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的奶茶店可以轉讓合同嗎
加盟的奶茶店可以轉讓合同,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合同一方經另一方同意,與第三人約定一致的,可以將合同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存在因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等情況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❷ 加盟的奶茶店可以轉讓合同嗎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是可以轉讓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❸ 小蠻螺螺螄粉加盟可以轉讓嗎
可以。如果覺得小蠻螺螄粉經營不下去了,是可以轉讓的。小蠻螺品牌誕生於山東濟南,屬於山東東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旗下品牌,主營業務是螺螄粉招商加盟。
❹ 雙方可以轉讓加盟商嗎
加盟合同可以轉讓。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並轉讓給第三人。當事人約定加盟合同不得轉讓的,當事人不得擅自轉讓,但該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並轉讓給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條
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並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
❺ 加盟的煌上煌這里沒生意可以轉到別的位置開嗎
加盟的煌上煌這里沒生意可以轉到別的位置開。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加盟的煌上煌這里沒生意可以轉到別的位置開。加盟品牌事實上應該可以轉讓。轉讓比較麻煩,每一個證件都要轉讓一下,特別是加盟店的品牌授權證書。
❻ 加盟店可以轉讓經營權嗎
看具體情況定。加盟店的經營權屬於 特許經營權 ,是不可以擅自轉讓的,但書面告知主管部門,並經其同意,是可以轉讓的。《投資合作協議》規定:未經特許總部的書面同意,被特許者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被特許者的違約責任。
❼ 加盟店的商標權可以轉讓嗎
加盟店的商標權可以轉讓,商標權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注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轉讓人保證自己是商標的所有人,說明在簽約前曾向哪些人發放過何種類型的商標使用許可,以及原使用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權所有人之義務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❽ 二號街角女裝加盟店轉讓給房東可以嗎
可以。
但需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並簽訂相關的轉讓協議,以確保雙方讓譽的權益。
轉讓就是把自己的東西或合法利益或權利讓給他人,有產權、債權、資產、股權、營業巧橋、著孝滑猛作權、知識產權轉讓、經營權、租賃權等等。
❾ 加盟店合同可以轉讓嗎
根據法律規定,加盟店合同一般是可以轉讓的,但是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除外。主要情形有: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❿ 加盟店是否能第三方轉讓
法律分析:加盟店能第三方可以轉讓,具體還要看當時簽訂的加盟協議是否禁止轉讓給第三方。允許轉讓的條件下,看一看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才允許轉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