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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品牌加盟店罰款項目

發布時間: 2023-06-18 21:35:36

A. 公司對加盟商罰款按10倍罰合理嗎

需要看罰款行為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弱無約定,10倍罰款不合理。
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
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理念第一、眼光長遠。門當戶對、共同發展。

B. 加盟店合同進貨任務未完成如何處罰

按合同規定。
根據合同約定處理,如果公司單方面違約或者強行定製不公平條款,可以不執行,嚴重的可以解除合同。
加盟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C. 加盟公司能對加盟商罰款嗎

法律分析:首先,罰款屬於行政處罰手段之一,而公司不屬於行政機關,所以不能對員工罰款。其次,員工工作時出現過錯,公司想要處罰員工的,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公司可以發放最低工資。

2、在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中明確違紀處罰規定,並經公司員工同意。雖然按規定公司沒有罰款的權利,但是可以在員工手冊或是規章制度中規定,一旦員工出現違紀情況,可以向員工說明違紀及處罰情況。不過,這些處罰規定必須向員工們公示,並經員工同意,否則對員工無效。

3、以獎代懲,跟員工約定獎金的獲得規則,比如全勤獎。

最後,若是公司對犯有過錯的員工任意罰款,即未按以上形式,未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罰款,或者制定員工手冊、公司規章不合法,那麼員工被罰款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D. 絕味公司對加盟店進行罰款是合法行為嗎

我和你一樣是加盟店,公司罰款500元,原因因為女顧客撒謊投訴,詛咒她不得好死!貪便宜,看是加盟店就知道找茬,欺軟怕硬,撒謊投訴態度不好,用這理由投訴,公司要對加盟店罰款500元,還質問我是不是負責人,這話何用意。男人軟弱真的是硬傷!老婆被這樣質問,他還任人宰割!公司還嚇唬他說你不能幹就不幹!他就害怕了。

E. 加盟店違約私自進貨處罰辦法

一、加盟店違約私自進貨處罰辦法
1、加盟店違約私自進貨處罰的辦法如下:
(1)加盟合同約定不能在外采購貨物,則私自在外采購構成違約,要承擔違約金;
(2)對當事人或加盟店提出書面警告,並下整改通知書,首次警告不處以罰款,如拒不整改或再次違規,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處以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爭議解決的途徑】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違約後怎麼賠償
違約後賠償方式如下:
1、依據當事人是否有約定違約金,分為約定賠償和法定賠償;
2、約定賠償是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約定一方違約產生的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或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金錢;
3、在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時,按照法律規定的辦法計算賠償額進行賠償。

F. 楊國福麻辣燙加盟怎麼樣聽說還會有罰款而且他們的底料價格很高那如果我們投資了,豈不是給他們送錢

我是干過楊國福麻辣燙的,我對蒼天保證,我說的是實話。干前各種誘惑,干後各種罰款。開店投資二三十萬,而且向總部壓押金2萬,所有廚具、桌椅板凳、碗筷、還有很多消毒櫃、煤氣灶、攝像頭、等等,除了人以外,都是總部提供,你自己花錢,這些比外面的貴一半。開業後地方督察組人員每月三四次不定期查店。比如說你衛生有死角、展櫃底下有灰塵、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臟了、碗筷舊了、台賬記錄不完整、消毒記錄寫的不及時等等各種mbd借口罰你錢。除了青菜,所有物料都要從總部買,否則罰款5000-20000。總部的東西不好,還比外面貴一半,你還不能說,有些東西強制你購買,不買就找你麻煩。你賺的錢有一半都要給總部壓榨走,而且你干一段時間後,就會讓你重新裝修、設施更新、或者說你店面太小需要擴大等各種理由擠兌你。你裝修他好賺錢,不裝修你就解約,好繼續壓榨新加盟商。所有勸你別干楊國福,如果你還干,到時進退兩難可別說我沒提醒你。

G. 沒有商業特許經營的公司進行招商加盟活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