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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授權合同和加盟合同區別

發布時間: 2023-10-24 03:10:40

『壹』 公司注冊了,並且手續齊全,只是商標注冊失敗了,可以對外授權加盟收取加盟費嗎 直營,和授權有什麼區別

公司注冊了,並且手續齊全,說明你的公司是可以正常經營的。
商標注冊失敗,說明你注冊的商標有隱患,你還不是你需要注冊那個商標的所有者。對於對外授權加盟收取加盟費的問題,從經營上談是不影響的,這個是2個事情。但是有一個矛盾的,你既然要授權人家經營,你能授權的是什麼呢?
給你一個建議:授權加盟收取加盟費你可以開展,但是授權中不能包含商標,因為你還不是商標所有者。到你取得商標後再授權商標的使用即可。
至於直營與授權就更加簡單了,直營就是隸屬於你的企業直接所有的,或者直接管理的,並直接承擔經營風險的單位,而授權是,其他單位與個人通過你的授權,使用你的管理模式、你的規范經營流程經營他們的單位,盈虧與你無關,你的收入就是授權費以及一些核心物料的提供的交易收入。
不知道這樣的說明你是否能滿意! 記得給分哦!

『貳』 品牌使用費和加盟費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不同:

品牌使用費使用費指使用其它經濟單位所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類似的專有權利的付款。它是作為財產收入的一種支付,而不屬於商品經營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單位的專有資產所發生的費用支付,只能由使用這項資產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來彌補。

但對於有關專利品的製造,超過范圍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懲罰。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2.范圍不同:

使用費的范圍:

(1)與製造被估貨物有關的專利、設計、圖樣、工序和訣竅等;2.與被估貨物的出口銷售有關的商標、注冊設計等;

(2)與被估貨物的使用有關的著作權、版權等。

加盟費的范圍:

1、全國性廣告宣傳和促銷費用。

2、區域性廣告宣傳。

3、加盟方獨立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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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費的影響因素:

加盟總部的發展階段

當總部的特許經營業務還處在剛剛起步的摸索階段,其特許經營概念還沒有經受市場充分、徹底的檢驗,經營風險較大時,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擴大影響,總部往往不惜以低價兜售特許權。

加盟總部提供的援助

加盟總部對加盟店提供援助的多少,是決定加盟費用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提供的援助越多,其管理費用支出也越多,用於彌補管理費用而收取的加盟費也相應增加。

加盟總部的管理水平

盡管加盟費用的高低與總部的管理水平有很大關系,但外人要一眼就能准確評估公司的管理水平是很難的。各行各業的特徵以及各家各派的學說,再加上各種各樣的表現,使外人只注重形式而看不清本質

『叄』 代理與加盟的區別有多大

代理是指定區域的經營,一級代理可發展二級代理,二級代理由一級代理直接管轄。
加盟由公司直接管轄,同一城市可有不同加盟商。
最明顯的:在同一個地區,加盟,要開一個店得申請一回;代理,想開幾個就開幾個了!
代理不用付加盟費或較少市場保證金,而品牌加盟則一定要付一定額的加盟費和品牌保證金。代理商和加盟商雖然同為合作夥伴,但在性質上有很大的區別。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廠家對其有一個基本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僅是終端品牌運營商的一種,是以銷售或服務點來體現的,產品價格方面沒有優勢,不過銷售任務一般不會很重,多一品牌、服務或技術型行業為主。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區域性獨家品牌壟斷經營形式。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品牌影響力度的一種經營方式,以服務性質為主,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統一服務形式的要求,加盟一個正規的特別是有經驗和實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經營風險降到很低,少走很多彎路,少浪費時間,最大限度上降低投資風險,直接進入良性經營狀態。但是做品牌代理還是品牌加盟就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權地區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營銷上擁有更多的自主權,與公司在授權地區平等;而加盟商要認同經營理念,遵守公司的規定,並接受公司指導監督。
加盟連鎖是特許經營的一種形式,特許經營是將自己所擁有的商品、商號、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經營者支付相應的費用。 連鎖加盟是當今世界上最為流行的創業途徑之一,它適應了現代化生產和消費變化的客觀要求,通過低成本擴張實現規模化經營、標准化服務而實現科學化管理,加盟商通過加盟連鎖快速獲得金姬美總部經過多年經營成熟的品牌和豐富的連鎖經營理念及成功的經營模式,從而大大縮短了自行摸索時間,減少了經營的風險,麥當勞、肯德基、金利來等都是成功實例。 據美國商務部調查,加盟連鎖企業成功率高達90%,而自己獨立創業成功率只有25%。
如果您是一個小規模經營者,或想投資,首次成為小規模業主,那您眼中的加盟起碼有:
1、它背後有一個公司總部
2、它提供品牌、貨源、設備;
3、它更新產品來適應市場變化;
4、它提供經營模式指導和管理幫助;
5、它保證投資者的回報,降低投資風險;
6、它有成熟經營管理經驗,非盲目探索,迅速入門;
7、遠離散戶經營模式,擁有某一行業品牌核心競爭力;
8、具有可持續性發展優勢,新的模式已被消費者認同,並成發展趨勢,商機無限
特許加盟: 含義延伸
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專業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地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連鎖加盟 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存在持續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品牌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模式、經營管理,以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應的報償。加盟店在和總公司同一形象、商譽下,從事銷售同樣的商品或勞務。加盟店相對於總公司賦予的權利,必須投入相對的事業資金
,包括加盟金、權利金、契約金在內的開辦資金。
相關鏈接:特許加盟經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
主要優點在於:
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最大限度上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可以說是投資者介入一個陌生的新的行業一個最好的捷徑。

『肆』 代理和加盟是什麼意思

代理不用付加盟費或較少,而加盟則一定要付一定額的加盟費.
不過代理要考查信用度的
雖然同為合作夥伴,但在性質上有很大的區別.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人,要一個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僅是終端商的一種,是銷售點的一種,產品價格方面沒有優勢,不過銷售任務一般不會很重.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銷量的一種經銷方式,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的要求,加盟一個正規的特別是有經驗和實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經營風險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還是經銷加盟就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權地區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營銷上擁有更多的自主權,與公司在授權地區平等;而加盟商要認同經營理念,遵守公司的規定,並接受公司監督。

『伍』 加盟店,直營店,特許店有什麼區別

1、加盟店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例如,出售具有傳統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裝飾突出現代感。同時,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務,諸如消費咨詢和建議等。
2、直營店
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狹義的連鎖店就是指RC,RC是一個和制英語(即地道的日本製造英文),它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這種形態的連鎖店在美國都是屬於連鎖加盟店的一環。它的優點是經營完全在總公司的掌握之中,缺點是由於完全由總公司出資,總公司派人經營,在市場的拓展方面較慢,另外由於有的店長也是應聘的,不是老闆,反而經營績效不如店長是老闆的加盟店。
3、特許店
特許連鎖店又稱加盟連鎖,是指特許專賣授權者(製造商、批發商或服務企業)與接受者之間,通過契約或合同建立起來的一種連鎖組織。
接受者通常是獨立的零售商,他們根據約定的條件而獲得某種特許買賣權(或統銷權)和營業權(一般指特許專賣授權者開發出來的商品、服務、商標、商號、經營技術、營業場所等營業系統特許權)。相對地,接受者使用特許權要付給特許專賣權者一定的報酬(或稱使用費)和承擔規定的義務。如美國麥克唐納漢堡包、肯德基炸雞的特許專賣店遍及全美及世界各地。特許專賣權者通常是世界享有盛名的企業。
特許連鎖店的條件:有資深員工,自有房產,有重要的據點,有利可圖。
區別:
一、直營店就是自營店,是有品牌商自己投資,自己管理的模式去操作.(包括店鋪選址、裝修、招工、人員管理都是公司親自操作)。這類店鋪位置一般都在地段比較好的位置,而且形象也比較好。它通常優良個作用:
1)、這類店鋪雖然形象好,地段好,但房租一般也比較高。所以這類店鋪的作用就是,公司可以在這類店鋪看到問題,同時迅速的去解決。不會讓問題出現在代理商,或加盟商那裡。
2)、正因為這類店鋪的位子都在比較繁華的路段,而且形象好。所以它可以起到很好的一個至高點的作用,在當地可以做無形的宣傳。(前提是要管理到位)
二、特許加盟店是私人自己出錢直接和品牌商合作開的店鋪,做這類一般要交納一定的加盟費或市場保證金(這種類型的店鋪一般投資不是很大)。然後由品牌商統一為這類客戶免費設計店鋪裝修、招工以及給員工做前期培訓、按折扣提供貨品和開業前的指導。但店鋪所產生的費用都有特許加盟店的老闆自己出。同時加盟商店鋪的所有活動,以及要變更的事物都要經過品牌的許可。
三、還有一種叫代理商。(這個類行啟動的資金要比加盟店要多的多)這個類型是在一個區域內開店,他類似於二道批發商。代理商到品牌商那裡拿貨,然後品牌商分一個省或一個區域(比喻說華東區,華南區等)給代理商去操作。這時代理商可以自己開店也可以在去找加盟商。

『陸』 「自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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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店優勢:

1、連鎖的高成功率:連鎖店在全球范圍內已經證明了它的成功率,它的成功率可以高達90%以上。

2、連鎖大大降低學習時間,加速成功速度。投資者通過重點可以短時間的學會經營管理的經驗以及知識,使得自己少走彎路,縮短自己的學習摸索時間。

3、品牌優勢,投資者利用很小的投資就可以享受到長期經營的品牌和信譽,算的上市低投入高回報。同時因為使用共同的廣告、促銷,大大降低廣告促銷平均成本,有利於連鎖企業樹立品牌形象。

4、規模采購優勢,統一采購可以使連鎖經營企業同時享受大批量購買的優惠,這樣不僅增強了供應商的合作力度,也降低了采購成本,很大程度節約采購成本。

『柒』 直營和加盟的區別

直營店是需要總公司來經營管理的連鎖店,它不管是在經營方面、投資方面、還是管理方面都是由總公司來掌控的。在直營店中通常都是採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方式,總公司下令掌管的零售店,自然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