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連鎖企業所謂的直營店與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1.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2.加盟店,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2. 特許經營和特許連鎖經營有何區別
特許經營僅是連鎖經營的一種模式,連鎖經營除了特許經營模式還有直營連鎖和自有連鎖。特許經營、直營連鎖和自由連鎖經營三種模式組成的連鎖經營模式被稱為 「零售行業的第三次革命」,三種模式通過專業分工、集中管理實現規模效益,雖然都是能提高商業效率的經營模式,但特許經營模式與直營連鎖和自有連鎖還是有區別的。
一、直營連鎖與特許經營
直營連鎖是通過總部直接投資、參與經營和管理各個零售分店的經營模式。這種模式典型的特點是總部直接下令掌管所有分店,分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營連鎖實質上是企業通過吞並、兼並或獨資、控股等資本集中化途徑來發展壯大總部自身規模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由於資本(錢)集中在總部手裡,其所有權和經營權也就高度集中於總部。結果就是各分店的店長是給連鎖企業總部打工的而不是老闆。
而特許經營模式中,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是隸屬關系而是合同關系,雙方是獨立的商業主體,總部(特許人)與分部(被特許人)之間的一切法律關系以商業特許經營合同為根據,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和商業特許經營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實現。直營連鎖與分店的關系類似「官」和「民」的關系,而特許經營是「民」和「民」的關系。
二、自由連鎖與特許經營
自由連鎖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抵制大型直營連鎖對經營資源的壟斷,它由一個或幾個獨立的商業主體作發起人,以合同為紐帶把眾多商業主體聯合起來,成員店經營的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從合同約定的渠道進貨;對應的,該渠道也必須向參與者(成員店)提供約定的服務,實現共贏,然後逐漸壯大整個組織,最後形成可以對抗直營連鎖的商業集團。
其特點是:各成員得以保留資產的所有權和獨立的法人地位,總部和成員的關系按訂立的合同進行。總部協調相互關系並制定銷售戰略;以制定配送計劃和統一采購實現一致行動;指導各成員店鋪。成員店除入盟時出錢搭建公司總部外,運營期間還要按銷售額向總部繳納提成(俗稱:業務指導費);而且經營商品必須全部向總部采購。
自有連鎖以合同為依據,將批發商和成員店的資源進行了整合,構築起一條能和直營連鎖公司對抗的商業組織,讓原先分散弱小的批發商和眾多零售店鋪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來。
與特許經營相比,二者主要的區別在於合同約定。自由連鎖針對的是傳統的批發零售行業,交易的內容是實體貨物,分店違約對於總部的損害較小,故合同約定相對寬松,成員店可以自由進出。但是,特許經營模式中雙方交易的內容以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等無形資產為主要的交易內容,總部極容易受損。所以合同一般預定分店要退出特許體系必須經過總部的同意或者向總部承擔提前解約的法律責任。
總之,商業特許經營與連鎖經營屬於「屬」與「種」的關系;直營連鎖、特許經營、自有連鎖上位概念都屬於連鎖經營。
3. 直營店、加盟店和連鎖店有什麼區別啊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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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直營店,不管有多少家,總部對其擁有所有權和決定權,自主權、創造性、主動性均受限,當然,對於總部而言,架構龐大,人員眾多,管理難度系數也是較高的。
四、經營領域不同
從經營的范圍來講,直營店,主要存在於商業和服務業中。
而加盟店,則范疇廣泛地多,如零售、服務、餐飲、教育、服裝、美容、製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發展形勢,可以預見,未來將有更多的行業被鼓勵加盟,前景大好。
4. 直營與連鎖加盟有什麼區別
加盟與直營連鎖的區別如下:
區別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直營連鎖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
區別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區別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是轉讓方,被特許人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
區別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直營
網路-連鎖加盟
5. 試比較直營連鎖、特許連鎖、自由連鎖的特徵和適用范圍
特許加盟FC(Franchise Chain)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轉移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的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自願加盟VC(Voluntary Chain)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所以在名稱上自應有別於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加盟主所有,而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加盟體系的運作雖維系在各個加盟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要同時保持對加盟店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加盟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
6. 特許經營與直營連鎖的區別是什麼
錯錯對對,是是非非,紛紛擾擾,淡然面對。 只有走出來的美麗,沒有等出來的方向;只有拼出來的成功,沒有想出來的收獲;只有干出來的事業沒有想出來的輝煌;請相信,成功需要的不光是努力更需要天時地利人和。 探***4 7 0 ***討*** 6 7 6 ***解*** 1 0 1 ***惑這個行業看似簡單實際上存在很大的難度不是我們起初想像的那麼簡單 做這個行業首先你要會運用謊言而且謊言的技術要非常高明。 不用謊言,很難把人邀約去的。 即使邀約去,不管人家認可不認可,在那裡考察期間的生活費,你要支出。 實際上,邀約去十個也不一定留下一個,光是招待費就非常令人頭痛為什麼留不下人一是聯鎖銷售的負面影響太大了很多人都認為那是傳消二是有些人根本不具備從事的條件工作不能辭家人不理解投入又大。 加上你自己要吃喝,租住房屋,坐車來回的路費,招待朋友的費用生活上的不便邀約不成功等精神壓力經濟壓力會越來越大。 我們投入的都是血錢,而且我們的人際資源非常有限,就是有數的幾個親戚朋友等你的運作資金用完了,你的人脈用完了。 你也就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 有的人不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盲目從事。 借錢,甚至借從事。 辭去工作,不給自己留下後路。 家裡人的勸說也不聽,弄的關系非常緊張有的因為從事這個行業,夫妻離婚父子不和。 不要總是聽說某某上總了。 上總只是達到了600份,這個過程比較漫長。 但也並不代表就賺錢了。 如果傘下不發展,照樣沒有一分錢可拿不要聽說有什麼保底工資,上總後有什麼六位數之類的話。 你沒加入前,一切都說的很好聽,等你加入後,完全是兩碼事。 而且人際市場非常容易被破壞,有不認可的回來,逢人便說你欺騙他。 一傳十,十傳百,你的親戚朋友很快就知道你在用謊言邀約別人。 我們的人脈本來就少 ?如果再出現這樣的情況,人際市場基本就完了有的為了做高起點用。 結果不但本錢沒回來,還負債累累。 無法返回家鄉,無臉見親戚朋友,為了做高起點,把房子賣掉無家可歸夫妻反目為仇妻離子散。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有效的。 異地經過十四的運作,模式存在太多的弊端, 已經不適應現在的社會了。 現在的社會是信息社會,是電子商務的時代。 有頭腦的人,都會審視yi地的弊端,而選擇一個更適合自己從事的項目,行業是個不錯的項目可就是因為存在太多的弊端不適合大多數人從事。 探***4 7 0***討*** 6 7 6 ***解*** 1 0 1 ***惑希望各位從事者和考察者都能理性看待行業。
7. 連鎖加盟與直營連鎖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與加盟店的區別: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而直營店,不管有多少家,總部對其擁有所有權和決定權,自主權、創造性、主動性均受限,當然,對於總部而言,架構龐大,人員眾多,管理難度系數也是較高的。
四、經營領域不同
從經營的范圍來講,直營店,主要存在於商業和服務業中。
而加盟店,則范疇廣泛地多,如零售、服務、餐飲、教育、服裝、美容、製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發展形勢,可以預見,未來將有更多的行業被鼓勵加盟,前景大好。
8. 直營連鎖店、特許經營店、自由連鎖店分別有哪些
直營連鎖:好利來、鄉村基、味千拉麵、呷哺呷哺、海底撈
自由連鎖店:SPAR超市
IGA
特許經營店很多:肯德基、沃爾瑪、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
很多商店都是既有直營店又有特許加盟店,也有的是先放開加盟後通過回購變成直營,如百麗
9. 直營連鎖與特許加盟店有什麼區別
(1)模式核心訴求不同
直營連鎖活動的主要內容是銷售和服務能力的規模擴張,模式核心訴求是達成規模效益。
特許經營活動的核心訴求在於利用特許人的知識產權創造新的價值並使特許人低成本、低風險、快速地實現商業擴張;
(2)體系形成以及擴張的途徑不同
直營連鎖中,體系形成和擴張的途徑主要依靠總部對生產要素的重復投入,逐個建立直營店;
特許經營的體系形成和擴張是依靠總部不斷的招募受許人並對其進行授權來完成的;
(3)產權構成不同
直營連鎖中各店鋪的資產統一歸屬總部所有,總部對連鎖體系中的所有資產享有完整的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
特許經營方式下,加盟店是受許人投資建設的,其資產的所有權歸受許人所有;
(4)法律關系不同
直營連鎖中各店鋪完全是企業組織中的有機構成部分,而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店鋪經營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總部承擔;
特許經營方式下,受許人和特許人之間是法律地位上平等且獨立的民事主體。在經營活動中,雙方對第三方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各自獨立承擔;
(5)體系管理方式不同
直營連鎖方式下,總部依靠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對各店鋪實行絕對的統一管理,其權力來源於企業科層機制下的等級威權,維系體系穩定的力量是下級對上級指令的絕對服從。收益分配上,體系各店鋪創造的利潤須全額上繳總部,由總部統一支配;
特許經營方式下,總部根據特許經營合同與單店手冊,通過督導和支持服務等間接方式對單店運營實施介入控制,其權力來源是特許經營合同賦予總部行使的權力,維系體系穩定的力量是特許經營關系的維護。收益分配上,加盟店須向總部繳納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合同規定的費用。加盟店利潤分配則取決於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
10. 直營連鎖、特許連鎖、自由連鎖三者之間有何區別
簡單的說,直營連鎖就是歸屬於總公司,由總公司統一管理的。特許連鎖就是說,就是將自身擁有的品牌商標這些給到經過你特許的人用。特許的人不屬於你這家公司管。自由連鎖就是大家共同出資整個配送中心,然後自己各管各的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