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陳佳敏是誰
講述:陳佳敏性別:女年齡:29歲職業:商人記者:周紹雲實習生:劉坤地點:本報三樓圖:河馬
從陳佳敏的服飾可以看出,她應該是個注重細節的女商人:一雙藍布高跟鞋很有特色,而且一塵不染。並且,她精明而理性,從頭至尾,她都是一副波瀾不驚的樣子,彷彿從她口中講出的是一個與己無關的故事。
第一次婚姻遭外遇
我和王順是溫州同鄉,經人介紹認識的。那年我23歲,王順比我小3歲。我並不想找一個比我小的男友,王順卻不在意,他說,女大三,抱金磚,有什麼不好?
王順幽默開朗,嘴巴甜,很會討女孩子喜歡,交往沒多久,我就被他哄得喜滋滋地和他結了婚。婚後第二年我們的兒子出生,一家三口經常晚飯後到家附近的公園散步,我抱著兒子,他擁著我,生活平淡,但很幸福。
2001年,我和王順把孩子留在溫州,到湖北宜昌做生意。王順喜歡打牌,到宜昌後很快就交了一大幫新朋友,整天呼朋喚友地去打牌,生意上的事情很少過問。
我一個人既要忙生意又要照顧他的生活起居,心裡煩時難免會發點牢騷,開始他還和我吵,後來直接就摔門走人,連吵都懶得吵了。我也經常告誡自己要忍耐,但是一看到他游手好閑無所事事的樣子,我還是忍不住要發火。
沒過多久,我就聽到外面風言風語的,說王順和別的女人好上了。起初還不敢相信——雖然他經常和我吵架,應該不至於做出這種對不起我的事情,我沒有放在心上。慢慢地我發現事情不對了,王順經常借口去外面打牌整夜不歸,以前就算再痴迷牌桌他凌晨兩三點絕對會回家。並且,他對夫妻生活也變得沒了興趣。直覺告訴我,那些流言決不是空穴來風,他在外面真的有了女人。
我開始盤問他,和他大吵,但這又有什麼用呢?他還是常常整夜不歸。我想去找他的那個情人理論,但是我又不想看到他們在一起的嘴臉,我的內心一直在痛苦地掙扎。那段時間我瘦了一圈。
用離婚來保護自己
我打算離婚。正當我們商量離婚細則的時候,溫州老家來了電話,說公公病了,挺嚴重的。我們趕緊放下手頭的生意,趕回老家去照顧公公。擔心公公知道我們准備離婚的事會病情加重,在火車上,我倆商定暫時對公公隱瞞此事。
沒想到還是被公公知道了,但他的反應並不像我想像的那樣,他居然勸我:「合不來就離婚!」其實王順有外遇,和公公的耳濡目染也有關系。公公自己就是個很隨便的人,王順的母親過世以後,他就經常在外面和一些女人來來往往的,頭一年才和一個比他小10歲的女人結婚。那個後媽不是盞省油的燈,經常在王順面前說我藏了私房錢,挑撥我們夫妻間的感情。
親戚朋友們知道後,都來勸王順,他也決定回心轉意。我就把離婚的事情先放了下來,一個人回到宜昌打理生意。
沒多久,王順也跟了回來。本以為他徹底悔改了,沒想到他很快和那個女人舊情復燃,又開始徹夜不歸。此時,我對他已經徹底絕望。
2002年7月,公公去世了。我倆回溫州辦完喪事後就正式離了婚。老家的三層樓房子給了我,兒子歸我撫養,王順每年給兒子5000元生活費。
離婚後不久,王順就和宜昌的那個女人結婚了。我聽說,他們婚後的生活並不幸福。
第二個老公是個悶葫蘆
離婚後,我帶著兒子回到溫州老家,做點小買賣,生意還不錯。
2003年,朋友給我介紹了老李。他是溫州市區人,大我8歲,在一家企業上班,算個白領。老李結過一次婚,有個兒子,由他母親帶著。很快我們就結婚了,因為都是過來人,也不在乎那些繁文縟節,他搬過來和我一塊住。
老李在市區工作,每天來回跑很不方便,我們就商量在市區買房子,我也可以到市區做生意。不久我賣掉了那棟三層小樓,又拿出部分積蓄在市區買了一套商品房。買房子的錢都是我出的,我想和老李去做個公證,我沒有其他的意思,也不是對他設防,只是為了證明這房子是我的。但他死活不同意。為這事,我們大吵過幾次,後來覺得他這人比較老實,我就作罷了,沒想到我的妥協為自己埋下了隱患。
老李和王順性格完全不同,王順開朗外向,他卻是悶葫蘆一個,做什麼事情都有板有眼的,就連睡覺的時間都一成不變,每天晚上8點准時上床睡覺。現在的人誰還這么早就睡覺,就是躺著也睡不著啊。我有時就讓他自己先吃先睡,他就不樂意了,就開始和我吵架。
最讓我生氣的是,老李對我兒子很不好,動不動就罵他。有一回兒子在外面玩得稍晚一點,站在家門外大聲喊他,其實那時候他就在房裡,但他就是不開門。直到我回家,兒子才得以進門。
他只愛錢不愛我
老李很吝嗇,我不知道他結婚是為了找個錢包還是找個愛人。家裡的所有開銷都由我支出,老李不以為然不說,甚至還理直氣壯,他說,這個家是你的,生活費就應該你出。
其實我真的不想再離婚,畢竟已經離過一次了,能將就還是將就吧。我們離婚的導火索,是因為我和王順一塊去給兒子買電腦。結果老李揪著這件事不放,說我對王順念念不忘。其實是兒子要王順給他買電腦,王順一口答應了,回溫州的時候就叫上我一塊去,我心裡又沒鬼,就直接去了,沒想到老李居然這么不信任我。
我決定對這場婚姻冷處理,便一個人來到武漢做生意,把兒子留給了在溫州的姑媽。春節,我回溫州再次向老李提出給房子辦理公證,可他就是不肯。我打算把房子賣掉。沒想到我和買主剛剛談好,便被老李告上法庭,他顛倒黑白地說房子是他出錢幫我買的,被我一個人偷偷地賣了。我氣得在法庭上大罵他。
我讓老李撤訴。他說,撤訴可以,但你總要給我點補償吧?我給了他幾萬塊錢才把這件事給擺平。通過這件事,我徹底看清了老李的真面目,2004年,我毅然和他離婚,然後,帶兒子回到武漢。
轉了一圈我又復婚了
回漢後我才知道,王順也重歸單身行列了。他和那個宜昌女人一直過得磕磕絆絆的,兩人又沒孩子,說離就離了。
得知我把兒子帶到了武漢,王順便時常從宜昌過來看兒子。畢竟血濃於水,兒子每次見到他都好高興。王順也像變了個人,變得不貪玩了,有責任心了,我忙時,他就主動帶兒子去上興趣班,或者陪兒子去踢球。2005年春,他向我提出復婚。
這一次,我娘家人全體反對,主要是擔心王順有什麼企圖。但我想,我已經離過兩次婚了,不想再讓別人看笑話。我才29歲,不可能永遠一個人過,總是要找個伴的,那還不如和王順復婚,起碼他是兒子的親生父親,彼此也知根知底。
王順從宜昌搬了過來,我們一家三口終於團圓。他不再出去沾花惹草,他忙前忙後地幫我打理生意,他和我不爭不吵,相敬如賓。這應該是我一直以來夢寐以求的結果呀,可為什麼我心裡反而感到空落落的沒有底?以前,我和王順雖然爭吵甚至打架,但仍然感覺彼此很親密;現在,我和他客客氣氣,反倒生分得讓人隱隱擔心。
前不久,兒子對我說:「媽媽,我覺得這次爸爸回來,變得有些奇怪!」一個5歲的孩子居然說出這樣的話來,我很驚訝也很傷心,我猜,兒子和我一樣,無法確定王順是不是因為真的愛我們才回到這個家來。(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昨日《我和女友的父親『談戀愛』》:
這個故事男主人公的年齡、職業、家庭背景和我差不多,他的這種感情遭遇我非常同情。我想說的是這個女朋友沒有一點自己的主見,沒有思想,連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喜歡他,這樣的女孩子不要也罷。
——sz-zhangsh888女友的父親確實是決定你們感情好壞的關鍵人物。他要真成了你岳父,他的那種對情感對人的不信任會讓你活得很累。如果你不是非這個女友不娶,如果你不具犧牲和忍讓精神,我勸你還是早點從中解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