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餐飲加盟需要辦理什麼資質
法律分析:餐飲加盟需要辦理以下內容:首先去工商部門領取《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拿著《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別的資料(快餐店的房產證明文件以及租賃合同的復印件,身份證以及復印件等等),去當地的衛生防疫部門(或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辦《餐飲經營許可證》(或者叫《食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需要取得健康證。辦好《餐飲經營許可證》,去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辦《稅務登記證》,需要營業執照、房產證明文件、租賃合同、身份證以及復印件等資料,15元/證。
法律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