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傳銷與加盟店的區別
加盟店只是一種營銷策略。而傳銷是直銷行業衍生出來的一種另類產物也就是一種行業 它們之間沒有可比性。 就好像石頭與青菜一樣,它們之間一樣不存在可比性。我簡單的說一下,直銷與傳銷的區別吧目前,傳銷組織普遍運用的模式:1.異地運作模式(大鍋飯、集體宿舍、串體系等)。(不包括:遠程教育、電子商務、電話卡、軟體等傳銷組織,這類傳銷組織多在網上開發客戶,也出現一些本地化運作模式)2.加盟費多以:2800.2900.3800.3900.4200金額不等(目前,遠程教育,電子商務,電話卡等,也出現上百元的加盟費,而以政府工程、原始股票等為誘餌的非法傳銷組織的加盟費也高到6萬或7萬每單)3.制度多以五級三階制(或稱為等腰梯形)、雙軌制度等為主。4.普遍宣揚所謂的「三商法」他們的運作模式還是非常相似的,但有不同之處以下提供直銷與傳銷的區別,希望能夠幫助您!簡單的說一下1、正規的直銷公司必須在公司所在地(中國大陸范圍)的工商局注冊,並且注冊資金不少於8000萬和2000萬的保證金。而非法傳銷組織則是不存在公司,或者是打著其他合法公司的旗號,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當然了,也有一些傳銷公司為了增加它的信譽度問題,也出現在當地的公司注冊一家小的傳統公司,或者虛構注冊公司。2.產品:正規的直銷公司產品屬於多元化的,並且,大多數產品都屬於其公司自己研發生產的,而只有少部分屬於代理,或不代理其他公司產品。傳銷組織的產品,一般情況下比較單一,而且大多數產品都屬於三無產品。也有很多非法傳銷組織會假借其他知名公司的產品(但,其產品屬於假冒偽劣產品),近年來出現了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傳銷產品,比如:遠程教育、集資、政府工程、網上店鋪、原始股票等等3、教育系統正規的直銷公司有完善的教育系統,以及教育專家講師團隊等而傳銷組織,則只有團隊成員組織的培訓。4.正規的直銷公司的直銷員必須在所從事直銷活動的省市,有自己的服務網點(公司辦事處、分公司或專賣店),而傳銷組織則沒有。5.有無完善的退貨和換貨系統。以上是辨別直銷與傳銷的方法,希望能夠幫助您!如果您准備從事直銷行業,建議您選擇一家適合自己運作的直銷公司,這樣會增加成功的幾率,也會更容易操作市場。還有什麼問題不明白的,咱們繼續交流!
『貳』 家庭連鎖超市是傳銷嗎
為什麼這樣問,我想問一下什麼是家庭連鎖超市,如果只是單純的連鎖店為什麼會讓你覺得是傳銷呢?現在其實很多新型創業模式都有著傳銷的影子,我覺得只要對社會沒有危害,就可以接受的。
『叄』 財森連鎖超市是傳銷嗎
僅憑一個單位或者商品的名稱,無法判定是不是傳銷。是否傳銷,應當按照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可以簡單的歸納為:
1、需要交入門費。
2、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3、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4、其實說白了就是 讓下線給上線1元錢,上線說傳授下線賺50塊錢的辦法。結果等下線給了上線1元錢時,上線就告訴下線再找同樣的十個笨蛋做下線的下線就好了。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肆』 投資超市是不是傳銷騙局
投資超市應屬於傳銷騙局。 以發展下線為目的,以許諾巨額利潤為誘耳,就是傳銷。
傳 銷,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涉嫌犯罪。
對於傳 銷被騙者,因為所交納的款項大部分被揮霍,因此,一般很難追回損失。
『伍』 連鎖經營業都是騙人的,是傳銷,我都在裡面待了1年了。根本掙不到錢。不要上當,提高警惕。
如果他們拿不到錢,為什麼那麼多一家老小還在那裡,他們的花銷從哪裡來
『陸』 現在的加盟店是不是都是搞傳銷的
加盟店就是騙點加盟費!
基本都這樣。
『柒』 統資聯超市是傳銷嗎
一、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二、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