求?
5. 如須申請更改建築使用執照,誰負責提出申請及負擔期費用?
6. 租約條款約束?
八、 教育訓練
1. 特許者是否要求加盟者參加訓練課程?
2. 有無繼續教育及協助?
3. 是否持續性的提供加盟者員工訓練的配合?
4. 是否要付費用?費用多少?
九、 財務協助
1. 特許者是否提供財務協助或協助尋找貸款?
2. 如有提供財務協助或貸款,其條件是否合理?
3. 特許者是否提供緩期付款的優惠?
4. 有無抵押?
十、采購對象限制
1. 合同是否要加盟者只能向特許者購買所需的貨品?或只能向特許者指定的廠商購買?
2. 如有,其價格及條件是否合理?
十一、限制營業范圍及販賣之物品
1. 合同是否對所購賣物品的項目有所限制?
2. 限制是否合理?如須賣其他物品,有無須特許者同意的申請步驟及程序?
十二、競業禁止
1. 合同是否限制加盟者在約滿或轉讓後,不得從事同類型的商業行為?
2. 如有,其期限及區域是否合理?
十三、會計作業要求
1. 特許者是否提供薄記及會計的服務?
2. 如有,是否需額外收費?其收費是否合理?
十四、客戶限制
1. 有無限制客戶對象?
2. 如售出超越授權的地區,有無懲罰條款?
十五、廣告促銷計劃的配合
1. 廣告是地區性或全國性?其費用支付方法?
2. 如地區性促銷是加盟者自理,特許者是否提供過去經驗與協助規劃的服務?
3. 特許者是否提供各種推廣促銷的材料、室內展示海報及文宣品等?有無另外收費?
4. 加盟者是否可自行策劃區域的促銷?如何取得特許者的同意?
十六、違約條款
1. 何種狀況視為違約?
2. 違約項目是否屬加盟者能力范圍所能控制的?
3. 其訂定項目與核實標準是否合理?
十七、通知條款
1. 若違約,特許者是否有義務以書面通知加盟者延期並更正?
2. 其期間有多長?是否足夠?
十八、違約後果
1. 違約時,特許者採取何種方式因應?
2. 特許者是否可以直接取消該連鎖加盟契約?
3. 有無違約金條款?金額多少?
十九、合同終止的處理
1. 特許者是否有義務購買加盟者的生財器具、門店租約及其資產?
2. 處理費用如何歸屬?
3. 處理期間多少?是否足夠?
二十、加盟者轉讓的權利
1. 加盟者是否可於契約轉賣門店資產?
2. 加盟者是否可於轉賣時,同時轉讓加盟合同?或特許者有義務與承買者簽訂新合同?
3. 特許者是否有權核准或拒絕轉賣,其權利是否合理?
4. 租約可否轉讓?
5. 特許者是否有權核定承買者的資格?其資格如何認定?
6. 是否須付給特許者部分轉讓費?
二十一、特許者的優先承購權
1. 合同中有無明示何種情況下特許者可承購?
2. 其承購價格由誰評估?商譽及凈值是否列入考慮?
3. 加盟者求售時是否有義務先向特許者求售?
二十二、加盟者生病或死亡
1. 合同是否直接由繼承人承接?
2. 合同是否由遺產管理人承接?
3. 合同者如長期失能,是否必須轉讓?
二十三、促裁訴訟處理
1. 是否由總部促裁解決所有爭議糾紛?
2. 促裁是否比訴訟省時、省錢?
二十四、訴訟管轄地
1. 特許者指定的訴訟管轄地是否為其總部所在地?
2. 是否考慮改為加盟店的所在地對加盟者較為有利?
二十五、加盟者親自經營的要求
1. 合同是否要求加盟者每日親自經營?
2. 合同是否禁止加盟者維持其他職業

⑵ 小吃加盟協議書(私人對私人的)

這個沒什麼保障的主要看個人的

⑶ 餐飲合作協議範本怎麼寫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時間: 年月日 參考: http://www.6eat.com/DataStore/CardExpensePage/192272_0

⑷ 自己開一個餐飲連鎖加盟店。需要哪些手續哪些法律

到轄區內工商所登記。先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工商所登記名稱,記住這只是登記一個名稱,還沒到申領工商營業執照的時候。因為在領取工商執照之前,先到轄區內的環保部門和衛生監督所申領排污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
2、排污許可證的申領。先到轄區環保局相關部門申請,部門受理後,一般會有工作人員上門去檢查指導。按照現行規定,一般領取排污許可證的兩個條件是:樓上不能有居民住宅;污水要能納入市政污水管道。環保部門上門檢查的工作人員會根據營業面積的大小和環境提出意見,所以當你在決定租下一個店面或是裝修之前,向環保部門咨詢一下。
3、衛生許可證的申領。找到轄區內的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受理。由申請人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兩份,並提供准確、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如受理部門對申請人填寫的《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內容與所提供的資料經責任監督員核對無誤後進行登記。承辦監督員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衛生標准、衛生要求的規定,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符合申請資格且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根據需要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審查結束後,符合規定的,承辦監督員開具《收費通知單》受費,在《衛生許可證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經主管審批後,由申請人前往衛生局辦理領取《衛生許可證》有關手續。
4、工商營業執照:拿到以上這兩個證後,就可以憑這兩個證及相應的房屋租賃證明、身份證,去工商所申請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申請從事飲食業、食品加工和銷售業的,應出具食品衛生監督機關核發的證明;請幫手、帶學徒的,應當報送與幫手、學徒分別簽訂的合同書。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還應出具保險憑證。
5、按照規定,在開業之前,還需要向消防部門進行消防申批,申領消防許可證,這需要在裝修的時候向所在轄區申請。
6、稅務登記: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要向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地稅稅務登記號。帶上營業執照的副本及復印件,還有經營者的身份證。個體工商戶開的小餐館,要交5%的營業稅。另外需交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稅額是營業稅的11%,還有一部分其他的稅額,所佔份額非常小,各種創業優惠政策可以在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時現場詢問。【摘要】
自己開一個餐飲連鎖加盟店。需要哪些手續?哪些法律?【提問】
到轄區內工商所登記。先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工商所登記名稱,記住這只是登記一個名稱,還沒到申領工商營業執照的時候。因為在領取工商執照之前,先到轄區內的環保部門和衛生監督所申領排污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
2、排污許可證的申領。先到轄區環保局相關部門申請,部門受理後,一般會有工作人員上門去檢查指導。按照現行規定,一般領取排污許可證的兩個條件是:樓上不能有居民住宅;污水要能納入市政污水管道。環保部門上門檢查的工作人員會根據營業面積的大小和環境提出意見,所以當你在決定租下一個店面或是裝修之前,向環保部門咨詢一下。
3、衛生許可證的申領。找到轄區內的衛生監督部門申請受理。由申請人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兩份,並提供准確、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如受理部門對申請人填寫的《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內容與所提供的資料經責任監督員核對無誤後進行登記。承辦監督員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衛生標准、衛生要求的規定,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符合申請資格且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根據需要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審查結束後,符合規定的,承辦監督員開具《收費通知單》受費,在《衛生許可證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經主管審批後,由申請人前往衛生局辦理領取《衛生許可證》有關手續。
4、工商營業執照:拿到以上這兩個證後,就可以憑這兩個證及相應的房屋租賃證明、身份證,去工商所申請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申請從事飲食業、食品加工和銷售業的,應出具食品衛生監督機關核發的證明;請幫手、帶學徒的,應當報送與幫手、學徒分別簽訂的合同書。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還應出具保險憑證。
5、按照規定,在開業之前,還需要向消防部門進行消防申批,申領消防許可證,這需要在裝修的時候向所在轄區申請。
6、稅務登記: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要向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地稅稅務登記號。帶上營業執照的副本及復印件,還有經營者的身份證。個體工商戶開的小餐館,要交5%的營業稅。另外需交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稅額是營業稅的11%,還有一部分其他的稅額,所佔份額非常小,各種創業優惠政策可以在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時現場詢問。【回答】

⑸ 加盟快餐店合同

主要分類1、按經營方式、工業化程度可分為:傳統連鎖快餐店、現代連鎖快餐店;2、按菜品風味可分為:中式連鎖快餐店、西式連鎖快餐店、中西合璧式連鎖快餐店、其它連鎖快餐店;3、按品種形式可分為:單一品種連鎖快餐店、組合品種連鎖快餐店。 [編輯本段]加盟連鎖(特許連鎖)與直營連鎖的區別連鎖快餐店可分為特許加盟連鎖快餐店(通過特許經營方式的組成的連鎖體系)和直營連鎖快餐店(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和經營管理)。前者是連鎖經營的高級形式。 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而直營連鎖店都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這是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最本質的區別。特許經營總部由於利用他人的資金迅速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所需資金較少。相比之下,直營連鎖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 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總部)是轉讓方,被特許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各個加盟店的人事和財務關系相互獨立,特許人無權進行干涉。而在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分店經理作為總部的一名雇員,完全按總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編輯本段]知名的連鎖快餐店在全球中,麥當勞、漢堡王、必勝客、吉野家等是全球知名的連鎖快餐店,真功夫、大家樂、大快活、美心快餐、馬蘭快餐、和合谷等則成為國內較為知名的連鎖快餐店。 [編輯本段]連鎖快餐店地位連鎖快餐店的發展是由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決定的,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與生活方式改善的迫切需要,是人們為適應社會經濟建設,工作與生活節奏加快,家庭服務和單位後勤服務走向社會化的必然產物,已成為了一種生活方式,並因此出現了「快餐文化」和「速食主義」。

⑹ 小吃加盟合同書

浙江孫律師:
轉讓雙方身份信息,轉讓標的,轉讓價款,交付時間,變更等級程序,違約責任。

⑺ 餐飲合同怎麼寫

商鋪租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商鋪符合國家對租賃商鋪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商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

2、出租商鋪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本商鋪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兩扇鋼化玻璃門、一扇鋼化玻璃固定窗,電表一個、水表一個、均完好;給水排水通暢。
該內容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本商鋪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本商鋪租賃期共個月。自年­­­­­­__月__日起至____ 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本商鋪作為 餐飲業不準經如炒菜,煎炸等油煙大飲食,可做如蒸包、湯粉小吃等)使用。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人的裝修費用、轉讓費用等其他任何費用作為交還商鋪的條件。

第五條 4、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六條 裝修期限:2012年10月 日~2012年10月31日,該期限甲方贈送,不收取租賃費。

第七條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商鋪租金(人民幣):

2012年11月1日~2013年10月31日為每月3000元,年租金為36000元(大寫叄萬陸仟元/年);

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為每月3300元,年租金為39600元(大寫叄萬玖仟陸佰元/年);

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為每月3300元,年租金為39600元(大寫叄萬玖仟陸佰元/年);

租賃期滿,若乙方要求續租,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雙方商定的價格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 商鋪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每半年繳納一次租金,預先繳納後六個月的租金,現金支付;

第一筆租金於2012年10月31日前繳納後六個月的租金,第二筆租金於2013年4月30日前繳納後六個月的租金,以後各年依次類推。

3、 商鋪保證金及支付方式如下:

商鋪保證金捌仟元(小寫8000元),由乙方在2012年10月 日繳納給甲方;租賃期滿,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扣除違約金後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以上費用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收據(甲方不提供發票)。

第八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商鋪的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安裝水表、電表;
2、乙方交納租賃期間的以下費用:
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固定電話費(如有)、閉路電視費(如有)、寬頻網路費(如有)等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因乙方自身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註: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如甲方已代繳,該費用由乙方返還給甲方

第九條 商鋪裝修、修繕與使用

1、甲方交給乙方的商鋪為毛坯房,乙方自行裝修並承擔裝修費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商鋪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提前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商鋪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 商鋪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出賣該出租的商鋪,本合同對新的商鋪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商鋪。
3、甲方出售商鋪,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提供商鋪或所提供商鋪不符合約定條件。
3、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鋪;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商鋪。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商鋪承重結構。
(3)損壞承租商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6)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二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3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商鋪租賃期滿後,將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商鋪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三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的,應承擔壹萬元(小寫10000元)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商鋪的,應承擔壹萬元(小寫10000元)違約金,額外補償乙方的裝修損失費5000元;
3、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承擔貳萬元(小寫20000元)違約金。

第十四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本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貳萬元(小寫20000元)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商鋪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或收取他人轉讓費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
(3)利用本商鋪進行違法活動的;(4)沒有經過甲方同意經營油煙大的餐飲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將本商鋪對外銷售、抵押、騙取貸款等侵犯甲方對本商鋪所有權的行為,若乙方違約,乙方除承擔刑事責任外,需承擔壹佰萬元違約金(小寫100萬元);
3、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如逾期不交導致相關部門處罰以及影響使用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承擔陸仟陸佰元(小寫6600元)違約金,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人的裝修費用、轉讓費用等其他任何費用作為交還商鋪的條件。
5、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除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租金之外,額外承擔100元/日的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本商鋪。乙方逾期歸還,每逾期一日,承擔200元/日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政府禁令、戰爭等客觀情況,依照法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甲方收到乙方繳納捌仟元(小寫8000元)保證金後生效。

2、 本合同由列印機列印,針對本合同的任何塗改、添加,其塗改、添加之處無效。

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補充條款及附件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補充條款及附件為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2012年10月 日 簽約日期:2012年10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