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在餐飲連鎖加盟公司做銷售,很多客戶因為距離遠而放棄項目,我要怎樣才會吸引他們過來呢
若你渾身充滿創造力,內心熱情如火,外表光芒萬丈,可考慮經營自助火鍋店、傳統小吃店、便當外送等餐飲服務業。若你愛好精緻有品位的物品,開二手精品店、手工藝品專賣店及小型咖啡屋,能讓你一展雄才。
若你極度敏感,有愛心,而且愛家、戀家,那麼辦托兒所、幼兒園將是你的最愛。
若你常常跟著感覺走,時時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寵物店、花店、園藝店正需要你這種特徵。
慎重選擇項目
一是預見,就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即將出現的市場作出判斷。
二是借鑒,即拿來主義。主要是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做法。而在本地則屬預見型新興項目的,結合本地及自身情況有選擇地實施。
三是盡力選擇自己熟悉的行業和掌握相關知識的行業為投資目標,要充分發揮自身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能,把其作為選擇投資項目的一個有利條件。
四是盡量選擇與親屬、朋友從事的行業相關或相近的項目,邊樣可以得到他們的指導,在業務上也能得到一定幫助。
五是注重市場調查,搞好市場的分析預測,你可以向專業人士請教,測算出投資的最低和最高收益。
如何籌集資金
當你初步選定了生意項目,接著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籌集資金。而因為籌集資金不利,有很多人經商的念頭成為泡影。那麼,如何合理的籌集資金呢?
個人存款,連鎖經營 連鎖商機 連鎖黃頁 柯貝互動 特許經營權。平時要注意節約,盡量多存一些創業啟動資金。
銀行貸款。在我國,申請銀行貸款一般來說很不容易,除非你有房產地產作抵押,另當別論。還有就是你的創業計劃引起某些有產業的公司的濃厚興趣,願意合作,可請他們提保,向銀行申請貸款。
親朋借款。如果你有一二個先富起來的朋友或親戚,是最理想的借錢對象了。不過,跟他們借貸時,你要向他們詳細介紹你的生意計劃,使他們對你今後還款能力有信心,還要明確講好償還借款的期限和利息,寫好借據。否則也會出現矛盾,損害感情。
㈡ 現在自己有家餐飲店,想做招商加盟生意。請問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才算合法。
連鎖企業有三種連鎖類型:直營連鎖、特許加盟、自由連鎖,直營和自由連鎖不需要報批。但特許加盟需要報批(備案)。如果在一個省搞特許,就在本省商務廳備案就OK了。如果跨省連鎖,就得到商務部備案。最近好象有個通知,跨省特許連鎖也可以在本省備案了。備案應准備的資料:
㈢ 餐飲,自己開店和開加盟連鎖店,有什麼區別
自己開店,自己說的算,加盟需要交加盟費,按照加盟品牌要求經營。
㈣ 怎樣加盟餐飲連鎖店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麻煩採納,謝謝!
㈤ 我是做餐飲連鎖加盟行業的,我做電話銷售四個月沒出單,還有必要堅持嗎,求高人指點
四個月沒出單還能留你也是不容易。
㈥ 我想開一個餐飲店,然後讓別人加盟怎麼操作
一、做加盟需要的最基本條件:
1、你需要創建自己的品牌(含店名、LOGO、風格、文化),且在當地要有較大的知名度。
2、其次需要你有特色的菜品和穩定的廚師隊伍,且有完善的培訓機制,保證加盟廚師的供應。
3、自己酒店要有一套完整的運營體系,以便加盟商便於復制。
4、需要辦理加盟連鎖特許經營資格,注冊商標。
二、別人要求加盟時你需要做的事
1、到加盟方實地考察。(主要考察對方資金實力、店鋪地理位置、當地原材料市場、當地口味習慣等)
2、在加盟商符合你要求後,談訂加盟費用、管理費用、保證金費用。
3、簽訂加盟合同
4、提供開業籌備計劃。
5、正式籌備(籌備經理支持)。
6、試營業(開業支持、整改支持)
7、正式營業(運營督導、後續支持)
加盟連鎖經營是一把雙刃劍,做好了,能極大提升品牌價值,做砸了,就把自己辛苦創建的品牌做死了,所以決定加盟前,先完善好自己店的運營機制,建立儲備好自己的人才隊伍,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加盟管理辦法。
㈦ 加盟餐飲行業需要問什麼問題
興趣
首先,創業前一定要確定,這個事業自己是否感興趣,如果不感興趣,最好慎重考慮一下,因為興趣是創業者克服困難的最好動力,也是成功的必備要素。餐飲業是一個起早貪黑的事業,如果自己還沒做好這個吃苦耐勞的准備,最好也先考慮一下。自古餐飲業被俗做「勤行」,因此懶人是做不了的。
行業經驗
其次,開店前要積極積累行業經驗。所謂隔行如隔山,同行不同利,就是由於熟悉與否造成的。行業經驗對於一個餐飲加盟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門必修課。些行業經驗很難從一本或幾本書中得來,許多東西只能親身體驗才能獲得。因此,餐飲加盟者應處處留心,多多積累。加盟者積累的渠道,包括多看一些餐飲類的行業雜志、及行業新聞,多認識一些餐飲界的同行人士,多與他們交流一些餐飲的市場狀況,以培養自己獨特的時尚理念和敏銳的時尚感覺,以從中尋找到市場的需求點及贏利點。
分辨
第三,目前,餐飲加盟連鎖店的種類較多,加盟者在面對眾多連鎖經營品牌的時候,如何分辨優劣就顯得非常重要。首先,要找到同行業中品牌的差異性在哪裡,在市場上有沒有競爭力。其次,現在是「服務為王」的時代,企業在服務方面有沒有獨到的地方。再次,要注意考察工作人員是否專業和誠懇,這會影響到以後合作的氣氛。最後,不要貪便宜,要盡量在同類產品中選擇性價比較高的餐飲店做加盟,這樣對長久經營有利。
考察
除了以上這些考慮因素之外,加盟者還應對加盟商承諾的各種條件要深入地進行了解和考察。比如加盟商是否正規、合法,其營業執照和經營范圍是否確認,加盟商的信譽度,和你接觸的員工素質如何,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這些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加盟商的實力。
選址
第四,在選址上一定要看準確。很多餐飲加盟者在加盟後,經營狀態不好,很多原因是因為選址的問題。由於選址不當,顧客看不到,自然沒有光臨。找對品牌很重要,找到適合該品牌的地址開店,也必不可少。一般來說,在選址時,首先要注意目標消費群的特徵,包括做誰的生意?周圍的固定居民有哪些?流動顧客群又有哪些?其次,要從消費群體的收入水平判斷顧客的消費水平,並預測未來半年的消費走勢。最後要考慮租金因素,應該綜合考慮銷售預測、毛利差、費用水平等,決定選點取捨。
㈧ 新人開餐飲店是加盟好還是自己開店
我是餐廳經理,不想受老闆管了,打算開個快餐,有什麼建議?
我想開個飯店,但我不知道又要具備哪些能力?
其他行業轉型做的餐飲,僅僅是因為有錢,這樣的店就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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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呢?有錢的好處就是:
第一點:生意不好的時候,有底氣撐著。
第二點:格局大,生意不好,步抱怨繼續堅持,把產品做好。
第三點:懂得學習,自己解決不掉的事情,主動找別人解決。
第四點:執行力超強,指出問題,做出方案,馬上行動。營業額翻了不止一倍,自己都震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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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大部分計劃創業的餐飲人,作為小白,既沒錢,又沒資源,怎麼做一個合格的餐飲創業者呢?今天金叔就和您具體說說。
第一,創業之前至少要有夢想和另外的選擇
最適合創業的人最基本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一個有其他選擇的人,
第二,一個有夢想的人。
如果說迫於現實沒有出路,或者在職場的路走的不順利、或者是自己不願意聽老闆差遣、又或者不適應職場的生態環境等,這樣的情況下選擇去創業,那是不對的。
一個真正的創業者,一定是一個有夢想的人,這個夢想可以是一門心思的想賺錢,也可以是改變世界。夢想沒有高低貴賤。
如果你邁出了這一步,下定決心要創業,那首先,一定要建立足夠的自信心。自信心是打造一切夢想的關鍵。
第二,有志同道合的合夥人
如果你決定創業,一定要有志同道合的團隊,這就需要在決定創業之前,就已經開始積累人脈,觀察並且找到可以一起創業的人。團隊的積累在創業過程中,是最關鍵的因素。
比如,一個年輕人決定創業,找了兩個同事,打算一起出來干,但是最後卻發現無法合作,僅具備你需要的技術條件或者其他外在條件是不夠的,一定要考察價值觀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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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之間一旦建立信任,那麼在產生分歧的時候,對方都知道彼此是在就事論事,而不是懷疑對方是否會有其他想法做出背叛,只有彼此信任的人,才不會心生罅隙。
不是所有的朋友都適合做合夥人,你可以和很多朋友聊得來,可以一起侃大山,可以一起談理想,但是,要看執行力,一旦涉及到執行的時候,兩個人合不上拍,那就不適合做合夥人。
㈨ 做餐飲如何讓別人加盟
展示企業實力
1.展示企業實力,讓加盟商了解企業的過去。
首先,要讓加盟商了解企業的發展史。加盟商對於企業是陌生的,要讓加盟商放心地經銷企業的產品,必須要讓加盟商對企業產生信任。如何讓加盟商信任我們的企業,光靠企業說是遠遠不夠的,要有說服力的招商工具。如企業所獲得的榮譽、媒體對於企業的報道等。
建立明星樣板
2.建立樣板市場,讓加盟商看到自己的未來。
企業在招商過程中,中國吃網餐飲加盟專家認為僅靠一則招商廣告和業務人員的游說是遠遠不夠的,我們要讓加盟商看到實際的東西。這就需要企業建立樣板市場,對於樣板市場企業要做好嚴格管理,從店面的建設到導購員的培訓都必須要做到規范化,要使樣板店成為企業的形象店。在招商會的同時,可以帶加盟商參觀樣板店,使加盟商從樣板店中感覺到這就是自己的未來。
展示發展前景
3.做好長久規劃,讓加盟商看到發展的前景。
在會上,企業要做好長遠的規劃,對企業的前景做一個描繪,樹立一種長久發展的企業形象。讓加盟商感覺到這是一個很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與這樣的企業合作,是有前途的。
可執行可操作的經營模式
4.建立可操作的經營模式,讓加盟商放心經銷。
為加盟商建立一種可操作的簡單的經銷模式,從店面的裝修、產品的擺放、導購員的培訓、經營管理、促銷推廣等形成一種模式。這種模式簡單、易操作,只要加盟商照這種模式運作,就可以有一個很好的收益。通常,加盟商所擔心的不是投資額太高,而是進貨以後如何才能銷售出去。經銷模式可以讓加盟商感覺到,企業不是讓加盟商自己去銷售,而是企業在幫他們一起進行銷售,讓加盟商消除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