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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這兩我想加盟一個連鎖店我想加盟

發布時間: 2022-04-03 06:06:21

1. 我想自己開店請問怎麼找加盟連鎖店

說到可靠和信譽度高的話就要看他們的品牌策劃能力了,以飾品業為例,中國飾品業不少企業也慢慢成長為具有雄厚實力的大型企業,他們也認識到了品牌塑造的重要性,他們也想方設法地打造品牌,所以飾品業的品牌以前有個是不錯,但現在感覺已經末落了,提不起勁,飾品業目前就阿呀呀最強大了,尤其是李湘代言的阿呀呀旗下品牌阿伊呀,去它們的網站了解下就知道了。供貨和服務方面都不錯。
服裝和飾品業必須順應社會發展趨勢,合乎情、理、法良性發展。樓主如果是開店的話就要加油咯,先祝你順利。

2. 我想加盟一個連鎖店,需要辦理那些手續請教資深專業人士。

到當地工商局,環保、衛生、食品等等部門了解就清楚了,不是很難的,關鍵是你加盟什麼樣的連鎖店超市,要加盟,一定要選擇有國內國際品牌的連鎖店超市加盟,,並且相信了解連鎖店超市的在市場上的誠信度,不要今天加盟,過幾年就沒有了!選擇的騙子非常多,一定要注意,跨國上市公司的連鎖店超市選擇最好。

3. 我想開加盟店

我們在選擇加盟項目時會精挑細選,跳出了一個又一個陷阱,躲過了一個又一個地雷,但是你覺得你終於找到了一個靠譜的,真實的項目,其實你可能又在不知不覺中掉入了其他陷阱。今天教你幾招:
1.被灌水的連鎖店數:許多加盟品牌總部為了招募加盟店,往往會在店數上灌水,宣稱自己的加盟高達多少家,但家數是否真的有如曹狀元宣稱的那麼多,外界往往不得而知,如欲印證,最好的方式就是請總部提供一份所有加盟店的名單,加盟者可據此名單,以顧客身份實際去走訪其加盟店,與加盟店主聊聊目前的經營現況如何,則可獲得更真實的答案。還要注意總部安排供你參觀的加盟店也是事先安排好的「托」。
2.服務費/權利金一次收齊:由於服務費/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服務費/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服務費/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曹狀元燒餅五年的服務費/權利金一次性上交總部。
3.不切實際的投資回報率:連鎖加盟特許方通過展會和其他廣告形式大肆宣傳,大吹特吹加盟該項目只需三個月最多半年就能收回全部投資,總部將全面負責員工培訓、前期廣告投入和統一店面形象設計等工作。被特許人加盟後卻發現,投資成本遠不止原先所說的金額,或者宣傳的成本只是直接成本而不包含管理費等間接成本,特許人事前的承諾也無法真正到位,做了幾年後也無法盈利。即使訴訟法律,由於等待立案、開庭需曹狀元加盟要時間,往往加盟者被時間拖垮。
4.名義上是「特許加盟」,實際上卻是為了賣設備和原料:很多加盟項目表面上說是「特許加盟」,而實際上「特許加盟」只不過是一個美麗的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為燒餅加盟了高價賣機器設備或原料,這是目前特許加盟展會上屢見不鮮的現象。等你高價買了他的設備和原料之後,你也就被總部牽著鼻子走,萬一加盟特許總部中途倒閉,最後只有加盟者倒霉。
5.表面上是「加盟樣板店」,而實際上是特許加盟的「托」:一些不法特許人通過前期對幾個加盟店和樣板店的刻意包裝和造勢進行內外勾結,讓考察者看到表面火曹狀元燒餅加盟爆的生意,其實那些客戶和對該加盟店贊美的人絕大部分都是特許加盟的「托」,一旦你真的加盟了,特許方就只顧收取加盟費、管理費,你賺不賺錢他就管不著了。
6.格式合同陷阱:有些特許加盟店簽約時對加盟方承諾,可以全部收購加盟方的產品,卻用格式合同註明要達到他們約定的產品質量標准。當加盟方生產出產品後,授權方往往以產品沒達到質量標准為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啞巴虧。而加盟方簽約時因為沒有任何經驗,無法了解能否可以達到約定的質量標准,並且有可能授權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是神仙也達不到的;也有的特許方用沒有簽約資格的主體來簽訂合同,這樣出問題時加盟者經常投訴無門。創業者在選擇連鎖項目加盟時,合同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最後一道屏障,不能隨隨便便就簽約,必須花必要的時間將所有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條款仔細推敲,如果覺得自己的能力有限,最好請信得過的相關專業人員協助。
7.菜品質量不宜保證:口味的標准化是加盟後的最大難點。中餐的飲食文化本來就具有很大的差異性,每個地區口味都有差異,要做到全國口味統一,整套標准將更加復雜。標准化的難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式快餐的規模化發展。上世紀90年代以來,全國至少出現過20個有名氣的中式快餐連鎖品牌,比如地方性的深圳的「面點王」和「嘉旺」、浙江的九佰碗和真功夫、上海的新亞大包、北京的「和合谷」與跨越多個區域經營的「永和大王」、「永和豆漿」、「馬蘭拉麵」、「榮華雞」、「紅高粱」等。但時至今日,尚未出現一家可與麥當勞、肯德基相抗衡的國際性連鎖品牌。
8.不具備特許經營的資質:具備特許經營的資質的,在宣傳上對外宣傳是正規的加盟企業,受法律保護的,這種企業對於加盟商來講,到國家商務部一查就行了,是否是正規在國家商務部備案的特許企業,一查就全明白了,所以建議加盟商在選擇項目前首先確認加盟連鎖是否有這種資格進行加盟活動或業務。
9.說企業力量雄厚:培訓管理術一條龍服務,結果加盟後沒有人來,也沒有售後,自生自亡。實際考查其它的加盟店,從其它的加盟商眼裡來觀查總部的情況,了解是否宣傳一樣,有無漏洞。這樣就減少了後期的影響。
10.外行者巧設騙局:以超前而充滿文化氛圍的店面設計強化其企業文化、低價格無利潤菜品價格網羅人氣、大規模虛假廣告投入吸引投資者等,騙取了投資者的信任。除了收取一定的加盟費外,還可以順利地廚具、餐具以高價賣給對方,以達到其設陷斂財之目的。

4. 我想加盟個品牌連鎖店,有什麼好的項目推薦嗎

動,,,現在做生意都是比較好的選擇新興項目,傳統行業比較難發展
漫,,,特色的經營比如動漫店還是比較好的,喜歡的人很多
大,,,如今動漫店有眾多的產品,多達數萬種,也是著實吸引了不少人
道,,,動漫店大部分的消費者都是年輕人,購買力是很強的
加,,,想把店面持續發展,重要的還是創新和創意
盟,,,如果增加手工的特色製作還是很不錯的。

5. 我想加盟一個連鎖店

100平米建議您加盟個老邊餃子館,哈哈,好運!

6. 我想加盟一個連鎖店不知道加盟什麼提個建議吧

看看這個加盟店怎麼樣? 建議你投資一個比較新穎的項目吧!
這樣才能吸引顧客的眼球啊!
如果你的定位是年輕人群
可以考慮搞個特色DIY小店吧
因為年輕人都追求時尚、浪漫、個性、獨特。
能夠來店上自己動手做一個獨一無二的東東
這樣的店肯定受歡迎。
有興趣去搜「diy蠟燭連鎖店」看看

7. 我想加盟連鎖我該怎樣做

試試我們吧 !!鷺岩茶業有公司!門檻底!!支持多!!

8. 我想加盟一個連鎖火鍋店,有什麼好的意見希望大家不要吝嗇自己的建議......

作為第一次創業很可能面臨失敗,只有在不斷的失敗中吸取教訓,才能慢慢的成長起來。第一次創業的話,建議你找些,投資少,風險小的項目吧,一方面能學到經驗,另一方面假如賠了也損失不多資金,21世紀的主題是個人創業,很多人都想做老闆,賺大錢。真正能賺到錢卻很少。賺大錢光靠一個人,談何容易。能力再強。累死也不行。所以現在有個響亮的口號,「合作雙贏」加盟連鎖是將來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我現在再做西餐這塊,准備年前加盟 嘉樂漢堡。現在免加盟費,不需要太多的資金和經驗。開業全程指導,包括進貨渠道,員工培訓等等,很適合小本創業者。麥當勞、肯德基作為西式快餐巨頭,僅在歐美市場就有5萬余家連鎖店,而在中國只有不到5千家;眾所周知歐美總人口還不到中國的一半,由此可見西式快餐在中國密度很小,市場需求驚人;由此可見西式快餐在中國的市場前景
個人建議你不如先從做小生意開始。真正的能做到白手起家。將來到哪個地方都將有您的立足之地。。

9. 我想加盟一些連鎖店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