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加盟的店後期到期不加盟了,之前裝修還能用嗎
如果加盟的店後期到期不加盟了,之前裝修還能用,但是建議更換logo,店名等,若不更換,可能存在侵權。
只要之前的合同裡面,沒有說這一項,裝修就還能用。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㈡ 加盟管理費沒續交是侵權嗎
關於這個問題當以合同為准,如果合同表明續約時必須繳納加盟管理費或者說是續約費用,而個人沒有按時繳納,那就要看總部那邊的工作人員跟你溝通的時候 是怎麼要求的了,如果他們自己也是似是而非的,甚至是說可以不用繳納的話還好說,但是如果是想續約又不想繳納費用,導致續約合同在上一次的合同期滿後還是沒有達成共識,您還在使用他們的品牌,那他們就能以侵權的名義起訴您了,個人建議 認真考慮品牌價值是否值得繼續為自己帶來利益,如果確實能賺錢那就交錢續約好了,沒有什麼好糾結的,但是如果效益一般,如同雞肋,就沒必要再浪費自己的時間跟精力了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僅供參考吧
㈢ 之前加盟了一個品牌合同期滿沒有續約,但是LOGO沒有揭掉,對方來訴我商標侵權
您好!
因為合同期滿,您已經沒有該商標的使用權,您在合同終止之後還繼續使用該商標,構成了實質侵權,對方有權利向您進行索賠。您可以選擇私下協商解決來將損失降到最低。
㈣ 品牌管理費如果不交可以繼續用品牌嗎
不能
不交品牌管理費卻繼續使用他人品牌屬於侵權行為,品牌所有方可以選擇上訴法院。
品牌管理費和加盟費的區別:品牌管理費指使用其它經濟單位所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類似的專有權利的付款。它是作為財產收入的一種支付,而不屬於商品經營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單位的專有資產所發生的費用支付,只能由使用這項資產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來彌補。但對於有關專利品的製造,超過范圍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懲罰。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㈤ 如果不加盟用別人品牌開店,會不會受到處罰
如果對方進行了商標注冊,那你就是侵權了,如果對方起訴你,當然會受到處罰。
㈥ 加盟合同書解除還能用其店名嗎用了算不算侵權
「店名」一般是授權方的注冊商標或字型大小,加盟合同書一般會對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店名的使用有特別約定,合同解除或終止後被許可方不能隨便使用,否則可能侵犯授權方的注冊商標或者構成不正當競爭或違約行為。因此,你要仔細看加盟合同書的條款約定。
㈦ 餐飲加盟店轉讓後還能使用該品牌嗎
不能,轉讓的是房子而不是品牌。簽訂加盟協議的雙方有變化,所以無法使用該品牌。如果認為品牌較好,可以簽訂新的加盟協議,這樣就不會有糾紛產生了!
㈧ 加盟結束後可以換個牌子再繼續營業嗎
合約到了當然可以,
但是你得把技術上手了,
還有一旦沒續約。
你自己得找供貨商。
很多都是加盟為了學技術,後面再改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